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显赫()
“喂——小樱,我是程砚。你明天有空吗?”
刘樱现在的工作,主要是去赌石街赌石。因此,她很快就回答:“有空的。程大少找我有什么事?”
听着刘樱有些大胆俏皮的语气,程砚的嘴角忍不住扬了起来:“我发现了一个赌石的好去处。现在郑重地邀请你和我一起去。怎么,赏脸不?”
“程大少热忱相邀,我自然是不敢退却的。明天大概几点出发?”
程砚犹豫了片刻,道:“你是女孩子,肯定得睡美容觉的。我们明天早上九点再出发,怎么样?”
刘樱坐起来,拿了之前在赌石街捡漏捡来的一个泥俑在手中把玩,口中笑道:“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可是每天都早起锻炼的。”
“是吗?”程砚的声音有些诧异,随后又道,“这样吧,出发时间还是九点。到时候我在你楼下等你,你自己出门就行。不用带上张瑞了。”
“为什么?”刘樱有些不解。每次出门带上张瑞,可以说是她的习惯了。
程砚在那边哈哈笑起来,声音里说不出的自信:“因为我明天会是你非常及格的保镖。有我在,你就不用担心出事!”
“好!”刘樱爽快地答应了。
挂了电话,刘樱倒在床上,心思活泛开来了。程砚,保镖?他的意思是,他是很厉害,可以和保镖相比,而且比之张瑞,也不会差劲到哪里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呢?他和肖言家、林子枫家都认得,还有那么好的身手!
想了想,刘樱拨了个电话给林子枫。拨了一次,没人接。刘樱接着又拨了一次,还是没人接。第三次,终于接通了。
“谁啊!吵醒本少爷,如果没事你死定了!”林子枫睡意朦胧的声音从手机里传出来。
嗯?刘樱愕然地低头看了看时间,她没有看错,是晚上八点钟!林子枫那么早就睡了?是了。最近准备着福禄寿公司的开张工作,估计才忙得作息时间颠倒了。这么一想,刘樱心中便有些惭愧。
“唔——混蛋,说话啊!”林子枫发出一声惬意的喟叹,转而又想起睡得正香就被吵醒,于是又怒道。
“啊哈。小枫,是我。”刘樱干笑着道。
说话这么不清不楚,林子枫更加暴躁了:“到底是谁啊!!!”
刘樱擦了把不存在的汗,林子枫这么困么,连声音都听不出来。不敢迟疑,马上答道:“我是刘樱。”
“刘樱?”林子枫声音有些迟疑,接着马上道:“你又有很多翡翠要卖给我了?”
听到此话,刘樱哭笑不得。她虽然有左手异能,但是翡翠又不是大白菜,哪里能够三天两头有一大批翡翠提供的?看来,林子枫的确累得够呛啊,睡得这般糊涂了。
当下答道:“没有翡翠。也没事了,你继续睡吧!”
“哈——”林子枫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然后声音终于清晰起来:“说吧。什么事。”
刘樱小心问道:“会不会打扰你了?”
林子枫翻了个白眼,翻了之后想起刘樱不在跟前,看不到自己的白眼,于是没好气道:“吵都吵醒了,你还给我装!”
我哪里装啦!刘樱心中在咆哮,但是自觉理亏,没敢说出口。
还没等刘樱回答,电话那头林子枫又不怀好意思地道:“当然,如果你真的感到很对不起我,亟需补偿我。我是不介意买下金丝红翡的。”
这下,刘樱也翻起了白眼,还连翻了两个。不过翻到第二个的时候,她终于想起林子枫看不到自己的白眼,于是郁闷道:“你不要老惦记着我的金丝红翡好不好?我是个女人,我也很爱美的。金丝红翡我要留着,自己做首饰戴。”
闻言,林子枫双眼都亮了起来,马上打蛇随棍上:“那你什么时候要做首饰戴?你也知道,我们公司师傅的手工还不错。”
“近期内都没有这个打算,你不要多想了。我打电话给你,是想问你,你知不知道程砚的来历?”
“程砚?”林子枫的注意力全部被程砚吸引住了,“你怎么突然问这个?你和他有联系?”
