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语调之中,夹杂着拨不开的雾霾与茫然。
“什么问题?”古丝丝感觉到秦千寻跟原来很不一样了,小时候的经历,还有盛夏事件后,他的心思越来越重。
“我为什么读大学?”秦千寻困惑地问。
“啊?”
“”
“怎么突然问这个?”说实话,古丝丝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读书不都是为了考好的大学吗?然后有份好的工作,好的未来。”
秦千寻点头,没有否决她给的官方答案,又抛出第二个问题:“那大学毕业后,我想做什么?我又能做什么?”
古丝丝说:“什么意思?要考虑那么长远吗?”
秦千寻说:“在学校读书,对我人生的影响在哪里?”
“可以找到轻松稳定的工作的,你肯定没问题的。”古丝丝回想起闫泽清说的话。
第212章 青春的尾巴()
秦千寻不赞同这个官方答案:“什么工作是轻松稳定的?你确定这是自己想要的?”
古丝丝没有步入过社会,未来早被安排好了,无法回答他这个问题,问道:“你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
“嗯。”
“因为你看不到上大学的作用,所以不想再读书了?”这个理由太不合适了,说起来太过牵强,读书没用,不读书那就有用了?这算哪门子退学理由?
他望着古丝丝,笑道:“我很迫切,不想再浪费时间。我要就抓住!”
“你想做什么?”古丝丝认为学霸退学都是别人身上发生的故事,没想到第一次看到在身边,秦千寻这般风轻云淡地说不想读书了。
退学这么大的事情,古丝丝相信他深思熟虑过了。
再多方面综合考虑。秦千寻只有二十岁,哪能判断自己的未来?
“只要两年,两年你就毕业了?”古丝丝无法理解他两年都等不了。
“你的数学很好,自然知道两年等于多少小时?多少分?多少秒?如果有个机会降临,我一秒也不想浪费。”秦千寻目光如炬,眺望远处的彤云。
“什么机会?那也不用严重到退学啊?你可以选择休学啊!”
他的语气淡而笃定:“不想给自己留退路了。”
“为什么?多条退路不是很好吗?”
秦千寻说:“我需要的不是退路,而是现实,迫切的现实。”
“你的现实是”古丝丝死皮赖脸,依然撬不开他的口了。
他只说将来,她会知道的他要做的事情。
吊足了她的胃口。
最后,秦千寻说要请她吃饭,当做退学践行。
地点还是在学校旁边的土菜馆。
想想这将是他告别学生时代,最后一顿饭。
古丝丝的心里莫名低落,不禁感概,人生在世,世事无常,原以为读书工作是理所当然顺其自然的事情,生活时间总在悄悄改变人的认知。
不得不说,人生的道路上,总能杀出意外。
人生处处有意外啊!
吃饭时,他们气压变得与平常都不一样。
她,心神恍惚。
他,心不在焉。
突然,服务员推门送上一个小型蛋糕,上面用巧克力写着二十,蛋糕制作有点粗糙,体型不大,放着一根小蜡烛。
秦千寻拿起火柴盒,划过火柴,火花“吱”地一下,燃烧起来。
他点燃蜡烛,笑道:“丝丝,祝你生日快乐!”
“啊?”古丝丝目瞪口呆,“你你怎么知道的?”
老爸老妈都不记得她的生日,每年生日都是阿姨提醒着,帮助庆祝。
后来,发现过生日,只会让她看起来更寂寞,干脆忘记人要过生日这回事了。
秦千寻理所当然地说:“你成年的生日,怎么能忘记?”
多年后,每一次有人过生日,古丝丝都会想起秦千寻为她划火柴的模样。
一瞬间燃烧,看似疯狂,也很壮烈,却最终殆尽。
再而回想他们的青春,不知不觉中上演着灰飞烟灭。
无论是谁,也无法叛逃!
那时候的她,竟然没有察觉,他那迫切的现实,与她有关。
第213章 生日愿望()
古丝丝心下一动,苦笑道:“我这个朋友做得很不称职?因为我不知道你的生日?为公平起见,说说,你的生日在什么时候?”
秦千寻笑着说并不喜欢过生日,在古丝丝的苦苦央求下,他勉为其难地告诉了她。
一听日子,古丝丝不悦地皱了皱眉,“过掉了?”
