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所爱。
阴天时天黑得格外早,John静静躺在沙发上,望着暮色像墨水一样在眼前层层洇染。
他想他真的不能这样一直下去。
爱一个人,并为对方所爱。
和彼此相爱的人交握双手。
紧密地拥抱。
缠绵地做爱。
站在产房外焦虑地等待自己的孩子降临到这个世界上。
听到他的第一声啼哭。
给他第一个拥抱。
和爱人在休息日一起推着婴儿车去公园里散步。
一起教孩子走路。
看着小生命蹒跚地学会走,学会跑,学会玩简单的足球游戏。
在他不小心跌倒时安慰地亲吻他的额头。
John躺在黑暗中,坦白承认自己真的不想放弃这些。
他想于这些平凡的琐事中……他想他真的应该正常地、于这些平凡的琐事中……
去感受自己还活着。
※ 原案中系在被害人脖子上的是手帕
八
说老实话,这个九月大概是John有生以来过得最为烦闷的一个九月。天气不好,隔两天就下场雨,气象台说平均气温足比往年低了三度。跟Sarah心照不宣的冷战大约持续了一周,然后又同样心照不宣地恢复了联系。Sarah再没提过那个“我和你室友谁更重要”的问题,但也再没提过结婚的事儿——好吧,其实提过一次,告诉自己她决定把婚期延后,而延后到什么时候却没说——不过John知道这并不意味着她想要跟自己分手,只是因为她愿意再给自己一段时间好好想想。
案子的进展则不知该说好还是不好——“Sherlock Holmes推理错了”,John觉得这句话听上去还挺不可思议的。Google地图会出错,维基百科会出错,但Sherlock Holmes不会。某种角度来说John把这当成了一种常识,就跟地球绕着太阳转一样。
但现实是只要是人就会犯错,至多只有大小之分,就算是大约只有二分之一人类血统的Sherlock Holmes也不能免俗——自九月八日的凶杀案已经过了两个多礼拜,而凶手竟一下子销声匿迹,并非像他所推断的那样,急于寻找下一个目标。
凶手没再杀人,这当然是件好事儿。可惜这不表示他永远不会再杀人,事实上这种虚假的平静更加令人烦闷。总之John发现突然之间他生活中的一切几乎都可以被同一个词概括:按兵不动。
“嗯……Sherlock,你有没有想过,这或许是因为新闻里已经报道了这个案子,所以让凶手有所顾虑,不敢再轻举妄动?”
确实九月中旬各大媒体已对苏豪区发生的两起连环凶杀案做了报道——由于不能百分之百确定八月七日的案子是否真是同一人所为,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将其省略未提。同样被省略的还有尸体的惨状,想必是上层人士害怕引起民众恐慌,仍不愿透露太多细节。
报道着重强调了连环凶杀案发生在红灯区,被害人都是非法卖淫的妓女,意在警告市民和好奇心旺盛的游客近期少往那儿跑——政客也有他们的考量,死两三个非法卖淫者或许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如果一直不将“有连环杀人犯在红灯区出没”的安全隐患公之于众,万一接下来被杀的是个普通市民或者外籍游客,事情可就真的不妙了。
“Obviously,John,比起一个有效的推理,你这句话只能算是一句无用的安慰,”Sherlock穿着深蓝色的丝绸睡袍躺在长沙发上,把他的骷髅像个篮球一样上下抛来抛去,“不过背后的好心依然值得赞赏。”
“苏豪区增加了不少临时巡警,”John早已习惯了对方夹枪带棒的说话方式与永不和蔼可亲的幽默感,仍旧坚持自己的主张,“这肯定会让他缚手缚脚。”
“具体到一个准确的数字,你所说的‘不少’是30%,在原有基础上,”Sherlock把那个倒霉的,死了都不得安生的骷髅随手往后一抛,John正站在书桌边,手疾眼快地接了下来,耳听对方漫不经心地续道,“但你知道整个‘猎场’有多大?以及那个‘原有基础’有多薄弱?接得不错。”
没人想跟你玩什么抛球游戏!John努力让自己忽略对方那种好像在说“Good boy”一样的语气——对,就是那种看到自己养的巡回犬把扔出去的网球叼回来时的语气——并努力控制住自己别把骷髅砸回到他脸上:“反正苏格兰场已经尽力了,警方人手不够是个老问题。”
“当然了,难道你以为凶手不知道这个?”Sherlock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别以为他是个傻里傻气的胆小鬼,John,我说过他胆大心细,且对苏豪区的地形极为熟悉,如果真想下手他一定能再找着机会。”
你还说过他不会忍耐太久,可今天已经是九月二十五号——John把这句话保留了下来。他不是Sherlock,不会故意去踩别人的痛脚。与之相反他是真的在担心对方,担心凶手违背了室友推论的作案频率会让Sherlock觉得挫败。
“哦,顺便一提,也别把我当成个找不着娃娃就开始哭的小女孩儿,”Sherlock讽刺地看了John一眼,显然已经看穿了他的念头,“是的,跟我说的不同,他突然把游戏按了暂停。但我也说过,I didn’t expect to be right about everything。There is always something。事实上这个‘不同’是个小惊喜,John,说了一千次了,游戏越难越有趣。”
“…………”John不置可否地调开目光,并没去指责同居人总是把凶杀案比作一场游戏——他早已学会不去介意这个了,反正以世俗眼光看来Sherlock一直这么“不得体”。
“还有别让凶手牵着你的鼻子走,”Sherlock从沙发上站起来,直接踩过茶几,走到窗口注视着外面平静的街道,“永远别自乱阵脚,眼下能做的事儿还有大把,”而后像被休息日安宁的街景提醒了一样,回过头看了室友一眼,“不过说真的,今天是礼拜天,现在是上午十点,你干吗还站在这儿?”
