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这是赵秋月一直以来的习惯。
叶蓁蓁说:“我房间都擦好了,不如我去烫餐具吧。”
赵秋月犹豫了一下:“小孩儿不经烫,你别烫手了。”
“不会的妈妈,我先把餐具排开,再往上面倒开水就好了。”
“那好吧,你小心点。”赵秋月正忙着,实在顾不上去管这些小事。有女儿分忧,她心里其实是很乐意的。
等叶蓁蓁把新买的碗碟都烫好了,就听爸爸从卫生间里探出头说:“都快九点了,蓁蓁该睡觉了,咱们回去吧?明天再来收拾。”
赵秋月知道,丈夫哪里是因为女儿想睡觉才想回家,他是干累了不想干了。不过她并没有拆穿叶壮志,而是点点头说:“也好,走吧。”
按说他们下午睡到六点多才起,叶蓁蓁本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的。谁知等她洗漱完了上床,几乎是一沾枕头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她难得在早上六点多自然醒。
叶蓁蓁带着点小骄傲地穿着拖鞋下地,洗漱完了之后见爸爸妈妈还没起,就走进厨房自己觅食。
昨天他们一家忙活了一天,根本没顾得上提前买今天的早饭。
她正打算做点小米粥,就发现锅里已经有做好的二米粥了,还冒着热气呢。
这时奶奶忽然走进厨房,见是叶蓁蓁就说:“蒸锅里还有包子,是我昨天包的。冰箱里有我做的咸菜,在罐头瓶子里,你自己挖点吃,吃多少舀多少。”
“好哒,谢谢奶奶。”
金老太太摆摆手出门了。
奶奶不擅长包饺子,但她包的包子特别好吃。
叶蓁蓁眼馋地看了眼蒸锅,正琢磨着是先自己吃了,还是把爸爸妈妈也叫起来一起吃,就听到了父母说话的声音。
赵秋月对丈夫低声说:“今天别让蓁蓁一起去了,让她多睡会儿吧。她昨天都没练琴,今天正好在家里好好儿地……”
“妈妈!”叶蓁蓁及时地打断了她,“我已经起来啦!”
赵秋月一怔,惊讶地走进厨房,“你怎么起得这么早?”
“不知道,可能昨天睡多了吧。你们快去刷牙,我给你们盛早饭!”
“家里有饭?”
“奶奶包了包子。”叶蓁蓁边说边走到蒸锅旁,用抹布包着把手,掀起锅盖,白气立马冒了出来。
她拿了五个包子出来,她吃一个,爸爸妈妈一人两个。
等她盛好粥和咸菜,妈妈正好刷完牙过来。见饭桌上已经摆好了的小碟小碗,赵秋月欣慰地看着女儿说:“我们蓁蓁长大了,能干活了。”
叶蓁蓁嘿嘿一笑,朝厕所方向喊:“爸爸你干啥呢,快来吃饭呀!”
赵秋月神情尴尬地说:“别管他了,咱们先吃。”
叶蓁蓁瞬间就懂了,她爸爸估计是在蹲厕所呢。
她强迫自己吃饭前不要想任何和厕所有关的事情,专心吃饭。
好在美味的野菜包子很快就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奶奶包的包子偏大,但面皮松软,里头的馅儿调得不咸不淡,油不多也不少,非常合叶蓁蓁的胃口。
等饭菜都吃完了,叶蓁蓁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
奶奶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嘛!
吃过早饭,他们一家便匆匆地往新家进发了。
叶蓁蓁先把自己的冬□□物筛选了一遍,也是像之前一样把不要的单独包起来,剩下的放进衣柜里。
做完这些,她就来到厨房,先用抹布把浮灰擦了一遍。
然后又把昨天新买的厨具包装全都拆开,洗净擦干后放进橱柜里。
等赵秋月收拾完主卧出来一看,都惊呆了:“蓁蓁,你已经开始收拾厨房了啊?”
