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回事?”大家感觉脑子不够用了!
“犯规,犯规了!肯定是犯规,打人了!”有的女生一进开始迫不及待的攻击李胜。
不过小个子捂着手,摇摇头苦笑道:“没拍下来,感觉就像拍在石头上,震的我手疼。你们继续,来个人替我把。。。”
小个子眼角泪花都彪出来了,他以为这次准能将李胜的求拍下来,所以用处了吃奶得劲。
可真的拍上去,就和拍在岩石上一样,他感觉自己的手掌上的骨骼似乎都有些骨裂。
“啊,没事吧,猴子?”高首关切的问道。
小个子的外号叫做猴子,因为经常玩类似偷球的事情,被称为猴子偷桃。
“没事,你那个哥们拿球真稳。。。”男人都要面子,尤其是男生,他总不能说我先去医院开开骨裂没有吧!
换上来个人,重新开始比赛,李胜乘机对篮下的胖子问道:“我现在怎么办啊?”
胖子也无奈,回答:“没办法,要么你原地投篮,要么你传球,不过。。。”他看看高首,意思是我们都被防的很紧,你自己看的办吧。
也就是大家随便打个比赛,所以胖子觉得丢个球无所谓,这才让李胜随便选择。
反正李胜不能动了,三个人在篮下防两个胖子,几乎已经没有了悬念。
第226章 挚友的间隙()
李胜抬起手,双脚站在原地,也不离开地面,一手托住球,将篮球直接向篮框扔了出去。。。
不起跳,还是用单手抛飞,几乎没有太大的弧线,整个篮球就好像炮弹似得,直射篮框后牙。
“能进了才见鬼了!”
这句话不仅仅是跟高首一队的人的心声,也是两名胖子的心声。他们觉得李胜完全就是个篮球白痴,不是那种菜鸟。
菜鸟和白痴的区别就是,菜鸟还能玩玩,遇上不会的人还能装装逼,白痴就是外行人都能看出来你不懂。
周围的女生也都无语,有一股一颗屎坏了一锅粥的感觉。没办法,原本有高首,还有好几名学校出了名的篮球好手,本来是一场激烈令人兴奋的比赛。
等到了李胜这里,怎么就让人反胃呢?
咣~
嘭,哒哒哒。。。
篮框还在晃动,炮弹似得篮球从篮网里钻了出来,落在地上跳动,每跳动一下就好似对在场所有人的嘲讽。
“进,进了??开玩笑的吧?”
站在篮下的胖子目瞪口呆,如果不是看到篮网在晃动,篮框被震的发颤,他绝对不会相信眼前的事实。
周围的女生也都互相看看,表情呆滞,不知道怎么来解释眼前的现象。
“应该,应该是碰巧吧?”
到底是一粒屎呢?还是一粒金子?
现在没人敢再轻易下结论了。别说在场的所有人。就连高首都有些呆滞,拥有力量和运用力量差别很大。
能够一拳打爆砖头和在砖头上留下一道指印,这其中的差距就在于技巧上。而李胜。。。就算是拥有惊人的力量。这个技巧是怎么来的?
“生子,你别说你偷偷练过啊。。。”高首将球捡起来,交给李胜,对李胜问道。
“我练这个干吗?哦,对了,你给我球干啥?”李胜无语的望着手中的球,他怎么就觉得这球拿起来不舒服呢?
“。。。”
胖子很蛋疼。不过还是走上前去对李胜解释道:“让你发球的,如果不会。我来发球吧。”
“嗯,给你。”
李胜很自然的将发球权交了出去,然后走到一旁喝口水。这里人气太旺,不适合他待啊。。。
再度开球。两个胖子机动能力差,只能强行进入三分线以内,然后强打上篮。
如果一般的人,还真的拦不住这两个小山一样的胖子,不过高首敏捷的直接将球偷入手中,然后站到三分线上,跳起投篮。
咣~
磕扳球进了!很干净利落,甚至连两个胖子都没有反应过来,前来防守。
场边又开始尖叫。弄得李胜都有些头大。
三对三少个人影响太大,两个胖子立马陷入苦战,而李胜闲得慌。就在场边游走。
胖子实在吃不住了,跟高首对决实在太困难。只能扭头对李胜喊道:“哥们,接球!”
说着,又将球交给了李胜,这货一手拿着矿泉水,正在喝水呢!
“小心!”
眼看篮球就要砸在李胜脸上。李胜另一手抬起,将篮球紧紧抓在了手里。
“单手持球。好厉害啊!”能够单手将传来的球拿在手里,真心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一只手抓球也许手大点,有点力量就可以,但将传来的球一手稳稳的拿住可就不一般了。
李胜一边喝着水,抬起手,看也不看直接将篮球抛飞出去。
高高的抛物线,牵动着所有人的心,除了投篮者本身以外。这货喝完一瓶谁,打了个嗝对高首喊道:“喂,高首,你们什么时候完事啊?”
