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战争领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文明之战争领主-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也不知道是痛苦还是享受地倒吸一口凉气,方翎有些含糊地说道:“丫头你该减肥了啊。”

    公输瑜揶揄地轻笑一声,不知从哪里掏出了她那柄起码有三四十斤重的铁锤。

    方翎不由眉头一挑,难怪公输瑜愿意让自己占这个便宜。

    “你下来的时候还带这东西做什么?”

    “公输家的子弟铁锤可是不能离身的,另外如果那阿提拉活过来了,我们好歹也有件武器防身。”

    这话说得倒是一点都不假,被这三四十斤重的铁锤砸在脑袋上,就算那位先天高手也速赤也不好受,如果阿提拉真的能爬起来恐怕也免不了再死一回,只是有典韦黄忠在场,有什么意外需要靠她亲自动手。

    而刚刚从地上爬起来,方翎就听到不远处墓穴的耳室中传来了典韦的声音:“大人,这里发现了七八口棺材还有几箱陪葬品!”

    方翎与公输瑜闻言连忙各自点燃了一支火把循声跟了过去,方圆十余米的耳室中,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七八口用薄木板钉成的棺材,而如今其中一口棺材的棺盖已经被典韦撬开,露出了里面躺着的一具已经化为枯骨的匈人,而看那尸身颈骨处的裂口和他身上依旧有着些许光泽的金银饰物,这人生前不出意外应该是位匈族高层,只是在头曼城受到蛮人突袭时被他们一刀斩下了头颅。

    而在那七八口棺材旁则摆放着三五箱陪葬品,如今这些盛放财物的木箱已经朽烂,露出了其中的金银宝石和已经满是铜绿的钱币,而与此同时,黄忠也从另一侧的耳室中赶了过来,他在那里也发现了同样数量的棺材和财物。

    “这么看来在阿提拉下葬时,头曼城中的财物应该都被也速赤搜刮出来送进了墓穴中,这些金银等下再搬走也不迟,真正值钱的东西如今应该还在阿提拉的棺木中。”

    举着火把看向不远处黑黢黢的主墓室,虽然视线所及都是一片黑暗,但想到黑暗中正躺着那位大名鼎鼎的上帝之鞭阿提拉,方翎也不由感到了几分兴奋。

    典韦擎着铁盾在墙壁上插上火把,火光中,主墓室中的一切显露无遗。

    相比其他匈族高层的薄木棺材,阿提拉的棺木之外还有一层用一整块巨石掏出来的石椁,而在方翎正想着要不要在墓室东南角先点支蜡烛的时候,典韦已经走上前搬开了石椁厚重的盖子,紧接着用盾牌护着上半身,随手用短戟撬开了石椁中木棺的棺盖,这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熟练得惊人,让方翎不由有些怀疑他从前在曹操手下当差时有没有兼职做过摸金校尉

    而见开棺后半晌没有丝毫异状发生,方翎三人等到气味散去后也连忙凑了过去,一行人借着火把的光亮就看到那口以牛羊皮毛内衬的木棺中,正有一具高约一米六七的枯骨仰面躺在那里,而在枯骨身侧,则摆放着一枚以黄金制成,雕刻着一枚枚匈族文字的虎符。

    下意识地伸手将纯金虎符抓在手中,一道来源莫测的信息蓦然出现在方翎的脑海中。

    “发现奇物虎符逐日军,放置于本文明首都后可在治下任意城市训练匈族专属兵种逐日军”

    逐日军

    力量:超凡七品

    装备:短弓、弯刀、战马

    消耗:56点产能/112点信仰

    评价:弓刀双绝的近远程战斗单位,匈族纵横天下的最大依仗

第八十一章 祭天金人() 
见方翎自从抓起那虎符后便一直楞在那里,一旁公输瑜连忙晃了晃他的胳膊,见方翎疑惑地看着自己,不由有些紧张地问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地方?”

    方翎微微一愣,随即失声笑道:“你莫非是以为我被阿提拉的鬼魂附身了。”

    “别废话,快回答我!”

    见公输瑜紧紧盯着自己的眼睛,一旁的典韦黄忠也露出戒备的神色,方翎无奈笑道:“好,我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长安的匠作坊,我在窗外看你打铁,还不小心看到了你的唔”

    “够了够了!”公输瑜大羞,连忙冲上去捂住了方翎的嘴。

    见这情景,典韦和黄忠哪里还不知道方翎已经通过了考验,连忙将武器收回鞘中抱拳道:“还请大人恕罪。”

    此刻正被公输瑜捂着嘴巴,方翎也只能摆了摆手示意他们不必在意,而见这情形,公输瑜也连忙把手放了下来,有些好奇地问道:“这虎符是有什么特殊之处吗,值得你这样?”

