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切都弄完之后。
李铭先是到了一家街边的小饭馆解决了自己的吃饭问题。
今天一天他可是都没有停下过,累了一天了,虽然中午有吃过饭,但是这么晚了,他早已经饥肠饿肚了。
吃过饭后,李铭又给表哥毕伟打了一个电话,说这是自己的电话,以后就用这个联系了。
毕伟只是说了一句,你早就该买一个手机了,然后同李铭说了几句,记下李铭的电话之后就挂了。
李铭又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给母亲说了这是自己今后用的电话。
至于他的那些同学和朋友,李铭现在真的是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了。
李铭以前是有一个手机的,不过在家里与父亲发生的那次矛盾中,李铭一气之下把那手机砸烂了。
而他的那些同学和朋友们的联系电话都在上面。
所以只能是这样了。
现在在李铭的手机上,只有孤零零的几个号码存着,那就是他表哥毕伟的和那个房东许明山。
至于父母的电话他没有存。
说来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李铭就养成了一种习惯,加上前世的十年已经有不少的时间了。
从大学有了电话之后,他就从来没有在电话中存过父母的电话号码。
但是谁的电话他都记不清,父母的电话号码不管是间隔了多久他都是记得一清二楚的。
所以父母的电话号码他都是记在脑子里,不记在电话上面。
虽然李铭重生之后发现脑海中许多前世看过学过的东西都是记得清清楚楚,很是牢固。
但是这么长的时间以来,他也发现了他不是得了什么过目不忘的天赋,现在平常看个的东西或者是书,隔过一二个星期之后再来问他他也记的不是很清楚。
就像是许明山的电话号码他就是写在一张纸上,要不或许他早就会记不清了。
这也让李铭害怕有一天自己会突然记不清脑海中的那些东西,特别是那一部部他看到的那些未来的。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了这些东西他一直都没有有忘记的迹象,这也让他安下心来。
不过,现在嘛!有了充足的时间,并且买到了电脑。
李铭准备今后尽快的把自己脑海中的那些些都快点写出来,可以先不发表,但是一定要先写下来存进电脑中,这样就可以不用害怕以后忘记了之后怎么办了。
至于说是电脑要是被人黑了呢?
李铭可不相信自己那么背,只要自己谨慎点,不给病毒和木马机会,应该就没有那么倒霉的被黑客黑了吧。
而说是用笔写安全,那太慢了,他一个小时打的字就够他用笔写几个小时了。
。。。。。。。。。。。。。。。。。。。。。。。。。。。。。。。。。。。。。。。。。。。。。。。。。。。。。。。。。。。。。。。。。。。。。。。。。。。。。。。。。。。。。。。。。。。。。。。。
感谢p80後丶战御、情海情魔的支持。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二章 新书()
把这些都弄完后,李铭因为太累了,直接趟在床上,睡着了,还睡的很死。
第二天一早,李铭还是像以前一样起的很早,养成习惯了。
李铭先是洗刷之后,直接出了门。
下了楼,在这个冷天家李铭开始了慢跑。
李铭准备从现在起就开始锻炼身体。
前世的他虽然最后是死于意外,但是就算是不会死于意外,最后他也是活不了多久,因为身体的原因,医院的医生已经断定了他不及时医治的话,也是活不了多久,剩下的时间都是活在病痛之中。
所以今世他准备趁自己还是好的时候开始锻炼,使自己的身体一直处在健康的状态。
并且今后也经常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的健康情况,毕竟经常面对电脑写的人时间久了也是有职业病的。
等回来的时候,李铭也是出了一身的汗。
在卫生间用那个太阳能热水器冲洗了一下。
回到房间,李铭开始打开电脑,码起了字来。
不过这一次除了他已经发表的那本《重生之贼行天下》之外,他开始写起了另外一本。
在他脑海中记下的多的是,不过在网上看过之后,李铭决定盗窃一本今后一个大神的。
那个大神虽然现在也在开始写,不过他还没有以后那么出名。
