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铮淡淡述说,那自信的神情仿佛拿下这届冠军,跟吃块糖一样容易。
眼看他一脸的自信满满,黄莺、韩欣妍、刘诗雅、包括正在生闷气的苏珊都目目相觑,没见过这么自大的男人,不知道金融系那边有林逸翰坐镇吗?
听说林逸翰已经在九龙医院里出院,现在指不定正在策划明天的篮球赛事呢。
倘若林逸翰上场,而且发挥出色的话,经管系这边没有丁点儿希望。
不光如此,即使林逸翰不上场,经管系这边也打不过实力强劲的金融系。
去年的篮球比赛,黄莺作为啦啦队的队长,曾去观看了两系之间的较量,那时候经管系被人家金融系虐得满地打滚,大比分输给对方。
110—60!
整整落后人家五十分之多,在篮球赛场上,这样的大比分悬殊,足以看出两支队伍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
而今,秦铮扬言帮经管系夺下队史第一个冠军,让黄莺、韩欣妍、苏珊、刘诗雅全都呆住了,她们不相信凭借秦铮一个人,便能实现冠军之路!
至于王鹏、曹兵、萧善宇、还有一个住在405寝室的汪洋,这四位经管系的主力球员,充其量只是打酱油的角色,在业余赛场上还能打一打,真到了决斗胜负的时刻,他们没有多强的发挥。
最后一个秦铮,她们四人平日里也没怎么见过秦铮打球,并不知道秦铮的篮球技术到底怎么样?
但是在她们四人想来,秦铮的篮球技术肯定不咋样,要不然早就在去年的篮球赛事中大放异彩了。
有些书友认为我是个女的,原因取决于我的靓妹头像,对此俺有点汗颜啊,这次俺换了个头像,绝不让大家再次闹出这样的笑话了 ̄□ ̄||
(本章完)
第111章 羡慕嫉妒恨()
吃过午饭后,秦铮去寝室里叫醒三个贪睡的家伙,一起去球场里练球。
由于昨晚上他们三人在学校里打了一整晚的游戏,上午起床后,还没有多大的精神。
秦铮见状,抓住他们三人的手腕,将天神真元挨个输送进他们体内。
感受到体内忽然有了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滋生,三人顿时睁大眼睛瞅着秦铮,表情精彩万分。
王鹏和曹兵更是以为秦铮用了什么巫术,不过随后被秦铮拍了一巴掌后,两个家伙闭嘴不吱声了。
待他们三人换上运动鞋、穿上衣服起床后,秦铮说道:“我们所剩余的时间不多了,今上午磨合一下,传切配合什么的练好,明天对战金融系,会赢得很轻松一点。”
曹兵三人闻言,撇嘴道:“秦铮,你先不要那么有自信,你是没有真正见识过金融系那边的整体实力,如果你见到了的话,就不会像现在这么自信了。”
他们三人并不看好经管系能够打赢金融系,一直觉得只要别输得太惨就好。
面对三人的怂态,秦铮翻个白眼未再说啥,去隔壁405寝室叫上汪洋,一行五人前往学校室内篮球场里练习最基本的磨合训练。
此时同学们刚刚吃过午饭,大多都在教室里、寝室里休息,篮球场里没几个人,显得很安静,除去极个别热爱篮球的男学生在那儿练习上篮、投篮以外,偌大的篮球场里并没有看到几个人。
秦铮都没有换衣服,还是早上晨练时穿的那件黑色运动装,脚下蹬着一双耐克运动鞋,站在场地里练习着最基本的投篮。
上一世,秦铮经常打篮球,手感很不错,投了几个球,全部空心入网。
王鹏、曹兵、萧善宇、汪洋他们四人,准星也还可以,毕竟经常在一块打球,没有人干扰的情况下,基本上都能投进。
噔噔噔——
就在这时,五人正在练习着投篮,打算过会儿再练习一下传切配合什么的,忽闻球馆门口传来一阵附有节奏的脚步声,扭头望去,才发现是校花刘诗雅手里拎着一个包裹,脸色绯红地朝秦铮那边走来。
嗯?
目睹的一幕,令得曹兵他们四人满头雾水,不晓得校花刘诗雅不去午休,来这里做什么?
秦铮也感到好奇,将篮球扔给旁边的萧善宇,抬脚走向拎着编织袋的刘诗雅。
“你不去午休,来这里做什么?”秦铮开口问道。
“我……我给你买了一样东西!”
刘诗雅轻轻呓语,说出的话连她自己都听不清,声音太小了。
“什么东西?”秦铮将目光投向刘诗雅手里拎着的那个编织袋。
“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吗。”
刘诗雅将手中的编织袋递给秦铮,尔后像只害羞的小鹿一样,快步跑开了。
嗯?
