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自是不知道这些情况,又问,“娘,有镜子吗?”
安氏啊了声,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低低地答了声,没。
母女二人生活落魄,安氏的身体差,这两年几乎就是靠安歌帮别人洗衣服和挑菜捡柴过日子,整日里蓬头垢面的,哪里用得着镜子。在一年多以前,安氏把家里唯一的铜镜送到当铺当了几纹钱,买了一顿包子吃掉了。
安歌听了也没说什么,母女二人用过饭之后,安歌就端了盆水在房里,鼓了好一会儿的勇气,才低首往盆里看去。
9。财神爷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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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纹有些微的波动,使她的影象略微失真,即便如此,她还是看到了一张于她来说完全陌生的脸,这是张布满污迹的瓜子脸儿,唇是弯月形,唇角微微上翘,永远似笑非笑的样子,双眸清澈如冰泉,若是洗下脸,相貌还是不错的。
安歌其实已经猜到,自己当然不是从前的模样了,但事实摆在眼前,她的心里依旧翻江捣海,有疑惑不解,有震惊错愕,从来未想到世间竟有如此的事件发生,她的魂,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身体里。
又想起今日在姬府,由众人的话中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很明显,那个叫宝禄的打了安歌,并且差点将她打死,不,安歌已经被打死了,现在活着的,是顶着安歌的脸的沈婥。
可怜的安歌,不知道她的魂魄现在又在哪里?转而又想,或者天可怜见,如此只是为了让安歌解脱,让沈婥继续活下来,否则曹煜是绝不可能放过她的,而真正的安歌必然继续受折磨。
“那么,以后,你就是安歌了。”她望着水中的影子,喃喃自语。
这一晚,母女二人无话,安歌独自洗漱完毕就睡了。
躺在冷硬的炕上,才觉得身体各处都很疼痛,特别是后背,每动一下都扯着她的心脏,痛得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休息了整夜,第二日清晨,却感觉好多了,虽然身体还是疼,却没疼的让人不能忍受。
刚刚走到屋外,就见安氏已经提着菜篮子回来了,她今日也打扮的干净利落,虽然穿着最仆素的衣裳,却隐隐有几分贵气。
她笑着说“今日有善人做善事,在发米,机会难得,我要赶紧再去领一次米。”
安歌顺嘴问了句,“谁这么好心?”
“是外地来的一个大善人,说安平郡出了英雄,便是为了这位英雄,也要在安平郡做回善事,给英雄积阴德呢。”安氏说到这里顿了下,又道“歌儿,你便不要去领米了,这种没面子的事让娘去做好了。”
安歌听闻,反而也去厨房找了个布袋拿在手中,“家里已经没米了,多领一份总是好的,再说这也没什么丢人的。”
说着,便与安氏又返身出了门,往施米处而去。
施米处设在郡中心的聚事处,施米者是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浓眉怒目,身材高大,施米施的一板一眼,一勺下去不多不少,正好每个人一斤。安歌在曹煜身边几年,见得奇人异事也多,此时马上就确定这个青年是个武功高手。
青年的身边站着的,竟是昨天施舍给安歌半个梨的醉汉柳益,这时候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面对前来领米的百姓对他的致谢,他一个劲儿地说,“不客气,千万别客气,都是托大家的福,才有柳益的今天。”
……安歌见状,眼睛微眯,便将事情猜了个七七八八。
果然旁边有人说“这柳益真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让他误打误撞救了财神爷,今日财神爷派人施米给他积福,如此财大气粗,可以预见柳益这穷秀才以后定要飞黄腾达的。”
“可不是,背靠大树好乘凉,这财神爷我昨儿还见了,那个气度,那个俊逸,那个尊贵……柳秀才若聪明,便干脆抱紧这人的大腿,自是下半辈子不愁吃喝了。”
10。夜半刀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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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说,我咋没这运气呢!”有人愤愤不平地低嚷着。
“你就是有这运气,你能奋不顾身一个人去斗三四个劫匪吗?你敢吗?要我说还是柳秀才勇敢,要换个人早吓得屁滚尿流,怎么还会想到去救人!”
大概这人的话说到点子上了,勇斗匪徒这种事,人人都能想,但不是人人都能做,柳益得到现在的奖赏,乃是他该得。
再说,受益的还不是他们这些嚼舌头根儿的人?
