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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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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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pe,丝毫不感兴趣,”Sherlock摆出一副“我只是不得不做个听话的孩子”的无辜嘴脸,“你知道我妈每隔半年就会给我列张单子,告诉我必须按照她的意思去买新衣服,我还能怎么办?”
“…………”John再次无言以对,事实上他还没有机会见到同居人的母亲,不过对于那位能让Sherlock Holmes说出“我还能怎么办”的女性,John承认他其实也不是那么想见到她。

“下一次……”Sherlock蓦地换了个话题,大概之前就想说案子的事儿,被John打了个岔,但最终还是回到案子上来,“不,我不认为他会等那么久……他等不了那么久,所以我们也该快点。”
“你说凶手?”John瞟了前座的出租车司机一眼,真不认为现在是个适合谈论谋杀案的场合,“那么久是多久?”
“比这次短,理论上。他升级了,John,刀刺已经无法满足他,剖腹也不能,这次他割走了她的子宫,我就知道……”
“Ssh,我们回家再谈这个。”John又瞟了司机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觉得车速突然加快了——总之John希望对方只是想赶紧把他们送到目的地了事,而不是想把车直接开去苏格兰场。
“他渴望性宣泄,忍耐不了太久。”Sherlock却固执地要把话说完,然后才老实下来,心不在焉地望着阴雨连绵的街景嘟囔了一句,“Oh,sex,sex is boring。”
“…………”John没对同居人这句话发表什么评论,反正他就是这样,呼吸无聊,吃饭无聊,睡觉无聊,除了案子一切都无聊,性当然也在他那张标题为“这个无聊的世界中怎么有那么多无聊事”的单子上。

“不过他可是对你说过,他不反对跟你上床,”脑子里那个声音再次不甘寂寞地跳出来,“John,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吗?”
“…………”
“因为你对他很重要,正如我方才所言。”
“…………”
“但是换句话说,Dr。 Watson,他不反对跟你上床只是因为你对他很重要,可不是因为他爱上你了。看来你在他心目中已经重要到他愿意为你去做一些无聊事,只要那是你想要的——高兴吗?”
“…………”
“当然他用这种方式向你示好确实挺古怪,但那是Sherlock Holmes,你也没法要求他更多了。无论你有多不想承认,多不想用那个词叫他,事实上他就是个怪胎没错。”
“…………”
“或者是只猫?像你说的,把它养熟了,还把它宠坏了,然后有天一觉醒来发现它把一只血淋淋的死鸟叼到了你床边——你该知道那是它独特的示好方式,而不是成心想要毁了你刚洗过的地毯。”
“…………”
“所以你不高兴?当你突然发现你自以为是的,与Sherlock Holmes之间‘纯洁的伟大的友情’在你对他产生性欲的那一秒就已经变质了,而对方却无法正常地回应你的时候?”
“Shut up!”

“又怎么了?我可什么都没说。”
Sherlock诧异地回了一句,令John意识到自己把那句该死的“闭嘴”讲出了声。
“Sorry,I just……I was thinking,it’s annoying。”
“John,你看上去不大好……”Sherlock瞥了他一眼,“别去上班了,你需要再睡一觉。”
John没在这一点上多做坚持,抬手看了眼表,给同事打了个电话,让他替自己请了假,回到公寓就直接走到楼上洗了个热水澡,然后把自己扔到床上,严严实实地裹在被子里,可惜翻来覆去也没能睡着。
John把这归因于自己饿了,懊恼地叹了口气,从床上爬起来,套了件厚毛衣才走下楼,打算去厨房里找点吃的。

三分钟后他站在厨房门口,讶异地看到自己的同居人正在煤气炉边煮牛奶——Sherlock看来也洗了个澡,且换了套新西装,大概是准备再出门,不过反正他现在正站在厨房里,对着一锅牛奶,面上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睡不着?”沉默了几秒钟,Sherlock首先开口,仍然盯着那锅牛奶。
“嗯哼。”
“早料到了,鉴于你显然还在头疼。”
“嗯哼。”
复又沉默了一小会儿,Sherlock突然伸手把煤气关上,昂起下巴自我褒奖了一句:“Perfect。”
所以他刚刚若有所思的神情不是为了什么谋杀案,而是在计算牛奶要煮多久才不至于热过头——John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What?我可是在给你煮牛奶。”
“…………”
“干吗这么看我?我当然会用煤气,用得还比你好。以及我当然会给病人煮个牛奶——尽管我觉得你淋淋雨就生病这点挺不可思议的——别把我想得那么冷血。”
“我没有……”John笑起来,走过去把热好的牛奶倒进两人的马克杯里,分别加了两块糖,“只是想跟你说声谢谢,”然后端起自己那杯走进客厅,“不过Sherlock,你真认为高功能反社会人格患者……”
“闭嘴。”
“会给病人煮牛奶?”
“John,你有时候真挺烦人的。”
“My pleasure。”

