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伪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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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伪装者- 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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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美女,你再不理我,我就自己拿东西走人了!”

    一个男生声音在面前响起,秦娆抿了抿嘴,从人头攒动的广场上收回视线,赧然道:“不好意思,太吵了,你要什么啊?”

    “这个!”男生指了指放在一块绸子上的发卡道。

    秦娆眨了眨眼睛:“这个,你要啊?”

    “呃”在旁边七八个女生哄笑声以及后面挤都挤不进这条蛮粗的队伍干着急的衰哥们哼哼唧唧的抱怨声中,男生扫了陈立杰一眼,见陈立杰动了动嘴唇,立即会意道:“我是给我女朋友买啊,看着挺新的!”

    “是啊,戴过几次!”

    秦娆微微屈膝,将发卡拿了起来,这是四年前进入江大为自己买的第一件饰品,当时要二十五块钱,如今恐怕五十块钱也买不到了!

    四年时间悠悠划过,教学楼一座座平地拔起,曾经才细如腕臂的梧桐树如今已是枝繁叶茂撑起一大片树荫了,而四年前在军训上腼腆地自我介绍的那群孩子们如今都已走过了二十岁,向着更远的流年行进。很多东西都改变了。还好,红色的发卡没有褪色,秦娆将他双手托上。缓缓递到男生面前,有些不舍,但更多的是一种希望,一种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希望,发卡光滑的平面反射着阳光,微微有一些晃眼,那个男生挤抹挤抹了眼睛。并没有丝毫邪恶念头地看着秦娆,心下很俗地叹了声:好美啊!

    “美女。这个多钱呢?”

    “十”

    秦娆刚准备说十块的时候,陈立杰接口道:“五十!”

    秦娆拍了他一下,心说你也太狠了吧,这会把人家吓走了。可是那男生居然连价都没搞,直接拿出五十递上。秦娆没有矫情,将五十块钱放在口袋里,笑道:“祝你和你的女朋友幸福!”

    “谢谢!”男生道了声谢,挤出人群之前对陈立杰眨了眨眼睛后,又对秦娆说了一句:“我会记得你的,秦娆!”

    咻——

    顿时,口哨连天,大一的男生们踮着脚。探着头,仿佛未脱离蒙昧的面面相觑,感叹大四学长真胆大。而大二大三的那些男生则是默默含笑,有的遗憾地摇摇头,毕竟她要走了,也不知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唯有大四的那帮子脸皮厚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光天化日之下,喊“我爱你”的居然都有。

    秦娆不知作何表情。向来从容的妖精最近是越来越不争气,有种被妖孽祸害了的可怜样。然而这个模样的秦娆却是甲乙丙丁们最喜欢的,跌入凡尘之后的万种风情当真撩人,可为何以前没见过呢?

    就在搁浅的妖精眼帘垂下,真的准备装聋作哑的时候,那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带着让她好想好想咬人的冲动道:“嗨,你的祝福也太值钱了吧!傻子还真多!”

    秦娆身子颤了下,旋即回头,情不自禁地在声音主人夏某人胸口敲了一下,用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哼,你想要祝福我还不给你呐!”

    “你就这么不希望我开心?太小心眼了吧!”

    夏夜之声音不小的抨击道,搞得面前几个男生脸色极其大煞风景。

    本就是一句玩笑话,谁知秦娆立即蹙起了眉,明显带着一点苛责道:“我就是小心眼,你满意了吧?”

    你的祝福不能给,即便你如何如何了,我也不会给你祝福,我凭什么要给你祝福,祝福你和别的女人?想什么好事呢,混蛋!你还没让我幸福呢!

    秦娆心里一下子很酸,赶紧把脸别过去,恨不得夏某人立即消失,可当他向后退了一步,又蓦地回头,确定他没走,这才没好气道了句:“来这么晚,还号称要帮忙,去给我和陈立杰买饮料!”

    早听某妖精说自己好面子,夏夜之也是习惯了两个人在一起时的打打闹闹,针锋相对,看看那些人的表情才反应过来,于是很精明地点点头,陪笑道:“遵命,遵命!可钱呢?”

    “钱”

    秦娆咬咬牙,恨恨道:“没有你就不能大方点?”

    不明所以的陈和尚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夏夜之,给你,我喝可乐,你们随便!”

    夏夜之自然是开玩笑,故意气气对他凶的某人罢了,正准备拒绝的时候,秦娆早已先一步按回陈立杰的手,“让他去,这小子欠我的!”

    秦娆没发现这话有什么不妥,心有旁骛的夏夜之也没发觉,只有木讷的陈和尚这个旁观者感觉到了。

    “秦娆同学”

    “嗯?”看着夏夜之光速消失的背影,秦娆吁了口气,“怎么了?”

    “能欠你是一种幸福!”