啪~
篮球精准无比的进入篮框里,篮网晃动,表示着球已经进了。
“空心。。。”
胖子眼神终于变了,第一次运气也就算了,人嘛,一辈子总有些运气的。但是这个第二次。。。
他看向李胜站的位置,那家伙可是在站在场外啊!
胖子感慨,这是哪里来的变态,场外投篮还是空心,简直了。。。咦,不对,场外是个什么鬼?
胖子再回顾李胜所在的位置,顿时脸都黑了,大吼道:“靠,你站在界外搞毛线呢?!”
这下,大家反应过来,尼玛李胜站在界外接的传球。这是个界外球!
但是,没有人再敢用白痴一样的眼神看李胜。确实,界外接球很白痴,但你有本事在界外投空心啊!
虽然这个站在界外接球有点过分,但胖子还是拉住李胜,语重心长的说道:“那个,哥们啊,你要是晃荡没关系。记住,不能跑出线以外知道么?”
“哦,没问题。”
胖子看到李胜点头,也就开始偶尔给李胜传球。只要传到李胜手里的求,不管李胜是喝水,还是系鞋带,亦或者是做广播体操,李胜出手,必须进球。
将两个胖子的眼神都看得直了!
场外的美眉们也看直了,到处打听李胜是从那个犄角旮旯里冒出来的。终于,有个女生忽然想起来什么,指着李胜大喊道:“我想起来,他,他就是楚落雁的男朋友!”
众人哗然。。。
就连手拿篮球的胖子都停下来,望向李胜的样子都变了,口水哗哗的流淌,还像是条哈巴狗。
“高首,这是个什么情况?”
高首无语,对李胜解释道:“你不知道啊?楚落雁现在可比我强太多了,上来就直接挤兑着学生会主席引咎辞职,新任主席都要听她的。她手底下的一群娘子军,靠,各个靓丽无比。每个人都盼望着能有人介绍介绍呢。”
“跟我有毛关系,怎么看我的眼神都是绿的?”
高首捧着脑袋,无语道:“大哥,你跟楚落雁的关系,难道不能搞一次联谊?”
说到联谊,李胜有点明白楚落雁夺权,造势的原因了。楚落雁本来要跟李胜开一个校外类似联谊的‘学生帮’。
她这样揽下这么多妹子,这不是吸引着大学里面这群狼进入‘学生帮’么?尤其是夺取了学生会的大权,这个小妞肯定是准备利用学生会外联,或者搞活动等等机会,准备给他们开的店搞宣传!
别看楚落雁在他面前很柔很乖巧,实际上用处手段来,绝对不愧对她才色双绝的名号。
谁娶了楚落雁这样的女人,才是真的娶了一个贤内助!
李胜心中了然,不过他倒是想起来顾倾城的事情,于是随口对高首道:“对了,梦倾城要来咱们学校开演唱会,你要票么?”
高首眼睛瞬间发出绿油油的光芒!
“要,多少钱我都要!生子,你能搞上?”
“嗯,应该可以吧,凭借我跟她的关系。。。搞一张两张的,没问题吧。”
高首愣住,痴痴地问道:“你跟她的。。。关系?”
“嗯,我算是负责她人生安全的人吧,姑且算是。”
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李胜将他的梦中情人泡上了呢!
于是,高首急忙干巴巴的凑上来,对李胜毛遂自荐道:“带上我,带上我行不行?你看我也是。。。”
“不行!”
没有等高首说完,李胜就直接回绝了。以后将要面对‘柱’的袭击,高首这个一级感染的家伙,简直就是炮灰。
他不能让自己的挚友,冒生命危险去保护一个根本他不值得保护的女人。
两个人的话也被高首的朋友们听见,立马不少人都围了过来。只有高首看向李胜的眼神有些陌生。
为什么李胜不帮他,不让他去保护梦倾城?
难道李胜有私心,李胜也喜欢了上?高首不由自主的这样想,要不然李胜为什么要将他这个同为寄生者的朋友排除在外?
难道,真的就是李胜保护的了,他就去跑个龙套,渐渐梦倾城就不行吗?
第一次,两个人之间的友谊在不知不觉中出现了间隙!