而且这本也是那个大神在明年也就是2006年写的,现在他写并且今年内发表的话,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冲突了。
李铭就是这样每天码字,锻炼,日子到是过的充实。
也因为有了更多的时间,所以每天李铭都要写数万字。
有时候一天之中他更是能写下十多万字来。
不过李铭还是每天保持着贼行一天一万的更新。
而且李铭还抽时间把新写的那本给上传了。
不过他不是用夜半看月圆这个作家账号发的,他用了另一个的起点账号发的。
也就是所谓的马甲。
他没有投给山哥,因为他知道,山哥在这个时候是不会赞同他开新书的,因为这时的贼行正火,他一定会让李铭全力写贼行这本的。
李铭不可能对山哥说自己完全没问题的,而且说出那本新书是未来的大神写的,成绩完全不用担心。
他说不出,因为那是属于他的秘密,就算说了山哥也不一定相信,说不定会认为他是疯了,看重生看多了。
而且李铭也决定了,他只有十年的时间,那么多未来的成功的网络,他都要将他们一一窃盗。
写那么多本,总会有人怀疑的。
所以李铭早就想好了,开马甲来写,并且不透露是一个人就行了。
也就是在2005年3月的某一天,起点多了一个叫做‘爱吃麻辣烫’的新人作者,起点的书库也多了一本仙侠。
直到有一天起点的老读者和责编发现在新书榜上有一本新的仙侠以极快的速度向上攀升着。
那本新书攀升的很快,到3月底的时候就已经攀升到了新书榜的前十名。
虽然进入了前十,但是这时候还是没有编辑主动找李铭签约。
毕竟李铭新发的这本才十多万字左右,他们还是想要观察观察,确定是否有商业价值和签约的潜力。
不过李铭一点都不着急,他相信这本,更相信那个大神。
其实这也是李铭更新太快的原因,一天一万。
果然,到了快二十万字数的时候,李铭就在平台收到了签约的信息。
其实这也已经算是快的了,新人新书只有网游类的才是最好签约的,其他的都是要慢一点的。
这时不比以后,以后起点编辑对于的审核和签约放宽了许多,基本只要有责编认为你的书有价值,就会签下你的书。
李铭现在也是经验丰富了,马上就把签约的一切准备都弄好了。
很快,没过几天,那些追看这本的人就发现了这本的状态变了。
《寸芒》也成了一本签约。
李铭写的就是《寸芒》。
《寸芒》是起点未来的大神我吃西红柿写的一本仙侠,讲述的是一位位身怀小李飞刀绝技的青年。他因为经脉定型,所以内功上不可能有大的成就。可是后来青年却在机缘巧合中得到一颗丹药,一颗来自修真界的可以脱胎换骨洗经伐的‘洗髓丹’,然后一路修真,最终成为了一个强者的故事。
这本书曾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李铭相信就算是被自己提前一年窃盗出来,它也一定会成功的。
果然,签约之后,随着网站的推荐,这本书的成绩也越来越好。
收藏,点击,推荐票这些都涨的很快。
现在冬季已去,春天到来,万物也开始复苏。
天气也没有以前的那么的冷了。
今天李铭就出门去买点春夏季节穿的衣服。
现在李铭虽然每天都在电脑前写,但是现在他的生活也改善了不少,气色看起来比前段时间在网吧当网管时好了许多。
今天的天气不错,所以李铭只是穿着一身很普通的休闲装出门。
到了市里面专门卖服装的地方。
这是一个大型的商场,街上到处都是卖着各种品牌的服装店和鞋店。
这里也是这个市最全面的服装市场。
里面的服装都让李铭看花了眼。
李铭虽然对于服装装扮这些都不太在行,但是谁让他有领先现在的人十年的审美观。
所以商场里许多服装店里面的服装在他看来还是很老土,不符合他的品味。
走走停停,最后很是讨厌逛街的李铭直接随便进了一家服装店。
在李铭看来,逛街可比锻炼身体要累的多了。
他现在进的这家服装店里面的衣服也算是不错,在这个时期也算是最领先时尚的了。
所以李铭也才会选择的时候直接就进了这家店。
李铭看了看,心想:“还是赶快随便买点,赶快回去码字!”
然后李铭突然看到一款印有卡通维尼小熊莱卡棉长袖t恤,很是可爱。
李铭直接伸手过去,把衣服拿了下来,说道:“老板,能让我试试吗?”
在李铭进来的时候,就有一个店里面的女孩子跟着了,那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
听着李铭的询问,她就说道:“可以!”
“那换衣服的地方在那里!”
