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琪儿心说,他很有名吗?我有必要知道吗?
“他就是麦克森,这个名字应该不陌生吧。”见米琪儿依然没有答理自己的意思,唐宋便直接说出了答案。
一听麦克森这三个字,米琪儿顿时就惊讶起来。这段时间,麦克森自然在文化界很有名。而且,据说他的新书卖得非常火。
不过,那只是昙花一现而矣。
很快,就被唐宋的新书《哈利波特》给爆了菊。
而且,米琪儿还听说,这麦克森为了增加销量,不仅号召自己的粉丝们总动员,而且还在各地进行了多场签售会,不过呢,却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
最后的结果,却是被唐宋新书狠狠地打了一记又一记耳光。
米琪儿没有想到,那个老外,竟然会是他。这也太巧了吧。
怪不得,这个唐宋不直接动手教训他。原来,他心里是有小九九的。
当萧雪回来,知道麦克森的真实身份后,也不由得一怔。
“行了,咱们走吧。管他什么种人,只要不好好做人,小爷就收拾死他们!”唐宋这番话说得云淡风轻,不过呢,在萧雪跟米琪儿听来,却觉得这肯定不是儿戏。
几日来,唐大志的处女作致青春,票房可以说一再攀升。很有望突破20亿。而唐宋的网络小说《斗破苍穹》也再次创造了奇迹,点击量已经达到了2。5亿次。
同时,实体书《哈利波特》的销量也突破了二百五十万。
与此同时,这本书吸引了很多西方人的注意,特别是那些在华夏留学的西方学生。
学生永远是最擅长交流,最擅长做宣传的群体。
外国学生也不例外。
他们把自己在华夏的发现,把自己最近经历的好玩事情,把自己最近发现的好书,都会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
一传十,十传百。
再加上,有一小部分外国留学生,把《哈利波特》寄给了国内好友。
一时间,这本书在国外很多论坛网站上悄然兴起。
成了他们议论谈论的焦点。
由于《哈利波特》是一个系列,很快,它的粉丝们就开始期待第二册了。
京城,京城出版社总部。
已经成为正社长的秦辉,这几天可以说相当地忙。
当然了,所有的事情,都跟唐宋的新书《哈利波特》有关。
除了华夏国各大书店的增印数量。数个国家,他们国内一流的书版社纷纷派代表来找秦辉恰谈合作的事情。
没有对比,就没有好坏。有了对比,就自然有了好坏。
秦辉已经问过唐宋的意思,唐宋把全权都交给了秦辉。秦辉的实力与眼光没得说,他自然要严把质量关,严格对比分析了。
他的助理,已经把各国各家的出版社做成了一个详细的对比表。
最后秦辉考虑对比再三,才把各国的出版社问题给定了下来。
好书永远是不愁市场的。当《哈利波特》这本书出现在西方各国市场上时,很快就出现了哄抢的局面。
销售量,也在以每分的形式突破着。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这本书在西方各国的销售量竟然已经达到了三千万册。
而且,各国这股购买潮还在持续升温。
当这个消息传到秦辉耳里时,他乐得都快合不拢嘴了。
可是当他把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给唐宋时,却万万没有想到,唐宋只是嗯了声,竟然没有半点的惊喜之意。
就仿佛,这一切,都是他早就预测到的。
这唐宋真是越来越让人看不透了。
不过,秦辉心里也明白,跟唐宋做朋友,那是最好的事情!
不怕出名,猪怕壮。
现在的唐家人算是彻底地领悟这句话了。以前唐宋的老妈外出,恨不得有人采访自己。
可是现在呢,古明月出门前,必须先堪测好时间点,然后全部武装,恨不得把自己全裹起来,这才敢出门。
至于说唐大志,更是他出现在哪里,哪就就有一大帮的狗仔队。
不过,这些问题对于唐宋来说,自然不算什么大问题了。
此时此刻,他就正在跟沈梦儿在散步。
河是人工河。
河边的沙滩,是人造的沙滩。
尽管如此,可是呢,夕阳西下,当这里被红色的阳光覆盖时,依然显得格外地美。
“我说沈梦儿,这我已经给你签了一百个名了,还要签?”唐宋感觉自己的手腕都快要罢工了。
“再签最后二十本!”
唐宋无奈,只好低头签了起来。
在他身旁,已经放满了《哈利波特》这本书。
终于将名签完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说;谁派你来的!()
第二百七十五章:说,派你来的!
