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碎碎念到一半,寂静的空间便响起一声幽幽叹息:“唉,我不过贪恋劫火的温暖,多眯了一时半刻,你何苦这样埋汰我?”
第264章 番外 昔年质子今帝王 上()
茂密的丛林中,一个胡子拉碴,头发茂密杂乱,脏兮兮得看不出个人样的男子伏在草丛里,警惕地看着四周,就如静静蛰伏的野兽,窥伺着敌人,等待发出致命的一击。
他的眼眶里满是血丝,神情十分疲惫,眼底却燃烧着灼灼的火焰,带着一种孤注一掷,近乎歇斯底里的疯狂,给人的感觉偏偏又冷静到不可思议。纵如今他未曾掩饰自己满腔的仇恨,周身也不无一丝杀意溢出,足以让任何一位没有结丹的修真者六识不起丝毫作用,完全预感不到危险的来临。就好比现在,两个道士打扮,观其头顶之气却能见到厚厚血光,夹杂诸多浊黑之气的成年男子边走边聊,压根没注意到不远处就有这么一个大活人在。
只见这两个杀孽甚重的道士中,较为老成的那个用一种钦羡地目光看着略显年轻的那个,恭维道:“师兄当真出手不凡,千年狐妖何等厉害,不知多少修士都铩羽而归。但师兄一出手,那孽畜唯有乖乖伏法的份儿,若是师兄早早来此,这妖孽岂能闯出偌大名头?”
年轻道士面露得意之色,嘴上虽是谦虚,却连掩饰骄矜神情的意思都没有:“哈哈,也是为兄运气好,侥幸寻到了那妖物的破绽。只可惜那人类男子贪恋妖物美色,冥顽不灵,若非如此,我又何至于徒增杀孽?”
这一番话说得倒是冠冕堂皇,潜伏在草丛中,清楚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究竟是一副怎样德性的林森却怒不可遏。
什么贪恋美色?什么冥顽不灵?什么徒增杀孽?不过是一对两情相悦,不在乎对方的种族,哪怕女方狐妖身份暴露之后都未曾动摇,打算相守一辈子的爱侣罢了。偏偏这些修真者觊觎妖族的力量,动辄喊打喊杀,但凡妖族,犯到他们手上绝对没有好结果。内丹被取去,自身被贩卖已是最普通的行为,被迫现出原形,沦为盘中佳肴的也不少。
凭心而论,没什么道德观念的妖族的确是坏的多,好的少。但凡事皆不可一概而论,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偏偏如今的修真界对妖族,已到了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动手的程度,甚至连袒护妖族的人类都被当成鬼迷心窍的同党,连坐论诛。因着这一缘故,也不知多少感情大过理智的人类为袒护爱人或是好友,无辜做了刀下之鬼,就如林森——他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家庭,由于太过贫穷,无奈将还不足月的他给舍弃。谁料他福大命大,被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狼给捡了回去,当做亲生孩儿一般养大。
不知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他的力气从小就比一般人大很多,寻常人使出全力都没办法拿起的重剑,到他手上就像没有重量一般,任他挥舞;五百石的强弓世所罕见,旁人拉都没办法拉开,他却差点将之折断由于盖世的勇武和冷静的头脑,他成了名赫一时的武将,敌人眼中的鬼帅。皇帝为了笼络他,将最为美丽的公主下嫁。虽说公主骄纵蛮横,十分霸道,他一旦纳了几个奴婢歌伎就大发雷霆,醋味弥漫十余里。但若他遵从她的意思,两人过甜蜜日子,再无什么姬妾侍婢,她亦能温柔体贴,善解人意。
帝王重用,让他能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尽情挥洒,事业有成,意气风发;妻子不像旁的贵女,明面上贤惠得体,暗地里蛇蝎心肠,而是直来直去,喜怒溢于言表,令他无需去猜测枕边人的心思与好坏,只需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他的人生,本是这样的幸福,只可惜有人看了嫉妒,非要弄来这捞什子道士横插一杠,说他与妖物有涉,必会动乱朝纲。
此言一出,他的世界便被倾覆。
活泼可爱的孩儿被称作是妖孽之子,挫骨扬灰;高贵美丽的妻子不堪承受打击,自缢而死。昔日熟悉的人,不是受他连累,就是迫不及待与他划清界限。他满腔悲愤逃回自己生长的山林,谁料山中当真有几个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小妖,因他暴露此山,不小心引来道士之故,或被打死,或被抓去。而他这一举动竟是坐实了自己与妖孽有所牵连的名声,千载骂名,无需多言。
每每想到此处,林森的心都如落入滚烫的油锅之中,不住翻搅煎炸。他死死地盯着这两个道士越走越近,越走越近,正欲动手,忽然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不,不应该这样说。因为他发现,原本高谈阔论的两个“仇人”,亦维持着刚才的动作,傻傻地站在那里,明明十分惊恐,却无法做出任何表情。
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正当林森又是焦虑又是惊恐,还有几分命定如此的绝望时,忽听一个极为悦耳,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女声传来:“长生,你要找得人便是他?”
