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丝好奇地想跟过去,诺威一脸无奈地把她拖回来,和娜里亚一起往房间里推。
她们可以清清楚楚地听见楼梯上的声音。埃德在慌慌张张地大叫:“对不起,请让一让……哎呀!”,以及金属钱币滚落在楼梯时的声音。
泰丝闷笑着蹲在了地上。
“哦,谢谢!”埃德声音听起来无比真诚,“嘿,来嘛!我该为这个请你喝一杯,这是你的朋友吗?一起来吧!天气这么冷,没什么比跟朋友一起喝酒更开心的啦!”
他们的声音逐渐远离。
“女孩?什么女孩?哦,我刚刚在街上看到一个……”
没过多久,楼下就传来了另一种喧闹和男人们豪爽得没心没肺的“再来一杯!”
站在门口的诺威转过身。
“泰丝……你故意的。”他还真不怎么意外。
“年轻的骑士需要磨练。”泰丝一本正经地说,“瓦拉说了,让他‘好好照顾两个女孩’。”那时正是顺风,她听得一清二楚——后面那句她就当没听见了。
精灵摇了摇头:“但愿他有足够的酒量,否则明天可不会好受。”
“或者足够的花招。”泰丝得意洋洋,“可别说我没教过他。”
她教过埃德一大堆有用没用乱七八糟的东西。
娜里亚看起来有一点担心,也有一点沮丧。她答应过艾伦不会随便跟人起冲突,但这才进入安克坦恩多久?
“对不起,我搞砸了。”她愧疚地向精灵和泰丝道歉。她得承认她一直有点紧张,但她会尽快学会控制自己的脾气。
“哦哦,甜心,相信我,这离‘搞砸’还远着呢!”泰丝笑眯眯地抱住她,回头瞪了诺威一眼,“你干嘛不也去喝一杯?我们需要一点女孩儿们的时间。”
精灵笑着离开,体贴地为女孩儿们关上了门。
第四十九章 蛮人()
埃德神清气爽,笑容满面。而他那毫无心机的笑容总能轻易让人卸下防备。
他并不需要耍什么花招,男人们根本没在意他喝了多少,而且他还轻松地把话题从“街上的陌生女孩”转到了“最近出现在街上的陌生人”。
“那是个冰原蛮人。”坐在他对面的棕发男人非常肯定地说,他叫杜雷德,身上并不像他的两个朋友那样有一块一块雪融化后的痕迹,原本就只是跟过来凑个热闹,在捡起埃德故意掉落的银币,犹豫着是要还给那冒冒失失的年轻人还是自己收起来的时候,就已经被埃德拖到桌边,满意地喝起了免费的麦酒。
“才不是。”一时顺手摸了娜里亚的屁股,瞬间被膝盖上狠狠的一脚踢倒在地的是肯,灌下两杯酒之后,他早就把之前的不快丢在了脑后,“蛮人才不会剃胡子,他们跟矮人一样,把他们乱糟糟的胡子当宝贝。而且,蛮人们的皮肤都硬得像石头一样,你看见他露在外面的肌肉了吧?那跟我的可没什么不一样!”
“没错,我听说蛮人是巨人的后代,皮肤硬得用刀砍都砍不透。”杜瓦,另一个男人附和道。在他肯被踢到后去抓女孩的头发,同样也被迅速击倒在地,还不知被谁踩了几脚。
“真的嘛?”埃德睁大的眼睛里有真实无比的好奇,他对野蛮人的印象仅限于传说和克利瑟斯堡密室里那个石像,而且他还不确定那个石像就一定是野蛮人。
他专注的神情给了男人们强烈的满足感。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起了安克坦恩人的传说里对冰原蛮人的描述。
居住在北部冰原的野蛮人,据说是从巨人的尸体中诞生。巨人们在冰原上与诸神的最后一战漫长而惨烈,当最后一个巨人倒下,他碎裂的尸体散落在平原上,曾与他共同作战的野兽,一条巨大的冬狼,徘徊哀鸣,不肯离去,最终死在那里。诸神怜悯它的忠诚,也不愿他们最初的造物就这样化为虚无,于是用巨人的尸体和野兽的灵魂创造了一个新的种族,让他们生活在冰原之上,但必须永远面对最严酷的环境,为生存而挣扎。
在安克坦恩的北部边境,野蛮人在缺乏食物时会去抢掠安克坦恩人的村落,但他们从不进入安克坦恩的腹地,因为“温暖的气候会软化他们的意志。”
“所以,虽然他们高大又强壮,历史有人类的几倍那么长,却到现在连个像样儿的房子都不会建,因为他们的这里,”肯敲敲自己的头,“有点不够用。”
“而且他们不喜欢跟其他任何种族打交道,顽固又易怒,比矮人还难缠。”杜瓦补充。
“好吧,就算那不是个冰原蛮人,你也得承认,那个家伙是真够高,也真够壮的。”杜雷德没有再坚持最初的说法,“还有他扛在肩膀上那把锤子。”他露出一点畏惧的神情。
男人们沉默了下来。那巨大的战锤足有两个成年人的头那么大,是他们所见过的最为恐怖的武器。
