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去看!”
“嗯!”他连忙点点头,
约翰沉凝片刻,说道,“好,我给你五天假期,去吧,好好看看它长什么样子。”
男孩大喜,接着就纠结起来,低声道,
“那你呢,你不去吗?”
“不去!”
“为什么?”男孩急了,嘀嘀咕咕半天就是想让约翰带他去看看,现在他不去,自己一人还有什么意思?
约翰微微一笑,转身向别墅走去,身影快要消失时,才有一句话传来,
“我要是去了,谁给你收尸!”
额!
尴尬的表情定格在脸上,亨利满脸苦笑,身体像被煮熟的面条,提不起半点力气。
好吧!看来梦想破灭了。
ps:明天有空,三更奉上。
第十章 事件的影响()
、
约翰回到别墅内,刚跨过大门,几个在大厅里等待许久的士兵连忙迎上来,为首的士官笑道,
“约翰少爷,还记得我们吗?”
约翰抬起头,看清来人后,不由得有些惊讶,
“罗伯特,你们怎么在这儿?”
闻言,几个士兵相互看了一眼,不知如何开口回答这个问题,总不能说自己一行没钱住酒馆,就想来庄园里蹭吃蹭喝吧!
约翰心思急转,看着他们风尘仆仆的样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大笑道,
“我的朋友,你们来看我了,这实在太好了,已经很久没朋友来庄园里做客了。”说完,她对一旁的仆人吩咐道,
“告诉厨房,让他们准备晚宴,我要和这些远道而来的朋友好好聚一聚。”
“大少爷,您实在太客气了。”
罗伯特面露感激,心里顿时长出一口气。
“哪里,朋友之间应当如此。”
约翰拍拍他的肩膀,带着这几个士兵走到一边的餐厅中。
明亮的烛火并排而立,食物的香味充斥着整片空间,几杯酒下肚,醉意微醺,面色微红,几个人也渐渐聊开了。
约翰端起酒杯和罗伯特碰了一下,笑道,
“我听说你不是被调到威尔逊了,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来之前也不通知我一声,害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还不是为了那头畜生!”罗伯特开没开口,旁边一位喝醉的士兵就说了缘由。
“畜生?”约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罗伯特肩上的军衔,笑道,“什么畜生这么厉害,还要你这个陆军中尉亲自出马。”
罗伯特苦笑一声,说道,
“西北边的事你听说没有?”
约翰点头,“傍晚才知道的。”随即,他明白了什么,面容变得严肃起来,低声说道,“你们该不会为了干掉那头芬里尔狼吧!”
“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罗伯特喝了一口酒,微红的脸上带着无奈,怒骂道,“妈的!都是那头畜生干的好事,一千多条人命,挥手之间,说没就没了,
上边不震怒才怪呢,今天凌晨命令就下来了,要我们不顾一切地干掉那家伙,为此甚至把密西西比州三分之一的士兵都调到了雾山驻防,我们小队运气不好,没轮空,只好过来了。”
听到这话,约翰双眉皱在一起,这件事比想象的还要严重,密西西比州三分之一的军队,几万士兵,就为了那头野兽。
古怪的感觉不由自主地从心里浮现出来,约翰放下酒杯,同情地拍拍他的肩膀,说道,
“那你们准备怎么办,真要过去和那种远古怪物战斗。”
罗伯特无奈地点点头,说道,“名单已经通过电报传过去了,最起码要过去报个到,不然我这个好不容易才熬出来的中尉军衔就没了,
不过,我们这些当兵的也就是镇镇场子,真正的战斗还轮不到我们上。”
“哦!”约翰有些好奇了,笑着问道,“不用你们,难道还有其他人不成。”
“那是自然!”
罗伯特打了个酒嗝,有些喝多了,嘴巴漏风,把不该说的也说了出来,“听说过秘密部队,就是高层专门培养的那批人,那群家伙强的跟怪物似得,这次战斗的主力就是他们,我们…嗝…就是看场子的。”
“还有这样的事!”
约翰拿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眼睛慢慢眯了起来。
一顿丰盛的晚餐过后,吃饱喝足的士兵就随着仆人到客房里睡觉去了。
而约翰也离开了别墅。
秘密部队、政府、猎魔人兄弟会、远古生物……
呵呵!这个世界真是太有意思了。
嘴角带着笑容,他漫步在柔和的月光中,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居住的小屋前。
夜色之下,这幢不大的房屋伫立在美丽的花园旁,依旧如往常一样平静。
就在这时,几道冰冷的目光突然从侧面传来。
约翰扭头望去,看到从阴影里走出来的东西后,面色微微一僵,下一秒就恢复平静,随意在三人身上打量一眼,推开木门,同时说道,
“进来吧!”
