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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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官-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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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长河道,“姑娘你言之凿凿,却无任何旁证,反而让我辨出一封并非知府亲笔的伪投诚信,即便你当着我十万将士说我投敌,恐怕也无人信你。但是,本将军还想给你一个证明自身的机会。”

    孟长河给下方兵士比划一个手势,原本押着节南的两人,到兵器架子上抄起两根一丈长,比拳头还粗的军棍。

    “二十军棍。”他目光扫过校场一圈,满意众将赞同的神情,“只要姑娘受二十军棍还能坚持方才所言,本将军就相信姑娘,立刻发兵成翔。”

    别说二十军棍,一棍子就能打掉她半条命。

    节南面露讥诮,“敢情大将军膀大腰圆,挨棍子不吃力。还是你明知我挨不过,也好名正言顺杀了我灭口?”

    孟长河却不为所动,“姑娘巧言令色,当众离间,只会让本将军更怀疑你居心叵测。”

    他喝道,“执棒士听令,仗——”

    军令如山,一旦说全了,二十棍子就挨定了。

    节南岂能不知!

    她高喊,“且慢!大将军且慢!”

    喊完,猛喷一口鲜血。

    节南眼梢狭锋,肩一挣,瞪开左边兵士压她的手掌,举袖缓缓擦过嘴角。她就不信了,孟长河比千眼蝎王还毒辣,这样都能坚决执行。

    别说两旁的兵士举不动棍子,连督军常莫也吓一跳,凑着孟长河的耳朵劝,“大将军,我瞧这姑娘病得不轻,脸色跟死人没两样,一棍子下去打咽了气,可怎生是好?说实在的,她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说奸细还真是抬举。”

    其实不用常莫劝,孟长河亦有住手之心。

    作为镇守边关的大将,他的任何决定都关系到全军生死,所以他固然不得不时刻存疑,可他心里却又是有些信的。

    毕竟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谎话,并非信口能诹。

    ………

    今天第三更。(。)

第58引 不仁不义() 
大王岭又长又深,上古森林犹如天然屏障,北面背阳,除了几处军镇守?2??峡口,根本无路可攀,就算有不怕死的闯进去,不是迷路,就是让毒蛇猛兽吃了。

    孟长河初到金镇那年,因为担心敌军潜入大王岭,令他腹背受敌,所以屡次进行大规模探山,直到确信自己管辖的这片山区连侥幸通过的机会都不会有。

    不但敌军潜不进去,孟长河明知南面山贼猖獗,也不能翻山清剿。他要去大王岭匪患区,只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官道,而且必须出金镇辖区方可行。

    众所周知,军镇看似可怕,没有虎符,没有圣旨,也不过是座把球的石狮子而已。

    愚公移山,精卫填海,这些都是克服了天险的传世之说,因此当孟长河听说大今军开出盘山密道潜入了大王岭,头一个反应竟不是荒谬。更何况,大今如果同熟悉地形的山贼勾结起来,便事半功倍,还恰恰印证他这几年对匪患的忧心并非多虑。

    孟长河再一想,他每回与成翔知府谈及剿匪,知府都粉饰太平,如今这姑娘说知府变节,那就太说得通了。

    不用看地图,孟长河也很明白,凤来和成翔若失守,对金镇意味着什么,对南颂又意味着什么。这样一个战术,需要万无一失的布置,打通内外人脉,以及持久战的耐性。成翔官员贪腐,大王岭匪患猖獗,凤来没有知县,正是这个战术成功的要素。

    此战术太高明太厉害,不是眼下这个病重的姑娘可以编得出来的,而他回顾以往,又能想到不少端倪,硬生生惊出他一背脊冷汗。

    也正因为慌,他急切需要一个确凿万分的证据。

    他的脸色几近阴沉,他的目光几近噬人,“本将军再容姑娘说一回话,若还只是狡辩,就不止二十军棍这么好过了。”

    地气冰寒刺骨,节南并不甘心跪着,挣脱另一兵士的钳制就站了起来,甩甩眼前让风吹乱的散发,连额头那条破相的疤也不介意显露,笑得爽朗,“大将军能如此光明正大处置六娘,六娘就放心了。”

    人人怔住,不懂节南的意思。

    节南再道,“其实不管六娘交给大将军的信是真是假,不过用来试探大将军而已。六娘来金镇之前,受人再三嘱托,要用此计确认大将军忠心。军镇忠将如云,总不见得所有人都和大将军一条心。大将军若与知府串通一气,见信就知事迹败露,必然花言巧语安抚,却暗中杀六娘灭口。然而大将军没有这么做,反将六娘带到众将面前公开审理,可见心思坦荡,忠节未变。如此一来,六娘就能放心呈上真正的证物了。”

    果然,果然,留一手是绝对必要的。

    节南脱去笨重的旧袄,众将才瞧见她肩上斜背了一小包袱。

    常莫恍然大悟,“这般谨慎小心,甚至对大将军你都抱有怀疑,不轻易拿出证据,恐怕此事是千真万确的了。”