终于轮到安氏母女领米,安氏装了米后就赶紧向柳益掬躬,“谢谢柳秀才,我们都是沾了柳秀才的光啊。”
安歌跟着娘亲一起掬了一躬,却只是稍微地弯了下身子。
柳益并没有认出安歌来,他可没想到昨儿那个小叫花子变成了眼前虽然穿着仆素但却白白净净的女孩儿,这时很和气地向母女二人也弯腰掬回来,“都是街坊邻居,应该的,应该的啊。”
安歌并没有点破,和安氏一起退出了领米的人群。
柳益看着安歌的背影,忽然想起昨儿的小叫花子来,他记得小叫花的背影倒与眼前的女孩儿有些相似,不觉得怔忡了下。今晨,他已经让人到处去找那个小叫花,小叫花却消失了似的,现下他在这里施米,也并不见小叫花来领米,他本来还打算,与小叫花同富贵呢。
因为他现在的一切,的确是小叫花赐与的啊。
原来昨日与小叫花说完话后,小叫花走了,他就躺在污秽堆里睡着了,直到晚上风凉,他受了冷激灵灵的醒来,眼见苍穹漆黑,更深露重,又不免悲叹自己的身世,竟自黯然了一阵,站起身想要回家,忽然想起自己的房子已经在白日输给了别人,如今已然没有栖身之处。
茫然之时,小叫花的话忽隐隐地响在耳边,似乎在冥冥中指点他方向,反正也没有地方可去,便按照小叫花的话走一遭又如何?
深夜里的安平郡,除了遥遥传来的梆子声,安静的掉根针都能听到,他在暗色中走了片刻,正自嘲,怎会相信一个小叫花的话?就听得不远处隐隐有喊打喊杀的声音,他立刻警觉起来,猫腰缓步往前探看,只见夜色中几个黑衣蒙面人,正将一个少年围在其中,各出致命的绝招,想要杀死少年。
少年大约十八、九岁模样,一身白色锦袍,此时腰腹之处已经受伤挂彩,没有武器,全凭一双手对抗着三个黑衣人的刀剑,此时已经落在下风,眼见再撑得片刻,肯定要死在这三个黑衣人的手中。
柳益虽嗜酒如命,又是个赌徒,但到底也是自小读了圣贤书的,知道君子不为盗,贤人不为窃之语,虽然看不清白袍少年的面容,但觉得他眸正神清,那三个蒙面人却出手狠辣,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一目了然。
柳益脑海里又出现小叫花说的话,“若遇不平事,还请如助我一样助于他,想来你的困境也会因此而解。”
他拍拍脑袋,自己不过一介书生,如何是三个杀手的对手?
11。惊险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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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而却又想,今日不死在三个杀手的手中,反正最终还是要流落街头,毫无尊严的死,不管怎么样都是难逃一死,既然如此,不如用这有用之身去救了这少年,也是一桩善事,就当给自己积阴德了,希望到了阴间后不再会受穷苦折磨。
想到这里,他咬咬牙,挽起了袖子,从巷道一角拿了根细长的竹杆,鼓足了劲儿,声若狮吼,往三个黑衣人冲去。
黑衣人本来已经要胜利了,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斤。
再加上柳益长竹杆儿乱挥乱晃,不怕死地大吼大叫什么,“尔等宵小小贼!还不受死!”如此不按常理出牌,倒真的把三个黑衣人逼退半步,在他们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的时候,柳益扯起少年的手便往前跑。
少年眸若寒星,甩开了柳益。
柳益若无所觉,喊道“快逃啊,想死吗?!”
少年冷道“无路可逃。”
却反过来抓起柳益,二人一头栽到旁边的郡河里,三个黑衣人急急跑到河边,只见水流甚急,已经不见二人踪影,几人面面相觑片刻,往下游追去。
要不说,这少年头脑清晰,判断精准。
三个黑衣人都是武林高手,若按照柳益的逃跑路线,他们的确是跑不掉的,柳益横冲直撞过来,无非是给了少年一个喘息的机会,使他可以从三个杀手的圈子里脱身出来,跳入河中逃走。
当然,这些都是被河水呛得半死的柳益被少年拉出河后,才想明白的,此时天色微明,借着青光见这少年眉飞入鬓,一身风华气度非常人所有,虽然受伤了,动作之间仍是优雅尊贵,不由地对少年起了无限的崇敬之心。
少年倒没有过多关注柳益,只自顾自在墙角做了个月形记号。
不出半个时辰,就有几个气宇宣昂的青年找来,对着他齐齐跪下,说是护驾不利,自请责罚。
少年没有多说什么,只向他们吩咐,“这位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们安排下去,以这位先生的名誉向安平郡施米一日。”
之后,少年随便裹了下伤,独自离开了,剩余的事情都有其属下与柳益完成。
因为少年的属下都是办事利落,又严肃不多话的人,所以柳益此时并不知道少年的身份,也不敢多问,只暗自忖着,等施米结束,还是要好好地跟着这几个青年后面,自己有一身才学,苦于无用武之地,这少年一看就知非同寻常,自己若是做了他的门客,还怕将来不发达?
