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笙生气,更是对自己生气,气那些无法挽回的错误,气被他浪费的宝贵时间。
他几乎错过了一个孩子最重要的童年,然后逼着她一夜长大。
积压在心头的痛苦无处宣泄,独自到走廊上点了一支烟,默默沉思。
“她还是个孩子,你不用和她太计较。”任棠的声音从云笙背后响起,随手递给他一瓶水。
最近云笙的付出,任棠都看在眼里,已经贴心到完全不需要请护工的地步。
怕女儿哪里不舒服,又怕她饿了渴了不开心了,可无论多无微不至的关心都比不上云君依记得在生死关头被抛弃的画面。
“我能和她计较什么呢?”只是在看到别人一家和睦的时候,忍不住的会嫉妒罢了。
“一一从小就很敏感,也很在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大概是受了自己影响的关心,任棠身上某种的不自信传染到了女儿的身上。
所以没有办法像念念一样,即使是郁夏一手带大依然都活的阳光热情。
“是我不好,那时候如果对她好一点就好了。”多好那么一点点,让她回想起来不至于全是空白。
“那就从现在开始对她好吧。”有多个人爱云君依,没有什么不好。
“我不止想对她好,还想对你好”云笙伸出想轻抚任棠的脸颊。
“我一个人过的挺好。”她用整整十年的时间单恋了一个男人,到三十岁的时候才发现一个人才是最好的归宿。
“一个人,怎么会好?”他就是一个人,他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一个人,真的不好。
身体康复准备出院,云笙为一一办理好了出院手续却是愁容满面,他发现找不到下一个接近的理由。
老婆不要他,女儿不要他,云笙继续开始工作和酒精的生活。
活的行尸走肉一点,至少感觉不到痛;喝酒喝的不分东西时,她们才会回到自己的身边。
“叮咚”,在一一出院后的一个星期,云笙控制不住的按响了任棠家的门铃。
“云笙?怎么这么晚?你喝酒了?”稍稍靠近就能闻到的酒气,不太像平时他的样子。
“想你了。”摇摇晃晃的走进了任棠的家里,稍稍推开了一一的房门,看到女儿睡得安稳。
这里才是他想要留下的地方。
“云笙?你到底怎么了?”
“想你,疯了般的想你,棠棠回到我身边好不好?我不能没有你们,真的不能没有你们”
“我以前问过郁夏,什么时候才会愿意重新嫁给叶暮尘,她说她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原谅背叛,我想我也没有办法。”
被背叛的那种痛苦,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懂。
他不爱,任棠也许还能欺骗自己继续下去,但他背叛信任一旦瓦解,是很难重新拾回的东西。
“不用原谅,不用原谅也没有关系,留在我的身边,惩罚我一辈子。”
“云笙,我不是季末,也不会成为郁夏的。”所以,她是不会回头的。
任棠回答的坚定,可还是小看了云笙丝毫不输一分的倔强。
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强行闯入到她们母女的世界,这一次他不想在退让。
任棠陪女儿上课的路上一定有他的身影,任棠去超市的时候一定有人帮忙提着东西,一一每次去医院复诊接受心理辅导云笙必定在场。
他的无孔不入,简直比当年的唐景清有过之无不及。
“云笙,你够了没有!”被整整烦了半年,任棠始终抱着无视的态度,当连买内衣的时候还要被跟着的时候才让任棠受不了。
他是没有别的事情了吗?
“我只是想陪陪你。”太卑微的一句话,从一个三十六岁的男人口里说出。
偶然的一次,任棠出门忘记带钥匙,折腾了大半夜重新找人来换锁,至此云笙拿到了她家的备用钥匙。
离婚的第三年,他才开始有机会出入她们母女的小公寓里。
卫生间摆放着一对可爱的粉色漱口杯,客厅里有一一的专属小画板,阳台上是任棠的懒人椅。
可惜,这个家里任何的角落都没有属于云笙的物品。
任棠已经完全放弃了和云笙杠,谁让她真的杠不过他。
只有一一对他的态度始终冷冷淡淡。
“小可爱,我们说好今天要去游泳的。”如今的云笙在面对女儿时,要从容了很多,再怎么被冷淡似乎也没有了关系。
“我不想去。”一一的身体始终不好,运动量稍稍大一点都会觉得不舒服。
但云笙不这么认为,面对身体不好不该是继续放任,而是该积极面对。
医生建议过几项很好的运动,游泳就是其中之一,何况又是很必要的求生技能,云笙不给她”偷懒“的机会。
“夏天一起玩水很开心哦,爸爸给你准备了很漂亮的小泳衣,宝贝真的不想试试看吗?”