女孩指了指一个地方,李铭就知道了,然后他就提着衣服走了过去。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
第十三章 偶遇()
换了衣服出来的李铭在镜子前看了看,感觉还可以,于是就买下了。
李铭又在商场到处逛了逛,买了两件衣服和裤子。
李铭感觉差不多了,怎么走的时候,没想到在这里竟然让他遇到了一个人。
刚买了一条今年的最新款的男士修身休闲长裤和一款衣服,在等店里的那个柜台的小姑娘给他包装的时候,一个声音就从身后传来。
“李铭?”
声音带有一丝的疑问。
李铭一回头,就看到两男两女走了过来,离他也才五六米左右。
而李铭一转头,他们其中一个女的欢快的说道:“看吧!我就说是李铭吧!你们还不信!”
一听这个女的开口,李铭就知道了刚刚是谁叫的自己,就是这个女孩。
这个女孩是李铭的高中同学,当初还在一起通过桌一段时间。
“茜茜,原来是你啊!”
那个茜茜直接走了上来,拍了李铭一下:“好啊!李铭,我还不敢肯定,只是试着叫了一声,没想到真是你!”
一边说着,她一边还站在李铭的面前,用自己的手比划着,比划着两人的身高,可惜的是再怎么比划她都还是要矮李铭一个脑袋。
那个茜茜的脸上带有一丝不甘,嘴巴更是嘟了起来,对着李铭恶狠狠的说道:“铭铭,你怎么长的这么快,我怎么感觉和你比越来越矮了呢?”
李铭听到铭铭这个称呼,满头的黑线,无语道:“茜茜,那是你这次没有穿高跟鞋!”
茜茜一看自己脚下的平板鞋:“还真是,原来是我没穿高跟鞋!”
茜茜全名叫宋茜,是李铭的高中同学和同桌,不过他们只当了一年的同学,因为高二了他们分别选择了文科和理科,就分到了不同的班级。
不过宋茜和李铭在高一的时候结下了很好的感情,宋茜是个乐天派,但是和李铭这个沉默寡言的家伙坐在一起都快闷死她了。
所以宋茜就想方设法的逗李铭说话,慢慢的她和李铭反而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
上次李铭和宋茜见面的时候还是在一年多前的同学聚会上。
他是听高中同学说过宋茜在毕业后就是在这个城市上班的,不过李铭也没有想到,今天竟然会遇到宋茜。
而且除了宋茜之外,还有一个老同学。
这时一个男的走了上来,笑眯眯的看着李铭,伸出右手,还一边说道:“你就是李铭吧!我听嘉良提起过你,说你和他是老同学了,还和茜茜是好朋友!对了,我叫华辉,是宋茜和嘉良他们的同事。”
这个叫华辉的虽然表面很友善,而且还笑眯眯的,但是李铭明显感觉到这人皮笑肉不笑,而且那双看着自己的眼睛明显有一丝的敌意。
这时李铭再傻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自己这明显被人家当做情敌了。
李铭也和这个华辉握了握手。
华辉也没有耍什么花样,和李铭握手之后就收回了手,显示了良好的素质和风度。
说实话,光是这个华辉良好的修养就让李铭对这个人有了不少的好感,加上这人看起来各方面也不错,外表高大俊朗,一头的短碎发让他看起来也很是精神,这明显是那些女孩子的最佳男友。
不过想到刚刚宋茜的行为,还有现在宋茜也是牢牢地挽着自己的左手,李铭就知道了,宋茜不喜欢这人。
但是李铭随后又是苦笑,心中暗道:“大姐,你不喜欢也不能拿我当挡箭牌吧!”
但是宋茜的手就是牢牢地挽着他,不让李铭的左手有半丝挣脱的机会。
宋茜确实是一个美女,白净的脸蛋,一笑起来就弯弯的眼睛,并且宋茜的笑容总是给人一种很干净,很纯净的感觉,似乎看到她的笑容你也会不知不觉间开心起来,这是一个很有感染力的女孩,而且大气开朗的她总是能够和你聊到一块去,再加上她的身材很好,从高中开始就有不少的人在追她了,不过每当到了这时,李铭就会成了她的挡箭牌,挡住那些狂蜂浪蝶。
华辉与李铭刚刚握完手,他后面的那一对情侣就走了过来。
为什么说是情侣呢?
一是因为他们的手是挽着的,而且李铭也认识他们。
男的那个叫做刘嘉良,也是李铭的高中同学,女的那个叫王筱筱,也是李铭的高中同学,从高中开始的时候刘嘉良就开始追求王筱筱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