“虽不是血脉至亲,到底也算一门姻亲。”半晌后,方有一个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他为我的后裔,他的妻儿报仇,确实天经地义,但将仇恨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修士,一味猎杀敌人,引得道门通缉,未免又有些痴傻。”
见萧云霈说得如此认真,却只字没提林森此举给他的后裔带来的为难,纯粹为林森考虑,叶歆瑶不由笑了起来:“一别多年,长生,你仍旧未变。”
“这个世上,也只有您会这么说,就连容与前辈见到我,都”大概是想到容与对他的赞许,萧云霈略有些不好意思,本来就慢的语速又迟了几分,“大家似乎都很惊讶,觉得我能成为人皇十分不可思议。”
叶歆瑶点了点头,亦笑道:“没错,我听见这件事时,也吃惊到不行呢!”
纵位臻九五多年,萧云霈在叶歆瑶面前仍有几分拘谨,永远像是面对一个长辈。只见他抬起头,虽面上看不大出来,眼中却隐隐有着关切之色,还带着几分无法掩饰的好奇:“比起我成为人皇这件事,您居然成为天仙而非道祖,才更叫世人瞠目结舌吧?”
第265章 番外 昔年质子今帝王 中()
听见萧云霈这么说,叶歆瑶不由笑了起来:“我本与宸煌商定,借天眼之威,以自身全部气运为代价,斩断命运枷锁,让他成为妖族之皇。作为回报,若我能够活下来,他便得放弃自身领悟的‘光’之法则,一心一意地走皇道之路。左右天命已加持在他的身上,哪怕失去了法则,他仍旧屹立于妖族的鼎点,拥有不逊于任何道祖的力量。如此一来,我便可从容合了‘光’之法则,进军无上大道,可谓两全其美。”
“原来您”萧云霈望着叶歆瑶,神色复杂起来,“从未怀疑过容与前辈。”
叶歆瑶轻轻颌首,用一种十分无所谓的口吻说:“这是自然,我本想着,我掌握光之法则,他成为剑之道祖。纵身份对立,亦无需如之前一般受旁人操控,终能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谁知世事难料,逆天改命,另立妖皇之举,竟未曾让我彻底失去天眼。如此一来,劫火的砥砺自然不可能耗尽轮回之力,让我单单在光之一道上有所造诣。二者形成微妙的平衡,导致我无法与任何一条法则相合,否则便有殒命的危险。劫火的数千年沉睡中,我苦苦挣扎,无时无刻不在平衡二者,省得好不容易捡来的一条命就这样消失,最后”她笑了笑,云淡风轻,仿若自己说出来的事情多么不值一提,“终于将二者相融,成就天仙之位。”
萧云霈注意到,叶歆瑶说得是“另立妖皇”,而非“使妖族拥有皇者”。虽说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语言差别,但萧云霈心思极为敏锐,善于倾听和捕捉语句中的含义,又知叶歆瑶不会无的放矢,略作思考之后,不免吃惊地望着叶歆瑶:“也就是说,如果您愿意杀死容与前辈,那您”便是万妖之祖,天命所归的妖族之皇。
“的确是这样没错。”叶歆瑶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答道,“天眼能扭曲万事万物的因果,如神威降临,势不可挡,诸天星辰让路,世间生灵乃至山川河流都无法违逆。若我携两族气运成就无上大道,自当是妖皇无疑,只可惜彼之蜜糖,我之砒霜。像宸煌那样累死累活,为维系各方势力殚精竭虑还天天被骂的妖皇,我宁愿一辈子逍遥自在。”
话虽如此,但“您”您让出妖皇的位置,难道就不怕宸煌心有芥蒂,想彻底扫清祸患,置您于死地?要知道,虽然您从前是妖族的天命皇者,但如今这个位置已经换了人做,若真要打起来,您未必能胜得过他啊!
萧云霈没有明说,眼神却将他的意思表露无遗。
叶歆瑶闻言,摊了摊手,有些无奈:“我很相信宸煌的品格,只可惜世易时移,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为了以防万一,我只能将流言进行到底了。”说罢,她揉了揉头发,闷闷道,“真郁闷,明明是我的事情,却得将容与给扯进来,以后还非得绑一起好了好了,不说这些,长生,我还没问你呢!你怎么就成了人皇呢?不仅如此,萧氏皇族还千秋万代,沿袭这么多年,实在令人惊叹。”
“比起前者,您更关注得应当是后者吧?”
“自然。”叶歆瑶干脆利落得很,“哪怕世俗界皇朝有修行者撑腰,也无万世长存,永不更迭之皇朝。拥有人皇的世界颇多,亦没有看见人皇能直接干涉内政,保住自家子孙帝王之位的,顶多保个血脉后裔不断绝罢了。唯有你这位人皇,子孙当真是千秋万代,永世长存,如何让我不好奇?”
