《末世之消灭魔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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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消灭魔王后-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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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放哥,果然瞒不过你。”

    丁遥笑着说出真相。

    原来,叶明杰真正能力是“时间回溯”,用手直接碰触的前提下,他能够操纵物体的时间,使之倒退回过去的状态。

    他的能力有效期为一个月。期限一过,物体的状态又会跳回正常时间点,即被异能改变时点的一个月后。

    “简单的说,就是时光倒流,持续一个月后返回正常时间线。”

    秦放瞪直眼睛问丁遥:“你早就知道了?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总不可能把飞机追回来吧?”

    中央研究院院长可是她爸爸,丁遥这么做,跟坑爹有什么区别?

    丁遥回答说:“叶明杰也是为了他妹妹才这么做的。而且,时间回溯比治疗异能有用多了,研究院不会介意这点小细节。”

    时光回溯,意味着可以反复利用实验材料,实验中途还能随时跳回之前的步骤,迅速进行纠错。可以说,这个能力简直是为科研而生的。

    所以,她没有提前拆穿叶明杰,还在茶叶盒中藏了一份写给爸爸的亲笔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描述了一遍。

    听了丁遥的解释,秦放没再多说什么。反正在这个任务中,他只是送“快递”的角色,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跟快递员又有什么关系?

    “对了,秦放哥,听说你是精英部队的名誉指导员?”

    “没错。有什么事吗?”

    “我的朋友上个月进了精英部队,他叫元锋,有空帮忙关照下吧。”

    秦放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元锋……是那个年仅16岁的四阶异能者吗?”

    这周开完基地例会,精英部队的李浩队长曾向他提起,精英部队来了一个16岁的天才少年,每次出任务都跟不要命似的,进队没多久,就立下不少战功。

    “怎么,秦放哥你知道他?”

    “有人跟我提过,是个有前途的孩子。你放心,人在我这里,一定会帮你照顾好。”

    走到机场门口,小李已经在外面候着了。看见长官的身影,他赶紧打开车门,恭敬地请秦放上车。

    秦放又想到了一件事,转头对丁遥说:“小遥,卡尔恢复得差不多了吧?三天后,基地将空运一批重要物资去陕省。我会派人通知卡尔,让他帮忙押送这批物资。”

    根据计划,他们的下一个清扫目标是陕省渭河市。秦放准备用这种方法,为卡尔解决来回的交通问题。

    丁遥听懂了秦放的暗示。

    她点了点头,与他道别后,把行李箱交给赶来接人的卡尔,坐上旁边的越野车,一起返回沁园。

    飞往首都基地的专机上,叶明杰浑身僵硬地靠着椅背,额头沁出了大颗汗珠。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叶明杰的心脏就跟上了发条似的,一圈紧过一圈。

    叶小霞看着哥哥不停变幻的脸色,苍白小脸上流露出深深的担忧。

    其实,丁遥姐姐早就告诉她,带给院长的礼物里有一封她的亲笔信,并且向她保证,院长伯伯看了这封信后,不会为难哥哥。

    只是,丁遥姐姐让她发誓,不能提前把消息透露给哥哥。

    丁遥的目的很简单,叶明杰确实犯了错,这段时间所受的煎熬就是一个教训,以免日后再犯更大的错误。

    叶小霞不忍心看哥哥为难,于是咬了咬嘴唇,把目光转向舷窗。

    窗外,蓝天白云,阳光灿烂。

    没有人知道,上一世叶明杰被老刁抓走,几天后死在了出逃途中。因此,中央研究院自始至终没找到这个“治疗异能者”。

    这一世,他的时光回溯异能,会给病毒研究工作带来转机吗?

第142章 元锋的第一笔工资() 
越野车抵达沁园公寓。

    门口站岗的警卫看到车牌号,用手势示意卡尔停车,然后小跑过来,问车里的两人:“请问,你们是A幢703室的住户吗?”

    “是的。”丁遥回答。

    “基地任务中心下午送来一份紧急信件,放在我们值班室。请您稍等一下,我马上去拿。”

    警卫很快从值班室返回,交给丁遥一个白色信封。

    丁遥接过信封一看,发现上头写着她和卡尔两人的名字,拆开封口,里面是一张拼团任务的通知函,出发时间暂定为明天上午10点。

    她用目光扫过任务报酬,抿起嘴角,心中雀跃不已。

    拼团申请挂出去有三天了,总算等到了佣兵团的邀请。

    虽然任务奖励只有两千积分,整体数额不大,但对即将弹尽粮绝的他们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

    做完这个任务,他们的积分卡上就会有进账,不仅能够买菜加餐,也不必发愁月底要缴纳的昂贵物业费了。

    察觉丁遥心情,卡尔微微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她在高兴些什么。

    在奥丁大陆,丁遥是天选勇者,地位仅次于圣殿主祭司,物质条件十分优渥,从来没有烦恼过生活琐事。

    而现在,她却像普通平民一样,操心起了身外之物,说明他这个守护骑士当得实在太不称职了!