一句话说完,三人顿时愣住了,冰冷的目光消失了,表情有些诡异。
“怎么?不想进?”约翰皱眉问道,
威廉深深地看了约翰一眼,沉声说道,
“你是我成为血族七百多年来,第一个在知道我真正身份的情况下还敢邀请我进门的人类。”
“哦!原来是这样!”
约翰笑了笑,跨步走进房间,心里止不住地吐槽起来:要不是你们堵在门口,鬼才让你们进来呢!
烛火点燃,木门合上,微暗的火光照亮了狭小的屋子,约翰点燃一根烟,吸了一口,说道,
“瑟琳娜呢?她在哪儿,为什么不来见我。”
威廉在屋内扫了几眼,说道,“没人知道她在哪,至于为什么不来见你,只有她自己知道。”
约翰沉默,吐了口烟雾,说道,
“那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印第安人打扮的吸血鬼乔恩上前一步,说道,“听说你和教会合作了,还结识了圣殿骑士。”
一句话说完,气氛顿时变得凝重起来,杀意顿生,在空气里快速蔓延。
许久之后,一句话从烟雾中传来,
“没错,我确实和他们合作了。”说完,在三人冰冷的目光中,约翰继续开口道,
“我要对付安德鲁,你们不露头,我只好找教会帮忙,可惜没成功。”
“为什么?”威廉沉声问道
“他提出的条件太难!”
“什么条件!”
约翰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在这片土地上建一座大教堂,占地五英亩。”
一丝惊讶出现在脸上,三人面面相觑,眼中带着震惊,占地五英亩的教堂,那些杂碎该不会要在这片土地建造基地吧!
约翰弹了弹烟支前段的烟灰,满脸讥讽地说道,
“占地五英亩的大教堂,哼!
把整个康顿庄园卖了也不够,他们不是在合作,而是在抢劫,我没同意,于是合作就谈崩了,至于我也被他们友好地【请】出了教堂。”说出那个“请”字时,约翰咬牙切齿,满脸不甘,把怨毒的情绪表现的淋漓尽致。
他掐掉手里的烟,随手扔到一边的垃圾桶里,说道,
“你们今晚来这里,该不会就为了这件事向我问罪吧!”
闻言,三人顿时变得尴尬起来,来这里之前,他们确实抱着问罪的想法,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未免有些可笑了。
乔恩从怀里拿出一颗弹头放在桌子上,说道,
“我们来这里是为了这个。”
灰色弹头在幽暗的烛光里闪烁着暗银色的光辉,这是属于银金属才有的光芒。
“你们想要沾了银汁的子弹。”约翰惊讶地说道,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吸血鬼居然也会要这种东西。
“是的!”
“为了那些狼人?”
“没错!”乔恩点点头,说道,“芬里尔现世了,那群狗崽子肯定会来,数量应该不会少,这些子弹就是为它们准备的。”
闻言,约翰双眉不由自主地皱起来,没想到这件事的影响居然这么大,军队动了,政府动了,狼人来了,连吸血鬼也按捺不住。
他们是为了什么,芬里尔还是它丢的宝贝。
约翰沉思,片刻之后,从桌子下面搬出一个木盒,打开木盒,取了三十发子弹留给自己防身,余下的交给他们,
“这里有一百发纸壳子弹,全都沾过银汁,足够你们用了,不过…”约翰伸手按住木盒,说道,“在你们那东西之前,我有一个问题要搞明白。”
“芬里尔到底丢了什么?”
