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神——”小护士喝止完艾丽丝,一扭头看到了两女身旁的段明辉,不由地叫出声来。
段明辉赶紧上一拉其手臂道,“哦,原来你在这上班啊。正好,我们要去吃午饭,一起吧?”
“哦,不,不了,我还在值班,中午不休息。”小护士慌忙道。
“真遗憾,那好吧,我们有时间再约。”段明辉松开其手臂,冲贝蒂与艾丽丝点头示意,抢先向外走去。
“我敢打赌,那是他的pao友!”艾丽丝压低声音对贝蒂冲着段明辉的背影道。
两人随后追上段明辉,向医院外面走去。而那小护士,神农教的圣女则对着两人的背影暗自揣度:“这两位难道都是神的侍女吗?”
“贝蒂,如果让你当神,你想当一个怎么样的神?”餐馆用餐期间,段明辉突然向贝蒂问道。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贝蒂好奇地问道。
“怎么,你想组建个邪教当神吗?就像科学教那样?”艾丽丝也好奇地问道。
“就随便问问。对了,科学教是什么教?科学还能跟宗教混为一谈吗?而且你为什么说其是邪教?”段明辉好奇地问道。
“你竟然不知道科学教?很有名的哎,其总部就在我们洛杉矶,是我们洛杉矶除了新教,天主教,东正教外的最大的教派。你可以在谷歌上很容易查到他们的信息。”艾丽丝道。
“那我回头上网查下。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贝蒂。”段明辉转过头,对贝蒂道。
“如果我是神的话,我一定要教会那些由肤色来判别人高贵低下的人那是错误的!”贝蒂道。她是一个黑白混血儿,在美国社会里,即使是在以自由、开放、多元化著称的洛杉矶,也没少受到明显或隐性的歧视,所以她总是对此耿耿于怀。
“消除种族歧视,除此之外呢?如果你是神的话,你还想做些什么?”段明辉继续问道。
“我想让世界和平,消除疾病,饥荒与歧视。”贝蒂道。
“呃,这些问题都太大太难了。如果让你换成小一点的目标呢?比如你是一个能力有限的神,你要做什么,才能最大程度地吸引来信徒的信仰?”段明辉问道。
“如果我是神,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干吗还非要赢得信徒的信仰?”贝蒂不解地问道。
“呃,就当这是当神的先决条件之一吧。不要问为什么,只说你会怎么做吧?”段明辉问道。
“想获得人们的信仰很简单啊,你只要给他们他们想要的,他们自然就会信你。就像科学教那些人做的那样,人们要抛弃烦恼,他们就告诉他们只要交上一大笔钱,接受他们的所谓净化,将可以减少烦恼,得到净化。你看,人们就是这么愚蠢!”艾丽丝插话道。她是一个合格的娱乐记者兼电台主播,话多。如果没有人抗议,她甚至都能一个人连续讲上好几个小时扯东扯西的事。事实上她主持的私人电台每晚上的节目差不多就是这样:她一个人坐在录音间里,喋喋不休地讲她们拉拉圈谁跟谁好上,谁又睡了谁的破事。奇怪的是,居然她的听众粉丝还很多。甚至有听友打进电话用迷恋的语气告诉她,每晚不听她的“唠叨声”都睡不着。
“科学教虽然很多国家都不承认其是合法的宗教,但至少其还是有一整套较严格的教义与教规的。但有些更荒诞,更无脑的宗教也在世界上大行其事。比如宣称他们的神是一团倒在地上的意大利面条的面条教,允许甚至是鼓励教徒自杀的耆那教等。而这还是一些合法至少部分合法的宗教。像那些各种违反人性,道德的不合法的邪教就不说了。艾丽丝说的对,人类有时些确实挺愚蠢的。我如果是神的话,一定不会让信徒盲信我,把我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当作不可更改的金科玉律来奉为圭臬。而是鼓励他们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思想和创造。”贝蒂道。
(本章完)
第367章 贵圈真乱拉拉圈 黑白搭档城南区()
“你那样的神虽然听上去不错,但肯定吸引不来海量的信徒的。因为信徒不是科学家,他们不需要自由的思想与创造力,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依赖的对像。像那些每周都去教堂告解的人,他们是真的信仰上帝吗?想要遵行上帝的教导过活吗?未必!他们更多的只是想去告解室向上帝忏悔他们的罪过,然后由神父赦免了他们的罪,好让他们心理得到安慰,将来好上天堂或什么地方。”艾丽丝尖刻道。
“也许你说的没错,但你也不能否认那些上教堂祷告的人确实也有怀着向善之心的人。”贝蒂辩解道。“就比如我信的佛教,佛就教导我们一心向善,拷问自心,清除杂念,才能获得大智慧,大解脱。”
“那你得到大智慧,大解脱了吗?你不还是为跟蒂娜争夺小安的抚养权而大发雷霆?你姐姐差点被枪击还不是让你惶惶不安?朱迪的强势与你矛盾摩擦不断还不是让你心烦意乱?”艾丽丝反唇相讥道。