    “还是要看她拿出何物方可断言。”孟长河说归说,心里狐疑已卸七分。

    节南从包袱里拿出一封褐皮金贴,双手捧高,放声道,“大将军请看仔细了,此乃大今统用官书,里面授予成翔知府正二品官阶,赐宝赏珍,只待成翔归大今,便能到大今都城任朝官大员,半个成翔的良田沃土赏给他,作为日后告老的返乡之地。此官书不但有呼儿纳的帅印,还有盛亲王的王印,若有半点弄虚作假,斩了六娘也无妨。”

    孟长河这回亲自接过,看了足足三遍,又传下去,让在场每个将领看了。他们守关数年,与大今军常战常谈,不知接过对方多少官样文书,自然对褐皮书十分熟悉。

    孟长河甚至还去了书房,翻出从前大今的劝降书和宣战书等等,来比较真假,最后确认褐皮书无疑,帅印无疑,王印无疑。

    等孟长河回到校场,不再与节南多言一句,只是立刻召将点兵,无比神速得动了起来。

    常莫不懂带兵打仗,自觉负责招待节南,不但将她领到暖和的花厅,还让人送来食物。

    一旦放下心防,常莫就很能唠叨,说了好些让她放心,天马军所向披靡之类的空话,然后道,“我说这位姑娘,你还真是胆大包天,军棍差点打下去才拿出看家宝啊。”

    节南笑笑,“六娘也是听人吩咐。”

    “适才不及问你,到底听何人吩咐?”孟长河走了进来,显然已经布置完毕。

    节南表情有些为难,“这个么,六娘不太好直说。虽然在六娘看来,能觉察这么大一件事,即便不算立功,也实在不必隐瞒身份。不过,可能是小女子眼皮子浅,不懂世家名门的大人物们想什么。”

    常莫心中越发好奇,旁敲侧击地问,“看不出来姑娘还认得大人物?”

    节南吃着暖和的饭,喝着暖和的汤,心里可一点没暖和意,温凉凉笑着,“别看六娘这般穷酸,若论及祖上,与当朝二相的祖上也算直亲呢。”

    姓王的,排九的,骗她,是不是?

    很好。

    常莫怎会不知崔王二相,忙问,“姑娘贵姓?”

    节南垂眸,十根瘦峋手指转碗,再放下,一手在袖里掏了一会儿,掌心摊开,“六娘王氏。”

    红玉金坠,流光溢彩。

    孟长河认出金纹之中的王氏族徽。

    常莫也认得,神情立刻起敬,“小姐竟是王氏千金。若早说出自己的身份,就不至于受大将军怀疑了。”

    墙头草,哪边有好处就往哪边倒,明明他最先说节南奸细,这会儿却撇得干净。

    节南并无所谓,“六娘这辈已同本家疏远,不敢以千金自居,恰好本家兄弟途经成翔,代长辈来家中拜访,不料遇到这等事。本家家规甚为严厉,尚未入仕的子弟不可随便涉足朝堂,但兹事体大,关系一城百姓的性命,六娘才自请跑这一趟。”

    怕党争?怕惹嫌?某人怕给自家招什么,她就偏给某人家里引什么,哪怕稍稍打击一下安阳王氏的嚣张。

    他不仁,她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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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引 匪临城下() 
“二位可能也瞧出来了,六娘痼疾缠身,不知还有多久的命,便是豁出?2??,也不过早走几日。”节南嘴上短叹,心里长叹。

    其实,她并不好过,还要咒自己早死。

    常莫苦笑,“六姑娘别这么说——”

    “姑娘既非王氏本家人,这块玉玦想来也不是姑娘的。”孟长河却看着那块红玉。

    “这玉玦乃本家兄弟借我护身之用,非到万不得已,六娘可不想抬出本家来压大将军的威。”节南将玉玦推到孟长河眼前,一下子抽回手,仿佛那是烫手山芋,“府城情势不明,也不知六娘能否再见到本家兄弟,就等大将军回朝呈情,代六娘转交给玉玦主人。若能不惊动本家长辈,自然最好,实在瞒不住,还请大将军为我本家兄弟美言几句,免了家规处罚。”

    什么破玩意儿!

    她还不稀罕了!

