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策先生知道那两个年轻人并不是什么纨绔子女,他们的话还是可信的。所以他的态度更加端正地问道:“那么,普利策小姐。还有什么其他资料吗?”
“嗯,有的。”艾玛翻了翻自己的笔记本说道,“我采访了NYU里面的教授和学生,他们对袁先生的评价有高有低……”
这也是自然的咯,一半赌债那也是钱啊。要说有人不心疼上千美金,那基本就是瞎扯淡了,这种不知感恩的家伙怀恨在心说出来的话就不是那么好听的了。
她认真地说了下去:“不过总体而言,除了有人说他的私生活不够检点之外,大部分人还是认为袁先生是一位很有风度的绅士。尤其是斯特恩学院里面的人都说,他们完全看不出Neo…Yuan是左派激进分子。相反,他倒是一位非常推崇自由主义的经济学研究者。”
“哦,因吹斯听。一个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被当成华尔街爆炸案的嫌犯给逮捕了……真是因吹斯听。”
普利策先生沉吟半响,开口问道:“那么警方有什么消息吗?”
作为一家大报社,《世界报》自然有专门和警方打交道的记者。不过因为普利策小姐的身份,这位老兄乖乖地把自己得到的内线消息贡献了出来。
她犹豫了一下说道:“警方的消息有点奇怪……”
“哪里奇怪了?”
“NYPD内部有人透露说,现在案件主导权不在他们和纽约州地区检察官手上,而是BOI和联邦检察官在指挥侦办。”
“我明白了。”
听到这里,颇为了解美国司法系统的赫伯特先生点了点头。作为一位新闻业的老手,他在心里勾勒出这起事件的大致面貌,甚至还猜到了自己女儿的想法。
他很自然地摸出烟斗,填了一些烟丝进去。
艾玛有些不满地道:“主编先生,你能不能少抽点烟?”
“哈!”他老爸做了一个夸张的惊讶表情道,“普利策小姐,作为一位实习记者,你有什么资格阻止你的主编抽烟?”
“这……哼!”
普利策先生看着倔强的小女儿,美滋滋地抽了一口烟道:“说说你的想法。”
艾玛眼睛一亮,有些冰冷的面目瞬间变得鲜活了起来。她兴奋地说道:“我的想法就是,这绝对是比‘萨考…范泽蒂案’更劲爆的新闻。全纽约……不,全国报纸都会扑上来的,所以我们要抢占先机!”
“萨考…范泽蒂案……”《世界报》主编抽了一口烟,自言自语地说道,“抢占先机……”
萨考…范泽蒂案和发生在波士顿的庞氏骗局,当然还有华尔街BOOOOM,是1920年的美国人最为瞩目的这三起案件。
1920年4月17日,一家制鞋厂的出纳和保安携带1577美金经过马萨诸塞州的南布莱恩特的时候,被两名抢劫者枪杀。抢了现金之后,两人跳进了一辆载有另外几人的汽车逃之夭夭。
因为目击者声称凶手看起来像是意大利人,所以警方把这起案件和一起在1919年圣诞前夜另外一起抢劫案并案处理,那起案件也是一帮开着车的持枪意大利人干的。
当地有位叫做米歇尔…E…斯图尔特的探长把怀疑的目标锁定到了一个叫做麦克…波达的激进主义分子身上。最后抓获了波达先生的两位无政府主义同志,尼古拉…萨考和巴托罗密欧…范泽蒂。
警方在他们两人的身上发现了几支没有执照的枪支,其中一支机关枪符合这两起案件中劫匪使用的枪支特征。另外还在萨考身上发现了一份用意大利文写的会议计划,范泽蒂这位老兄还要在会上发表名为《为生存而斗争》的演讲。
因此萨考和范泽蒂被认为是这两起抢劫案的主要嫌犯。
他们的同志,更确切地说,全世界的无政府主义者全都认为这是陷害,是美国政府消灭无政府主义者的阴谋。所以从1920年的下半年开始,针对美国的无政府主义激进运动在全世界范围泛滥开来,在美国和欧洲不但有多次的游行示威,甚至有人炸了美国驻欧洲的使馆。
1920年9月16日发生在华尔街上的那起BOOOOM,被认为是激进分子所为的主要原因也在于此。
在原本那条时间线上,对他们两人的审判要到1921年5月开始进行,而这次审理将会持续整整六年。1927年两人定罪并被处决,而到了1977年,当时马萨诸塞州州长发表声明,为这两位“平反昭雪”。(注释1)
…………………………………………
注释1:以上萨考…范泽蒂案的内容不是网上复制黏贴来的,都是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如果真的能百度到笔者也懒得打这么多。问题是这起案件和华尔街BOOOOM有着很大的关联性,所以不得不科普一下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回本了 (希望大家出出主意啊,见注释。)()