“艾丽丝!你知道吗?你就是这么刻薄,当初我们才会分手的!”贝蒂被戳到了痛处,勃然变色厉声道。餐厅里其他客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过来。一向自觉高雅的贝蒂觉得丢人极了,不住地向其他客人道歉。
服务生走过来,礼貌却严肃道:“女士,如果你们不能保持用餐礼仪的话,我们将不得不请你们离开我们的餐厅了。”
贝蒂觉得受到了极大的污辱,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艾丽丝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却死硬着不愿道歉,只是板着脸坐在那,不看贝蒂。
段明辉觉得闹得差不多了,一个安抚法术丢过去,餐厅侍者退去了,暴走边缘的贝蒂也勉强平复了心情。
“对不起,威廉,让你看笑话了。”她重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向段明辉道歉道。
“没事,大家都朋友,不必这么见外。怎么,最近跟安迪相处的不好吗?”他问道。
“没事,一些工作上的小冲突。安迪和我都很有自己的想法。你知道的,两个强势的人相处,总会有些磕磕碰碰的。”贝蒂想了想道。
“如果我能帮上忙的话,请尽管说。”段明辉道。
“我会的——”贝蒂道,话音刚落,她的手机响起。她做了个歉意的表情,拿出手机,接通。电话里传出瞬的声音,她的声音听上去很不好。
“嘿,贝蒂,你有空吗?能来第十三街第两个十字路口酒吧门口的电话亭接我下吗?我被抢了,身上还满是我自己吐的秽物。我不想其他人知道,你能接我下吗?”瞬在电话那头如此说道。
“好吧,你等着,我马上就去。”贝蒂挂了电话,对段明辉道了个歉,匆匆离去。当然路过服务台时也没忘结了他们这桌的帐。出外聚会,差不多都是她主动结账的。因为工作比较好的她收入比较高。这差不多都成了一种习惯。
“她干什么去了?”没听到电话内容的艾丽丝冲着她的背影向坐在对面的段明辉问道。
“好像瞬在酒吧喝多了,贝蒂现在开车去接她。”段明辉道。
“哼,瞬老毛病又犯了。吸毒,宿酒,在大街垃圾箱旁醒来,身上所有东西被抢光,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哎,本以为已经进展到谈婚论嫁的卡门能挽救她的,没想到事头临着,瞬却逃婚了。唉——”艾丽丝长叹一声道。说起来,她虽跟瞬不如跟贝蒂和蒂娜那样亲近,但也算是好朋友了。她虽然嘴上有时说的恶毒,心里还是很关心她的。
“卡门不是瞬的室友,詹妮的女朋友吗?怎么又差点跟瞬谈婚论嫁了呢?”段明辉不解地问道。
“当然是瞬抢了詹妮的女朋友啊!”艾丽丝理所当然道,然后又补充道,“在我们圈子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只是女孩,不管是直的还的弯的,只要被瞬看上了,最终都会变成雷丝边!瞬的魅力无人可挡!”
“也包括你吗?”段明辉开玩笑地问道。
没想到艾丽丝的脸却红了。
他只得感叹一句:贵圈真乱!
离了安定富裕的城西区,段明辉决定到以多民族,混乱,罪恶著称的洛杉矶南城区转转。路过一家网吧时他随手将玄阴幡里的雷蒙盖顿给放了出去,哧溜一声穿入一台电脑中消失不见了。雷蒙盖顿因为重生时是出现在一台笔记本电脑里,所以天赋加成,成了最厉害的计算机黑客,上次在《吸血鬼猎人》世界帮了段明辉大忙。这次他想起之前跟艾丽丝说的话,想让他上网帮忙查下那个科学教的资料。
他本人则继续向城南区漫步而去。以他缩地成寸的本领,步行居然比那些开车的还快,没费多久便来到城南区。
走进一个脏乱差的社区街道,街上那些纹着各式纹身,染着头发,穿着另类服饰,鼻上,耳上,唇上,甚至肚脐上都打着洞,镶着环的阿飞太妹们都用不善的目光打量他。一个看上去并不怎么起眼的亚洲男信步当车,悠闲自得地走在他们的地盘。这在他们有些人看来,就是挑衅。
“嘿,亚洲佬,这是我们的地盘,不欢迎你。滚回你们的唐人街!”终于一伙沉不住气地小混混拎着棒球棒走了上来。
“怎么,你是这儿的头吗?你能作主吗?”段明辉看了看领头的豹纹男问道。
“Fuck!你他妈是来找事的吧?”绝对不是本地老大的豹纹男觉得受到了污辱,狠吐出一口浓痰就欲动手。
“疯豹,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那样做!因为只要你打了这位先生,我就会让你好好在局里中蹲上48小时!”一对巡街的警察走了过来,其中一黑人警察恶狠狠道。
“沃克警官,我们可什么都没做——”豹纹男说道,再次恶狠狠地看了眼一脸平静的段明辉,悻悻离去。
“嘿,伙计,身为一个亚洲人,我建议你最好不要一个人在这墨西哥裔社区闲逛。当然,这只是我的建议,听不听是你的自由。”黑人警察道。
“全体巡逻警员请注意,五号区域发生恶性抢劫事件,一名路人受伤严重,请附近警员尽快赶往——”警用传呼机中传来调度总部呼叫声。白人警察拍了下自己搭档的肩膀下,“嘿,伙计,我们需要开工了!”