那你说我该站在哪儿?John再次把这句话咽回到肚子里,转而问了句:“你一会儿打算出门?”
“我说了能做的事儿还有大把。”
“Well……”John沉吟了一下,有点不确定自己接下来该说什么。他知道Sherlock肯定能看出自己已经跟Sarah和好了,但未对此事发表什么意见,也没有什么介意的表示。
“嗯……今天还打算去监视那个叫Robert的记者?”几秒后John终于接上话题,“还是去调查那个律师,叫Mon……什么来着?”
“Montague John Druitt,以及他虽然有律师执照,但目前是个私立中学老师。”
Sherlock的确并未被凶手打乱节奏,依然在用他独有的方式寻找与排查——推理出可能的嫌疑人,找到他们,观察他们。
坦白说John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真的很崇拜Sherlock——正如他自己说过的那样,常人眼中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的事儿在他那里总会变得简单起来,好似强风吹散浓雾,或者阳光穿透密云。
其中某些人在见到本人时就被Sherlock排除了,比如一个叫Francis的“医生”。事实上John觉得此人还挺可疑的——他有过犯罪记录,曾经伪装成专业医师行骗,听上去很狡猾——但自己的同居人对他的评价是:别说在不伤到卵巢的情况下割走子宫了,他甚至都分不清肝脏和胃哪个在上面。天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来靠伪装成医生行骗的,这年头的犯罪阶层可真是越来越没指望。
而某些人则仍在Sherlock的名单上,需要进一步观察。比如那个跟自己同名的律师……老师。
“不,我今天不是和另外一个John有约会,”Sherlock离开窗边,在书桌上找到半杯冷了的咖啡,边喝边开了个讨人厌的玩笑,“而是打算再次去‘拜访’下另外一位医生。”
Sherlock,那是我的杯子,十分钟前我刚用过——John不知道该不该提醒他一声……好吧,还是算了。
“别告诉我你忘了,John,上周四晚我们可是坐在他隔壁桌喝了一个小时的啤酒,”Sherlock似乎把John的沉默当成是他在努力回忆对方是谁,“哦,在全世界都知道酒精会降低人的智商之后,感谢你再次为我证明了这一点。”
“闭嘴,我记得。”John确实记得这个人,全名Thomas Neill Cream,在苏豪区里开了个专做娼妓生意的地下诊所——他并没有正规的行医执照,但胜在收费低廉。
“Good,”Sherlock露出一个假笑,“总之别光站在这儿无所事事了,你们今天不是打算去看电影吗?鉴于昨晚她在你新更的无聊博客下留言说‘John,天气预报说明天只有十度,我们不如换个安排?’”
“那也不是说我们就一定要去看……”
“因为你就是永远这么没有新意。”Sherlock把杯子放回到桌上,走去自己的卧室换衣服,边走边像真挺困惑一样嘟囔了句,“不过我本来以为‘正常人’在结婚前总有一堆事儿忙,你知道甚至连Mycroft结婚前都忙得瘦了五磅,尽管他说他瘦了七磅。”
“呃……关于这个……”John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室友其实自己并没在筹备婚礼……好吧,这个也算了。
实际上他本可以对Sherlock坦白直言:我并没有开始筹备婚礼,因为我们已经决定把婚期延后了。
但是假如……John是指,早几个月和晚几个月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假如自己终有一天会结婚的话,那么还不如干脆什么都别跟对方说。
John H。 Watson不是Sherlock Holmes,这点毫无疑问。但即使他不是一个天才,一个咨询侦探,John也能看出来Sherlock正在用他的方式向自己表示尊重。
当然平时Sherlock还是那个Sherlock,自大、傲慢、无礼,支使自己为他倒咖啡拿手机洗衣服,用他不讨人喜欢的幽默感说着不讨人喜欢的刻薄话——不过话说回来,他对自己还真算是客气的了,听听他对Anderson说的那些话,那才真是地狱之音。
但John知道他并不是不尊重自己。譬如昨天,在他们一起去调查那个叫Robert的记者之前,Sherlock曾特意问了自己一句:今天是周六,你没其他安排吗?