本章副标题:罪恶都市系列之三
就在赫伯特…普利策先生沉吟不语的时候,我们的袁大师正在纽约都会区警察局一间不算黑的小屋子里面。而且他还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实际上他遭受的待遇要比自己脑补得好太多了。
进入警局之后,他既没有关进脏不拉几黑黢黢的小黑屋,也没有带上重达几十斤的镣铐,甚至连囚服都没有换。
他只是被严密地搜了一下身,当然啦,什么钱包香烟火柴钢笔,还有皮带鞋带,凡是可以用来自杀的东东都被收走了。
最后他就被关进了这间只有一个小窗户,不过绝对称得上干净的审讯室里面。
他老人家还在心里吐槽呢,这间审讯室真是太落后了,连块双面镜都没有。
更加奇怪的是,袁燕倏这样的重犯居然就被扔在里面几个小时都没有人进来审讯。
虽说门口站着两位虎视眈眈的联邦探员,可是我们的袁大师昨晚做了一个晚上的不可说的怪梦。根本没睡好,这不就打起了瞌睡。
“吱呀。”
房门一响,满脸严肃的约翰…麦考尔先生在一位高阶警官的陪同之下走了进来。
他看了看打着呼噜的袁燕倏,硬邦邦地对两位便衣探员说道:“对不起,请你们离开一下。我要和我的当事人单独交流。”
其中那位比较年轻的探员也板着脸说道:“这不行。没有我们头的命令,谁也不能和这个中国人说话。”
“哼!”麦考尔先生冷哼一声道,“这还是不是美国了?就算你们是BOI,也不能剥夺我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年轻探员反驳道:“你知道你的当事人干了什么?华尔街大爆炸!你觉得我们会让你现在就和他说话吗?”
约翰抗声道:“我提醒你一下,我的当事人现在还是嫌疑人,法庭并没有定罪。你这么说让我很是怀疑你的法律素养。你真的拥有执法资格吗?”
那个年轻人有点发怒了,梗着脖子道:“我们调查局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小律师管。总之,没有我们头的授权,谁也不能跟他说话……”
“好了好了,你就少说一句吧。”另外那位年纪比较大的探员为人也比较老成,他阻止了自己同伴发飙。
他转过头语气缓和地道:“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你要和这个中国人单独相处,必须经过我们头的同意。”
约翰也不跟这两个家伙多费唇舌,他向着身边的那位高阶警官说道:“瑞克先生,我都不知道你们NYPD现在已经直接听命于BOI了啊。”
“咳咳。这个么……麦考尔先生,你别急。”那位有点发福也有点脱发的瑞克先生干咳了一声,向着那两个探员说道,“我们NYPD最讲法律了。要知道和律师见面那是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就算你们是BOI也不能违背法律的吧?”
年轻探员斩钉截铁地道:“反正我们的头说了,不许见就是不许见。”
瑞克警官脸上青气一闪,冷声道:“既然如此,那我只好请你们出去了。有人吗,进来两个!”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外面走进来两个穿着制服的NYPD。
“你们……”
年轻人还要说话,那位老成探员马上拦住了他,上前一步道:“既然如此,让我们去请示一下好吗?”
高阶警官又恢复到人畜无害的状态,笑着点头道:“这样也行。”
这两位联邦探员对视一眼,点头道:“那好,你们等一下。”
说着那个年轻人就急匆匆离开了审讯室。
约翰没有叫醒自己的当事人,而是拉着瑞克警官来到了角落,压低声音道:“瑞克先生,我外祖父可是一向对NYPD非常支持的啊。还有那些保单可都是……”
对方没等他把话说完,抢先说道:“麦考尔先生,我对金斯利先生的照顾非常感激。”
富二代直接开口问道:“那请你告诉我,现在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情况?谁在主导这个案子,是你们NYPD和地区检察官,还是调查局和联邦检察官?”
“这个问题么……”瑞克警官沉吟了一下,才缓缓地回答道,“很复杂,所以正在研究之中……”
“嘟嘟嘟,本系统发布紧急临时任务:罪恶都市系列之三:逍遥法外。”
“任务内容:宿主必须全身而退。”
“任务奖励:限定词(待定,此任务允许宿主获得无限次数限定词。),卡牌(待定,此任务允许宿主得到直接增加六围指数的卡牌。)。”(注释1)
“失败惩罚:无。”
“没有失败惩罚?大师球,真的还是假的?”
