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伪装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伪装者- 第14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凌榛惭然一笑,没有说什么,又将信推了回去,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假如不能返回东江的那个人是我呢?”

    “那么你希望我将口信带给谁?”

    “不必了!”

    心里轻轻痛了一下,夏夜之将半截烟扔掉:“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希望让任何人知道!”

    拉萨的夏天并没有东江热,只是天空太过透明清澈,阳光非常的毒,芭碧萝的皮肤没多久就红了,幸好,赵炫翼的势力很广,在这边也有他的人,从贡嘎机场出来,没走多远,布拉格就联络到了接头人。

    一辆crv缓缓停在民航大厦路旁,走下来的是一个五官英俊,两颊略带高原红的男子,扫了一眼众人,眼神最后落在凌榛身上,难掩激动的喊了声:“凌长官!”

    凌榛颇为意外,望了望他,也觉得眼熟,只是记不清对方名姓。

    “凌长官!”男子上前两步,行了个标准的军礼,“我是73056部队的袁飞凌长官,零二年秋天,你给我们连上过课呀!”

    “我想起来了。”

    袁飞声音有些颤抖,或许是时隔多年后异地相见,勾起了他对往事怀念,又或许知道面前站着的是堂堂苍鹰特种大队的指挥官而感到荣耀,总之在这样的炎炎夏日,他的牙齿都在打颤,可是凌榛的话冷淡冷漠,犹如一盆冰水当头浇下。

    顿时,袁飞的脸腾地红了,好在自来熟布拉格亲昵的搂着肩头,将几包苏烟塞给他,又是嘘寒温暖一番,忽忽悠悠就把袁飞兴致提了起来,扫除了低落的情绪,袁飞将几人请上车,凌榛坐在副驾驶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后面布拉格和夏夜之分坐两边,一个沉静如水,一个聒噪如蝉,芭碧萝讨厌夏夜之冷酷无情,更憎恶布拉格人不要脸,着实委屈。

    窗外天空蔚蓝,云卷云舒,起伏的山峦绵延向无尽的远方,车内音响一曲粗旷的tuesday徐徐漾出,夏夜之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划过秦娆的影子还有她无意间落在赠送给他箱子里一张卡片上的那句话:总有一天,我能站在高原上放声大喊纵情流泪!

    而他呢,几个月第二次来到这片地方,走过相同的路,心境却迥然不同,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收获了一份礼物,一份属于麦琪的礼物。

    “哎,哎,夏哥哥,到了,靠,你他妈这都能睡着,我服你了!”

    朦朦胧胧间,夏夜之看到面前晃动的那张脸,本能地提起了防卫,细哞之中精芒电闪,布拉格头皮一阵嗖凉,心头发怵,这种眼神他不是没有见过,被窦天斗那老小子猫了一次,难受了好半天,然而,这一次的小夏给他的感觉远胜于老头子,不过那种凌厉眨眼即逝,仿若流星划过后的深黯天幕,“风雅别院?”

    前面凌榛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一段路步行,袁飞你先找旅馆把这位小姐带过去!”

    “不!”

    芭碧萝听说要把自己排除在外,立即抗议,凌榛微一沉吟,道:“好吧,那袁飞你带行李回去,前面路口将我们放下!”

    感谢大坏蛋乐乐!

    友情推荐一本书都市之极品牛人。(,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九十八章 过去的一些事() 
夏天傍晚来临之前,温度下降的很是明显,三人跟着凌榛在路口下车,左弯右绕走了许久,来到一座宁静安逸的小院,清水墙壁上挂着一副褪色的木质牌匾。

    大概是年代久远,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不过笔画间仍旧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与世无争,凌榛伸手抚上漆皮剥落木纤乍起点牌匾,轻轻吟诵着上面的诗句。阳光穿过庭院中那棵枝繁叶茂榕树,洒在他粗旷刚毅的脸庞之上,竟然些许罕见的脆弱。

    “小雅,我回来了!”

    凌榛单膝跪地,在历经风霜的牌匾上深情吻了一下,一行眼泪沿着脸颊滑落,布拉格打了个颤,收敛了脸上的戏谑的表情,缓缓摘掉太阳镜,挂在了领口,曾经的一些事慢慢涌上心头。

    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他从昌平区办完事回市区,准备连夜回南京,就在路上,见到了一个穿校服的高中女生被一辆飞驰的宝马撞倒,如果司机急刹车也就罢了,令所有人义愤填膺的是,那辆宝马车又在女孩的身上前后碾压了两次,之后悠然的钻进了附近的停车场,从车里下来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小子,无所谓的扫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女生,嬉皮笑脸的打着电话往酒店跑。

    上海最不缺的是富翁,而北京最不缺的是官,瞧那小子有恃无恐的样子,明眼人都清楚他不是省油的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本就让人无从指摘的态度。为少寥寥的目击者选择了沉默的离去。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女生已经因为肋骨断裂刺穿了心脏结束了尚未在花季完全绽放的生命。