    心底里默默念了一句之后,陈立杰摇了摇头,带着永远的尊重和怜惜道:“你找到男朋友的时候告我一声怎么说我也是个大哥吧!”

    “哪有的事!”秦娆脸登时一红,伸出手掌在脸边扇了扇,喃喃道:“真热啊!”

    就在陈立杰绷着的肩膀松下来的时候,秦娆电话响了,她堵着一侧耳朵接起,只是一下,温柔的笑靥便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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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秦娆接起电话,是哥哥秦晖。他堵着一侧耳朵,喊道:“哥,你早不打电话晚不打电话,偏偏赶上最吵的时候,你可真会挑时间!”

    电话那一头的秦晖听到周围嘈杂声中某些家伙对妹妹的暧昧话语,轻笑了两声,秦娆不知道他是笑自己,以为是人逢喜事精神爽,所以打趣道:“是不是和那位佳人有进展了?”

    当年,因为父亲的突然离去,成绩本不错的哥哥没有考上重点高中,三年时光一直在催债人的白眼和烦扰中浑浑噩噩度过,报志愿选了家乡那个北方三线城市一所野鸡没名的大学。读了两年后,因为知道她考上了东江大学,而那高昂的学费对于负债累累生活拮据的残破家庭很难负担,加之要照顾抑郁逐渐加重的母亲,秦晖便毅然选择了辍学。

    虽然只读了两年大学,但是却有一个女孩子非常喜欢秦晖,女孩叫田思思,江南水乡的文静女生。前年田思思毕业,不顾家里反对留在了北方,为的就是秦晖,但秦晖一直装作不知,就在今年过年,还特意将一小时候的玩伴介绍给田思思,为此,那个笑不露齿的女孩直接逼宫到家,可秦晖又一次伤了她。田思思一气之下回了江南,就再没有消息。

    所以,听到哥哥笑,以为是有了好事,然而,笑声过后,秦晖叹了口气:“她下月八号结婚!”

    “哥”秦娆的声音大了许多。“你不要开玩笑!”

    秦晖声音平淡,酸涩中带着欣慰似的道:“对方是她高中同学,等了她这么多年。也不容易”

    “秦晖,感情是让的?”秦娆冷下脸,大声质问道,旁边的陈立杰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噤若寒蝉地望着这边,那敏感的两个字扎了他一下。

    “自家知道自家事,明明就是这个模样。耽误人家干吗?”不等秦娆说话,秦晖又道:“你先别说我。你自己呢?我就不信你没有喜欢的男生!你换位想想,你会不会像我一样?”

    秦娆握着电话的手紧了紧,望着人流熙攘的街道,抿了抿唇。半晌吐出两字:“不会!”

    “不会?嘴硬!你什么样,我不知道?”

    “我说——不会!”

    “不会好吧,不会就不会吧,骗自己永远比骗别人更心安理得!”

    秦晖仿佛一块磨盘,慢条斯理。

    秦娆仿佛磨轴,矛盾而挣扎。

    在大多方面不受干扰的她第一次对这个兄长不耐烦道:“好了,没什么事我挂了,不要浪费电话费!”

    “等等,丫头!”

    “有事你说。我很忙!”

    秦晖轻轻咳了一声,“你回来吧!”

    “嗯?”

    “你毕业后回来吧,我小学同学刘维从国外回来。开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看了你的资料,很感兴趣,想让你到他们公司,薪水差不多谈好了,相当可观”

    “我自己又不是没手没脚。凭什么别人对我感兴趣,我就要去?你把你自己卖了没关系。你不要卖我好不好?我有我的生活,我有我的幸福!”

    那面明显顿了一下,“妹,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

    “你以前不是这样!你不会不会傍了”

    秦娆嘴角噙着一丝冷笑,眼中雾气缭绕:“秦晖,你要不是我哥,我真想抽你耳光!”

    对于这个比自己年长四岁的兄长,秦娆感情很深。正因为在乎,所以哥哥的每一句话都会刺痛她,秦晖没有丝毫忤怒,反而吁了口气,强笑道:“丫头,你别把男人想的那么坏好不好?刘维跟你老哥是同类人,绝对绝对不是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的货色,况且人家又快结婚了,老婆也是公司的财务总监,他小子脑子敢开半点小差,我还没飞刀过去,估计回家就跪搓板了!”

    “你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你”

    秦娆不知好气还是好笑,道:“行了,我已经跟朋友说好,让他帮我找房子了,你难道还发愁我连个工作也找不到?”

    秦娆心中有两个秘密,一个像咖啡,另一个也像咖啡,不过加了糖。第一个秦娆没有告诉任何人,所以连哥哥和母亲也不知道她和任超的约定。第二个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甚至还要骗自己,但是欺骗自己其实一点也不是心安理得,刚才夏夜之那死家伙一句话,现在回想起来,心里还不舒服,不留在东江好好折磨他一番,怎对得起小妖精的绰号?

