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夜之舔了舔蘸着奶油的手指,支吾道:“什么?”
“盛世年华出了点事!”
“哦,是么?不过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夏夜之若无其事道。
“昨晚我看见他被几个人强行带走了,我还以为你跟那个杨老板挺熟的才告你一声,反正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我先走了!”
李林林说完就告辞了,等到他脚步消失,夏夜之起身下了床,将窗户拉开了一线,顿时,冷冽的空气穿窗而入,吹拂着他身体每一个毛孔。夏夜之拿起衬衣慢慢穿上。又套上风衣,摸索着向门边走去。
每个世界都有每个世界的规矩,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这些话每一个道上的人都知道,杨橙自然也清楚,夏夜之与他的交情不深,还远谈不上两肋插刀,唯一的来往也是基于他背后的主子,所以李林林说杨橙出事后夏夜之并没有多少着急。但当站在窗口,想起那个至今仍旧挂念的小妖精曾在杨橙的暗助下为四年的青葱时光划下美满的休止符。夏夜之便觉得欠了杨橙一份不小的人情。
“去盛世年华!”上了出租车,夏夜之吩咐道。恰逢雨天。行车不便,路上耽搁了些时间,到了盛世年华正值熙攘之时,不知是不是天气恶劣行人稀少的原因。今晚的盛世年华显得格外喧嚣。
刚推开门,那股既陌生又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女郎的莺莺软语近乎暧昧的问候,舞池中狂躁与不羁的炫动,让夏夜之也深深为杨橙的能力折服,也许在别人眼中他不过就是赵炫翼的一条看门狗,所以这些连条称职看门狗也找不到的人注定翻腾不了多大的风浪,混得还不如条狗。
“我找萧潇!”夏夜之开门见山。
女孩愣了一下,道:“不好意思。萧姐她今天不在!”
“你告诉她,说夏夜之找!”
那女孩有些不耐烦,每天最少有十几个客人找萧潇。可有幸能见到的屈指可数,她虽然来这里时间不长,但“小金鱼”的传奇事迹早就耳熟能详,如今若非是局长厅长家的公子或者极好的朋友,根本请不动萧潇。不过在这场合厮混的女人倒也懂得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的道理,谁知道眼前这位公子哥是不是位吃一顿饭就够屁民十年开销的官二代了。当然女孩主要还是看出了这位客人身上的阿玛尼风衣不是山寨货,殊不知这不但不是山寨货。还是阿玛尼亲自为阿路贝利西大人裁量的,只可惜阿路贝利西阁下早已成了连回家路都找不到的孤魂野鬼。时间不大,小金鱼冲了出来,或许是老相好布拉格一票人都消失得干干净净,人间蒸发似的情况吓到了她,确认是夏夜之的一刻,小金鱼扑进了他的怀里,听到有公子哥打口哨,小金鱼抹了把眼泪,赶紧拉着夏夜之进了包房。
没有外面的浮华袅袅,包间里坐着的几个盛世年华的主心骨都在唉声叹气,往日里有大老板赵炫翼坐镇,魑魅魍魉根本不敢盛世年华这座雷音宝殿,还用他们操心?可是翼爷北上解决一件大过天的事,早已断了一切联系,就趁着这档子,昨晚突然有一伙彪悍的人将杨橙带走了。
事情起因是杨经理的江大校花女友因为口角抽了一女孩耳光,结果一起跟着两个男的为女孩出头,杨橙本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想到两个小子进酒不吃吃罚酒,先动手推了杨橙一把,杨橙自然让人请他们出去。半个小时后,四五辆奥迪q7停在门口,进来差不多十五个人,清一色的短发,倒不是砸场子,和杨橙说了几句话,在东江道上呼风唤雨的杨经理便乖乖被押走了。
在盛世年华里能被称为爷的只有两个,一个是翼爷,另一个就是眼前的夏爷,虽然这些人除了小金鱼外和夏夜之最多就是见过几面,但都知道在他面前杨橙杨总管也得毕恭毕敬,终于盼到了救世主,大家都松了口气,七嘴八舌为夏夜之还原了昨晚发生的事,但没几点有用的消息。
“知道是哪方面的人么?”
