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
直到他跟着常欢进了屋,看到了常欢的手稿和互相来往的信件。又再三确认了,这个家里只有常欢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外婆。这才震惊无比的相信了常欢就是宁安,消息太过震撼,直接让他石化在当场。
常欢给他倒了杯开水,任由冯晓龙直矗矗的呆愣在堂屋里。
她跑到厨房帮外婆烧火做饭,外婆对于自己孙女能写小说的事情也很惊讶。不过她以为的小说,就是常欢写个五百字的作文,被报社征稿了。所以也比较淡定的一边炒菜一边问常欢:“你那个小说作文,刊登在报纸上,是不是大家都能看见啊?”
常欢也没纠正外婆的想法,她怕老人家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一个情绪激动直接来个高血压。她可承受不住,不过看老人家高兴的合不拢嘴,她也就甜甜一笑:“对哒,大家都能看见。”
外婆欣慰了,他们家几代泥腿子,终于出了个读书人!
这时候,冯晓龙从堂屋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常欢往外面走。
外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报社的编辑,所以也就笑眯眯挥着锅铲问他爱不爱吃辣?冯晓龙随意点头:“我什么都吃,啊婆您随意就好。”
外婆点头,口里只念着:“什么都吃啊?这倒是难办了。”然后特意去逮了只公鸡,杀来做了菜。
冯晓龙和常欢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他眼神直直的望着常欢,再次问道:“宁安?”
常欢点头:“恩,我是!”
冯晓龙眨眨眼,伸手扯常欢的脸皮,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刷爆了我的世界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娃居然会写书?还是结合历史写的言情小说。天啊!天啊!我没做梦吧!”
常欢黑线,她很想深沉的告诉他自己是重生滴。不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秘密,她绝壁只能一个人悄悄捂烂在心里。
等冯晓龙震惊完了之后,已经是吃饭的点儿了。
等吃过了饭,他才彻底正常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常欢:“这是华谊公司想购买《情迷大清》的影视改编权的伙同,你看看。”
常欢实在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她仔细的看了合同,才问道:“他们想买没问题,可是我有条件。”
自从得知常欢就是本书作者之后,冯晓龙对眼前这个小女孩就不敢抱有轻视之心。他点了点头:“你说,你有什么问题我会转告给华谊公司的。还有你放心,我是你的编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常欢点头,这才道:“我只卖拍摄权,不卖改编权!”
冯晓龙惊讶了,常欢这个问题直接切中要害。要知道很多新手得知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非常高兴地就签了合同,所以导致很多小说在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遭到胡乱改编,有的甚至改编的和小说完全不搭边了。
惊讶过后,冯晓龙忽然有些高兴。
宁安果然是宁安,这么明智这么有远见!
第11章()
不过一般情况下,影视公司都不会将这两种版权分开卖。而且常欢在文学界来说,还是是个新人。
要知道,在当今的社会下,新人无论做什么都是比较受欺负的。
不过冯晓龙作为常欢的责任编辑,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为常欢打点好一切。两人又聊了会关于合同版权和条约的事情。等缓过神来,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的样子了。
农村人本来就睡得早,此时万籁俱静,只有虫鸣鸟叫之声。
外婆也早就睡着了,常欢站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身子,然后转头问冯晓龙:“吃宵夜吗?”
冯晓龙眨眨眼,他心底忽然有种感觉。站在他面前的是个二十三四的年轻女子,而不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
常欢见他发呆,忙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喂,回神啦。”
冯晓龙这才反应过来:“啊,什么?”
常欢扑哧一笑,觉得冯晓龙这人实在呆的不行。她又问了句:“吃宵夜吗?”
本来还不饿,被常欢这么一问,他还真觉得自己饿了。当即起身开始挽袖子:“你喜欢吃面吗?我最拿手的是清汤挂面!”
常欢有些嫌弃:“来者是客,怎么能让你动手呢。我来煮面吧。”
冯晓龙摇了摇脑袋,一本正经的说:“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哪能让你动手的呢。”
常欢呵呵一笑,径直往厨房里面走。走到门口,她站定身子,回头看着冯晓龙笑道:“别忘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古代十三岁的女子已经开始掌管家中庶物了。”
冯晓龙呆了一呆,昏黄的灯光下,少女一脸无奈又好笑的看着自己。他忽然凝眼看着常欢,心底那种感觉越来越明显。他总觉得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少女身体里面,一定住着一个成年女子的灵魂。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她太过早熟的缘故?
刚想到这里,冯晓龙的就摇了摇头,觉得自己想太多。自古以来的聪慧的神童不是没有,战国时代还有甘罗十二为丞相。如今这样一对比,常欢十三岁写小说,倒也不是那么惊世骇俗了。
常欢手脚麻利的生火烧水,不一会儿就下了两碗面条。就着外婆晚上炒的辣子鸡,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宵夜。
常欢拿手帕擦掉额头辣出来的汗水,抬头看着冯晓龙道:“冯编辑,我能拜托你一件事儿吗?”