秦千寻“嗯”了一声。
他的生日在二月份,古丝丝举起茶杯,笑道:“秦千寻,也祝你生日快乐,尽管晚了五十二天。”
秦千寻怔了一下,佩服笑道:“好强的计算能力。”
“让我们对酒当歌,拿青春作伴,祝我们的友谊天长地久,共同干了这一杯。”古丝丝豪爽一笑:“将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永远都会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秦千寻苦笑一下:“朋友么?”
“怎么?不想当刁蛮土豪后代的朋友?”
秦千寻配合一笑,“干杯。”
他们碰杯,相视一笑。
喝酒后,古丝丝笑问道:“想要什么礼物?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满足你。”
秦千寻笑了一下,反过来问她:“你呢?”
古丝丝双手合十,虔诚说道:“说出来都是血泪史啊,与你不同,我希望自己在大学里平稳度过,千万千万不要挂科。虽然我经常做丢脸的事情,但还要维持有脸可丢的状态吧!”
仔细回想起来,这么多年的人生,其实过得挺混蛋的。
“你如果能少动些歪脑筋,学习对你而言,不是难事。”秦千寻不以为然。
“你就不懂了吧。你好意思说我,那你为什么不读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多枯燥啊!”古丝丝之前耽误学习,就是被系统跟老妈害的。
二十岁生日当天,寿星翁们应该开开心心的,不晓得脑袋抽了什么风,也许是被秦千寻突如其来的决定刺激了,后边成为她的吐槽大会,学习啊!学校啊!
将来反正都要忘的,干嘛学那么多?
抱怨着抱怨着,说来讽刺,古丝丝竟觉得秦千寻退学决定越来越正确了。
奇怪了。
上大学,大多数人不就想要一个文凭吗?
如果,秦千寻已找到人生的出处,作为朋友应该为他高兴。
有多少人正在努力读书,人生依然迷茫着?
譬如她。
有一句话说的很有理:对人而言,困难的从来都不是坚持,或者选择,而是在适当的勇于选择,并加以坚持。
光是勇气,足够古丝丝佩服他了。
秦千寻离开了学校,开始以燕州市是为归处的工作活动。
他丢了一个电话号码给古丝丝,说不管有事无事,欢迎她去打扰。
前期,古丝丝特意去找过他几次。
不过到后来,他出差频率越来越高,还有留在外地的时间越来越长。
有一次,我们竟有五个月没有见面,尽管节假日会电联、发短信送祝福。
三个月前,他刚刚搬了新家,见他从破旧平楼搬入高档的公寓。
车子从两个轮子的自行车,直接换成了公司奥迪。
龙迁之喜的酒宴,拜托她帮他处理装修事宜。
都说她是个伪艺术家了,哪里懂这个?
——作者有话——
古丝丝:想要什么礼物?
秦千寻:你呢?
很久以后,古丝丝才明白,他要至始至终只是她。
古丝丝:我太蠢了吗?呜呜
田丰丰:多少读者发现了小伏笔?
第214章 疯狂的千寻()
古丝丝只能出钱,委托给好的装修设计公司,购置家具,力求把他家装扮得漂漂亮亮,低调、奢华、大气。
如今,回过头看看,与他同期校友,还在努力读书,哪里有像他这样风光的,步伐能迈得这么大?
这种飞速的步伐,在古丝丝的心中,埋下了一种不安。
但,每次古丝丝看见他的模样,又觉得是多虑了。
曾下决心试探他,古丝丝打趣问道:“短短一年时间,你是不是已经存了一座小金山?”想提醒他,如果可以了,见好就收。
秦千寻笑着说:“只有一座金山,是不够的。”
古丝丝微微一惊,“你挣钱太疯狂了点?”
他这样说:“钱虽诱人,还不至于让我着迷。”
她疑惑,“让你着迷的东西是什么?”
“那个有点远的目标。”秦千寻的眼神很真挚,古丝丝的笑容也不由得消失了。
当初,对古丝丝卖关子的秦千寻,现在已经荣升为洪门的商务二级顾问。
读书并非没用,只是看你会不会学以致用?
洪门相中的不是秦千寻的文凭,就像秦千寻需要洪门平台,一张入场券,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
秦千寻愿意呆在天上人间,正因为他是洪门旗下的一个重要交流会所。
老板相中了秦千寻的处事果断,又吃得了苦。
权衡利弊,得知秦千寻的学习成绩,他间接把秦千寻举荐给上面的商业顾问。
听说,洪门那位商业顾问见过秦千寻后,也没问啥专业问题。
只问秦千寻有什么人生追求?
秦千寻答道:“变成最会管理财富的人。”
商务顾问疑惑了:“为什么不是努力变成有钱人?”
