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丝丝灰溜溜的开始得想对策啊。
学校报到后的当天晚上,闫泽清便给她来了不少电话。
古丝丝一惊讶,他说要请她喝酒,单独为她接风洗尘。
古丝丝的内心太多问题了,笑说:“消息真是灵通。”要知道她昨天晚上才从云南飞回来的。
闫泽清笑说:“对你,这是必须的。”
这话听得古丝丝毛骨悚然,被男主角看上的女配一般都很难有好下场。
尤其古丝丝的身上还是那作死的设定了!
古丝丝摇了摇头,别自作多情了。
如果闫泽清真对她有感觉,那么在云南的时候,闫泽清咋对她没有一个问候电话?
那么试问,盛夏与闫泽清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剧情偏离正常轨道?
端着满满的困惑,古丝丝开车去到曾经常奢侈聚会场所。
色即是空。
开酒庄生意的发小,还忒矫情地说名字是出自禅语,色即是空,色即是空。
发小到西藏一游,连好色境界都颇具佛意了,乱七八糟,绕来绕去的。
庸俗点讲,不就是挣人酒钱的清吧吗?
现在搞得像高级猎艳场所,许多人也玩得开。
虽说败絮其中,好歹也有个金玉其外吧,外加好酒储存了不少。
像他们这些富家千金太子爷们习惯大手大脚花钱享受优雅生活,郁闷、无聊。
时而喜欢来这里挥霍闲气。
酒吧灯光略有调暗,大堂内正播放着班得瑞童年的回忆的钢琴曲。
闫泽清一个人坐在角落,靠着黑色沙发,翘着二郎腿,一手随意地摇晃红酒杯。
整个人像被一层阴霾笼罩着,阴沉至极。
与轻柔欢快的音乐里,静谧低调奢华的清吧,呈现的意境,非常不搭。
古丝丝走到他面前。
闫泽清抬起头,恍然地看着她,情场失意,溢于脸上。
第174章 和好如初()
“来了?”闫泽清站了起来,笑容恢复到如初,好像她上一秒看到失意的他,只是一场错觉。
“嗯。”古丝丝心生赞赏,不愧是男主的气质,大方地坐在他的对面,问服务员要了一杯水。
他诧异,道:“不喝点酒?”
“开了车,而且刚回来有点累。”古丝丝嘴上是笑,实际上可不敢喝那样的酒。
面对闫泽清这匹狼,古丝丝可不想要脑子混沌啊,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
闫泽清见古丝丝风尘仆仆的,也不再勉强。
他们两个人礼貌性地碰了一下杯子。
闫泽清笑问:“云南,好玩吗?”
古丝丝笑道:“风景秀美,作为一个过客,那是还是不错的去处。”
闫泽清继续为自己添酒,笑道:“怪不得你的精神状态,变得比原来好。”
古丝丝微微一笑,两人相互寒暄着,尽是无边际的废话,一杯水这样饮入腹中,后来为了提高点精气神,又要了一杯蜂蜜水。
闫泽清让古丝丝描述在云南的奇闻异事。
古丝丝捋了长长的斜刘海,笑道:“想知道,你自己去看看就可以了?”
“会去的。”闫泽清轻轻一笑,“丝丝”
“嗯。”
“还在等他吗?”
古丝丝握住杯子的手一紧,抬眼疑惑望着他,勾唇笑问:“你在说谁?”
闫泽清颇有深意地望了她一眼:“你知道我在说谁?”
古丝丝笑笑不语。
她知道,他在说龙傲天。
闫泽清看她不回答,也没有勉强了,绕过了这个问题。
他忽然问道:“那一天,你为什么会在天上人间?”
回过神来,谈话前奏已完,友谊的对话,不过是为接下来的问和答做铺垫。
古丝丝笑道:“与盛夏打架的那一天吗?”
闫泽清默认。
古丝丝说:“你不是把照片发给我看了吗?我就特好奇,想去看看秦千寻在里面干什么?花了一点钱包了秦千寻的场子,没想到你与盛夏突然来了。”
闫泽清依旧沉默。
古丝丝难以从他的表情上看出什么情绪来。她笑着说:“你也知道我家的情况,当时一下子就慌了。然后,惨剧就发生了。”
“”
古丝丝笑道:“不过,现在可以让我松了一口气,我这个人最怕别人误会了,盛夏还能与秦千寻和好如初,实在太好了。”
最后一句话,古丝丝特意为他加上去的。
闫泽清目光一闪:“和好如初?”淡淡的讥讽里夹杂着“走着瞧”的余味。
古丝丝假装听不懂,笑道:“是啊!今天,我还在学校看到两人走在校园里呢,不愧是我们学校里的模范情侣,走到哪里都是吸引同学的焦点啊!”