冯晓龙吸了一口面,含糊不清的说:“啥事……?”
常欢嘻嘻一笑,夹了块鸡肉在他碗里,卖萌道:“冯编辑,要是我们村的人问你来干啥,你就说你来农村取景,顺便看我作文写的好,给征收了咋样?”
冯晓龙把鸡肉放进嘴里,想了想才明白,人怕出名猪怕壮,常欢这个岁数因为这件事出名确实有些浮夸。也就点点头:“成,反正我来乡下,刚好可以拍摄点素材,然后国庆节的时候可以用来做一个普天同庆,农民大丰收的主题。”
常欢深觉冯晓龙上道,够义气,于是又给他夹了块鸡肉。
冯晓龙啃着鸡肉,问:“对了,你作文写的怎么样?”
常欢哽了哽:“大概……不怎么好……”
冯晓龙点点头,不是每个写小说的人都会写作文。所以对常欢的回答他也是心有戚戚焉,不过这就来问题了,要是常欢的作文写的不好,那还怎么圆谎啊。
所以责任心很强大的冯晓龙当即一板拍定,让常欢写个作文,他再指导指导。要说这冯晓龙,当初读书的时候,那可是文科状元,所以帮常欢知道一个作文是小问题。
常欢一听,深举得这个主意好。
当即去屋里拿出她认为写的最好的一篇作文,拿给冯晓龙看。冯晓龙仔细看了看,拿着笔就专心改了起来,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才满意的把作文本递给常欢:“成了,这绝对会被我们报社采用的。”
常欢拿过作文一本一看,当即就残念了。
除了中心思想没跑偏,所有的文字用词已经焕然一新,这已经可以算是冯晓龙自己写的作文了。
冯晓龙仰着头,哈哈笑:“别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常欢只能呵呵哒!
常欢洗了碗,又烧了洗澡水,让冯晓龙去洗澡。
冯晓龙是城里长大的人,第一次进农村的厕所,恩,觉得一边洗澡一边和猪圈里的猪两相对视的感觉很微妙。
他洗了个战斗澡,然后被常欢带去睡觉。
常欢平时和外婆一起睡,冯晓龙睡的是偏方的空屋子。一应事物俱全,外婆铺床的时候还特意洒水打扫了一下,所以屋子里空气清新,还干净的很。
冯晓龙对常欢的家还是很满意,虽然简陋了些,可处处都很干净,透露着主人家勤劳节俭的美好品德。
第二天一早,常欢和冯晓龙打过招呼去上学了。
冯晓龙拿着相机开始穿梭在田野间取景,路上碰到的村民都对他这个外地人很好奇。所以很多人都爱和他搭话,冯晓龙第一次感受到农民们的热情,不过他也算明白了。在这农村里面,确实没啥秘密。
瞧这些人连他昨晚歇在常欢家,几点熄灯的事情都知道。所以他打心底开始了解,常欢为什么要他帮忙保守秘密的事情了。毕竟,谁也不愿意把所有的事情都摊开在别人眼前!
到了下午,常欢正在桌位上写早上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就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诶,常欢有人找你。”
常欢抬头,朝外面望去。只见冯晓龙挂着相机站在窗户旁朝他招手,常欢放下笔,走到外面:“咋了?”
冯晓龙扬了扬手里的相机,笑到:“今天的收获很丰盛啊,今天我才彻底明白稻香是什么味道。”
常欢点头,城里的人嘛。第一次到乡下,都觉得很稀奇。就算冯晓龙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也不列外!
冯晓龙感叹了几句乡下如诗如画的生活,然后才对常欢道:“我准备坐末班车回去了,那个合同的事情有后续我再联系你啊。”
常欢点头:“那成,我下午还要上课就不送你了。”
冯晓龙点头,仔细看了眼常欢才道:“你该去买个手机了,这样我方便找你。”
常欢抽抽嘴角,她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拿着一个好几百的手机不要太惊悚了。现在的黄水镇,能有手机的人绝对不超过二十个。她还是低调,不要装b的好。
看她的模样,冯晓龙有些好奇:“咋了,你买个手机你还不愿意!”
常欢呵呵一笑:“没事儿,我们乡下穷,俗话说钱财不外露。我这小小年纪就用这东西,我外婆会被人说的。”
冯晓龙这才点了点头,也对,他自己的手机也是挣扎了好久才下定决心买的。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了上去:“你有事儿也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哦,对了……”他抬起头,看着常欢:“你们村里有电话不?”
“有,我们村公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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