秦千寻不卑不亢地说:“冬天与春天,是一前一后的关系。”
靠这句话,那位顾问赞赏秦千寻能沉得住气。
一语直奔重点,原来的黑社会,帮派间的争斗,喊打喊杀争夺地盘,将由商业竞争取代。
商业经济决定他们的存在,是金钱时代,更是人才时代。
世间万事万物都必须随大势变化,适当地推陈革新,才是硬道理。
他期待秦千寻的成长,希望他能担此大任。
往白处点说,就是希望秦千寻能成为他的左右翼,协助他把黑帮企业化。
秦千寻为了证明他没有赏识错人,不断出差,接触与学习洪门的商务。
有机会,并不代表你是唯一的,而秦千寻要取得成绩,是从顾问相中的这一批人中,脱颖而出。
他也不负高级顾问的期望,成为洪门的未来栋梁。
秦千寻辛苦闯事业的时候,古丝丝开始用心学习画画,除了相亲这件事情外,同时也有着烦恼。
古丝丝正被秦千寻二十岁时要求的生日礼物折腾得有苦难言。
时间真是雕琢人的利器,想当初那位上看下看、左瞧右瞧、没气质的花池先生,凭借蛮干,敢打敢拼,为人又仗义。
经时间一打磨,身价暴涨,竟晋升为洪门一方的小老大。
用秦千寻的话来讲,他是玩命拼到了那个位子。
第215章 花池小哥()
风水轮流转,天天喊着秦千寻为“小寻哥”的花池,成功让秦千寻成了他的得力右臂。
他们的生活阅历与她不同,金钱于他们、于她来说,不可能会同一意义。
有一次,古丝丝偶遇花池,当时他正与一位三流明星在百大逛商场,派气十足。
浑身包裹世界级名牌也遮掩不住暴发户的俗气,粗粗的金项链,恶俗的气质,顿时让古丝丝想起套动物的项圈。
古丝丝心叹,炫耀身价也不能这么使吧!
花池为了凸显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瞧见她后,热情邀请她一起吃饭,答谢两年前请他喝的高级咖啡。
你也忒记恩吧。
其实,那咖啡是百大免费赠送给vip客人的。
刚开始大家不算熟,基于共同认识秦千寻。
古丝丝不知道秦千寻在洪门干什么?好歹是朋友,心里头担心,然后就答应了。
可,花池不知从哪里学来一套卖弄,特文绉绉地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随着改革开放,中国注重商业利益。人情世故皆是被金钱所衡量。”
古丝丝手轻轻颤抖,看着他这身打扮,听他说话,要知道我有多拼命忍耐,才没把口中的咖啡喷出来。
秦千寻这位半途而废的高材生,也没见他这样咬文嚼字啊!
终于,他卖弄接不下去了,说起当年认识秦千寻的事情。
六年前,秦千寻就已经在那一片小有名气了。
花池起初觉得秦千寻就是一个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为了生活到那种混混横行的地方打工。
两人正式认识的那一天,花池正被别人打,花池‘特别’强调他是因为寡不敌众,选择暂逃。
在你追我赶之时,有个人的血溅到打酱油路过秦千寻的身上。
花池道:“道上混的,什么人没见过?我还真没见过一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冷脸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那混混并没在意,而他却只是因为那混混弄脏了他的衣服,他就把那混混揍得找不到东南西北,爹妈都不认识了。”
真的,还是假的?
事实上,当然并非只是一件衣服。
那时的秦千寻生活陷入低谷,家族破产,父母双亡,负荷承受着生活的压力。
因为奶奶生病了,人情淡薄,没有亲戚过来嘘寒问暖,肯施与援手。
等他奶奶走了,那些不知廉耻的亲戚们,还惦记着他奶奶房子的结余款,想要瓜分这笔钱。
他奶奶立下遗嘱,钱全部留给秦千寻上学用,所以他们又打监护权的主意。
还好,老人家眼亮,她把监护权委托给一位律师,那位律师原来是他奶奶的学生。
律师见秦千寻优秀,愿意收养秦千寻当养子,秦千寻却拒绝了。
问秦千寻原因?
秦千寻说还有一年就要高考了,换环境的话需要重新适应。
而且,他已经有能力一个人生活。
律师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
等秦千寻考上大学后,他已经十八岁,自然不需要什么监护人。
花池叹道:“我这辈子我没佩服过什么人?什么电影明星都是虚的。”
第216章 文艺爱情片()
花池说:“要不是他的,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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