闫泽清嘴角的笑容一僵,即刻收敛。
古丝丝佯装看不懂脸色,笑着说:“盛夏一直都对我说,只想谈天长地久的那种恋爱,或许她过了一过二十岁,她真能做出嫁给秦千寻”决定两字还没出口。
“不可能!!”闫泽清冷冷地打断了她的话。
“呃?你怎么这么激动。”古丝丝装作很吃惊,困惑地看着他:“不过,你为什么认为不可能?”
第175章 色即是空()
闫泽清似乎想要说什么,一看是古丝丝,笑道:“秦千寻不适合盛夏。”
古丝丝:“盛夏喜欢啊。”
闫泽清:“”
古丝丝笑道:“身份吗?盛叔盛姨不像我的爸妈,人通透也开明,你认为呢?”
闫泽清俊脸一沉,拒绝回答她的问题。
“闫学长?”古丝丝柔声轻唤一声,看来闫泽清被古丝丝的三言两语呛得不行了。
闫泽清为不泄露真实的情绪,随手解开了第一粒纽扣,揉了揉太阳穴:“我有点累了,就先走了一步了。”
根本不等她的回答,起身撤退了。
背影是落寞,步伐有点飘。
看不到他的背影后,古丝丝丢掉了把玩的吸管,看着对面的那杯还没喝完的红酒。
古丝丝目光冷了下来:“借酒消愁愁更愁,不过,闫泽清啊闫泽清,怎么就能把这么好的机会,白白浪费了呢?”
再扫了一眼清吧,顿然发现了一点。
很久以前,他们一起过来过玩。
而,盛夏习惯坐在古丝丝现在的这位子上,而她好像很久没有出现在这里了。
原来,是睹物思人?
闫泽清继续失意中,时而给古丝丝来点通骚扰电话,聊一些无聊的废话。
目前,千寻之夏(秦千寻与盛夏之恋的爱情故事)发展趋势,目前看来还是相当不错。
两人依旧出双入对,几乎看不出上学期末那场飓风席卷后的痕迹。
只是,盛夏不再来找她吐露情感了。
同样的,没有了盛夏,秦千寻跟古丝丝之间似乎也没有了见面的理由。
盛夏经常去秦千寻的教室蹭晚自习,说为补考做准备,实际上是在宣布主权。
这学期,与秦千寻见面,是在她的一次写生课上。
那天,晴空万里。
古丝丝选择了一处地方,画着一幢破旧的教学楼。
忽然,一个篮球滚到了她的脚下。
“嗨!美女!能帮忙把球扔过来吗?”一名男生大声喊道。
任谁都以为这是一次无聊的搭讪方法,而且早已过时。
古丝丝没有理会。
一位穿着白色运动衣的男生闯入她的视线里。
他弯腰捡起篮球,轻举一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球落地,再弹起,被那男生稳稳接住。
打气般低吼一声,男生们在操场上继续挥洒青春的汗水。
古丝丝的笔一顿,导致她的画变得不可描述。
她没好气地望着罪魁祸首,笑道:“没想到你现在还在打篮球。”
“没想到你的画这么”秦千寻弯腰,探看古丝丝的画,颔首笑道:“你懂的。”
“咳咳”古丝丝轻咳道:“你懂什么叫艺术?我们叫抽象派,我是走抽象派的。”
“是挺抽的。”秦千寻表示非常赞同:“欠抽的。”
古丝丝剜了他一眼,被这么一打扰,连画画的心情都没有了。
她收了笔,问道:“你没课吗?”
秦千寻扬起如春风拂动杨柳般的笑容:“体育课。”
古丝丝腹中不满嘀咕道:“上个体育课,笑得那样阳光灿烂干嘛?”
忽然,古丝丝想起了小时候,跟秦千寻也经常在操场上见面的场景。
秦千寻说:“不画吗?”
古丝丝回答:“姐姐,没心情。”
第176章 an骚()
秦千寻笑道:“你的心情不好?为什么?”
“没理由。”
秦千寻说:“丝丝”
“丝丝——”
这时,有位女同学从老远处叫唤古丝丝,成功阻止了秦千寻的问题。
女同学走近一看,看到秦千寻与古丝丝站在一起,一脸呆懵!
女同学停下了脚步,远远看着秦千寻,再看向了古丝丝,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样:“啊?忘了,我们还有衣服还没洗,那我先走了。”
她的戏演的很拙劣。
“你看你多慎人,把我的同学的吓跑了。”古丝丝叹息道。
那同学时不时回头瞥她,做出很了解事情真相的表情,令她相当的无语啦。
秦千寻笑道:“那是她有眼力。”
古丝丝真的搞不清楚秦千寻是怎么想的,收了笔墨:“你就不怕盛夏知道了,误会了,找你闹?”
