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很多了,婶子,你就别操心了,上午休息的好,还给家里写了封信,这不明天还能休息一天吗,我想着明天上镇上的邮局把信给寄了。”宁熙说完,顺带着咬了一口手上的玉米馒头。
“嗯,也是好,报下平安,省的你父母亲在家里总是记挂着你。”闫婶子点头说道,她也是做父母的,自然很能体会宁丫头父母对宁丫头的牵挂,儿女不在身边,总是揪着个心,生怕在外面吃苦受罪的。
想起刚到手的信,闫婶子又继续说道:“宁丫头,一会吃完饭后,你帮婶子念下信怎么样,我儿子来的呢。”闫婶子说的是眉眼弯弯,可见儿子的来信让她的心情很不错。
“好的,没问题,吃完饭就给婶子念。”宁熙说道,她听说闫婶子的儿子在七年前去了部队,七年的时间也就四年前闫婶子的女儿出嫁的时候回来过一次,到现在都没有回来过第二次,闫婶子总是挂心儿子在外吃没吃饱,穿没穿暖的,儿子的来信可能是闫婶子那颗牵挂的心多少放下来点。
“诶!”宁熙的话让闫婶子那是更加的开心起来。
对于宁熙的话让她扯着嘴角说道:“宁熙说的没错,回家了是不想再回来了,这老话说的好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不说宁熙有这样的想法,我想在座的各位都有吧!”
她就不信他们就不想回家了,如果说不想回家的,哼,还真不是一般的虚伪!
汪洋咽下榛子仁后,说道:“这本来就是,咱们家都是在城里,父母家人也全部在那边,我现在就盼着能早日回家去,离家这么些年了,大前年回去的时候,我爸妈比起以往明显老了好多,肯定是担心我担心成这样的的。”说完,汪洋的语中有些哽咽,让在场的人都陷入了沉默中,而宁熙也不例外。
宁熙想到前世,她返城后,宁父宁母才四十多一点的年龄,鬓角都染上白霜,这都是担心自己担心出来的,看得她心里莫名的辛酸;而且在宁父宁母出车祸过世后,她就疯了,连自己亲自给父母收敛都没有做到,她,真的枉为人女! 对于宁熙的话让她扯着嘴角说道:“宁熙说的没错,回家了是不想再回来了,这老话说的好啊,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
语录给了宁熙后,几人继续闲聊着,说着一些村里的事情。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
宁熙笑着说道:“婶子,你真客气,谢谢你!”闫婶子对她真的是好,好到她都不知道该如何去报答闫婶子了。
闫婶子不在意的说道:“没什么的,这也是山里头弄来的,也不值几个钱,你们快尝尝尝尝味道行不!”说着招呼着大家拿盘子里的野榛子,那热情的模样让大家没法拒绝闫婶子的美意。
李彦之来插队来的早,跟村里人早就打成一片,所以他率先拿起野榛子,剥开一个放到嘴里。
闫婶子炒野榛子的手艺不错,野榛子给炒的脆生生的,放到嘴里一嚼,野榛子的香味溢满口中,直让李彦之开口夸,“婶子的手艺真好,这榛子炒的真香,味道真好!”
闫婶子给李彦之这话夸的眉眼弯弯,直招呼他们吃,“你们吃啊,婶子那里还有的是,别不好意思!”
闫婶子一个寡妇能在村里站得住脚,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这群年轻人的拘谨她怎么看不出来,想着,城里来的孩子就是跟乡下的不同,不像乡下的娃儿见到吃的就猛往自己兜里抓,恨不得全部装自个儿兜里去。
得了闫婶子的鼓话,大伙儿这才开始拿起野榛子来剥,一时间大伙儿都夸闫婶子炒干货的手艺好,夸的闫婶子眉眼弯弯,脸上挂着大大笑容。
见着大家吃的挺欢的,想着年轻人她一个老太婆参合个啥,于是闫婶子说道:“你们聊着,婶子就不打扰你们了。”说完就离开了宁熙的屋子。
闫婶子对宁熙好,村里人大伙儿都知道,汪洋咬着野榛子语带羡慕地说道:“宁熙啊,闫婶子对你可真好,还真是让人羡慕你啊!”