唐宋无奈,只好低头签了起来。
在他身旁,已经放满了《哈利波特》这本书。
终于将名签完。唐宋终于能够松口气,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那就是,这沈梦儿根本不像唐宋想的那样,把那些书视为珍宝。
相反,她竟然一扭头,背着手,如同一位高傲的公主似得,向前走了过去。
一步!
两步!
十步!
她竟然没有停,而且似乎脚步越来越快。
什么情况?
唐宋有些愣住了。
不过,看了看那一大堆书,他也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抱了。
快走几步,追上了沈梦儿后,唐宋便问道,“你让我签那么多名,这书什么不拿走呢,万一丢了呢?”
这女人太败家了,就算她爷爷是沈南,也不应该这样啊。
真是富不过三代。
这时,沈梦儿已经转过身来,她盯着唐宋,一本正经地说道,
“谁说,那些书没有人要。谁说的?”
她什么意思?
见沈梦儿语气非常淡定,而且一幅你就会冤枉人的样子,唐宋这才转身,去瞧那堆书。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他就惊呆了。
只见一大帮学生,正在疯抢那些书。
很显然,这是沈梦儿的同学。这一切,都是沈梦儿安排好的。
也就是说,那些签名,不是给沈梦儿签的,而是给她的同学签的。
算你狠!
被沈梦儿狠狠地耍了一把,唐宋的心情自然有点小小的不愉快了,于是他脚步一快,就向前走了去。
沈梦儿见此情况,便急忙加快了脚步去追。
这一追,沈梦儿就足足追了半个小时。
“哎呀!”沈梦儿见这种情况,灵机一动,便假装自己脚wai了。身子一倒,就趴在沙滩上,开始尖叫起来。
此时,夜幕开始降临。
说实话,把一个女孩子留在这里,那是相当不安全的一件事情。
没办法,唐宋最后只好停下脚步,返回到了沈梦儿身边。
这一瞧,唐宋就发现了实情。
装的!
竟然是装的!
“你……”
唐宋的脸上怒意更重,不过,就在他准备起身的那一瞬间,这沈梦儿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爆发力,竟然猛得抱住了唐宋的脖子,然后自己的嘴,便亲了过去。
挨住了!
亲住了!
在两人嘴对上的那一瞬间,夜幕笼罩了四周。
四周变得模糊不清起来,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沈梦儿的心情。相反,她吻得更加疯狂起来,而且,双脚如同蛇一般,竟然缠在了唐宋身上。
如果说,人什么时候最疯狂?
那么,沈梦儿一定会告诉你说,在跟心爱的人在一起时,最疯狂。
十分钟过去了!
二十分钟过去了!
唐宋有种窒息感。他不知道这沈梦儿是从哪里来的那股爆发力,简直太………强悍了!
夜幕中,两人手拉着手,走在沙滩上,听着河水流动的声音,以及偶尔传来的小动物鸣叫声。
魔都机场!
一线大导演金爱民,悄悄地来了魔都。他没有带助理,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因为,他怕别人知道。
唐大志的处女作致青春,取得的惊人奇迹,这他已经知道了。
说实话,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金爱民也早有预料。
只不过,他万万没有想到,现实比自己预料的还要疯狂。
票房竟然已经逼近二十亿了。
当然了,一线导演金爱民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向唐大志庆贺。当然了,也不能没有床架的意思,准确地说,他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出了机场,金爱民打了辆车,便给唐大志拨了个电话,很快电话就拨通了。
唐大志见是金爱民,顿时脸上就露出了和善的笑意,毕竟在京城的时候,这金爱民可是没少帮他们的忙,如果没有金爱民,这致青春根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拍摄完成。
“百忙的金导,近来可好啊,好想跟你喝一杯啊,怎么样,有时间吗?来魔都,我请客!”
只不过,唐大志万万没有想到,这金爱民已经来到了魔都。
金爱民在电话那头笑了笑,“好啊,我正有此意。出来吧,咱们好好喝一番。”
闻听此言,唐大志不由得一愣,出来吧,好好喝一番?什么意思,难道说,金爱民来魔教了?
“金导,你不会真来魔都了吧?”