“不知道!”众人皆摇头。
“好吧!你们先不要急,如果事情顺利的话,明天晚上杨经理就能回来!”夏夜之离开盛世年华,先回了趟家,取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辨位石——原本是装在霓蓝留下的那对凤凰耳坠中,夏夜之在打算将耳坠送给秦娆的时候,将辨位石取出来,没想到曾经亲手制作的东西,辗转经年,终于还是为自己所用。盲人的世界是可怕的,夏夜之如今切身体会才知那种无所承受的孤独是何等苍白,苍白到连生命的意义也变得朦胧起来,唯一最美妙的时刻似乎只有那缥缈的南柯一梦,因为在梦里在那虚无的世界。他才能看到。
出租车停在杨橙的豪宅前,特意问了问司机灯是否亮着,等到肯定的答案。夏夜之小心翼翼穿过花园小径进了院落,从自己躯体的这位前主人日记里,夏夜之很清楚前主人暗恋美院天之娇女罗莎莎已久,同时对于罗莎莎的性格差不多也有所了解。虽和秦娆同一年进入江大,并称为06级校花中傲然于最巅峰的两朵,可是罗莎莎除了性感的身姿,魅惑的美貌外。给予几乎所有男生的印象都很空洞,没有机会接近罗大校花的爱慕者因她的高傲而畏惧。但是罗莎莎同班的男生们都知道其实罗莎莎是个简单的女人。臭美,傲慢,挑剔,惰怠。虚荣,女人大多数的让男人看不过去的性格无一例外出现在她的身上,最让人受不了的一点是罗莎莎完全没有脑子,一切随心恣意横行,仿佛上帝造她时,除了给了其一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容貌外,还在上面贴上了一张女神标签,可惜这标签没有贴在额头上,所以罗莎莎没有任何朋友。别提知心朋友了,有的只是一群只可远观而不敢亵玩的*丝拥趸。在江大女生宿舍里用罗莎莎的简单来讽刺秦娆虚伪的段子层出不穷,细节从回绝一份告白情书。到在校园餐厅吃一顿饭,不一而同,但是八面玲珑的小妖精那滴水不漏的行事风格让那些个半夜还处于兴奋期的女生们除了骂两句虚伪装逼外还真就找不到更加*裸鞭笞的由头,于是女生们心有不甘骂两句圆滑世故抑或妖精后,便将矛头全部转嫁给罗莎莎,结果拥有这样温柔娴熟名字的主人就成了深夜还回响于楼道间的笑料。
罗莎莎性格不好。但资质不差。她考进江大并非与其他人类似的普考,而是依靠专业考被全国顶尖的学府相中。曾也画得一手被美院教授们一致褒奖的国画。可惜家境比较平庸的罗莎莎掉在东江这个大染缸里,被路易威登爱马仕古奇香奈儿迷了双眼,再看不进去山川江河花鸟鱼虫,经赵炫江介绍搭上了杨橙的船,之后彻底与灰姑娘的出身诀别。从学业上来说,罗莎莎无疑是自毁前程,但从生活质量上来说,罗莎莎远比其他校花强得多得多,很难说罗莎莎这个人对于这段人生最好时光的博弈是成功,还是失败。
这一切在脑海里很快闪过,夏夜之敲开了杨橙家的门。再次见到夏夜之,罗莎莎脸上不自然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但很快还是被一脸轻慢取代。
“坐吧!喏,桌子上有你平时在ktv才有机会喝的百威小啤,不要错过机会!”罗莎莎优越感飘然,踢掉高跟鞋打开音响,盈盈坐在夏夜之面前的柜子边,被黑丝袜裹着的美腿交叠着有意无意地碰着夏夜之的腿,“我刚去中信银座买衣服回来,你要早来一步肯定见不到我,你是不是还车来了?”
罗莎莎见夏夜之没说话,似有得意笑笑,“你不是围着秦娆混么,听说前一阵她离开东江回家了,没和你联系吧?!呵呵,说来真是傻,来东江上学的外地人谁不想毕业留在东江,她长得也算不错,这里有大把的机会,回家有什么好的?”似乎觉得夏夜之无动于衷让她高高在上的自尊得不到满足,罗莎莎哼了声:“听说你爷爷当初是黑社会的头目,东江不少人受过恩惠,你这人,可不会为人处事,就会愣头愣脑打架,有时候你得跟杨橙学学!”
罗莎莎一手抱胸,一手指点,叙说着这些年混入这个圈子所见所闻,见夏夜之在笑,她更加得意道:“如果我猜的不错,你现在还在暗恋我吧?”
这个小一届的男生长相普通,比起赵炫江他们那种优质男生来说,相貌差多了,也没钱,在东江没豪宅没名车,但是勇气可嘉,这么普通还敢对自己告白的也没多少,罗莎莎忽然发现并不讨厌他,尤其知道秦娆还挺器重他时,更加有这种感觉。罗莎莎看着他的脸,等待着答案,让因为毕业生晚会锋芒输给秦娆一小筹的自尊心受辱得到补偿。
等了半天,夏夜之一直沉默。罗莎莎的笑容有些僵死在脸上的征兆,就在这时,夏夜之明媚一笑,头一次正视罗莎莎,这给了罗莎莎一个缓冲,反而让她更加期待了。
“我记得杨经理爱养鱼!”夏夜之忽然道。
“哦,你说鱼啊,他那人除了对我,对其他都是三分钟热度,那鱼缸多久没换水了,臭死了,闻见都能呕出来,我正打算雇人收拾了,正好你来了,帮我倒了吧,我给你五百块钱,买件普通衣服去,什么年纪了还网购山寨货!”
“好啊!”夏夜之点点头,“你带我去吧!”