被她这样一说,萧云霈越发不好意思,他苦苦思索自己的所作所为,总觉得后人将他神化得太过厉害,什么深沉睿智,智珠在握,运筹帷幄,坐观风云变幻实际上他只是个脑子转得挺慢,又以诚待人的普通人罢了。至于那些功绩,更是不值一提,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他做到的事情,只不过他能放下自己的死心,很多人不能罢了。
萧云霈想了很久,不知该用哪个答案来回答叶歆瑶的问题,最后讷讷地来了一句:“应当是我没废太子吧?”
“这”
“我其实并不想纳那么多女子,但”萧云霈沉默片刻,方缓缓道,“有些女子为攀龙附凤而来,我自能轻易打发;有些女子却如无根浮萍,跟了我虽然不见得好,却总不会比之前过得更差。只可惜人的贪欲无穷无尽,温饱之后便想着锦衣玉食,呼奴唤婢尚且不满,总想要呼风唤雨。我的太子聪慧且骄傲,由于早早定了地位的缘故,待人接物都有些骄矜,面对我的时候亦不是十分的顺从恭敬,每每有自己的见解,并非事事顺我之心。正因为如此,别的儿子们便觉得找到了机会,对太子百般诋毁,而我”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显然,纵这么多年过去,对于昔日之事,他仍旧有些介怀。
其实不用他说,叶歆瑶已然明白。
由于过往的经历,萧云霈十分重视亲情,纵然发现儿子们的不轨之心,却也想个个保全,不让他们任何人出事。他甚至有些无法理解,明明是嫡亲的兄弟,彼此之间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何会敌视成这样,明着一团火,暗中一把刀,恨不得置对方于死地。但他不得不承认,在至高无上权柄的诱惑下,人性早就扭曲得不成样子,诸皇子为将太子拉下马,手段尽出;太子见萧云霈虽没上当,却也没罚这些上蹿下跳的家伙,不安和惶恐与日俱增,最终“太子纠集一批人,入夜之后明火执仗,意图逼宫。”
“他自然不会得逞,而你”叶歆瑶望着萧云霈,温柔中又带了点赞许,“你原谅了他。”
萧云霈长叹一声,应道:“正是如此,我非但赦免了他的过错,还在一年后就下了禅位诏书,将皇位传给了他。随后居住在宫中一角静静修行,不干涉这些事情,毕竟这世间不可能人人都纵是骨肉至亲,亦要有个取舍。兴许是我这样做感动了太子的缘故吧,在我死后,他真心恸哭,为我大办丧事,勒令文人将我的事迹加以美化,装订成册,传遍天下。我在阴间与母亲、小姨、姨夫重聚,年年都能收到无数供奉,足以让大家都过上富足的生活,又蒙宇衡照顾,本就十分幸福,谁料一日天降霞光,黄泉府为之点亮,我觉得身体一轻,竟重回世间,成了人皇。”
叶歆瑶见萧云霈说起嫡长子时一直用“太子”二字,就知他心中仍旧有些遗憾寄予厚望的儿子始终私心大过公利,便笑了笑,转移话题:“然后呢?你这个人皇是怎么做得?如何能让萧氏皇族千秋万载?”
“权力使人迷醉,更容易使人丧心病狂,六亲不认。”萧云霈叹息着摇了摇头,略带伤感地说,“认识到这一点后,我利用人皇的权力,干涉着子孙后代的继承,逐步分化皇族的权力。经我多年的努力,终于让皇室、阁老和军方三家相互制衡,加上我在后方监督,好容易方维持了如今的平和局面。如此一来,纵是出了昏聩无能的君王,只要有精明强干的臣子在,亦能让国家有条不紊,长治久安。而能成为首辅阁老的,怎么可能没几分本事?只要他们没有生存的压力,不需为生存讨好皇帝,自然个个干劲十足,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也好名垂青史。至于英明睿智的君王,若心思正,自然是极好的,若心思不正我倒觉得,既然已经享受了份福气,还不如糊涂一点的好。做个天底下最大的富家翁,娇妻美妾,锦衣玉食,身边永远是趋奉的好话而非逆耳忠言,岂不比为了权力扭曲人性来得更好?正因为如此,在继承人的选择上,我都是挑那些忠厚老实甚至耳根子软的,哪怕无能一些都行,太过精明强干的,反倒增了杀孽。”
听见他的感慨,叶歆瑶忍不住笑道:“你啊你,这世间哪有人不希望自己的子孙繁茂昌盛,精明能干?唯有你不走寻常路,让他们怎么糊涂怎么来?不过这样也好,若非难得糊涂,萧氏皇族也不至于传承这么多年。但这样一来,也有些不妙之处,你看——”她的目光落到林森身上,叹道,“若非皇权没到巅峰,作为娶了皇室最璀璨一颗明珠的驸马爷,又是战功赫赫的军神,他怎能落入今日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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