    孟长河没瞧出节南的怨念深深,直接收了玉玦,正好多一凭证,“姑娘一路奔波劳碌,身体又不适,暂且在府中休养几日,等成翔太平之后,本将军再送姑娘回去吧。”

    节南应下。

    半个时辰后,孟长河遣骑兵三千急行先探,又布置两万开拔到军镇辖界边上待命,自己亲率两万兵马,浩浩荡荡往成翔去了。

    走了一半兵力,金镇也空了一半,常莫这个不会打仗的督军都不得不到北城门上盯着,以防大今趁虚而入,所以谁也没工夫顾上将军府里休养的病姑娘。

    等孟长河回到军镇,已经过去七八日,只找到一纸类似诀别的悲凉辞信,皆猜王氏六娘自知不久人世便黯然离去。

    至于后来,孟长河和常莫又见节南,节南的模样却已大改,他们无论如何想不到此姑娘就是彼姑娘了。

    且说成翔府这日也是好天光,虽然官府仍不开城门,城里的百姓还得照常过日子。不过,这其中,也有觉得异常的人。

    “小山姑娘瞧起来不像睡懒觉的人。”不愿好好待在客栈的玉梅清跑到集市上逛。

    “她昨晚做贼去了。”柒小柒咬着糖葫芦,说得真话,但没人能信就是了。

    玉梅清呵然,也当玩笑,忽而咦了一声,“济世堂今日怎么没开门?”

    正好经过,济世堂大门紧闭。

    柒小柒眼里闪了闪,“说不定老头自己病了。”倔老头总算没让昨夜的事吓丢了魂,听得进她的话,躲起来了。

    随即,她拿眼角瞥瞥两道鬼祟人影,再看天上日头,拉玉梅清往码头走,“我饿了,你买饭给我吃吧。”

    码头离城门近,可以趁乱出城。

    玉梅清笑道,“小柒,你若不乱吃那么多东西,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姑娘。”真没见过一刻都吃不停的人。

    柒小柒没听进耳,只是四下张望,拉着玉梅清在集市中挤来挤去,轻松摆脱了跟踪的家伙,坐进一家不起眼的饭铺子里。

    她还给玉梅清披上一件灰斗篷,“天冷,小心肚子。”

    玉梅清全然不知自身有危险,只觉感激得很,“这回跟子安出来,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你们姐妹俩了,感觉特别亲近。不如,我同你们结拜吧?”

    柒小柒啧吧啧吧嘴,“不要,我只是喜欢你肚里的小娃娃,保它平平安安出世就好。”

    玉梅清奇怪,自己本该觉得难受,偏对方那么直爽,心里便一丝芥蒂也没有了。于是,她笑着嗯了一声,叫伙计过来点菜。

    快吃完的时候,玉梅清忽然听到一大片吵闹的声音,回头去看,只见城门那里人影晃动得厉害,就好像炸了锅一样。她性子好动好奇的,很想去瞧瞧,但不等她开口,柒小柒就站了起来。

    “瞧瞧去。”柒小柒道。

    玉梅清神情兴奋,忙不迭跟着,边跟边说,“小柒,你真不愿跟我结拜?我可以把苏城记铺子里的好吃东西都买下来给你!”

    柒小柒福福的身子一顿,回过眼亮闪闪盯着玉梅清,半晌,亮光倏地全灭,蔫儿了脸色道,“你得问臭小山。”

    玉梅清眉毛跳跳,哈,至少一个点了头。

    但等玉梅清听到人们吵闹什么时,却顾不得结拜不结拜的事了,震得差点魂飞魄散。

    好多人在喊,“山贼打来啦!”

    玉梅清死死拽住柒小柒,脸色煞白,声音发颤地问道,“小柒,他们喊什么,我怎么突然听不懂?山贼怎么会打到成翔呢?子安……夫君他……不是已经带兵缴去了么?”

    柒小柒垂头望着这个神情哀凄的女子,张张口,想说她丈夫可能身遭不测,但怎么努力,也说不出这话。

    她看着玉梅清尚未凸出的小腹才能发声,“我带你出城——”到安全地方去。

    谁知关键时刻,舌头打了弯,“——找你夫君去。”

    让臭小山料到了,她没法丢下一个大肚婆,任之伤心欲绝,看这女子不止寡妇命,还是短命,带着未出世的娃娃,一家三口黄泉相会去也。

    只要想到新生娃娃的粉手粉脚粉团儿脸,柒小柒心都化成水了。

    玉梅清擦去眼泪,原本凄楚的表情一下子坚毅,“小柒姑娘,拜托你!”

    柒小柒将玉梅清背起来,声音带厉气,“闭紧眼,千万别出声,否则我可不管你死活。”

    玉梅清直点头。

    人们慌乱往城里跑,柒小柒则反其道行之,胖乎乎的身子不但不笨拙,简直能追风之感,又看得极准,避过城楼上为数不多的守兵,投出早准备好的爪链,向城楼外一跃而下。

    玉梅清但听耳边风声呼呼,心里跳得像小鹿蹄子,却牢记着柒小柒的话,始终闭住眼。

    等柒小柒说可以了,玉梅清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处一片半人高的草窝中,同时听到纷杂的脚步声。她一抬头,惊见十丈开外,一排排走向成翔的“山贼”。

    那些人穿得衣服虽乱七八糟,但个个强壮彪悍,手里皆拿一样的长钩枪,手臂上绑一色布条,一点不像匪类。

    玉梅清出身武将之家,性子再鲁莽,也看得出那根本不可能是山贼,倒抽口气要惊呼,却让柒小柒的手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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