秦千寻笑容轻了许多,道:“她要是愿意闹还好一点。”
略带惆怅。
“呃?这话是什么意思?”据古丝丝的分析。
秦千寻尽管不是那种愿意对女生百依百顺的男生,却也懂得体贴人。
秦千寻竟然答应盛夏当女友,至少会摆出一个男朋友该有姿态。
天上人间事件发生后,秦千寻越想越觉得对不起盛夏,便跑过去日日守候,对她百般千般万般的解释。
终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心软的盛夏原谅了秦千寻。
然后,闫泽清背地里做的一切努力,都成功化为炮灰。
这种假设可能性高吗?
要不然盛夏的低情商,看上去对秦千寻虽百依百顺,实际还是倔强脾气,骨子里透着骄傲的她,怎么可能会先愿意向秦千寻放低姿态呢?
“从云南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秦千寻有意轻松的调转话题。
“有也没有你的份。”古丝丝发现秦千寻说话很没品,有上句没下句,吊了她的胃口,又不接着下去。
他与盛夏两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玫瑰花收到手软的话,我可以帮你处理一点。”秦千寻的口吻淡淡的。
古丝丝面色微变:“想借花献佛,门都没有。”
头发一甩,提着绘画工具,大步离去。
是啊,还得想办法去处理让古丝丝非常头痛的玫瑰花啊。
没错,秦千寻口中“人见人爱”的娇艳玫瑰花。
因为这场出人意料的“千寻之夏”,异常华丽地演变成我的梦魇!!
上周三,下午,由九十九朵鲜红皇家玫瑰组成的一束花。在众位女同学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下,配送员缓缓送到了她的手里。
同学们像蜂群一下子围了过来,开始解说这玫瑰的来历,产自哪里?
闻香味,懂花的未来艺术家解说,这绝对是今早刚从法国特空运过来的新鲜货!
一群人整得像没见过高级玫瑰花的花痴似的。
古丝丝的嘴角抽了抽,一下愣是没能猜出,是哪个脑袋抽风的相亲对象送?
等到古丝丝捧着花儿走出教学楼,突然见一人驾着辆特闷骚的布加迪威龙飞速停在她的面前。
迎面,袭来一阵狂风。
庆幸,古丝丝今天穿得是长裙,要不然非得走光不可。
瞧身边不少短裙女生就遭了殃,让旁边的男生大饱了眼福
第177章 女配是无辜的()
闷骚的布加迪威龙上,坐着一位带着闷骚墨镜的闷骚男人。
他还摆了一个特man骚的姿势,勾唇一笑,尽显man骚。
随后,他酷酷地从车上走下,耍酷地摘掉墨镜,手伸入后座。
“oh!mygod!”古丝丝不由紧抓住玫瑰花儿。
奈何,上天没有听到她内心最最最真切的呼唤。
闫泽清拿出一束皇家玫瑰递给了她,恰是九十九朵。
果不其然,又是这样!
古丝丝不明白,别人会为这种闷骚、耍酷、耍帅的狗血桥段,而兴奋不已?
这种状况不就是典型的想要夺人眼球的炫富,却又在间接展现此人内心的——空虚的寂寞冷!
然后,有疯言疯语传道:“那不是学长闫泽清吗?”
——是啊!空虚寂寞冷的闫泽清!男猪觉!
“哎呀!丝丝她害羞了。”
——害羞?眼瞎了吗?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害羞啊?我是无语!我无语啊啊!
“丝丝的新男朋友是闫泽清学长?他们从什么时候好上的?好养眼啊!”
——什么男朋友!别吓我!我无辜的!女配是无辜的!
此时此刻,古丝丝真是欲哭无泪!
无语凝咽!
天啊!这是要闹哪一出啊!
古丝丝提醒自己要笑,因为她是女配啊?
到底是该矜持的笑呢?惊喜的笑?还是花痴的笑?
不,最好的笑容是惊喜之中略带三分花痴。
故事系统:恭喜你,女配功力又上升了一个档次,成功获得100生命值。
古丝丝不稀罕,只是希望能够早点解除她角色的束缚。
到时候,她可以分分钟暴走,彻底玩一出角色崩坏!!怼得男主无地自容!
毕业后,闫泽清跑学校的次数反而比在校时勤快得多。
原因不二,他天天忙着派人,或者自带玫瑰来各种消、遣、她。
每一天下课,他必然要用那骚包的布加迪,或者兰博基尼送古丝丝回家。
第二天,清晨又必然准时送她到校。
万能好好先生,忠犬好男友!
此处有掌声,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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