第227章 疑云渐开()
(感谢你麻麻是dube588,白雪猫头鹰588,逝去的剑100,天下纵横有我200的打赏~)
李胜说出来的消息其实梦倾城那里还没有公布,正因为没有公布,越发的引人关注。
顿时,整个球场就不是比赛了,而是一群人围住李胜问东问西,希望得到确切的消息。
高首心中不太痛快,可能是这段时间他在学校风光太久,已经有些自我膨胀的缘故。
在学校,他这个感染度一级的家伙除了少数几个人可以说没人能够制住他了。
再加上这段时间他也算勤奋,从军训教官那里学到一些搏击技巧,还获得了教官的一致好评。
然后就是实战社团,他学到很多东西,也成为了实战社团重点培养的目标。估计,这些都让他觉得自己还是有些能力的。
他根本不知道,如果跟李胜在一起,将会面对的是这样的寄生者!‘柱’的袭击,恐怕不会是想楚默那样,只会用一些半寄生者,或者刚刚寄生成功家伙来袭击。
毕竟,楚默只是一个人,哪怕他拥有因子塔残片,也没有办法跟‘柱’这样横跨四大洲的人相提并论。
可惜,‘柱’以为派过去野田建泰这个华区排名1090的高手应该就没问题了。
可谁知道,中间李胜横空出世,利用楚默留下的密室。生生将野田建泰拖死。
这是任何人都始料未及的事情!
因为在此之前,哪怕是伊莉缇娜这种华区排名2332的想要战胜野田建泰,几率也不超过百分之零点一!!
而这一次。计算到李胜的战斗力,‘柱’肯定不会派一些半寄生者,或者一级感染度的寄生者来对付李胜。
因为‘柱’知道,这些都是炮灰。
不得不说,生活在无知之中真的不错。
而李胜也没有打算告诉高首真相,他知道高首心中不痛快,不过他还是选择让时间来证明一切。
李胜暂时从人群中脱身。孙老师遇到学生袭击的事情已经过去太久。现场也早就被来来往往的学生弄得没有一丝一毫的意义。
他现在心中断掉了这份线索,开始跳跃性思维。跳过这个阶段,思考皇甫枫死亡的事情。
虽然,他是被陷害的,但皇甫枫还是死了。
而且是死在他被孔流云带出来的时间段里。也就是说,‘柱’里有人想要陷害他。
“对方,怎么能够得到我的指纹呢?”
李胜从这方面开始思考,现场留有他的指纹,凶器也在他的床铺下找。
如果不是伊莉缇娜带着众多执法机构的人亲眼目睹李胜跟孔流云发生战斗后的场面,并不在现场事发现场,李胜这个黑锅算是被定了。
“我从连海分区过来,中间跟李大富一起开了烧烤店,然后遇到伊莉缇娜。开始调查个体特殊寄生的案子。这中间,我接触过的人也很多。”
如果单单从接触的人身上,李胜觉得自己接触过不少人的。
毕竟他在烧烤店帮忙过!
可问题来了。他在烧烤店帮忙的时候,都是带着塑料手套,为了显得比较干净,也不会影响客人的食欲。
尤其是忙里忙外,总是少不了手碰到客人点的烤串。为了防止被客人看到,心里有些堵。他特地戴上了塑料手套。
所以说,如果对方从烧烤店里他摸过的盘子。或者烤串来提取他的指纹不太可能。
尤其是烤串可不止他一个人碰过,所以最大可能泄露他指纹的地方完全没有可能。
那么接下来,他去过哪里呢?
自己的公寓,跟伊莉缇娜接过头,然后调查孙老师的事情。随后差不多就是这样过日子的。
“等等。。。”
李胜皱紧眉梢,他一件一件事情排除以后,忽然想到自己似乎遗漏了一个地方。
那就是他跟伊莉缇娜接头,发现跟这个孙老师爱爱的学生变异,他可是记得当初那个女学生还是*变异成嘴巴样子的利齿。
后来,因为教学楼里没有任何的线索,他曾经跟这个孙老师一起喝过茶。
“难道。。。这地方出问题了?”
李胜虽然觉得有点不太可能,毕竟当时两个人就在静宁大学找了一个地方坐下,他问了问那个孙老师当时的情况。
当时他还发现孙老师被咬破了手,但依旧没有变异,这让他很奇怪来着。
而‘柱’那个时候就算是盯上他,也不可能预知他会去喝茶吧?预知不了他接下来的举动,怎么可能提前准备上能够录用指纹的干净杯子!
“不对,除非是这个孙老师提前选好了地点。。。”
联想孙老师不被跟自己爱爱的学生感染,李胜越发的狐疑和神情凝重。按道理来说,孙老师被咬之后也会变异。
可是,这个孙老师不仅检查以后,没有变异,甚至连自身都没有感染寄生虫。
这就有些太见鬼了!
任何被寄生者擦破的伤口,都会让普通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