    “能让我们在不需要研发科技骑术的情况下训练轻骑兵,同时通过这虎符训练出的逐日军骑兵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会比普通的轻骑更强,如今扶风城附近的茫茫草原最适合骑兵作战,这东西的作用堪称战略级,尤其是对我们这种农耕型文明价值无法估量。”

    一旁的典韦黄忠闻言也不由眼睛一亮,虽说先前在沙石口浅滩他们俩领着不到五百的杂牌军几乎将回鹘人的两千轻骑全歼,但这主要是因为沙石口地形太过复杂不适合骑兵作战,在关外战场上,骑兵的主角地位依然是不可动摇的。

    而如今扶风城中虽然有过千匹战马,但真正能称得上骑兵的只有那近百位玄甲军士卒,只是这种重型骑兵在正面交锋时固然称得上无人可挡,但在以辽阔的草原为战场时,他们由于负重过大带来的续航能力不足的短板就会暴露无遗,而对于任何一个想要在草原上立足的势力来说,一支强大的轻骑部队都是必不可少的。

    只是并非所有能骑在马上的人都叫骑兵,至少如今扶风城中方翎就没发现多少人有这个天赋,那些出身官农的青壮不提,他们对马的认识还停留在田间地头拉犁拉磨的驮马,想从他们中间训练出一只堪用的骑兵至少在短时间内并不现实,而方翎原先属意的骑兵人选是那些罪民青壮,他们比起官农至少在个体实力上拥有不小的优势,只是想让他们成为能和回鹘、党项等游牧民族的骑兵相抗衡的精锐也同样是个艰苦卓绝的过程。

    历史上匈人弓骑兵曾经席卷过半个欧洲大陆,强大的阿兰人,哥特人,甚至是伟大的罗马帝国都倒在了他们的脚下,而现在面对同为游牧民族的莽荒诸部,这支名为逐日军的弓骑兵能有什么样的表现,方翎也是非常的期待。

    而除了这枚放在枕边的纯金虎符之外,那已经化为枯骨的阿提拉双手中还各自握着一把弯刀和一个高约五寸的金属人像。

    那柄使用了大量黄金和宝石镶嵌的华贵弯刀被典韦兴奋地拔了出来,只是当他发现那弯刀的刀身也同样是用黄金打造而成时顿时心中一凉,纯金制成的刀身固然价值不菲,但也注定了这把弯刀不可能杀死任何一个敌人,而就在方翎把玩着这柄弯刀盘算着它能值多少钱时,阿提拉手中那尊头戴尖顶高帽,表面乌漆麻黑的金属人则引来了公输瑜的注意。

    这东西放在外界恐怕连会多看一眼的人都没几个,但当它作为陪葬品被阿提拉紧紧握在手中时,就注定了它的作用绝不会像外表一样平凡。

    从典韦手中接过这金属人后,公输瑜似乎是有些惊讶于它的质感,用指甲狠狠掐了掐,愕然道:“这小人竟然也是用黄金铸成,只是这东西是有多少年了,竟然锈成这样”

    方翎眉头一挑,连忙从公输瑜手中接过那小小金人,这东西体积不大,但拿在手中份量却很是不轻,其材质应该是黄金无误。

    而黄金的性质在常温下极其稳定,但其中包含的铜、银等杂质在和空气等其他物质接触时却会发生反应,使得黄金色泽变暗,而像这金人表面生成的那一层乌黑锈壳,只能说明这金人中杂质的含量高得过分了,不过想想也不奇怪,就像中原百姓不擅长骑马一样,游牧民族对于冶炼等生产型技能也谈不上拥有任何的天赋。

    这头戴尖顶高帽的金人面容模糊,呈跪坐状,虽然乌漆麻黑显得其貌不扬,但却莫名地有种分外神异的气息,而它的造型让方翎不由想起了从前在历史书上见过的匈奴祭天金人,那尊金人是当年霍去病过焉支山北击匈奴时,从匈奴休屠王手中夺来的祭天神器,只是两者姿势不同,大小也有些差异,就不知道两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了。

    正想着,方翎忽然心中一动,那尊沉寂于体内许久的传国玉玺悄然浮现在他手中,而此刻它已经不复平日里那普普通通的玉印模样,方圆四寸的印身上,正有丝丝缕缕的紫色光晕流转,让这枚传国玉玺显得雍容而神异,而作为它的主人,方翎隐隐感觉到它此刻竟然有些兴奋。

    而随着传国玉玺出现,此刻方翎右手中的那尊金人体内竟有一缕细若游丝的紫光陡然飞射而出,注入了玉玺的印身中,而在吸纳了那丝紫光之后,玉玺也似乎是进食完毕了一般,再度恢复了平凡无奇的模样重新融入了方翎体内。

    这番异变看得所有人目瞪口呆,许久后,方翎才轻轻锤了锤脑袋,有些自嘲地笑道:“没想到这金人竟然会是匈族的传承信物。”

    再仔细翻看着那尊乌黑的金人时,方翎发现它的相貌姿势依旧没有丝毫变化,但原本那身难以言喻的神异气息却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也就是在这时,阿提拉脑后枕着的一卷羊皮蓦然散发出了淡淡的白光,正站在棺木旁边的典韦不由微微一愣,先前他还特意查看过这卷羊皮却没有发现任何异状,而现在看来,这羊皮显然和那尊金人有些关系。