刘樱想了想,说道:“前阵子在赌石街碰见过他,当时李少景也在,我受到了李少景的影响,程砚帮了我一下。明天他约我去看石头,一则他于我有恩,我不好拒绝;二则,我也挺想去赌石的。怎么,他有问题?”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林子枫翻了个身:“没有问题,他在a市也很有地位。在安全上来说,整个a市,你跟在他身边是最安全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个家伙是个色狼,最喜欢追女孩。你得小心他这一点,不要被他骗了。”
说到最后,林子枫的声音有些狠狠的。
刘樱不厚道地想,莫非林子枫的姐姐就被程砚辜负过?记得上次在平洲,他们语言之间说了程砚最近很长时间都没有去过林家,如果说是躲避林子枫的姐姐,倒也说得过去。
“你在做什么?为什么不说话?”林子枫疑惑道。
刘樱连忙把自己脱缰的思维拉了回来,她可不敢说自己在意淫他姐姐和程砚,稍微透露了一点,估计林子枫会直接杀过来。
不过,虽然有些走神,但是林子枫口中说程砚的身边是最安全的,倒让刘樱非常震惊!a市有势力的人不在少数,可是林子枫竟然说,程砚的身边才是最安全的!这无疑表明了程砚超然的地位!
“程砚那么厉害吗?我怎么没听说过,a市有程家的?”a市有势力的人很多,刘樱也通过种种渠道了解过一些,可是她却没听过有程家的。
“程砚的家,并不在a市的,而是在b市。听说,他十五岁那年,独自一个人来到a市闯荡。具体过程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他的奋斗史,我也没看到过。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他在a市很有影响力,黑白两道都很吃得开。”
刘樱倒吸一口气,程砚原来这么厉害?不过,无论他怎么厉害,如果单凭个人的力量,是不大可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即使真的是个人奋斗到今天的地位,那么关于他的奋斗史,肯定或多或少都会有资料泄露出来的。
可是,连林子枫都不知道他的奋斗史!那么,可以肯定,他的后台非常硬,能让他直接在a市呼风唤雨,或者能把他在a市的重要事迹都抹去。
刘樱隐隐有一个猜测,她直接把这个猜测和林子枫说了:“他家是不是有非常深厚的政治背景啊,例如红贵?”
“我也不清楚,估计我大哥才知道。总之,跟他呆在一起,你只要保证不被骗色就行了,其余的放一万个心。哦,对了,除此之外,你还得立场坚定啊,可别被他聘去做赌石师了!”林子枫道。
刘樱忍不住笑骂道:“你说的什么话呢!他只是约我一起去赌石而已。还有,我和福禄寿签了几年合约,怎么可能会走!”
“你知道就好。程砚的具体背景我不知道,不过肯定非常显赫就对了!不然如何在a市混得风生水起!你注意不要被撬走了啊!”林子枫不放心地再次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你真啰嗦!”
林子枫气了个倒仰!
第二天八点五十,刘樱来到楼下,见到程砚已经来了,他正站在一辆跑车旁边笑着打电话,整张脸上,都是爽朗的笑容。
看到程砚,刘樱心中忍不住想起昨晚林子枫说的话,这个人,怎么也看不出来头那么硬啊!
见到刘樱向自己走来,程砚对手机说了几句,然后便挂了电话。
“怎么,被我的帅气吓着了?一路看着我走过来。”程砚咧嘴,露出一个自恋的表情。
这,刘樱一时不知道怎么反应才好。他们不熟好不好!这么说话,真的没问题么?
看到刘樱愣在当场,程砚眸中闪过一抹诧异。这么单纯的女孩子,在这个年代真的很少见了。
“我开玩笑的,哈哈!”
刘樱松了口气,开玩笑的就好。她经验少,应付不来这种风格!林子枫也很自恋,总是认为别人在暗恋他,是他的脑残粉。可是林子枫才十八岁,在刘樱心中,也就小弟弟级别的,根本不会作他想。
而程砚则不一样,一来,他已经成年了;二来,林子枫和肖言都说过,程砚是个花心大萝卜,当然,林子枫的称呼没那么好听,他说的是色狼!
一个被称为色狼的成年男子向你展示自己的帅气,并以语言调戏之,刘樱感到微微的不安以及无所适从。不过幸好,程砚很快便说是在开玩笑,并调整了态度。想来也是,哪里有人见过一两次面就产生好感的,又不是一见钟情!
看到刘樱松了一口气的样子,程砚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你来得可真早。”
听到这个,刘樱便笑道:“哪里的话,你来得早才是真的。等很久了吧?吃过早餐了么?”
“没多久,哈哈。我还没吃早餐,你呢?不如一起?”