望着刘诗雅狼狈逃离的背影,球场里所有人均是一愣,基于刘诗雅身为金江大学有名的平民校花,纵然家境贫寒,却也得到不少同学的关注。
眼下来到球场里,递给秦铮一个编织袋,就忙着跑开了,让球馆里的学生纷纷感到惊奇。
曹兵和王鹏急忙凑了过来,贼眉鼠眼道:“秦铮,你小子快打开让我们看看,刘诗雅美女给你送来了什么好东西?难不成是一双球鞋?”
几人看编织袋的做工,里面显然装的是衣服或鞋子之类,暗暗嫉妒秦铮的艳福,堂堂校花居然给他送礼物。
秦铮微笑着将编织袋打开,被王鹏和曹兵猜对了,里面果真是一套衣服。
只不过并非普通的衣服,而是一套球衣,科比的24号球衣,样式还蛮新颖,至于价钱嘛,秦铮明镜贵不了,因为刘诗雅那里没有多少钱。
当科比的24号球衣被展现出来后,王鹏、曹兵、汪洋、乃至萧善宇,无不一脸的羡慕嫉妒恨,尽管他们也看出这件球衣值不了几个钱,一看就是那种山寨版的球衣,但好歹也是平民校花刘诗雅亲自相送啊。
而且看刘诗雅那绯红的脸色,摆明了对秦铮有那么点意思。
这不禁让王鹏三人联想起当初秦铮在苏家说过得话,三个月时间内,让其中一个校花沦陷于他的魔掌之中。
现在看来,秦铮当初并非吹牛逼,这都没有过去三个月,甚至连两个月都不到,刘诗雅就亲自买了件球衣送给秦铮。
他们敢打赌,若秦铮晚上找个机会对刘诗雅霸王硬上钩的话,刘诗雅绝逼不会拒绝。
“卧槽,这还有没有天理了?秦铮你小子不厚道啊,快点告诉我们,你到底是通过什么手段泡到刘诗雅那个平民校花的?在学校里,刘诗雅虽然出身贫寒,却是有着傲骨之称,一般男生她压根瞧不上眼的,今天却主动买科比的球衣送给你,哥几个表示深深的不服哇!”
“不服有个屁用?我倒是觉得刘诗雅那颗水灵的小白菜,早就让秦铮这小子给供了,哎……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对,就是这么个道理。”
曹兵和王鹏亦步亦趋,秦铮在旁则满头黑线,若非不是抓紧训练的份上,他真想给两个家伙一人一脚。
萧善宇和汪洋咂着嘴说道:“啧啧,秦铮,人家刘诗雅美女给你买了件科比的球衣,等到明天比赛的时候,你可得好好表现啊,千万不要佛了人家刘诗雅美女的一片心意。”
“咸吃萝卜淡操心……”秦铮没好气地嘟哝一声,之后示意继续练习传切配合。
几人的球商都不低,唯一遗憾的是,四人的水平都不是很高,在明天的比赛中,需要秦铮一个人力挽狂澜,只要他们做好防守端就行。
时间过得飞快,转瞬间到了下午三点钟,这个时候秦铮说道:“好了,今天的训练到此结束吧,临时抱佛脚也没有多大用处,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不会太大,到了明天的正式赛后,你们四人做好防守工作就行,至于进攻端,交给我一人来完成。”
“你小子能吃得消吗?”曹兵叫道。
“能不能吃得消,明天自有答案。”
秦铮给出个模凌两可的回答,今天的传切训练,他主要是想和四人磨合一下默契,在进攻端上,不怎么需要四人分担,只要他们做好防守即可。
(本章完)
第112章 帅到没朋友()
第二天一早。
秦铮首先从床上爬起来,叫上王鹏、萧善宇、曹兵、外加405寝室的汪洋,五个人穿着球衣来到校门口吃早餐。
如今距离比赛越来越近,时间所剩无几,今天一天,秦铮打算再跟他们四人一块练习下最基本的传切配合,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防守训练。
晨辉下,秦铮怀里抱着篮球走在最前面,也换上了刘诗雅专门为他买的那件科比24号球衣,紫金款式,非常的潇洒帅气。
原本秦铮就长着一张耐看的脸蛋,基因好,身材修长而挺拔,尤其是左边那个浅浅的酒窝,一笑起来有那么几分吴彦祖的味道。
若秦铮早先不是那种人见人恨的纨绔大少爷,做人做事也不要那么混蛋,必定有许多女学生喜欢他。
现今秦铮改头换面,在学校里不打架斗殴,也没有听说再去祸害谁家小姑娘,一时间他的名誉挽回一些,再加上最近一段时间整天和四大校花混迹一块,让他的知名度爆棚。
此时走在学校里的水泥路上,身边跟着四个小弟,身穿炫酷的紫金王朝24号球衣,长长且乌黑的刘海随清风飞扬,致使一众女学生们不禁看呆了,纷纷在私底下小声议论今早的秦铮简直帅到没朋友。
瞥见水泥路两侧的女学生对他投去爱慕的眼光,秦铮微微含笑,并没有跟她们打招呼的意思。
她们这些胭脂俗粉,必定入不了天神大帝的法眼。
就算是依照四大校花的极品姿色,在凡尘跻身顶级版,而在秦铮眼中,她们四人的气质、姿色比起仙界的梦来讲,也是差了几个档次。
反倒旁边的王鹏和曹兵,见众多女学生均将目光投向走在最前面的秦铮,心里略微不爽,风头全让这小子给抢光了。
如果再让同学们知道秦铮所穿的24号科比球衣,是刘诗雅跑了两家商场才给他买回来的,绝逼能够引起一番舆论,刘诗雅的名气在学校里已经很大了,自掏腰包为秦铮买了一件球衣,这不得不说是个大新闻。
很快,秦铮带着四个小弟来到路边摊吃早餐,尔后再去篮球场里训练片刻。
忽然——
一个摊位上的四道倩影吸引了秦铮和王鹏他们的注意,只见在一个小摊位处,以黄莺为首的四大校花,正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莺莺燕燕的模样,吸引了校门口所有男学生的驻足观望。
韩欣妍坐得位置恰好面向校门口,抬眼便看到秦铮穿着帅气的科比球衣出现在她眼帘,心头忍不住一震,暗道今早的秦铮比以前都要帅气。
“秦铮,来这边!”韩欣妍冲秦铮他们招手,清脆如同银铃般的嗓音响彻在学生们耳畔。
嗯?