来这里插队的知青,跟所住的那些人家关系有闫婶子跟宁熙这般好的,没有多少,基本上是能过得去就行,看着闫婶子把宁熙当闺女一般的对待,这多少让其他的知青羡慕了。
毕竟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能有个对自己好的,还真的不错,连带着这般辛苦的生活也要好熬了一些。
他们都是群从来没有下过地,种过田的年轻人,国家的号召让他们来这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说实话,这日子一久,还真的很难熬。
思乡之苦,加上身体的疲劳,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
宁熙浅笑着点头,同意汪洋的话,说道:“应该是说我很幸运地入了婶子的眼才是,而且我能给安排住婶子这里,也算是种缘分。”
也许真的是缘分,不然她重活回来的时候,怎么会重活到这个时候来,而不是重活到往后一点的时候?她以前从来不信因果缘由的事情,但是经过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生后,她想,她重活而来,必定是有原因,而这个原因,还真的有待于自己去发掘。
“说的也是,我们来自天南地北,能给安排到这个村里插队,这也何尝不是一种缘分?”汪洋点头说道,“庆祝我们这难得的缘分!”
这话让在场的人心微微颤动着,相互看着对方,心里难掩那份难言的激动。
在这时,李彦之看着赵秋华,那个人是他所爱慕的,他想,他能跟赵秋华从相隔几千里远的地方在这里相遇,相知,相恋,这份缘,很值得他去珍惜。
仿佛是感觉到李彦之的视线,赵秋华的脸微微泛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李彦之的视线相碰,里面的情谊让二人的心跟吃了蜜糖一般甜。
相对于他人的激动,宁熙只是淡笑着看着这群年轻激扬的脸,同时李彦之跟赵秋华之前的互动同样是丝毫不差地落入她的眼中。
看着这两人,宁熙心里头不由在想,前世李彦之得到那样的结果,是情爱害人还是情爱作弄人?
从目前来看,要一下子让李彦之认清楚赵秋华的真面目的话,怕是还有些难度了,毕竟前世李彦之为了赵秋华能把那个改变命运的宝贵名额给了赵秋华,这就不难看出李彦之对赵秋华的深情。
不过,依着赵秋华的脾性来看,今生李彦之在赵秋华身上的这一劫怕是避开不了了。
看着李彦之年轻的脸,宁熙想起那个在福利院,神智已经疯癫的李彦之,苍老的脸上没有一丝活人该有的表情,浑浊的双眼透着深深的麻木跟漠然,就跟行将就死的人没有两样。
也是,赵秋华在拿走李彦之的那个返城名额的时候,就等于是拿走了他一切的希望,一个没有希望,甚至是已经绝望的人,还能有什么盼头?
宁熙想着,也许会有个契机让李彦之从赵秋中清醒过来;也许这个契机不会有。不过,只要她能帮上的话,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让赵秋华毁了李彦之,毕竟,这个朋友跟她有着相同的命运,不同的是,她能重来一次,而他却没有这个机会。
毕竟不是谁都能有她这样幸运能重新谱写人生,能将错误的事情重新扭转过来?而上天给了她这个机会,她想,她能活出自己的精彩,而且她一定能!
待情绪平静下来后,李彦之说起了秋收后的思想学习,因为他们所在的村子处于北地,冬季是最佳的学习时间,说完这个事情后,其中一名叫温学军的男知青说起了探亲一事。
这里插队的知青都知道这边安排探亲的时间大都是在冬天闲下来的时候,只不过这探亲的名额每年也就只有两个而已,所以知青们想要回去探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这也是宁熙来了快三年都没有回家探过一次亲的原因。
前世宁熙来了这里也是很想回家探亲的,但是她了解一起在这里的知青们比她更需要这个机会,因为他们来的时间比她都长,有的五六年,有的四五年的时间,她了解那种思家的疼,所以她把这每年只有两个人回去的机会让给了那些比她更需要的知青们,直到她返城后。
“今年探亲,你们谁打算申请回家去?”温学军说道,想想他上次回家探亲也是大前年了,前年跟去年他都没有再去申请回去,今年他有些想回家看看,父母的年纪大了,在家里虽说别的亲人帮忙照顾,但是他还是想自己回去多看几眼,尽尽自己的孝心,因为他不想看到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情况发生在他的身上。
“今年我没打算回去,去年我回家了,家里也给我来信,心疼我说路远回去一趟路上遭罪,所以我打算明年再回去。”汪洋说道,他其实也想年年回家看看,但是想到路远,还是算了,接着想到宁熙来了快三年的一次都没有回去过,遂问道:“宁熙,你今年打算回家看看吗?”