    还有三年多的时间,她才二十五岁,时间还充裕,实在不行的话她还有最后一张牌可以试。用这三年时间,让他读懂自己不好吗?在这三年时间里,每周都见他,甚至住在不远的地方,不能让那家伙忘了自己,也不让那些个女生接近!在这三年里,她可以心甘情愿将自己完完全全

    总之,总之。

    你夏夜之欺负了我,你就必须是我秦娆的,否则我就,我就让你一想到我就心疼,就难过,哼!

    想到这,秦娆更加坚定道:“哥,我不回去了!不过,你放心,最多一年,我让你和妈都搬过来!呵呵,明天”

    “秦娆,妈”

    “嗯?”耳边嘈杂声太过激烈,以至于她没听到后面的话。

    电话那面传来了电风扇的声音,以及空阔的回音:“妈,查出肿瘤!”

    秦娆真的后悔听见,哥哥的声音那么残酷,那么寒冷。霎时间,眼前的世界都在晃动,而脚下的方砖像一艘暴风雨中颠簸的小船。秦娆蹲下身,一只手撑着地,耳中只回响着哥哥的话:“医生说是早期。做手术的话恢复几率有八成!丫头,没事,没事!妈就是想你了,想你回来,等妈好了,你再去东江也不迟啊,对了对了。明天怎么了?”

    秦娆牙齿打着颤,泪珠嗒嗒掉在膝盖上。明天要答辩了。四年了,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天,她以为自己该是带着欢笑去迎接,却

    “没事。明天要下雨了!我尽快回去,挂了!”

    胃部一阵剧烈的痉挛,秦娆强撑着哆嗦的双腿站了起来,走到忙的不亦乐呼的陈立杰身旁,有气无力道:“我明天要答辩了,忽然想起来有遗漏,必须回去准备一下!”

    “那这些东西我给你带过去?”

    “剩下的你随便处理吧,怎么着都行!”秦娆走了两步,蓦然转回头。指了指一个牛皮纸包裹的小箱子,叮咛道:“麻烦把那个给了夏夜之,辛苦你了!”

    说完。头也不回地挤出了人群。

    夏夜之在超市里转了一圈,好不容易排到队付钱,忽然人影一闪,一个人插在了他前面,拎着两个茶蛋放在桌子上,为了两毛钱跟老板娘磨嘴皮子。在众多骂他闲的蛋疼地呵斥声中尴尬地回头笑笑,却发现救命稻草。

    “我靠。老二!”

    夏夜之惊了下,仔细一看这张脸,想起了马立强睡的那张床的主人,于洪亮。

    于洪亮满脸的胡茬,看样子还没来得及刮,他一巴掌拍在夏夜之肩头:“妈的,身上没钱,你有没?”

    按照夏夜之日记所做的描述,于洪亮同学是一个很随性的人,随性到经常让夏夜之带包烟,打个饭,却不提钱的事,当然,你用他什么东西他也不会计较,否则布拉格绝对无法领略到80g的岛国风光,无法认识亲爱的小枫枫,夏夜之脑海电光一闪,笑道:“就要两个茶蛋?”

    “呃?”于洪亮几抹几抹挂着眼屎的眼睛,“那,那再来包烟吧,五块的要不,还是红塔山?”

    “拿一条呗!”

    夏夜之将三瓶饮料蹲在玻璃柜上,从钱夹里掏出一百递过去,看着找零嫌麻烦,直接让于洪亮消费完,出了超市,于洪亮将夏夜之拉住,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一时百感交集,“你多会回来的?”

    “五月初!”

    “中奖了?”

    “中奖了?”

    夏夜之莫名地重复道。

    “不是,不是,老二,你那个华伦天奴皮夹子不用了?”于洪亮想起大一的时候一个推销皮具的学长潜入宿舍,他们经不住诱惑,一人搞了一只,他搞的是鳄鱼牌,夏夜之搞的是华伦天奴,于洪亮当时后悔没买华伦天奴,一直记挂着夏夜之的钱包,后来时过境迁,他八块钱买的鳄鱼钱夹已经在艾滋病防治日沦为了保险套收藏处,有一点怀旧的他每次看到夏夜之掏出那历经沧桑的钱夹总有感慨,然而没想到刚才看到的居然是那么有型的一只皮夹,而且貌似还有一叠红钞票,再看夏夜之身上,扮相,于洪亮有点找不着北了,以前总是好为人师的他,此刻当真结巴了。

    好半天,讪讪拎着手里一个小包,笑道:“老二,我最近有了一个成功之道,你听我给你说一下!这是香港一个大品牌化妆品,一千四百四一套,你买一套的话就可以成为我的会员,如果你再能推销出去一套,你就会有分成,假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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