黑人警察再次看看从如自终都一脸从容的段明辉,点点头,转身跟搭档一起往另外一条街方向跑去。
(本章完)
第368章 抢劫失败的小贩 救人赌运的警察()
威尔气喘吁吁地抓着手中抢来的女士包,跑入一条小巷中,一股脑地将包里的东西全倒到地上,却发现里面只有满满一包的女士用品和几张银行卡,根本没有多少现金或值钱的东西。
“Fuck stupid women!”他忍不住咒骂道。
“为这么一堆不值钱的东西居然那么拼命的抵抗,让自己捅了她一刀,真是一个愚蠢的女人!Fuck!”他忍不住又骂了一句。
“Fuck stupid women!Fuck Mond!Fuck the hell world!”他一个劲地咒骂,似乎想把这半个多月来心中郁积的愤懑都发泄出来。
不由的他不生气,半个月前他还自由自在地在他的城东区当着他的黑小贩,向那些羸弱的亚洲佬“兜售”着“质优价廉”的高科技产品——由他的上游供货商小偷蒙德在那些国外游客多的旅游商业步行街偷来的手机。但蒙德那小子却不开眼地偷了一个不该偷的家伙的手机,结果被人给打断了全部手指不算,还将他给牵扯了进来。害得他再不敢在治安较好的城东区呆了,只得又回到了当初发誓再不踏进的城南区,他出生的地方。同时也是他父母,他哥哥,他妹妹被冲突的黑帮火拼殃及被杀死的地方。他们一家人本来是在开开心心地准备着他哥哥的婚礼,却不想他们定的餐厅被两帮黑帮选作了谈判的地点。谈判破裂,演变成了大火拼。他的家人都死了。唯有出外采买的他幸免于难。
他发誓再不踏进这个噩梦一般的地狱罪恶之地,但现在他却不得不违背当初他自己的誓言,再次来到此地。因为他急需一笔钱,一大笔钱,来给蒙德治手。医生说如果能及时凑够手术费的话,他的手指还可能被接回去几根,全恢复不可能,但起码可以自己吃东西。
他恨蒙德,恨得要死,但却不得不去帮他。因为蒙德是他的朋友,不是那种泛泛而交的朋友,而是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当初他孤身一人离开城南区,到城东区流浪讨生活时,是他收留了他,给他提供免费的住处和食物,甚至还给他找女人让他破了chu男身,虽然他当时的目的只是看中了他的黑皮肤与人高马大的身材,想跟他合伙一起发财。但他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这大概是他虔诚的天主教母亲教会他的唯一的一件事。
“威尔,你得学会感恩,感谢那些帮助过你的,感谢上帝赐予你的这一切。。。。。。”母亲经常这样对他说。他以前从来没听进去过,因为他们生活的弱肉强食的社区实在让他难起相信母亲相信的那个神是个多么仁慈的家伙。
但后来他母亲死了,他却突然一下子将这话当成了自己的信条。他不知道他是真的被上帝的仁慈感动信了,还是单纯地想借此来记住自己母亲,那个可怜的,絮叨的,肥胖的墨西哥黑人妇女。
“Fuck!”威尔再次咒骂道,因为他发现自己慌乱中居然跑入了一条死胡同。前面是一堵高高的墙,而身后警车警笛鸣叫的声音已经堵住了巷子口。
“Fuck!这狗屎一般的地方,我他妈真不该回来的!”他咒骂道,四下查看一番,墙角堆着一座由大大小小的垃圾塑料袋堆成的垃圾山。他费力地拨出一个洞,将自己藏了进去。
“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上帝,我祈求你不让那些该死的警察发现我——”他躲在臭味刺鼻的垃圾山中不住地在心中祈祷着。
啪嗒啪嗒——一个脚步声走了过来。他摒住了呼吸,用手死死地压住激烈蹦跳着的心脏。
“走过去!走过去!”他试图用意念赶走这个讨厌的脚步声。不过他却失败了。那脚步声反而像是被他的念头吸引了过来,在他的藏身处,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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