“那个大家伙,他是一个人吗?”埃德问。
“他还有几个同伴,都是普通人。我猜他们是所谓的冒险者什么的。”杜雷德说。
“他们准是去找矮人说的那条龙。”肯的话让埃德的心里突地一跳,“你从维萨城来,一定听说过,就是从柯林斯的水神神殿底下飞出去的那条。它现在就在银牙那边的矮人矿坑里躲着呢。”
埃德把眼睛无辜地再睁大一点:“可是我听说那条龙已经消失在北部冰原了。”
“银牙山脉那边的矮人说它又回来啦,还想抢他们的宝石来着。”肯说,“不过谁知道呢,我们反正是没见过什么龙。矮人们的话当不得真。”
“我猜偷他们宝贝石头的根本不是什么冰龙,就是那些自称冒险者的家伙。”杜雷德有点幸灾乐祸地笑着,安克坦恩人对他们的矮人邻居总是又爱又恨。
“谁知道怎么钻进去?那些岩石脑袋把他们的大门藏得可严实啦。”肯说,“再说,谁又敢钻进去?矮人的斧子砍起人的腿来都不需要第二下。”
“那可说不准,如果有那种扛锤子的大家伙……”
没过多久,那就变成了一场唾沫横飞,全无逻辑,关于矮人、野蛮人甚至人类的战斗力的争论,吵得埃德头晕脑胀,还得辛苦地阻止他们为此动起手来——他可不想把什么砸坏的桌椅也算到自己头上。
好不容易把醉醺醺的男人们弄出去,终于解脱的埃德飞奔上楼,告诉同伴们他得到的消息。
“那几个冒险者差不多十天前就离开这里了。”埃德忧虑地说,“我们应该更早一点出发的。”
“艾斯……我是说伊斯,他真的会在银牙山脉吗?”泰丝问。
“伊斯才不会偷矮人的东西呢!他又不是贼!”娜里亚为这无端的指责愤愤不平,完全忘记了身边娇小漂亮的红发女孩就是个货真价值的贼。
泰丝挑眉一笑,浑不在意。
“如果他真的曾被矮人射伤,有可能会想要报复。”诺威知道他必须是更理智的那一个,“他毕竟是一条龙。”
而龙可是相当记仇的。
“他被圣骑士关在神殿下面的囚室里好久,可没杀掉一个圣骑士!”娜里亚依然坚持为她的“弟弟”辩护。
“无论如何,去冰原也得经过银牙山脉,我们可以稍稍绕一段路,去矮人的矿坑附近看看嘛。”埃德赶紧说。
诺威对年轻人的天真笑而不语——去看看?找到矮人的矿坑恐怕是比找到伊斯还要艰难的任务。
“要去钻矿坑吗?”泰丝扁了扁嘴。她讨厌地底!在差一点被活埋之后,这完全情有可原。
“如果有必要的话。嘿,我们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呢!”埃德安抚她。
“你是说从矮人的鼻子底下拿走他们的小石头?在所有找死的主意里,这个至少也能算第二棒的了。”
“第一棒的呢?”埃德总是相当捧场。
“从我的鼻子底下拿走我的东西。”泰丝学着莫奇对他呲牙。
埃德恍若无事地掉头去问精灵:“诺威,你有听说过什么用锤子的、野蛮人一样的战士吗?”他对那几个男人脸上畏惧的神情印象深刻。
诺威摇摇头:“没有。我跟冒险者们其实不太熟。”
他也曾经加入过两个冒险者的队伍,却很快就离开。那之后他大多一个人行动,有时也会带上泰丝。而他去的地方,大多数冒险者根本不屑一顾,他也总是尽量避免与冒险者们打交道。
埃德歪着头想了一会儿。
“好吧,那个大家伙要么其实一点也不厉害,要么是个新手,没什么可怕的。”他说。
“埃德·辛格尔,在你面前可没人是‘新手’。”泰丝不遗余力地打击他,又转头安慰娜里亚,“别在意,甜心,你跟他可不一样。”
娜里亚忍着笑,用力点头。
。
“她对我到底有什么不满意!”当回到自己的房间时,埃德蹲在椅子上对着旅馆晦暗破旧的天花板哀号。他一早已经放弃在精灵面前保持形象了。
“她对你挺满意的。”诺威笑着安慰他,“她只是觉得欺负你很有趣。”
埃德立刻挺直了腰,然后又塌下去,脸上的神情不停变换着,像是不知道到底该不该高兴。
——像是即使手里没有肉骨头,虚晃一下也会欢天喜地扑过来的小狗。
那是泰丝的原话,精灵想了一想,决定还是别告诉他了。
。
“跟着这种家伙到底有什么用?”隔着几个房间,有人在低声问自己的同伴,“他们显然根本不知道冰龙在哪儿!我打赌他们走不到银牙山脉就会退回去。”
“你可以自己去告诉拜厄。”同伴的回答带着疲惫和无奈。
房间里安静下来,再也没人说话。
第五十章 地精()
越往北走,景色越单调,方方正正拘谨古板的石头房子渐渐取代了温暖的木屋,房前房后不再有花园和菜园,而是牲畜的棚子和堆积的木材。投向他们的目光也从好奇渐渐变成陌生、警惕,甚至微微的敌意。