    接过典韦递来的这卷羊皮,方翎轻轻展开后发现上面赫然是一面显示着当年匈族疆域的光屏,只是随着匈族文明覆灭,除首都头曼城外,匈族手中的所有城市、资源点都已经被蛮族夷为平地,但在头曼城西南十多里外的一处隐秘山谷中,方翎还是发现了一座显示为铁砧徽记的铁矿依然完好无损。

    同身旁的公输瑜相视一笑,辰甲一行苦寻未果的铁矿到头来终于还是被他们找到了。

第八十二章 商队南下()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此刻正领着车队赶向雁门关的方翎望着距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城墙,心中不由生出了些许感慨。

    雁门关依雁门群山而建,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城墙高五丈,号称九州第一,当日方翎领着那五千官农出关时,从关内出发倒是没有察觉到雁门关是何等险峻,但此刻从草原的方向慢慢向这处雄关走来,那近乎不可撼动的威势让车队中的所有人不禁为之屏息。

    不由自主的,方翎把自己想象成了莽荒各部的首领,而想依靠手中的莽荒骑兵攻破这处雄关,除非这个时代也出了一位吴三桂似的人物,否则就只能靠海量的人命去填,只是如果以扶风城的火药弹开路,这雁门关却又不知能守住几时了。

    脑海中转悠着大逆不道的念头,方翎带领的十多辆车队距离雁门关也越来越近。

    三天前,在搬空了阿提拉的陵寝之后,那处墓穴也被典韦带人彻底封死,自此国都级的头曼城也正式归入了长安城治下。

    也就是在这三天里,已经在干燥的春风中完全脱水的辣椒被方翎带领着一众长安城农民用石臼研磨成粉,给那些已经风干的牛肉干添上了最后一抹亮色,而辣椒这种前所未见的香料能给赤云百姓带来怎样的冲击,方翎也是分外的期待。

    听到身后一串马蹄声响起,方翎回头看去,就见到一个身高七尺富富态态,显得格外淳朴老实的中年胖子策马跟了上来,这人就是先前长安城训练出的那支商队的首领沈三,方翎怕这编号惹来麻烦,索性替他改了个名字,如今叫作沈富的就是他。

    见沈富策骑赶到近旁,方翎问道:“怎么,是不是发现什么东西忘记带了?”

    沈富连忙摇了摇头道:“小人从扶风城出发前便已经将所有需要的物品全部检查了一番,只是刚刚小人竟然从一辆装载牛肉干的马车中发现了一箱金条,那金条估摸着大概有二十斤上下,不知是不是大人您”

    “没错,那些金条是昨天我请公输小姐用我们从头曼城得到的金器熔炼而成,说起来如今我手中九成的现金现银可都给你带上了。”

    “这可如何使得!”沈富一惊,连忙道:“大人您肩担数千百姓生计,怎能不留余钱?”

    方翎轻轻摇了摇头:“穷家富路,如果扶风城有什么状况,我们不论是去打劫回鹘人或是找顾明棠帮忙总归是有办法可想,但是你要在赤龙城那种地方开商铺,少了银钱可是寸步难行,况且我们扶风城中领民需要的粮食物资早已齐备,又要金银做什么,倒是你此去千里之外的赤龙城,辛乙他们四个连同辰己这一队斥候给你做护卫够不够,需要把辰甲他们也带上吗?”

    沈富闻言连忙笑着说道:“足够了,小人一路跟着那位征西大将军派遣的卫队前行,说起来有辰己壮士那一队斥候就已经足够了。”

    不置可否的轻哼了一声,方翎道:“那些红薯如今就是顾明棠的命根子,能被派来的护卫铁定是他麾下最精锐的士卒,你们在路上的安全我倒是不担心,但到了赤龙城之后他们总不可能还护着你。”

    沈富微微一愣,低声道:“这赤龙城是赤云帝国的帝都所在,莫非还会有剪径的盗匪吗?”

    “盗匪倒是不会有,但你碰上的麻烦恐怕会比盗匪麻烦得多。”有些尴尬地轻咳一声,方翎清了清嗓子笑道:“你应该也知道我出身将门,小时候在太学读书时,太子和那些有希望继位的皇子一个个都在拼命拉拢我,奈何那时候这些天潢贵胄一个个城府不深又偏偏喜欢卖弄心计,实在是惹人生厌,我也很少会搭理他们,于是便有有心人在市井间放出流言说我是个傻子,而那时我为了躲个清净也就没有出声辩驳。”

    “而这消息传开后,那些在我这吃了闭门羹的皇子世子们当面不敢说什么,但背地里倒对我很是冷嘲热讽了一番,拜他们所赐,我这傻子的名头也是越传越响,只是月前我在大梁门外邀月楼同王璞作别时送了他一首东坡先生的诗,那些太子皇子们恐怕会有些被我抽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