“一个球!”威廉没有隐瞒,也没有这个必要,过几天这个消息肯定会传播出去,“通体呈暗金色,表面刻有许多纹路。”
说完,他推开约翰的手,打开木盒,把这些子弹仔细检查一遍,确定无误后,抓起箱子带着其余两人向外走,到门口时突然回身说了一句,
“给你一个忠告,这几天没事别往西北方向去。”
屋门闭合,三人很快就失去了踪影,但平静的小屋却再也平静不下来。
圆球、金属、暗金色、花纹。
约翰喃喃自语,瞳孔收缩,连忙把德里克交给自己的油画取出来。
蔚蓝色的光芒占据了左眼瞳孔,一动不动地照着油画的正中央。
“零号,你说,芬里尔丢的东西是不是就是这个机械圆球。”
“很有可能!”顿了顿,它肯定了自己的说法,“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康顿先生扔掉的那个。”
约翰合上油画,面容阴晴不定,
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件事,他已经不能置身事外了。
德里克曾经用圆球做了那么多事,不可能每次都能瞒过别人,一旦有人把他曾经拥有圆球这件事说出去,那些隐藏在阴暗处的黑暗生物肯定不会放过他,而身为儿子的自己也摆脱不了被牵连的命运。
“你要更改计划吗?”零号问道,
“不!”约翰摇头,说道,“还按原计划进行,明天去孟菲斯。”
“或许你该仔细想想再做决定,
毕竟这可是很要命的,一旦这个消息传出去了,即使那些黑暗生物知道圆球不在这里,也一定肯定会把康顿庄园翻个底朝天。”
“你的意思是让我去雾山一趟,了解情况的发展。”
“是的!”罕见地,零号提出了极其危险的建议,“虽然这样做很危险,但总比什么都不知道、死的不明不白要强,你在那里,总能得到第一手信息,应对起来也更加方便。”
约翰沉思了片刻,仔细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但最红还是摇头,
“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我只能拒绝。”
他拿起油画放在烛火上,火光引燃油画,也点燃了那个暗金色的机械圆球,
“以我的力量,在这时候去只能充当炮灰的角色,太冒险、也不值得,
等炮灰都死完,局势渐渐明朗的时候,或许我会掺上一脚。”
第十一章 孟菲斯()
田纳西州首府孟菲斯,
一座古典、浪漫、繁华的凄凉之都,这里是南北交通的枢纽,融合了工业与农业两种不同的经济风格,是全美最大的棉花交易基地,也是整个北美洲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
这座历史短暂的城市发展速度却快的让人心惊,在短短不到33年的时间里,就从城市排行榜的倒数第一爬到了正数第三的位置,它年轻、暴躁、充满活力,也带着血腥。
繁华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奴隶主与买家相互叫骂的声音,散乱的碎棉屑随处可见,污水和泥流占据了路面,腐臭和腥噪占据了上空。
在进入这个城市的第一刻,约翰就不自觉捂住了嘴巴,混合汗臭、体臭、狐臭与马粪臭的气味冲进鼻孔里,熏得人脑袋轰鸣。
好在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绕过繁华的奴隶交易市场,路面渐渐变得平整,空气也跟着好了起来。
艳阳高照,这一对刚出家门的主仆在绕了无数街道后,终于在太阳落山前找到了要去的地方。
一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停在了狭窄的街道里。
约翰从马车上下来,抬头看着这件隐藏在闹市中、丝毫不起眼的小门面。
UnitedStatesPatentOffice!
美国专利署!
模糊的几个大字表明了他的身份,但破旧的外表却没有为它带来与身份相等的城市地位。
约翰对亨利招呼一声,让他看到车子,整了整仪表,拿着手杖,推开专利局的玻璃大门,走了进去。
大门后的景色比想象的还要冷清,一两张无人的桌子,两三张无人的椅子,一处无人的柜台,一个没有垃圾的垃圾桶。
约翰微微摇头,手指在桌子上按了一下,一个清晰的手印出现在灰尘中。
看到这一幕,约翰再次摇头,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虽然孟菲斯属于南方城市,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工业不发达,自然也就没什么可创新的,但这么冷清的专利局还是第一次见到。
约翰咳嗽一声,没人回应,
他用力咳嗽一声,吭吭的声音在安静的小屋内回荡了许久,依旧没人回应。
一丝尴尬浮现在脸上。
约翰无语,没想到出来的第一天就碰到这种事情。
这里找不到人,只能去问问街坊了。
他转身向外走,推开玻璃大门,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门扉开启的声音,接着一个面容稍显青涩的女孩推开橱柜旁边的木门走了进来。
“你找人吗?”女孩大约十六七岁,脸颊红扑扑的,眼睛很大,外眼角很长,有种丹凤眼的感觉,不过相对于美丽的眼睛,那张脸实在过于平庸了。
“喂!你是不是找人呀!”女孩被人这样看着,有些生气。
“我不找人!”约翰收回目光,说道,
“那你来这里做什么?”
闻言,约翰不由得愣住了,心里一阵迷糊,问道,
“难道这里不是专利局?”
“是呀!”女孩眨眨眼静,渐渐地似乎明白了什么,满脸惊讶地说道,“你该不会是来申请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