宁熙笑了笑说道:“没,今年还没有这个打算。”她也没有必要来回折腾,还是等得了返城名额再回去也不迟。
“喂,我说宁熙,你比我们男人都坚强,三年都没回去过。”陈煜举起大拇指夸奖道,“要知道在这里能坚持三年不回家的,说实话,你一个姑娘家比我们强很多。”他都是隔一年回去一次,实在是想家想的受不了,所以相比于宁熙的坚强,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闫婶子端着一小盘炒好的野生榛子进来,放到他们面前,笑着说道:“你们过来,婶子这也没什么好招呼的,这些是俺前儿个得空到山上打的野榛子,味道不错,大伙儿尝尝。”
闫婶子是典型的东北妇女,为人豪爽,也很热心,即使她寡居十多年辛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也没有把她这份对生活的热情磨灭掉。
第60章 更新更新()
作者有话要说:各种评论都来,七仔也全部都看了,有很多是异议也是正常,只是写文总是会写出入,同时七仔文里面的事情很多都是真实的事情,因为是听那个年代的人口述,多少是带着狗血,只是这个文已经够狗血了,也不怕这点的了,_(:з」∠)_现在留言多了,七仔秉着不回错话的前提,就不单独回复了,因为很怕各种的异样话语把七仔刺的是浑身血洞,为了安危,就不回复了【其实你是懒吧!_(:з」∠)_】
还有,天冷,各位看文的亲,都要注意防寒,千万千万千千万不要感冒~
最后来个亲吻,啾啾~~
任谁碰到这样的事情还是会有心情好的话,那当真就是圣人了。
宁熙当不了圣人,只因为她是个浸泡在红尘中,有着七情六欲的人,所以她的心情由之前高昂着准备把心放到高考复习上,变成现在沉甸甸,又压抑万分的感觉。
也许她还是前世那个十七八的宁熙的话,很有可能在听到这个事情后会气的找上潘潇潇家中去挣个说法来,但是宁熙从芯子里面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宁熙,经过前世生死的洗礼,在更多的时候,她会冷静下来,告诉自己该怎么去思考下面的事情。
宁熙很清楚,万事都是不能急,所以她把自己关在自己的房里,想着,自己要如何去同闫谨行说这个事情。
结婚嫁人这个事情,对于重活一次的宁熙来说,不是第一次经历的,但是今生对她来说,是她第一次由自己来掌握。
虽然今生她能选一个自己喜欢,对方有对自己深情的男人,但是,谁都不会对自己的婚姻给人迫于的感觉。
而现在宁熙却有这样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正是潘潇潇带给她的。
宁熙也知道,处于这个时候,解决的办法也只有这个,除了这样,别的处理办法带来的代价远远高于这个办法所带来的。
既然如此,那嫁就嫁吧,反正只要她嫁的人是闫谨行就行!
只是她希望她把要订婚的事情跟闫谨行说了后,闫谨行不要有别的想法才是。
至于提前订婚的原因,宁熙没有打算去瞒着闫谨行,当初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说好了,不会瞒着对方,都要坦白。
打开抽屉,拿出信纸,拿着钢笔。
对着洁白的信纸,宁熙顿了顿,纠结了一下后,就开始奋笔疾书地写了起来。
一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宁熙给闫谨行的信也完成了。
看着信上的内容,宁熙微微皱起眉头,这封信寄出去后,结果是如何,说实话,她,还真的不知道。
其实宁熙的纠结是多于的,当闫谨行看到信里所写的内容后,他那张在面对手下的大头兵的瘫面是没有破功,但是细心的人却发现了他们的闫连长在看完信去找顾团长的时候,走路的姿势是同手同脚的,这让注意到的人是真的大开了眼界!
因为要看到闫连长破功还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任由哪个男人在看到自己心中想想念念想娶回家的人能真的能娶回去的时候,还能保持淡定的心情啊?
不过这些全是后话,现在宁熙当前该做的事情就是把这封让她忐忑的信寄出去。
再次打开抽屉,宁熙在抽屉里面翻着她之前买回来的邮票,不小心把她用来记人的联系地址的小本给翻开了。
小本上写着地址的人不多,就两页。
而小本上面和她一个城市的地址让宁熙猛然想起,她在镇上办理返城手续的时候所遇到的那个晏微澜。
当初他们有说好回来后联系,现在都已经过去半年的时间,因为自己的事情,她倒是把这件事情给忽略了,只是她现在写信给晏微澜的话,会不会有点晚了?
看着小本上面的地址,然后考虑了下要不要写信给晏微澜的这个问题后,宁熙决定暂时不写,等她想好后再写也不晚。
而且她也得写信给汪洋他们,问候对方的同时,还要询问下他们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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