罗莎莎一副我早知道如此的模样,领着夏夜之到了偏厅,果然一开门一股腥臭味散发出来,就像腌了一个月的黄豆水,有种令人作呕的味道。
“喏,就在这里了!”罗莎莎捏着鼻子阴阳怪气地说,突然曼妙的腰肢被夏夜之一把搂住,v领敞口线衣外露着的肩膀上被夏夜之新长出的胡茬弄得怪痒痒。自从一个多月前和杨橙闹矛盾后,就没有再和杨橙做过,久旱逢甘霖,自然撩拨着罗莎莎的内心,当夏夜之对着她的耳朵说你真香的时候,罗莎莎一下子就感觉湿了,但是这绝对不足以让她饥不择食选择在她眼中无疑是粗人的夏夜之一夜鱼水情,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四年里一直做比较令她疯狂嫉妒的秦娆,自从见到秦娆居然挽过夏夜之的胳膊后,罗莎莎就发誓一定要把夏夜之弄过来。
罗莎莎缩着脖子嘤咛道:“在这里不行”
感觉到夏夜之将自己抱起来,罗莎莎大急:“你先去洗澡,戴上套子才可以”
话音未落,就感觉整个人飞了起来,然后扑通一声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还没反应过来,那臭水连带死鱼尸体残骸就进了肚子里,罗莎莎惊恐焦急,刚冒头,又被夏夜之按下去。
“多喝点,喝好了就不说胡话了!”
感谢松鼠,冠童,污染白菜,芃鹏芃,牟道,大坏蛋乐乐,龙港蕉太狼,我是zero,甜咖啡的苦涩,刻录悖论,西伯利亚南洋,白露支持。
许久不见白露,以为已经如其他离开的书友远去了,恍然再会,时光已然,曾经如夏夜之般的学生如今也淡出校园,旧时光真的回不去了,一时颇多感慨,原谅则个。。。
第二百七十三章 我来做你的眼睛()
“姓夏的,我草你”
罗莎莎肺都快气炸了,这王八蛋根本不是要和她上床,而是赤果果的玩她。罗莎莎本来就有洁癖,别说沾上脏水污水,就是闻见味道都受不了,所以一冒头就开始骂。
夏夜之不温不火,手掌一用力又将罗莎莎按回去。
咕噜咕噜咕噜——
估摸着喝了三四口,夏夜之松开手,罗莎莎连忙劫后余生的扒着大鱼缸的边,满脸绿色的海藻下藏着比毒蛇更狠的眼,“你妈”
咕嘟咕嘟——
“草你”罗莎莎一边喝水一边猛烈摇晃着双臂,如何看得到,夏夜之会看见鱼缸里那个美人求饶的苦逼样。罗莎莎第三次浮出来已经彻底蔫了,痛哭失声,一边哭一边吐,刚开始把晚上花了几千块钱吃下的龙虾红酒清了个空,吐着吐着,绿的也出来了,夏夜之也不着急,点了根烟,任由她发泄,约莫半个小时,七荤八素的罗莎莎停止哭声,坐在自己酿制的一幅色彩缤纷的画上,反复念叨着“我要告诉杨橙,你等着”。夏夜之知道是时候灌猛药了,便说,你只知道杨总给的钱好花,却不知道堂堂盛世年华红人为了让你过挥金如土的生活得罪了多少人。现在杨总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他要出了事,你以后还想喝红酒住豪宅开名车?恐怕那些个平日里在盛世年华看尽你风骚的男人让你的下场别慰安妇还惨!
感觉到罗莎莎从怨毒变得麻木。夏夜之也就清楚这女人有多大造化,特别提到与现在优渥生活诀别的时候罗莎莎痛哭流涕,比之刚才口吞污秽不逞多让。于是夏夜之心中就有了数,道你现在去洗个澡,穿上沙发上那些个的名牌,跟我去找杨总,保住你引以为傲的这些东西。你是聪明人,不用我说也知道杨总对于你生命的意义。
罗莎莎很乖,不哭也不闹。洗过澡换上一身黑色长裙,再次变成了那个不容亵渎的天之娇女江大校花。当她开口征询夏夜之该画什么妆喷什么香水的时候,夏夜之哑然失笑,前刻还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这会竟比如胶似漆的闺密还要熟络,看来一切屈辱在失去眼前既得利益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这就是罗莎莎的三观。
出了杨橙的豪宅,罗莎莎对于坐计程车非议颇多,但也仅仅限于嘀咕几句便罢休。在夏夜之吩咐下计程车兜兜转转最后停在一家私人会所门口,这里远没有盛世年华的纸醉金迷,整座会所甚至连一个标志性的牌子也没有,门可罗雀,如果不是枫叶红色的建筑风格,或许连在东江混迹多年的生意人也不一定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罗莎莎是江大校花,见识自然比一般以学习和谈恋爱为主要目标的女生强很多。但如果不是因为当了杨橙的情人,她在江大这四年大概也顶多知道盛世年华是东江顶级夜店,根本不会知道面前这座枫红色的建筑是用来做什么的。别看这里默默无闻甚至比不过两条街外鳞次栉比的洗浴中心,可热衷于炫耀的罗莎莎却很清楚在东江娱乐业中烟雨红楼处于什么样的地位,能进出烟雨红楼的客人不是在江浙开个小作坊或者倒卖点小商品就敢叫嚣一掷千金的土包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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