“没兴趣。”
“反对无效哦!走,爸爸带你一起去!”
他相信,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他们父女之间的裂缝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
将近五年的空白,又岂是一天两天可以弥补的?但他不能放弃。
因为云笙很清楚,如果还有一天和任棠在一起的可能,女儿的态度将会起决定的因素。
云君依即使不满仍然被云笙拖出了家门,她们还是住在那栋小小的公寓里,可一一却搞不清为什么仍然会见到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的变化突然好大,不像过去对她和麻麻的不闻不问,突然的整天开始粘着她们。
云君依还不太懂那么大的变化是为了什么。
只是很不习惯也会不知所措。
被伤害过的记忆太清晰,比起靠近之前首先想到的是保护自己。
可是好像这个人很奇怪,无论怎么拒绝或者逃避,他总有办法达到目的。
434。入侵()
所谓温水煮青蛙,煮死的不一定是爱情,也有可能煮死的是抗拒。
在离婚的第四年,云笙又有了新的进步,从偶尔停留在公寓到如今客厅的沙发几乎完全的属于了他。
原本偌大的别墅已经很久没有回去过了,多半的时候他都是窝在任棠的小公寓里。
“云笙,你是打算就这样继续住下去了?”任棠简直气死了自己的心软,离婚这么多年来两个人无论怎样的纠缠,云笙从来都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重话或者流露出过一点不耐烦。
她发再大的脾气,他永远都耐心的听着;她说难听的话赶他,他脸上始终保持镇定的微笑;
但是听到家里半夜突然爆水管,穿着睡衣赶过来的人是他。
房顶碰到漏水,抓着施工队从头到尾监工修复的人是。
所有与她们母女相关的点点滴滴,他比谁都清楚。
如果说,过去的云笙是0分,那现在变成前夫的他已经做到了120分。
任棠对这一切不是没有感觉,所以才一直不断地退让着底线。
“嗯,棠棠考虑换个沙发吧。”太小了,他地腿都伸不直。
“嫌弃的话你回去住别墅好了。”
“嗯,已经准备好了,在半岛别墅隔壁,你不是很喜欢有那样的大草坪吗?”新家他早就准备好了,只要她们愿意什么都能搬进他准备的家。
而现在,她们母女在哪里,他的家就在哪里。
离婚的消息,很难在家族里被按下来,现在全申阳都知道云笙是单身的身份,想嫁给她的女人数不胜数。可除了当年出过一个倪歌之后,再也没有人能靠近到他的身边过。
头两年的时候,季祖义还积极的为他妻子重新挑选过合适的人,但这个孙子的脾气越是相处越是清楚,哪里是随便听话由着人操控的角色?
久而久之,哪怕是再看不上的云君依也成为了季祖义最宝贝的曾孙。
可惜,祖孙情还是浅了一点。
“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了?”任棠忍不住的翻白眼,女人过了三十之后脾气似乎越来越差,隐隐约约感觉到全是云笙的纵容。
任棠以前总是缺少自信,会自卑,并不是因为她差,而是因为有个太耀眼的丈夫,且她的丈夫眼里从阿里看不到她。
“不是和小末说的吗?”其实季末也只是随口提了一句,说棠棠也想有个大草坪,这样一一应该会很高兴。
无心的话,云笙全部都听了进去,早就有了打算想带她们一起去看房子,现在干脆自己决定买下季末隔壁那栋别墅,一直都在幻想着有天棠棠和一一住进来时会有怎样的光景。
“云笙,你真的是”让她没有一点点办法。
“不过我再怎么住在这,换洗衣服没有很不方便,明天能不能替我买几套放在这里?”
这大概是任棠听到最厚颜无耻的要求了,可是看着他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下巴长出的点点青渣,两条腿因为伸不直的关系似乎有点发麻。
怎么看怎么狼狈,还有点可怜兮兮。
云笙将自己的银行卡放到了任棠的皮夹里,密码非常的容易记就是她和一一的生日密码。
“家里的脏活累活干那么多,所以棠棠啊拜托了。”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
因为看不惯唐景清时常在他面前显摆自己从上到下的衣服全部是季末为他搭配的。
所谓夫妻之间的亲密大部分都只是这样简单的琐事。
而原本不想理会的任棠在早上送一一到了幼儿园之后,老样子的前往超市采购,逛着逛着就想起了云笙可怜兮兮的样子。
反正不是用她的钱,也没什么不方便。
任棠打了车到了附近的商场顿时有点摸不着头脑,这几年云笙穿衣服的风格变了很多,不像是过去他最常穿的一些奢侈品大牌。
既然不知道买什么,挑贵的买总是没有错的。
那天,同一时刻在季氏上午的工作讨论会上,云笙放在手边的短信时不时的响起,而当事人完全没有要静音的意思。
一条一条的扣款信息莫名的让他心情大好。
“云总?云总?”