金爱民笑了笑,“那还有假。我正在出租车上呢,说个地方吧,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岳阳楼,是魔都一家老字号酒楼,这里的酒是纯粮酿造,而且味美价廉,是很多老魔都人的不二选择之地。
一间包厢里,金爱民正在等待着唐大志。
两人一见面,唐大志就开始指责起金爱民起来。说他来魔都,竟然不告诉自己一声,最起码得让自己接机,尽尽地主之宜啊。
当然了,一番寒喧之后,两人就开始喝起酒来。
喝到一半时,唐大志盯着金爱民说道,“金导,我知道你为什么而来。放心吧,这件事情,必成!”
唐大志知道,这金爱民来魔教的真正目的,是要跟自己儿子签订《悟空传》的影视版权。
当初,这金爱民跟唐宋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法律效应。
如今,唐大志的处女作致青春,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功,再加上上部作品金爱民已经完成,完全有精力有时间来投资这部巨制了。
所以,他便飞来了魔都。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金爱民知道唐宋是个孝子,既然老爸都这么说了,那作为孝子的唐宋,自然不会再多说什么。
于是,两人再次喝了起来。
唐大志跟金爱民的酒量,可以说不相上下。
两人喝到最后,真应了那句一醉方休。
第二天中午,唐宋就来见金爱民了。
他跟他老爸唐大志一样,一上来,就开始指责金爱民,说他太见外要来魔教也不跟自己提前打个招呼之类的话。
当然了,对此金爱民只是嘿嘿一笑。
见唐宋没有直接提签合同的事情,这金爱民也知道自己直接提这事不合适。
于是便看了看表,道,“应该吃中午饭了。现在给你安排的机会。我可就听你的了!”
唐唐点了点头,“你先洗漱一番,洗漱完,咱们去吃场大餐,真正的大餐!”
十分钟以后,金爱民就洗漱完了,随即唐大志父子就陪着金爱民吃起大餐来。
当然了,吃到一半的时候,这身为阳光影视集团总裁的韩冰雪便出现了。
韩冰雪出现以后,这才发现原来唐宋让自己来的真正目的是负账,虽然在饭桌上有那么几名抱怨,不过呢,众人心里都清楚,那只是玩笑话而矣。
饭吃完后,唐宋主动从一个文件夹里取出了一份早就准备好的合同,把它放到金爱民身前,道,“金导,你看看,要是没有什么意见,咱们现在就签!”
金爱民瞅了几眼,随即就拿出笔来,签了字。
根据合同要求,这《悟空传》由金爱民跟唐大志合拍。
金爱民是成名已久的大导演,而唐大志又新起之秀,此时人气正旺,两人合作,可以说再合适不过了。
这注定会使得电影《悟空传》再创票房奇迹。
再到此情景,韩冰雪淡淡一笑,“如此喜事,怎么能少得了我们阳光影视集团呢。”
于是,第一个投资方便出现了。
吃罢饭,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唐宋身为东道主,便带着金爱民在魔都各大胜地逛了起来。
当然了,一路上,金爱民没少遇到粉丝。
以至于到了后来,金爱民不得不戴了ya蛇帽。
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不少粉丝认出了金爱民。
由此可见,这金爱民的人气有多么地足。
金爱民是晚上八点的飞机,将他送走以后,唐宋正准备打辆车回家,却不曾想刚出机场,就被人跟踪了。
若不是唐宋在剑法的造诣已经达到了剑师级别,也不会觉察出来。
跟踪我。
唐宋呵呵一笑,便向着人少的地方走了去。
跟踪唐宋的人,不由得乐了起来。正合我意,天助我也啊!
很快,唐宋就到了一个小巷子里。
小巷子里没有别人,只有唐宋,跟一个外国佬。
唐宋猛得停下了脚步,那外国佬着实一惊。
不得不说,这外国佬的华夏语水平,很低。
若不是唐宋仔细听,都不知道这鸟人在说什么。
“什么就是我死的地方。我很郑重地告诉你,这里,其实是你死的地方!”
外国佬双目一横,冷哼一声,就动手了。
只不过,很快外国佬就意识到情况不妙了,不对啊,雇主可没有说对方会武啊,而现在看其身手,很明显是个练家子。
这是阴自己的节奏啊!
外国佬知道自己再坚持下去,就只有被挨打的份了。
于是,现在岂是他想走就能够走得了的。
“想走,可能吗?”
唐宋一个后踢脚,就将外国佬给踢倒在地,随即一个三连踹,就将外国佬的牙给踢了满地。
“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