“我吃过了,不过可以陪你再吃一点。”
程砚搔搔头,皱起眉头:“哎呀,这种文绉绉、客客气气的说话,可真让我不习惯。”
看着程砚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刘樱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
看着刘樱的笑脸,程砚的嘴角也微微扬起。他走到一边打开车门,对刘樱做了个绅士的动作:“请——”
第122章 追逐()
程砚带刘樱去吃早餐的地方,是刘樱从来没有去过的。那名字也土得很,叫“一碗香”。
地方看起来并不如何华贵,也看不出有什么典雅的气质。里面的椅桌,全都是木质的。而且这些木头材质偏黑,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不过,刘樱可不敢小看这些木质椅桌。
坐在位置上等早餐到来的时候,刘樱因为坐着不舒服,便打算挪一下椅子。哪里知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能拖动椅子。
“怎么啦?”程砚看着刘樱在位置上动,以为她不舒服,便关心地问道。
连椅子也拖不动,还是这椅子是固定的?貌似自己出丑了,刘樱脸上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一些红晕,有些羞涩地道:“没什么,只是我坐的时候,喜欢靠桌子近一点,所以想移一下凳子。哪知根本移不动。”
闻言,程砚脸上露出了笑容,他体贴地道:“是我的不是了。”说完站起身,走到刘樱身后。
刘樱看到程砚示意自己站起身,于是一脸懵懂地站起来,走到一边。
然后,刘樱看到程砚伸出双手,搬起自己坐着的凳子,向桌子方向稍微移了移。末了,看向自己。
见程砚看向自己,刘樱一时反应不过来,愣愣的没动。
程砚见刘樱一副傻傻的样子,心中有些好笑,又有些想捏捏那张脸的冲动,嘴上却道:“你过来试试,看合不合适。”
刘樱这才反应过来,走过来坐下,这次,有些太近了。可是她却没打算开口,麻烦程砚一次就够了,再麻烦一次。就太不好意思了。
可是程砚是谁?他是个大众情人,最是擅长讨好女孩子。他追过的女孩子多了去了,因此很能根据一个人的表情猜测到她的心理。见刘樱的表情,心中那是敞亮敞亮的。
等了一会儿,见刘樱还是没出声,程砚心中有些挫败。刘樱实在太小心翼翼了,不像一般的女孩子那样喜欢撒娇。
他带刘樱来这里。是有预谋的。这个地方的桌子和椅子都很沉。椅子离桌子的距离还颇远,可以说是非常不符合女士的习惯的。
再加上椅子经过专门的设置,非得有巧劲才能搬得起来。这种地方,是所有追女孩的男士的天堂。在这里。他们很能通过细节表现自己。
程砚带刘樱来,就是想通过帮刘樱调椅子的位置来表现自己的体贴的。哪知刘樱不大习惯麻烦不是很熟的朋友,加上自小吃苦吃惯了,觉得坐得近一些也没关系,压根没有开口让他帮忙。
“太近了吗?你起来,我再调一下。”虽然觉得有些挫败,但是程砚终于是忍不住开了口。
刘樱抬头,见程砚一脸坚持的样子,于是再度站了起来。
程砚还有一点好处。便是很能揣测女孩子们的心思。虽然前几次他猜刘樱没猜对。但这次椅子离桌子的距离远近,他还是猜对了,因此仅用了两次,就调好了位置。
坐在监控室的一个保安,看着程砚的动作。忍不住急了,骂了一句:“傻瓜,这么快就调好。还带她来这里干嘛?”
这么一折腾,时间就过去了,程砚点的早餐,也送来了。
早餐一上桌,程砚率先把其中一碗粥递给刘樱,口中道:“来,这是这个店里的招牌粥,具体材料我也不清楚,不过真的非常好吃。你尝尝。”
刘樱早先自己说过要陪程砚吃早餐的,因此也不推辞,直接拿过来,哈了哈气,准备开吃。
程砚见刘樱雪白的一张脸被气体一蒸,便又泛起淡淡的红晕,心中一动,却是不敢造次,口中只道:“这个粥的温度是适合入口了,他们才上的。你试试,看看会不会太烫。”
努力克制着自己脸上的表情,刘樱看了程砚一眼,心中涌起一种自己是土包子的想法。古语有云,富过三代方知饮食,富豪人家的子弟,通过三代的耳濡目染才知道如何吃食。接触得多了,便能形成自己的文化。程砚估计也是常常到处见识的主。
用汤匙舀起一口粥,慢慢地放进嘴里,快接触到嘴的时候,刘樱微微抿了抿,温度果然是适中的,于是整勺粥都放进嘴里。
粥一入口,一股美味的感觉便在嘴里蔓延开来。刘樱忍不住,猴急地吞了下去。那口粥经过舌头进入喉咙,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美味到什么程度呢?刘樱满脸陶醉,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肚子里去。实在太好吃了!她还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第一口下肚,刘樱迫不及待地舀起第二口放进嘴里,唔——好好吃啊!刘樱满脸陶醉。
程砚一直看着刘樱,见她那陶醉的表情,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她看来非常满意这顿早餐啊!
一连吃了几口,刘樱才反应过来,自己只顾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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