“嗯,这些东西堆在客厅太乱了,我先把包装拆了,省地方。垃圾都装在这个大袋子里了,我一会儿下楼去丢。”
“等一等,”叶壮志突然探出身子说:“你把纸壳都单独捡起来,别丢了,可以卖废品的。”
叶蓁蓁怔了一下才说:“知道了。”
她都差点忘了纸壳和水瓶什么的还可以卖废品这件事了。
小时候她家的确是有个大箱子专门放可回收物的。那时候叶蓁蓁特别蠢,想着卖废品可以多换点钱,就把还没用完的本子给丢了。结果被爸爸教训了一顿,说她这个孩子“怎么这么浪费”。
叶蓁蓁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卖废品卖不了多少钱,还不如留着新本子更划算……
后来废品能卖的钱就越来越少了。
她高中毕业之后全部的卷子才卖了三十来块钱,从那之后他们家就再也没卖过废品。
等叶蓁蓁把厨房用具归置好之后,客厅里看起来立马宽敞多了。
爸爸和妈妈也把厨房和主卧收拾得差不多了。三人本想趁着干活的热情上来了,把客厅也给收拾好,结果一看表都十二点四十了,该吃午饭了。
“中午想吃啥?”赵秋月问女儿。
叶蓁蓁想了想说:“我记得附近有家‘三六九’,不如去那里吃吧。”
赵秋月说好,叶壮志听了也没有什么意见。一家三口洗了手,就下楼去了叶蓁蓁所说的小饭馆。
叶蓁蓁特别喜欢吃他们家的鱼香肉丝,酸甜中又带着一丝辣味,哪怕是第二顿的她也爱吃。
只是要是只有她和妈妈吃饭也就罢了,有爸爸在,叶蓁蓁有点不敢点这个十二块钱的“贵菜”。
她把菜单推给妈妈,让妈妈来点。
没想到妈妈和她简直就是心有灵犀,赵秋月张口就说:“要一个鱼香肉丝,蓁蓁爱吃。再来一个黄瓜针蘑吧?”
叶壮志听了,眉头立马皱了一下。鱼香肉丝要十二快,黄瓜针蘑要九块,两个菜都不便宜。
但他想了想,女儿这么小就帮着他们收拾家,累了半天也挺不容易的,就没有表示反对,只是说:“两个菜够吃了,就点这么多吧。”
赵秋月点头叫服务员。
因为是周六,饭馆里人有点多,菜上得比较慢。
叶蓁蓁饿了,就连续喝了三四杯大麦茶。
谁知这时,他们竟然在饭馆里遇到了熟人。
对方是叶蓁蓁的同学蒋兴凡,还有他的爸爸蒋副校长。
说起来叶蓁蓁和蒋兴凡还是有过节的,这种过节不仅仅是像姜呈炜那种讨厌的男生,管她叫“叶黑胖”这么简单,而是那种一生都抹不掉的过节。
两人上二年级的时候,蒋兴凡在操场上和同学丢石子玩,结果不小心打中了在旁边围观的吃瓜群众叶蓁蓁。
叶蓁蓁当时就“破了相了”,流了一脸的血。
她当时懵懵懂懂的,只觉得有些疼,还没顾得上哭,蒋兴凡先哇哇大哭起来。
等双方的家长闻讯赶到传达室后,要不是流血的是自己的女儿,赵秋月还以为是叶蓁蓁把蒋兴凡给打了。
问清原委之后,赵秋月立即提出要带女儿去医院。
蒋兴凡的爸爸拉住她,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赵秋月,让她拿去给孩子看病。
赵秋月当时都气笑了。
她女儿虽然长得黑了点,但小姑娘的脸就值一百块钱?
要是叶蓁蓁的脸真的毁了,那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可当时赵秋月还是个普通的教师,蒋兴凡的爸爸已经是副校长了。
赵秋月不好和自己的直属领导呛声,只是推开了蒋校长的手,没有拿那一百块钱。
她说了声“不用”,就带着女儿打车去医院了。
不幸中的万幸就是,叶蓁蓁的伤在左眼下面,差一点就打中眼睛了。
现在的位置虽然很明显,但起码不会损害视力。
医生查看完叶蓁蓁的情况后,建议给她缝针。
第64章 英语()
第六十四章
赵秋月一听,心里头就咯噔一声,问医生可不可以自然愈合,不缝针。她怕缝针之后,女儿脸上的疤痕会太明显,将来对她影响太大。
医生擦干了叶蓁蓁脸上的血,又仔细估量了一番之后,说是不缝针也可以。
叶蓁蓁的恢复能力还不错,过了些日子伤就好了。
只是她的眼下,到底留下了一道月牙状的伤疤。
叶蓁蓁本人心挺大的,这么多年都没把那块疤当回事。
倒是蒋兴凡可是吓坏了。据说当时传达室的老师问他为什么哭,他说他把叶蓁蓁的脸打坏了,怕叶蓁蓁赖上他,将来要和他结婚。
这话传到赵秋月的耳朵里,可把她给气坏了。叶蓁蓁知道之后,也是难受了好一阵子。
那段时间她忍不住自我怀疑,她真的差到了那种地步,会让男同学一想到要娶她,就吓得哇哇大哭么?