经由她的叫喊,黄莺三人迅疾转头,也看到了帅气无比的秦铮。
苏珊又脸红了,毕竟秦铮今早帅到没朋友,穿球衣的造型,既阳光、又给人一种健康的感觉。
两个字在苏珊心头闪现——好帅!
至于刘诗雅,脸蛋上也掠过一缕红晕,望着她给秦铮买的球衣那么帅,顿时有些小骄傲。
“你们早就来了啊?”
秦铮含笑坐在另外一张餐桌上,王鹏他们见状,依次落座,和黄莺她们的那张餐桌相邻。
“是啊,我们早就来了,这不是等着上午的时候,去篮球场里观看你们的比赛嘛。”黄莺笑着说道。
“等会我们吃过饭就去篮球场里进行体能训练和防守训练,你们要是不嫌无聊的话,可以先过去观摩下,也算是给我的这帮兄弟们加油助威。”
秦铮咧嘴一笑,对黄莺她们讲道。
“好,待会吃过饭,我们不去教室了,直接去看看你们的训练成果怎么样。”
黄莺颔首答应下来,昨天在食堂里,秦铮的口气比脚气还大,扬言帮经管系夺下队史第一个冠军,她们倒是想看看,秦铮和王鹏他们的训练成果怎么样了。
嗡嗡嗡——
就在几人谈话之时,校门口右侧的马路上,传来阵阵跑车的轰鸣声。
最前方那台车,是一辆炫酷吊炸天的黑钻色系的超级豪华跑车,也是世界上公认的跑车之王——阿斯顿马丁one…77。
至于另外两辆,则是红黄两色的法拉利。
这三辆车,在金江大学非常具有名气,不用看车牌号,同学们便知道是谁的座驾了。
黑钻色系的超豪华跑车——阿斯顿马丁one…77,正是林家公子林逸翰的。
而那两辆红黄两色的法拉利,则是周涛和蒋天元的座驾。
三辆跑车在公路上疾驰,引起众多学生们的羡慕与观望。
车厢里,林逸翰的表情非常阴霾,不仅因为他看到黄莺、苏珊、韩欣妍、刘诗雅四大校花和秦铮谈天说地,更因为苟家和潘家的事情他已经听说了,并且还知道,这件事肯定和秦铮脱不开关系。
如今,他恨秦铮入骨,恨不得马上扒了秦铮的皮,抽了秦铮的筋。
苟家和潘家相继完蛋,他有一种直觉,接下来,秦铮会对他们林家动手?
心中颇为担忧,因为他发现,现在的秦铮变化太大了,让他根本看不透秦铮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这种感觉非常无力,让他在暗中多加了一个小心,同时昨晚上林广义告诫他,现在没什么大仇恨的话,最好不要主动去找秦铮的麻烦。
在林广义的计划中,秦铮是个必须拔掉的蛀牙。
今早林逸翰和林广义有过一段谈话,在后者的计划中,秦铮活不了多长时间了,因为林广义联系了霸占华夏南半国所有地盘的老牌帮会——《泽天社》,来斩下秦铮的小命。
想起今早和父亲林广义的那番谈话,林逸翰阴险地笑了,他不认为秦铮有那个实力能够对抗霸占整个南半国的黑暗势力——泽天社!
唰!
车厢里,他掏出手机,给后面的蒋天元拨去电话,电话接通后,他直言道:“待会,你和小涛下车会会那个废物,今天就是我们两系之间的离球场较量了,先试探下他们的实力怎样,不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