“嗯,我太太在爆我的卡。”
所以这是什么节奏?老婆爆自己的信用卡,难道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吗?在场有家室的男人对其中的滋味是百般的了解,脸上纷纷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情。
还有最关键的是,他什么时候又有太太了?
只有熟悉云笙的人才知道,这些年他心里从来都只有一个任棠。
兴高采烈的回到家,看到整整齐齐放在一旁的衣服,还有原本老旧的沙发也重新换了一个,云笙的心情变得大好,看来坚持还是有用的。
“棠棠?”
“衣服放在这里了,你自己看看不喜欢的话跟我说,我再去换。”继续自己手里的事情,想让自己看上去自然点,可惜慌乱的小眼神仍然泄露了情绪。
“不会的,棠棠选的,我都会喜欢。”
看着云笙像孩子般的笑容晃了任棠的心,他们到底算什么关系呢?
不该有的心情,最近好像经常会有,只是三十岁的她足够的理智,懂得即使是一瞬间的心跳加速也只归纳为冲动。
但关于将来,她最不需要的就是冲动。
只是在翻完了全部都没有找到一样属于她们母女的东西后,他仍然会忍不住的失望。
任棠仍然将他们的距离切割的清清楚楚。
夏天的七夕情人节还没有到,到处都已经有了浓浓的情人节的氛围。
具有特殊意义的节日总是让处在恋爱中的人格外重视节日的仪式感,可这些人里并不包含任棠,却有莫名认真的云笙。
毕竟从相识开始,结婚到离婚,兜兜转转的十多年他们连个像样的节日都没有一起过。
可惜三十多的男人,浪漫的细胞实在是一塌糊涂,学不会抱着吉他在楼下弹琴;也干不出拿着一堆蜡烛摆出一颗爱心的这种事。
好像,他能为任棠做的真的很少。
打着过节的理由,唐景清组织了一场大聚会,有叶暮尘一家还有云笙一家。
但主要都是在为云笙制造机会。
如今都已经过了三十五的唐景清和叶暮尘已经非常满足现状。
虽然季末时常还是会想念凌墨白,虽然郁夏仍然没有再嫁叶暮尘,遗憾总是有,可仍然能相伴同行已经是他们最好的结果。
只有云笙不同。
“不是都已经住到她家了吗?”唐景清不了解怎么进度还是那么慢?
“嗯,睡了好几个月的沙发了。”离婚有多久,他就素了有多久,现在每天看得到又抱不到更是让他几乎快要抓狂。
“先睡服了人,再慢慢睡服心。”叶暮尘就是用的这个方法,虽然谈不上搞定郁夏,至少也把她牢牢地锁在身边,无处可逃。
“尽是一堆烂主意。”喝完最后一杯酒,算了下时间刚刚好,他今天准备了一个小礼物送给任棠。
“你要带我去哪里?”大家玩的好好的,莫名其妙的被拉到了外面,走在别墅外一条曲径小道上。
“听说任小姐18岁的高考作文写着想看看萤火虫,申阳城市里也就这一带还能看的到了。”还要多亏唐景清够土豪,知道季末喜欢花花草草,所以特意注重这一块地的环境。
“你怎么会知道?”任棠很惊讶他会知道这样的黑历史。
“真的想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想知道什么都不难。”当他查觉到自己对任棠的关心不够,能做的就是拼命补课。
只是越了解、越心疼。
原来,一个从孤儿院走出来的孩子,就连努力有时候都不具备任何意义。
好比她努力的程度超过了医学院分数整整五十多分,但因为知道自己没有条件熬到最后,再不甘心的只能选择撕掉了录取通知书,选择学费更便宜,时间更短的护校。
“其实也不是真的想看萤火虫,只是听说萤火虫很漂亮,在我那个时候啊”似乎是无法说下去的心酸,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的孩子,才会对外面的世界更加好奇。
那年高考作文的题目是渺小的伟大,不知怎么就会想到写下了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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