他正自打着好算盘,安歌已经随其母返回了胡同底的小破屋。
一进屋,便见几个高大的家丁打扮的男子凶恶地看着他们,在那张缺了条腿的桌子旁,坐了个华衣少年,圆脸短鼻子,一颗大头像是直接镶嵌在肩膀上,眼珠子四面不靠边儿,像颗黑豆子戳在眼白里,手中拿着条马鞭,足登鹿靴,靴尖上的红宝石闪着微光。
他见到安歌,就微微地怔了下,之后眉头一拧,显得非常生气。
安氏见状,连忙强笑着说“宝禄少爷,您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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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后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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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位就是姬家最尊贵的小少爷姬宝禄,安氏捏捏安歌的手,示意她凡事忍耐一下,就忙着去给姬宝禄倒茶水。
姬宝禄手中执着马鞭,缓步走到安歌的面前,仔细地盯着她的脸看,眸子里满是茫然。
那日的事情,他可是记得很清楚。
他本来是上街找个漂亮的鸟笼的,带着三两家丁在街道上闲逛,就见安歌正挑着担柴往胡同里走,大概已经先看到了他,就头一低加快了脚步,企图躲开他。他最喜欢这样的安歌,像见了大猫的耗子,他觉得很好玩,于是唤了声,“安歌别跑!”
带着家丁追上了安歌,两个快步向前拦在前面,姬宝禄和另外一个则堵住后路,安歌见无路可逃,只好将柴从肩上卸下,“宝禄少爷,何事拦安歌?”
“我问你,你这柴是不是送到别人家的?”姬宝禄问。
安歌怔了下,答道“不是,自己家用的。”
“自己家用?”姬宝禄往四周看了下,“这条路,可不能够通到你家里。你不必骗我了,你肯定是送到别人家去的。你可真是不给咱们姬家长脸啊,你捡柴卖钱,让别人怎么想?以为我们姬家缺这几个柴钱似的。”
安歌已经被教训惯了,也知道他要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听着。
姬宝禄道“来人呀,把这柴给我一把火烧了!”
安歌听闻,连忙将柴护住,求他道“宝禄少爷,这柴是我天不亮就上山去捡的,我娘病了,卖了这柴要给我娘子买药,我今日再没力气去爬一次山捡柴了。宝禄少爷就饶我一次吧,让我把柴送去。”
“住口!你这话让别人听去了,倒以为姬家怎么着你们了!我才不信你们会饿死,无非就是装可怜,让别人以为你们母女生活的多凄惨。”
姬宝禄挥了挥手,几个家丁立刻把安歌推开,将柴扔到墙角,拿了火折子就准备点。
其实像烧掉安歌的柴,抢了她买的菜这种事,也发生过多次,每次安歌都逆来顺受,不敢做反抗。
可那天的安歌,不知怎地也犯了执拗脾气,疯了似的扑到那担柴上,向他们吼道“除非我死,否则你们休想!”
姬宝禄咦了声,撸了撸袖子,“小贱蹄子,你反了?”
安歌嘲讽地笑道“你该叫我姐姐!”
“啊呸!”姬宝禄向她啐了口,的确,安歌比姬宝禄早出生几个月,按道理他是该叫她姐姐,可是若是有人知道他有这么样一个整天做苦工的姐姐,他的脸面还往哪放?当即扑上去,亲自抓起安歌的衣领,把她拽倒在地上,踢了一脚,说“你脸还真大,还想要当我姬宝禄的姐!你去问问,姬家的列祖答应吗?”
说着又是几脚,安歌痛地蜷起了身子,却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对姬宝禄怒目而视。
姬宝禄边打边说,“快,把柴给我烧了!我今天还偏就要把它给烧了!”
几个家丁三下两下将柴点燃了,看着那燃起的熊熊火光,安歌忽然绝望了,如果需要一直这样悲惨的活下去,不如就被打死了的好。
她忽然抱住姬宝禄的腿,狠狠地咬了下去,都说血缘亲情,她倒想尝尝这亲人的血是什么滋味儿,因此死死地咬住不放,任凭姬宝禄痛得杀猪般叫,任凭他的拳头像雨点般落在她的身上,她就是不放开,直到嘴里充溢着铁绣般鲜血的味道。
13。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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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满嘴是血的样子,狼狈又可怕,姬宝禄跟疯了似的,唤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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