结果几年后,叶蓁蓁出落得越来越好看,蒋兴凡越是不断地发胖、长残。等他们成年之后,叶蓁蓁出了国,成了众人眼中的“白富美”,只上了个普通学校的蒋兴凡却是个典型的矮穷矬,再也没有人把他和叶蓁蓁相提并论了。
后来的叶蓁蓁,成了蒋兴凡高攀不起的存在。
现在叶蓁蓁要做的,就是让这份“高攀不起”的日子早点到来。
只可惜现在的她虽然瘦了几斤,但却还是旁人眼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小丫头。
蒋副校长看到他们一家,笑着对赵秋月说了句:“这么巧,你们也来这儿吃饭啊。”
见赵秋月笑着点头,蒋校长也笑了笑,没说什么,坐到隔壁桌去了。
菜终于上了。叶蓁蓁一家三口都饿了,风卷残云般吃完了饭,很快就结了账,打算回去继续收拾。
赵秋月去和蒋校长打了个招呼:“蒋校长,你们慢慢吃,我们先走了哈。”
蒋校长笑着说:“这么快就吃完了啊。”
赵秋月点点头:“我们得赶回去继续收拾新家呢。”
“哦,对,你们就要住新房子了吧,恭喜啊。”
赵秋月笑了笑。
这个蒋校长总是这么虚里冒套的,赵秋月一向不喜欢他。
蒋校长也差不多,赵秋月一家前脚刚走,他就扫了眼叶蓁蓁他们留下来的盘子,嗤笑道:“三个人才点两个菜,真是寒酸!”
“爸,你说叶蓁蓁不会还在打我的主意吧?”蒋兴凡的腮帮子塞得鼓鼓的,担忧地问向父亲。
蒋校长皱了皱眉说:“你以后注意点,和她保持距离,可不能叫人赖上了。反正你当初又不是故意的!绝对不能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赔上你的终生幸福!”
蒋兴凡连忙点头。
此时的叶蓁蓁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嫌弃成了这个样子。
回到家之后她就跟着父母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忙活了一个下午之后,他们终于把最难归置的客厅也收拾好了。
看着整洁了许多的新家,三人都满足地笑了起来。
“新家这边差不多了,再通通风、放放味就行。”下楼的时候,赵秋月说:“可关心班那边,要做的事情还有好多呢。”
叶蓁蓁道:“那还是像上周一样,每天放学我在琴房等妈妈下班,爸爸来接我们一起去关心班布置,怎么样?”
赵秋月犹豫了一下,说:“蓁蓁,你还要做作业呢,又要练琴,要不你就别跟我们去了,放学后直接回家吧。”
“不行!”叶蓁蓁坚决表示反对:“我做作业很快的,一会儿就能做完。安老师留的曲子也很简单,我摸几遍就会了,用不着一直耗费时间去练。反正只要我能练会就行了,您说对不对?”
赵秋月没办法地看着女儿,她是真的不想让叶蓁蓁这么小就跟着他们吃苦受累,可一来现在他们夫妻的确很缺帮手,二来叶蓁蓁好想很享受参与其中的样子,赵秋月也只好答应了。
或许是这些日子每天都坚持锻炼的缘故,叶蓁蓁觉得自己的体力好多了。原本连续两天高强度地坐车、购物、打扫卫生,叶蓁蓁还以为自己周一早上会累得起不来。结果在床上打了两个滚儿之后,她还是照常爬了起来。
不过她还是紧卡着七点到了校。和开学那天一样放进教室,喇叭里便传来广播,让同学们到操场上集合,准备晨会。
比开学那天好一点的是,现在的叶蓁蓁已经能够熟练地给自己系红领巾了。
小时候她总嫌红领巾既麻烦,又土气,但现在每天戴红领巾的时候,她都可开心了。没什么别的原因,这可是她青春的象征啊!
要知道叶蓁蓁是一个特别爱美的人,和大多数美人一样,她会担心岁月的流逝。叶蓁蓁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从十九岁开始她就不喜欢过生日了,因为这意味着她又老了一岁。
而她喜欢的小帅哥年纪也越变越小,这让她愈发地觉得,自己恐怕要嫁不出去了……
言归正传,上完晨会回去,新一周的课程又要开始了。
第一节是数学课。叶蓁蓁小时候数学成绩就好,还曾经参加过奥数比赛。对于重生而来的她来说,小学四年级的数学更是简单得不像话。
前两周刚开始上课的时候,说句老实话,叶蓁蓁觉得挺无聊的。学的都是她已经掌握的东西,这不是浪费时间是什么?
她不是没有想过要跳级,如果她真的决定跳级,以她现在的知识水平肯定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如果她选择跳级的话,属于叶蓁蓁原有的生活轨迹就会被彻彻底底的改变。她不会再遇到曾经那些熟悉的朋友,还要提早面临中考、高考的压力,这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好处呢?
难道她重生一次,就是为了早点进入社会,进入职场打拼?
不,这当然不是她想要的……
对她来说,享受童年才是最重要的。反正赚钱这种事,她一个小孩子也可以做到嘛。
因为叶蓁蓁的语文和数学成绩本来就好,所以她偶尔上黑板将讲题啦、作文被当做范文什么的啦,同学也好老师也罢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
可原本连二十四个字母都发音不标准的人,突然每次英语听写、小考都全对,这就不免引起他人的注意了。
叶蓁蓁的好朋友邵佳敏是英语课代表,她最先发现了叶蓁蓁的进步。
把听写本发给叶蓁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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