John毫不怀疑如果自己说“Well,事实上有,你知道我要结婚了,所以周末该去陪Sarah,不该陪你查案子”,那么Sherlock也不会表示任何反对。
因为重视所以尊重,John能从Sherlock身上清楚地感觉到这一点。就连那句该死的“要不要跟我上床”也不是因为他不尊重自己——好吧,或许这句话对于Sarah真的挺不尊重,可那也没办法,谁让她对他来说只是个somebody,充其量是“我室友的女朋友”,半点都不重要。
大概所谓的“怪胎”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普通人会把感情比较平均地分配,对重要的人多好一点,但对不那么重要的人也愿意释出善意。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社会学家说人是需要“交际”的群体性动物——其实太极端使用感情的人往往都不大合群。
Sherlock是人,他肯定也有感情,尽管他说他没有,并成天顶着个“已婚,和工作,勿扰”的牌子到处溜达。但是John知道即使他不爱人,对于重要的人他还是会对他们表现出好意。且因为能拿到“Sherlock Holmes之国”的签证的人实在寥寥无几,这份好意难免让人觉得受宠若惊。
“John H。 Watson,其实他几乎已经给了你一张‘Sherlock Holmes之国’的永久居留签。你知道申请那玩意儿有多难吗?而你居然凑够了那个天文数字的移民分,只差最后提交一份申请书了,”John独自站在客厅里,在脑中默默问自己,“所以你是否依然决定要搭‘Sarah Sawyer号’航班离境?”
“Oh,again。”Sherlock换好衣服从卧室里走出来,对上同居人的目光,突然蹙起眉头感慨了一句。
“什么‘又来了’?”
“Seriously,John,你真没刷爆我的信用卡?”
“What?说了没有!”John瞪了他一眼,同时在心中没好气地补道:别烦我,我只是在哀悼我浪费的移民分!
“那就别再露出这种表情了,”Sherlock话音微顿,尝试用“正常人”的思维推理了一下室友的想法,“还是说这其实代表了你想跟我谈谈?”
“谈什么?”John蓦然有点紧张,于是试着给自己找点事做,例如从书桌边走到壁炉边,把手里拿的骷髅放回原位。
“我哪儿知道,”Sherlock对着壁炉上方挂的镜子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口,“早说过我懂的是推理,不是读心术。”
“……扣子松了。”
“What?”
“西装,左边的袖子,袖扣松了。”
“John……”Sherlock放下手,挑眉道,“你能不能别突然换话题?做你的正常人,咱们两个人里有一个不正常就够了。”
“Oh,thanks for your remendation。”
“You’re wele。”Sherlock又挤出他那个皱皱巴巴的假笑,终于转身离开客厅,踏着一贯富有韵律的步伐走下楼,还跟正要进门的Hudson太太打了个招呼。
之后烦闷的日子又再过了两天,第三天案子终于有了转机:
九月二十七日各大媒体同时收到一封署名为Jack the Ripper的群发电子邮件,写信人声称日前报道的连环凶杀案正是自己所为。
虽然不知此信是真由凶手所写还是一个恶作剧,但不得不说为了big news和“真相”无所不用其极的大众媒体其实也正盼着这个——警方那个来来回回说着“对不起,这个无可奉告”的新闻发布会本身就证明案件仍有内幕可挖,而现在终于被他们等到了——凶手直接把信送上门了!他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可真是太上道了!
与媒体的激动不已正成反比的是苏格兰场的焦头烂额,Lestrade甚至还没来及腾出手和嘴给Sherlock打个电话就收到了对方的短信:“已看到信件全文。 SH”
“奉劝你们不必浪费精力查IP,肯定一无所获。SH”
“不过要查也随你,反正你们也只能干这个。 SH”
Lestrade一边盯着响个不停的手机,一边听到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声音在同时喊长官,真心觉得世界末日也无异于此了。
John工作时没空上网看新闻,直到下午三点多才从一位热爱闲聊的病人口中听说这个消息,忙让对方稍等一分钟,给Sherlock发了条短信问他在哪儿。
“客厅里,沙发上。 SH”
嗯哼?John边给病人量血压边瞟了眼手机屏幕,猜测同居人现在可能心情不错,而下一条短信则完全证实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