一路用聊天来打发时间的女孩们开始沉默下来,紧张的气氛让埃德浑身不自在。这种时候,他倒希望泰丝还有精神来欺负他了。
他们在出发后的第十天到达卡姆,安克坦恩第二大的城市,像维萨城一样坐落在维因兹河边,河道在这里向东绕着整个城市拐了一个大弯,又继续向南。
在像每个城市一样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他们不再那么受人瞩目。绷紧的神经松懈下来,女孩们迅速恢复了活力。泰丝成功地用超低的价格买到了一小盒未经琢磨的石榴石,那是安克坦恩盛产的宝石之一,但这个国家的人并不太擅长把它加工成更吸引人的珠宝。
“诺威可以拿这个做很多东西,石榴石在斯顿布奇正受欢迎呢。”泰丝开心地说。
“为什么你还会制作珠宝?”娜里亚好奇地问,“我以为你是个战士。”
“我父亲教我的。”诺威很少提起自己的家人,“他曾为精灵王室设计和制作珠宝。”
“他还会做菜,你会喜欢他的手艺的。”泰丝不动声色地把话题引开。
娜里亚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也喜欢做菜!”
他们开始讨论起不同的食材应该如何搭配时,诺威向泰丝投去感激的一瞥。
她回以微笑,继续好奇地东张西望。埃德走在她前面,正不自量力地用身体在越来越拥挤的人群中奋力开路。相对于普遍比较魁梧的安克坦恩人来说,他简直单薄得有点可怜。
“我觉得我们走错了路!”他气喘吁吁地说。
前面看起来已经水泄不通。
他们试图往后退,但仿佛逆水而行,越发艰难,只能被人潮推挤着向前。
“到底怎么啦!”泰丝喊道,她两脚都快离地了,莫奇被挤得受不了,已经跳到了个子最高的精灵的帽子上,趴在那里不肯下来。
“前面在卖什么动物。”诺威眯着眼睛,“不对……那不是动物。”
他的脸色沉了下来:“那是一个地精。”
。
他们最终靠着莫奇制造的小小混乱挤到了最前面。广场的一角搭起了一个不高的台子,台上裹着一身不知道什么动物的毛皮的男人正高声地叫卖。
“世界上最后一个地精!邪恶的小怪物!绿皮的小妖魔!签下契约成为它的主人,它会服从你的任何命令!……”
台子的中央,一个绿色皮肤的小怪物被沉重的铁链栓在那里,裹着一团乱布抖抖索索。它大概只有人类十岁左右的小孩儿那么高,小脸上无数深深的纹路,皱巴巴地缩成一团,鼻子塌得几乎只剩两个鼻孔,突出的圆眼睛里满是恐惧,占掉了整张脸的一半,过大的绿色尖耳边缘破破烂烂,像是被什么动物啃过一样。
“我还以为地精几百年前就已经死绝了。”泰丝厌恶地皱起脸,“它还真……挺丑的。”
“地精可以拿来卖吗?”娜里亚疑惑地问,她没法说她喜欢地精——但眼前的情形还是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从前人们都只是杀掉他们。”精灵语气沉重,“那时地精会成群地攻击人类的村庄,甚至落单的精灵和矮人,抢走他们能拿走的一切,毁掉所有他们拿不走的。”
但人类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他们不能允许这种显然比人类更弱小和低级的生物造成什么威胁。他们组织起强大的武力,进攻一个又一个地精的巢穴,杀掉每一个活着的地精。
精灵和矮人都默许了这样的行为,兽人早已自顾不暇,而地精并不擅长团结起来为自己的生存而战。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整个大陆上的地精被迅速灭绝,只有极少数躲藏到了深山和人类无法到达的地底。
冬天对它们来说十分难熬,台上的地精或许是在觅食的时候不小心太过接近有人类居住的地方。一只地精造成的威胁不会比一条野狗更大,成群的,或有准备的猎人很容易就能捕捉到它。
诺威一向知道人类能将各种奇怪的东西都当成商品,但一只地精……那有点超出了他的接受范围。
“呃……它是在哭吗?”泰丝问。
那台上的地精抽抽噎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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