    那个时代的布拉格年轻气盛,加上中午干了一瓶红星二锅头。一股火气冲上了头,径直钻进酒店找那小子理论,然而就在他亮出军官证时,万万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个包厢里大概有十五六个人,其中三个身手相当了得。坏事就坏在他以为这帮子吞云吐雾披金戴玉的纨绔不敢动真格的,没想到一上来后腰就挨了一叉子,他刚将从背后偷袭那厮手腕扭断。后脑上就挨了一酒瓶,洋酒的酒瓶特别厚。砸在头上感觉就像一闷棍,而且对方很是老练,将餐布裹在芝华士外面,根本就没多大动静。

    他天生头硬。昏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但是看那场面没敢再动手,就装作昏厥,朦胧中听了个七七八八,原来开宝马那小子老爹是总参一排得上号的人物,打了几个电话,便找好了目击证人做口供,按照那小子的意思,是要将他脑子打坏。就没有后顾之忧。

    虽说那个时代他也是一位血气方刚的楞头青,但是奸猾似鬼的苗头如一叶小荷,已初露头角。于是趁着那小子离近代功夫,他拿叉子捅烂了对手裤裆里那不经折腾的玩意,又拿对手当做垫背,撞碎了二楼玻璃跳了出去。

    那一下把他摔了个七荤八素,想靠自己的双腿跑基本就跟陷入沼泽差不多,眼看那伙人气势汹汹杀过来。酒店库房的一个大妈级的库管不是报警,而是关窗锁门。就在他以为要交待在这地方的时候,一辆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桑塔纳将他搭救。

    再清醒的时候,已经身在医院,旁边坐了一个女人。他发誓那是他长那么大第一次喜欢一个女人喜欢到想娶人家的念头,装可怜,装疼痛,装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嗨皮地度过了三天。

    大福之后必有大祸,没等第一次剃光头的他在镜子中欣赏自己俊美的外表筹划表白方案的时候,几个穿着军装的猛人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他弄到一小黑屋里,吃了一顿大耳帖子,又饿了三天,让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就在第四天,一个自称叫凌榛的男人进了小黑屋,对他说,小光头,加入苍鹰特种大队,抑或被结下梁子的某位还算得上有地位的大佬玩得连骨头渣子也找不到。

    于是乎,小光头窝在角落里划了几个叉叉,开始了自己血雨腥风的人生,但他心目中一直记挂着那个温柔少言的女人,所以他要再看一眼神仙姐姐。

    这就是他提出的交换条件!

    在当天晚上,被打成猪头的布拉格又看到了神仙姐姐,而且这一次尝到了神仙姐姐的厨艺,只可惜,令他泪流满面的是,卧室中那个婚纱相框之内,被称为“小雅”的神仙姐姐自甘堕落的挽着一个像木头的家伙,就是那个诱骗了他童贞的坏银凌榛。

    艰难而又不舍的度过了整整一个星期,他就像邮包一样被扔出了北京,扔出了中国,扔出了亚洲,投递到了一个充满了蚊子和毒蛇,内裤总是潮湿的地方,开始了一段连上帝都觉得恶心的生活。

    时光荏苒,一年后,他又回到了北京,回到了那个家,带着成熟和释然,然而,小雅在两个半月前已经溘然长逝,没有墓碑,没有遗像,他责问过凌榛,为什么那样薄情寡义,凌榛只是说带她回家,除此之外,并未多说一字。

    许多年过去了,这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谜。一个男人能念一个女人一辈子真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可凌榛做到了,选择了一条与他放纵自己完全不同的方式。

    也许在每个小光头心中都有一个神仙姐姐吧,对于布拉格这个小光头,小雅在救他的那一天,也同时烙下了一段需要用一生忘却的情愫。

    所以,这些年,他用生命在守护凌榛,为的无非就是心底里从未对人说出的秘密。

    落日镕金的这个傍晚,他终于明白了凌榛那句话的意思。

    布拉格望着被夕阳拽得老长的影子,紧紧咬了咬嘴唇,眼泪终究在不经意间洒落。

    凌榛轻叹了一声,轻轻按下常春藤环绕的那扇绿色铁门上的电铃,带着沧桑的喑哑,门铃响起,一个同样有些苍老的女声在院落里响起:“稍等!”

    片刻后,一头灰白参半发丝的消瘦女人拉开了半扇门扉,夏夜之眯了眯眼,心头没来由的一阵空荡荡,没有人知道,几个月前潘神也曾触摸过这只电铃,也见过面前这位女人,只是被挡在了这道门槛之外,没有得到沐风的召见。

    时隔不久,再次相见,女人却说了一句令他甚至凌榛也颇为意想不到的话:“小姐等候你们多时了!”

    那扇门推开,种满粉红蔷薇的院落之中,一个碎花衣衫的女人正在修剪枝叶,凌榛迈步走进院落,刚要行跪礼,突然眼角扫到亭廊之中,惊惧道:“帝王加纳!”