“宿主,确实没有失败惩罚。不过你一旦被定罪,本系统就会自动脱离并回归。”
袁燕倏明白了,自己被定罪那肯定是要上绞架的。这破系统自然就离开自己了,也就是……回(tai)归(jian)。
他被这个恐怖的场景吓出一身冷汗,整个人顿时清醒了过来。
袁大师打量了一下四周,还在自己腿上狠狠地拧了一把,这才确认自己没有做梦。他露出一个苦笑向自己的律师打招呼道:“约翰,你来了……”
还没开始审讯,自己的律师倒先到了。
其实他心里也在奇怪,哎呀,看来我以赛里斯小人……嗯,五毛之心度我大美利坚的君子之腹了?就算是1920年,人家的司法系统还是很讲程序的吗。
麦考尔先生直接从自己拿的包里拿出了一份文件道:“尼奥,我们先把代理协议签了。”
实际上,他不在自己当事人身边的这几个小时并没有浪费,反而做了很多事情。
约翰…麦考尔的父亲也是一位大律师,他老人家不是上庭打官司的那种辩护律师,而是专门研究各种法律文本的专家。不然也不会娶到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总裁的女儿。
当然了,就算不出庭只研究合同,他的父亲那都是法律界的老法师。他从电话里面知道这件事情之后,也替自己儿子感到高兴。
这小子运气太好了,这下算是抄上了,还没出道就揽到这种大CASE,扬名立万就在今朝啊。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他立马发动自己手头上的全部资源。当然这位父亲不是为了那个什么中国人,而是为了自己宝贝儿子!
所以么,我们的袁大师烧掉那张5000美金的支票算是回本了。
……………………
注释1:笔者真的没想好,所以请大家说说看吧,我们的袁大师六围指数该怎么点那才真的有趣。最好再来一张人物卡,你们觉得深渊血统术士这个模板怎么样?
如果不熟悉龙与地下城的病友,那可以百度一下《论智慧和武功,我都比你高那么一点点》这篇蛮有趣的DND科普。
第一百二十七章 大局观 (上三江啦!)()
本章副标题:自己动手,丰……
作为美剧爱好者袁鸿渐同学还是蛮喜欢看英美两国的律政剧,比如很黄很暴力的《波士顿法律》、像伦理剧多过律政剧的《傲骨贤妻》、算是比较专业的《法律与秩序》和对了胃口就能看的《皇家律师(英剧)》之类的。
所以他秒懂,一旦签了这份协议,麦考尔先生就正式成为了自己的律师,那他就有了“律师保密义务”,也称作“绝对保密义务”。
不过事到如今,从电视剧里面学的那点子法律知识自然是不够用了,他还得靠着大师球临时抱佛脚一下了。
“大师球,搜索一下……”
“宿主,本系统明白……”
喔唷,原来这什么“绝对保密义务”一点都不绝对,也没有自己想象中或者美剧里面演的那么强大。
不得不说,美国的律师行业和执业管理确实非常系统,也比较严格。其中律师执业管理分为法院体系和行业自律这两块。
任何一个执业律师都必须向当地的法院或联邦法院宣誓,因此受有关法院规则的约束。
而行业自律则主要靠律师协会行使。整个联邦有全美律师行业协会(AmericanBarAssociation,简称“ABA”),各州也有自己的律师行业协会。ABA制定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范本》(ModelRulesofProfessionalConduct,简称“MRPC”),在经法院采纳后对从事联邦法的律师直接有约束力。
MRPC里面有对“律师保密义务”的排除条款:除了当事人同意或者“默认同意”之外,律师还可以用阻止严重犯罪的需要和“自卫”的需要来免除这个义务。所谓“自卫”条款,就是在委托人对律师代理行为的合理性、尽职性提出质疑而起的纠纷,或双方因代理费产生的纠纷中用来“自卫”。
还有一个虽非明文规定,可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根据法律要求或法庭的正式命令”。
好吧,也就是说自己得留个心眼,别傻乎乎地和盘托出。当然啦,委托协议那还是要签的,不找他自己也没钱不是。
“OK。”
他大笔一挥就开始他们两人一生中的第一笔业务。
麦考尔先生仔细地检查了一下签名,然后转过头对着那位瑞克警官使了个眼色。而后者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
高阶警官十分客气地对着留守的那位说道:“这位探员,我请你喝杯咖啡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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