    卡尔暗中决定,一定要想方设法多挣些积分,让丁遥重新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进了沁园大门,卡尔把车停进车库,拖着行李箱,跟丁遥一起乘电梯上楼。

    沁园公寓是一梯三户的设计,他们住的703室离电梯并不远。走出电梯,丁遥望见一个熟悉人影倚在房门口。

    她惊讶地打招呼说:“元锋!你怎么会在这里?”

    好巧啊,刚刚跟秦放哥提过他,一回家就遇上了本人。

    元锋飞快转过头,子夜般漆黑的眼眸盯着丁遥,轻声说:“丁遥,你回来了。”

    他的嗓音清亮,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明朗,中间还夹杂了一丝隐隐约约的紧张。

    卡尔眯起眼睛,觉得元锋对丁遥的态度很可疑,就算这家伙年纪尚小,两人之间不可能发生什么,他也不能掉以轻心。

    前几回出现在丁遥面前,元锋不是套着肥大的病号服,就是一身麻袋似的旧运动衫,再加上伤口没有痊愈,掩盖了原本俊美的底子。

    今天,他穿上了精英部队统一订做的黑色制服,脚下军靴锃锃发亮,五官精致得犹如天价SD娃娃,令人眼前一亮。

    由于长年累月吃不饱肚子,他的身高只到一米六,体型瘦小,穿着画风严肃的精英部队制服,就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给丁遥一种特别的反差萌。

    感觉到丁遥的打量,元锋紧张地捏了捏衣角,鼓起勇气开口:“丁遥,那天的火锅很好吃!我、我是来道谢的。”

    说着,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右颊,双耳有些发红:“我、我今天发工资,给大家买了一些礼物……”

    他打开左手攥着的黑塑料袋,献宝似地向丁遥展示里面的东西。

    那是一堆用彩绳编织的幸运手环,颜色各异。

    元锋都算好了,当天坐在一起吃火锅的所有人——丁遥、卡尔、娄飞、白茉莉和林毅然都有份,再加上他自己,所以,袋子里总共装着六只手环。

    他一边观察丁遥的神色,一边问:“丁遥,我只知道你和卡尔的地址。其他人的礼物,能麻烦你帮我送给他们吗?”

    自从三岁失去父母,元锋再也不曾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

    今天,他拿到了出生入死换来的第一笔工资,最先想到的,是给温暖过他的大家各买一份礼物。

    他没有购物经验,这些幸运手环用料寻常,编织技艺也很普通,看上去根本不值钱,却是少年贫瘠的十六年人生中,所见过的最好饰品。

    收到工资,他特意请假离开精英部队营地,在自由市场逛了很久,最后被一名商贩忽悠,花大价钱买下了手环。

    说明来意后,少年绷紧面皮,忐忑不安地望着丁遥,就像一只受过太多伤害的刺猬,小心翼翼地露出软腹,想要向别人示好,又怕结果让自己无法承受。

    丁遥的心忽然变得很软很软。

    白茉莉曾提起元锋的身世,以及他在那伙重刑犯手里的悲惨遭遇。

    经受了那么多年虐待,品尝过难以想象的酷刑,这个少年却仍保留着可贵的童真,思维方式简单而又直接。

    谁对他好,他就要加倍回报人家。

    丁遥温柔地笑了,表情前所未有的柔和,就连眼角闪动的水光,也像是外婆桥下回响的轻微涛声。

    “没问题,我会帮你转交给他们。手环很漂亮,谢谢你的礼物,元锋。”

    听到她的回答,元锋眼睛里蓦然炸开了星光,仿佛一万朵烟花同时在夜空绽放,照亮他孤苦无望的生命。

    他捧着塑料袋,让丁遥先挑选喜欢的颜色。

    丁遥看中了蓝色手环,取出戴好后,又帮卡尔挑了金色的。

    元锋看了看丁遥手腕,立刻戴上一只黑色同款手环,然后像是偷吃到糖果的孩子似的,嘴角微微扬起。

    发现元锋的小动作,卡尔皱了皱眉,在他面前牵起丁遥的手,默默宣告自己的主权。

    送完礼物,元锋谢绝了留下来吃饭的邀请。精英部队的内部管理十分严格,他必须尽快赶回营地销假。

    “你等等哦!”丁遥在玄关打开爸爸托人送来的行李箱,翻出一大包零食,塞到元锋手里,“这些是我最喜欢的零食,你拿到宿舍和队友一起吃吧。”

    元锋接过东西,低声说:“谢谢。”