    感谢白露为霜1990,肥羊,剑龙在野,以及照顾我的兰斯蒂亚,更新很萎靡,也不辩解什么,能写一定会写!祝各位万安!(,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九十九章 风雅一战,只为交手() 
凌榛这一声,就像万里无云的晴空忽然划过了一道霹雳,夏夜之打了个寒噤,退了半步,前世今生几十年的时光,不论是刀山火海,还是要面对魑魅魍魉,他未曾有过一次退却过,或是从心底生出想要转身遁去的念头,但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害怕了。

    然而,甩脸望去,亭廊之中空空荡荡,哪有半道身影,布拉格唇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手就像刚洗过一样,湿漉漉地,好不容易喘了口气,忽见一把样貌平平无奇的短刀插在柚木柱子上,不看还不要紧,这一看,双腿一软,脚下打滑,整个人从台阶上跌下。

    帕米尔高原一役,苍鹰特种大队特别行动组的十三个小分队长为了掩护凌榛,死在了帝王加纳手中,对于凌榛是永远的心痛。而有一件他难以启齿的事也在煎熬着他,那就是丢掉了玲珑匕。

    布拉格见过玲珑匕,不过并不知道是沐风的东西,所以一直都难以理解凌榛为何将这件事视为禁忌,此刻当他看到玲珑匕出现在这座蔷薇幽幽的庭院时,彻底明白了。

    凌榛丢掉的不只一个军人的荣耀,还有身为阴影名录之中排名第三的高手,沐风的荣耀。

    当年沐风与帝王加纳一战,按照正本中的记载是不分胜负,真正知道内情的人是少之又少,特别沐风又是女子,更增加了武道家对她的尊敬。多年来。沐风这个奇女子仿若端坐在高高神坛之上,与帝王加纳、z并列为当世顶级高手,而且当初是帝王加纳挑战沐风。各中情形本就是一个极大的谜团,甚至有不少私下的传闻将阴影第一的高手指为沐风。

    然而,凌榛狼狈脱逃之时却掉下了削铁如泥的玲珑匕,问题就在于玲珑匕是沐风的贴身利器,这一丢如果传出去,实在丢人之至,不难想象会被以讹传讹成什么样。

    对于一般人可能体会不到什么。只有站在阴影里才能意识到荣耀对于那些人是何等珍贵,让凌榛愧疚不已的就是这个。

    “凌榛你的人就这点出息?哼哼。真是可笑!”

    刻薄的声音在宽敞的院落里飘飘荡荡,嘲意甚浓,凌榛脸一红,双膝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个头,“师傅,帝王”

    “不要提这那个名字,就凭你们这群乌合之众,真要遇上他,能撑的过几息?”

    不等凌榛插话,沐风又道:“凌榛,你还记得当初我说的话吗?”

    “记得”

    凌榛面色惨淡,又孕着一层深深的欣然:“您曾说过。如果我让小雅受到半点伤害,就用命来交待谢谢您给了我这么多年,可以看着蓝蓝长大!有很多次。我想对她说,‘女儿,你的姨妈是一个伟大的人’”

    “住口!”

    一声夹杂了无上梵音的斥声如平地惊雷升起,宛若在半空中骤然凝聚成的冰雹朝着众人拍下,芭碧萝只感觉耳鼓被尖利的东西刺穿了似的,深入骨髓般的疼痛。尖叫了一声,登时晕了过去。布拉格还来不及扶她。只觉得整个院落中的方砖还有那葳蕤的蔷薇一阵剧烈晃动,整个世界像是要颠倒过来,耳中一阵清鸣,夕阳在瞬间就被无边的黑暗吞没。

    凌榛胸口一涩,那一抽之力能将腕臂粗的树干折断的双腿竟是承受不住身体的重量,两手无力地撑着地面,失去了知觉,眼前寒光闪闪射向颈侧。

    有那么一个瞬间,凌榛真想闭上眼睛接受这盼了十多年的归宿,小雅的离开,让他变成了行尸走肉,他答应过她要好好活着,没错,但是他的心却随着她的离逝而离开。原本以为会淡然接受这样的结局,然而当刀锋冷袭的一刻,女儿那张脸又浮现上心头,挥之不去。

    拼尽了所有力气,凌榛一咬牙,硬硬挺住了头疼欲裂的痛楚,向右闪了一下,锋利的玲珑匕带起了一蓬鲜血从他肩头而过,但是紧接着那只素手便若穿花蝴蝶般钻进了他的胸口。

    “噗!”

    沉绵的一掌结结实实压在了胸口,凌榛两百斤的身体贴着长满萋萋青草的方砖滑出。

    凌榛余光扫到身后,暗叫一声完了,眼看后颈就要撞到铁锨,再想躲根本提不起半点力。沐风有多厉害,他二十年前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