John坐到客厅的长沙发上,喝完了一整杯加糖的热牛奶,觉得胃舒服多了。他知道自己现在该走回楼上,裹着他的被子再睡一觉,但最终只是在长沙发上平躺下来,默默看着窗外黯淡的天光与淅淅沥沥的秋雨。
Sherlock似乎并不急于出门,抓了本书坐进壁炉前的扶手椅中,John能听到纸页翻动的轻响,平均不到一分钟一页——他确实比这世界上99。9%的人都要聪明,看书也比他们快——John无所谓地放任自己的思绪像只苍蝇一样绕着对方打转,因为他同样知道自己不回楼上睡觉的原因其实只是由于想呆在离自己的室友近一点的地方。

John觉得自己可能真的病了——字面意义上——窗户关着,而他穿着冬天的毛衣,却还是觉得冷,这肯定是发烧的前兆。
肩膀上的枪伤也在隐隐作痛,阴雨天难免就这样,John已经习惯了。他努力去忽视身体的感觉,不管是肩膀的隐痛还是身上一阵阵发冷——倒不是他想虐待自己,只是真的懒得动。
几分钟后John听到同居人突然站起身,从脚步声判断不是要出门,而是走去了他自己的卧室。John承认自己在那刻确实有一点期待……而后期待居然成真了,看来上帝对病人通常不错:一张毯子从天而降,蒙住了他的头和上半身,一片突如其来的温暖与黑暗。
“Oh God,look at this……”John没去管Sherlock是怎么推理出自己想要张毯子的,反正对方早离全知全能只差一步了,只是在毯子底下闷笑出声,“那个好像从客厅走到厨房都会立马患上绝症的Sherlock Holmes刚刚去卧室给他的室友拿了条毯子。”
“记得把这事儿写进你的博客里,”Sherlock把毯子从他脸上拽下来,展平盖严,动作比较粗鲁而语气极为不善,“省得所有人都以为我整天欺负你。”
“嗯,Harry大约会为了这事儿谢谢你,还会邀你出去喝一杯,当然她只负责喝得酩酊大醉,酒账则由你全权负责。”John卷着毯子翻了个身,侧躺在沙发上望着同居人重新坐回到壁炉前,蓦地觉得这距离还是有点远了。
“…………”
“…………”
“…………”
“这次又想要什么?”客厅里短暂安静了一会儿,Sherlock几乎是无奈地再次放下书,扭头望向自己的室友,“Seriously,John,我懂的是推理,不是读心术,想要什么你就说,别再盯着我看了。”
“Sherlock?”
“YES?”
“坐过来点?”
“Wh……All right!”Sherlock抓着书站起身,不怎么耐烦地快步走到书桌前,拉了把椅子坐到沙发边,同时小声抱怨了一句“病人简直跟女人一样不可理喻”。
“别说的跟你多了解女人似的。”
“我了解我妈,这就足够了,”Sherlock的下一个动作完全出乎John的意料——他猛地抓过他的手,然后就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动了,不过谢天谢地,他好歹还解释了一下,“顺便一提,这也是跟我妈学的。”
“你是指Holmes夫人教过你‘看到别人生病了就握住他的手’?”
“她没教过,她做过,”Sherlock带着副“我干吗要跟你解释这个”的表情挑起眉,“John,我是人,我发过烧,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儿了。”
“Well……thank you,Mrs。 Holmes。”
“GOD……”Sherlock终于被自己大概是烧昏了头的室友逼得像普通人一样感慨了一句,“我说你能不能闭上眼睡你的觉,NOW。”

或许是因为对方的命令语气——当然更可能是因为他握着自己的手——John确实觉得头没那么疼了,肩膀上旧伤口也像只被搔着下巴的猫一样老实下来,渐渐陷入深眠。
半睡半醒时他觉得对方的手指似乎在无意识地抚摸着自己手腕内侧的皮肤,规律地、轻缓地,但也可能仅仅是自己的幻觉。

再醒过来时John觉得整个人已经舒服了不少,大概这一觉睡了挺久。外头的雨终于停了,但天仍阴着,客厅里同样有些昏暗,John无法判断现在是什么时候,只猜测没准已经是下午。
Sherlock仍坐在沙发边的椅子上,闭着眼,不过John知道他并没睡着——他们握着的手早就放开了,Sherlock只是坐在椅子上,不知何时脱掉了他的西装外套,左手的衬衫袖子挽到肘间,手臂上贴着两片尼古丁贴片,而右手拿着把解剖刀,像个正在做数学作业的中学生一样心不在焉地把一把刀子在修长的五指间转来转去。
John不大敢出声叫他,怕他一不小心划伤手指,只好等着对方自己睁开眼。