    这是丁遥送他的食物,他才不舍得跟别人分享呢。

    “路上小心。出任务也要注意安全,不能因为恢复力强就冲在前面冒险,知道没有?”丁遥注意到元锋领口露出了部分绷带,伤在胸前的位置,情况一定很危险。

    “嗯,我明白,不会乱来的。”元锋点头回答。

    走到楼下,元锋停住脚步,视线转向左腕,白皙皮肤衬着黑色手环,透出一种诡异的违和感。

    他伸出右手,用食指和无名指轻轻摩挲手环表面纹理。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发力,隔着手环狠狠捏紧手腕,几乎将骨头硬生生掐断。

    舅妈说的没错,他果然是个坏孩子。

    丁遥对他这么好,他却无法坦诚相待。

    连并肩作战的队友都不知道,除了体质异能,他还有一种特殊能力,能够从阴影里召唤出黑色触角,吸食活人或是丧尸的血肉。

    当初在罐头厂仓库,他就是用这个能力,吃光了围上来十多名成年人。

    他害怕大家讨厌自己,因此向所有人隐瞒了真相。即便任务途中差点被丧尸杀死,也不曾在队友面前召唤过触角。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才获得认可,他不想再失去到手的温暖,所以,绝对不能让任何人发现这个秘密!

第143章 又见奇葩?() 
吃完晚饭,丁遥埋头整理爸爸托人带来的礼物,卡尔坐在她旁边沙发上看书。

    飞行员捎过来的是一只32寸大号行李箱,里面塞满东西,层层叠叠,把空间利用到了极致,因而重量格外惊人,难怪把他累得满头大汗。

    丁遥一样一样地往外拿东西,尘封的往事如雪花飘落,纷纷扬扬,将她带回年少时光。

    这堆卷成细团整齐排放的,是她的夏季衣物,颜色和款式正合口味,一看就是爸爸亲自挑选的,收纳方式也是他特有的风格。

    真空包装袋里装着妈妈亲手制作的泡菜,有爽脆的酱萝卜,有辛辣的大白菜,还有鲜嫩的腌豆芽,分量足够她吃上一两个月。

    驱蚊喷雾,小型电吹风,床头阅读灯,恒温热水杯……杂七杂八的生活用品中,所有电器都具备太阳能充电功能,很方便在末世使用。

    爸爸甚至为她准备了一部卫星电话!

    跟秦放和王副官手上那种通体漆黑、设计过时的卫星电话不同,爸爸送给她的,是一部粉红色机身,小巧玲珑的触屏电话,里面装好了专用电话卡,可以直接往外拨号。

    电话背后还贴着便条纸,上面是龙飞凤舞的一行字:遥遥,注意安全,遇到麻烦记得给爸爸打电话。

    丁遥轻轻抚摸着纸条,觉得鼻尖有些发酸。

    好怀念啊,这是爸爸的亲笔字迹,她足足有二十多年没看到了。

    离开蓝星时,她年仅16岁,文静可爱,是爸爸身上的小棉袄,妈妈心头的乖女儿。

    等消灭魔王功成身退,她在异世独自生活了26年,从一个懵懂少女,变成了双手沾满血腥的冷酷勇者。

    返回蓝星后,她总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唯恐父母无法接受现在的自己,因此只回家看过他们两次。

    直到看见这箱东西,她才明白过来,不管自己走出多远的路,不管未来会发生多少变故,在父母心目中,女儿永远是那个没有长大的小囡囡。

    卡尔坐在一旁,表面上专心致志地翻看着《中华汉语词典》,实际却在用眼角余光偷偷观察丁遥。

    收拾东西期间,丁遥的情绪波动极为激烈,通过灵魂链接不断传输过来,给他造成了巨大冲击。

    渐渐的,卡尔托着词典的修长手指开始泛白。

    她表现得对父母有多重视,他的内心就有多么惶恐。

    奴隶牢笼中度过的黑暗童年,被誓约者背弃的痛苦经历,终究还是在他内心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

    他爱这个女人,更害怕失去她。

    吴明对家人的描述让他意识到,即便两人已经成为男女朋友,他们的关系仍旧不够稳固,随时有可能被人拆散。

    偏偏这个时候,丁遥拿起行李箱里的几件衣服,兴高采烈地向他展示,嘴上问道:“卡尔,你快帮我看看,明天穿哪件比较好?爸爸太会选衣服了,每件都是我喜欢的款式,好难选择啊。”

    卡尔顿时感到一阵酸涩。

    他为她搭配了十几年穿着,还比不上父亲送给她的半箱衣物。至少,丁遥从来没有像这样卖力夸奖过他。

    “明天我们要执行任务,黄色那件的设计更简洁。”他掩饰好心情,强迫自己心平气和地回答。

    丁遥马上发觉,卡尔似乎有点心不在焉,于是疑惑地朝他望去。

    很快,她的注意力被他手上书名吸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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