他静静等了两分钟——或者更久——看到Sherlock正如自己所料那般突然睁开眼,对上自己的目光,但脸上的表情却不像是已经回到了现实。
那是种微妙到不可言说的神情,像是梦幻的、陶醉的,又像是茫然的、无助的,眉头微蹙而嘴唇半启……John同他无声地对视了几秒,不可置信地发现自己就这么硬了。
Fu……他在心中掐死一句粗口,暗暗骂了句:Sherlock Holmes!你只是贴了两片尼古丁贴片,不是真在吸毒,能不能别摆出一张好像……高潮时的脸!
“Well,看来你已经好了。”几秒后Sherlock终于灵魂归位,换上惯常那副冷静面孔。
“Obviously。”John想这回可算轮到自己说这个词了,尽管多少有些不那么符合自己现在的……状况。
“我出趟门,不用等我吃晚饭。”Sherlock边说边站起身,右手随意地挽了个刀花,银亮刀锋划破满室昏暗,刀尖夺地钉在了椅面上。

Hudson太太一定不愿看到你这么对待她的椅子,John可有可无地想了想,然后就一直盯着那把钉在椅子上的解剖刀,等着身体里的欲望慢慢平息。
你必须得承认——John在心中对自己说,瞪着那把刀——拖不是办法,你早晚得做个了结。

有个说法听上去挺离谱的,但其实也不那么离谱。John是指,很多人都会有一两个极为要好的同性朋友,要好到分不清这种友情和寻常定义上的爱情哪个更重要。
但友情和爱情终不能被混淆,那个听上去不靠谱其实挺靠谱的说法就是,花上五秒钟思考一下你想不想跟对方上床,假如答案是肯定的,恭喜你,你多半是爱上他/她了。

有鉴于此,John简单地得出了“自己很可能是爱上Sherlock Holmes了”这个结论,且觉得这事儿必须得做个了结。
有些不可思议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尚未放弃“与Sarah结婚”这个选择。事实上以他的道德准则,他本应该在发现自己对同居人产生了性欲之后就马上跟女友说清楚:You know what,sorry,我突然发现自己挺想跟那个你也认识的哥们儿上床的,所以真的很抱歉,我不能跟你结婚,那对你不公平。

不,可是不。这甚至不是什么gay不gay的问题,而是一个更为……简而言之,一个关于“活着”的问题。
John不是一个心理医生,但他知道其实自己一直不对劲。
的确,在认识Sherlock之后,自己的生活一下子变得从不无聊,他承认自己爱着这份刺激——John并没忘记Sherlock曾用一封“Could be dangerous”的短信引自己上钩,也没忘记Mycroft对他说过的话:You miss it。
但即使对方是Mycroft和Sherlock——两个智商加起来恐怕足以毁灭地球的人——John也不认为他们能够真正看穿自己的一切。

有一种感觉,只有真正经历过战争,亲身经历过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血肉模糊地消陨于自己的眼前的人才会懂。
那是一种像有巨大的阴影从身后像海啸般席卷而来,被追着赶着,一直拼命向前跑的感觉。
人们通常以为在战场上奋勇向前的士兵是因为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但John知道——他认识他们——他知道那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想要活下去。

正是由于曾经那样竭尽全力地求生过,所以许多从战场上回来的人都有一个问题:不是无法融入社会,而是开始对生命产生怀疑。
好像一下子完全失重了,空虚地茫然地,不知该抓牢些什么去感受“活着”这件事。
——在亲眼见过那么多熟悉不熟悉的人死去之后,艰难的是感到自己还活着。

John承认自己热爱刺激,“危险”对自己来说反而是种吸引,但其背后的缘由,他不认为自己的同居人已经彻底看穿了真相。
那种对于“刺激”与“危险”的追求并不是因为自己本性就是如此,而是因为……
……因为在徘徊于生死边缘,闯过生死关卡后,譬如泳池那一夜,自己才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原来真的还活着。

是的,所有人都以为John H。 Watson已经走出来了,再也不做那些支离破碎的恶梦,和普通人一样工作,业余时间跟着室友东奔西跑四处冒险,但只有John自己知道,其实这样不对劲——这样的生活简直像是一剂毒品,过得越久越难以戒断。
所以他不想就这样果决地放弃与Sarah的婚姻——哪怕在发现自己爱上了Sherlock Holmes之后,哪怕就这么步入教堂会受到道德与良心的谴责。
但这份谴责不会是永久性的,John确定这一点——他相信自己有这份意志力,能够戒除、摆脱、一刀斩断对同居人单方面的情感与沉浸在冒险生活中的愉悦,改头换面、全心全意地去爱自己的妻子和家庭,并为对方所爱。

阴天时天黑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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