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烤肉吗……”
似乎是沉浸在什么记忆中,月幽幽地说道。
“不会……”
见对方以那么轻描淡写的样子将凶猛的迅龙一击杀死,默的语气一下子变了许多。
“……哦,啊,那,我来烤好了。”
原本这就只是句自言自语的话,没想到默居然回答了,月倒是有些猝不及防,也就根本没注意到默的变化。
边烤着肉,月边看着默狼吞虎咽地对付着这些烤肉。
默此时还是那副有着穿山甲特征的模样。
虽然怪异且吃像不雅,但看得出来她长得非常可爱,而且不雅的吃像更显纯真。
不过她蓬头垢面,气味也很不好,实在是邋遢得很。
“难怪她哥哥说他们的妈妈不受重视呢。”
听过兽人兄妹的对话,月判断出他们的父亲大概是一个酋长一类的人物
。他的女儿自然是相当于人类中公主的角sè,但居然可以被忽视到这个地步。
沙漠中水是珍贵的,不洗澡倒还勉强可以理解。
但她居然这么饿,好象许多天没吃东西了的样子,这个酋长父亲实在不怎么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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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风在,大致就可以看出来小兽人的饥饿感来源于变身。
变身时细胞在以无法想象的速度代谢,所消耗的能量是非常巨大的,因而组成身体的各种物质如蛋白质之类都会因为代谢而短缺。
所以会饿是很自然的,搞不好会直接饿死。
而刚才默的哥哥完全变身成为猎豹就更是如此,估计如果不补充点营养物质就算他能不死还能赶到战场,恐怕到时候也没什么力量去战斗了,所以他必须先大量吃肉以补充构成身体的材料和能量。
所以默之所以这么饿是因为省出口粮给哥哥在先,在与月的战斗中变身在后。
变身之后形态稳定能量消耗就会回复稳定,故而默才一直保持着有穿山甲特征的样子,不变回原形是为了节约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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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现在只发现默也很能吃,吃下的东西和她的身体根本不成比例——居然吃了一整条龙腿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虽然对于默小小的身体居然装得下这么多东西感到一丝惊奇,不过在见识过她哥哥食量之后月并不很在意了。
随便割了一些肉烤干作为存粮后,看了看已经升到半空的月亮,月决定离开了。
“我该走了。”
“嗯。”
“剩下的肉送你了。”
“嗯。”
笑了笑,月转身离开。
今天发生的一切有些类似十年前与“她”刚见面时发生的事情,所以月有些神情恍惚。
沉浸在自己回忆中的月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的默正在注视着她的背影,脸上的表情似乎和她看着奔赴战场的哥哥的背影的时候很相似。;
。。。
第十七章 神佑()
神佑。
圣光帝国的南部重镇。
坐落于帝国南方的阿基行省最南端,大荒原中部。
这座坚城拥有两道数米厚十数米高的城墙,将城市分为了内外两城。
神佑始建于莱特一世时期,当时只有几平方公里——也就是现在的神佑城内城。
当时,这座城市仅仅用于屯兵防范兽人的残部。
因为这里的几万常备士兵补给十分不便,所以不久士兵的需求就引来了嗅觉灵敏的塞得商人。
商队在城中驻扎,卖给城中士兵物品以换取金钱的同时也带来了生机,这里不久就吸引了不少居民,神佑城也因此多次扩建。
后来,死亡荒野凭空出现。
虽然那片死地也曾带来恐慌,但事实证明,那些低能的亡灵似乎从来没有离开过死亡荒野太远。
于是,这里又安全地成为了进入死亡荒野的最后一站,吸引了大批的冒险者前来。
此后的神佑城空前繁荣,到处都是经营武器装备的店铺和供人休息的旅店。
渐渐地,城的面积也不断扩大,城墙的不断加高加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已经成为阿基行省除塞得外最大的城市。
渐渐地,这里的驻军和居民都开始坚信这里不会陷落。
这种自信是从清剿断断续续闯过来的强盗、亡灵、猛兽和兽人培养出来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神佑城渐渐被称为“不落的坚城”。
虽然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圣光帝国的强大——它几乎击败了所有可以威胁它安全的敌人,尤其是南部——jīng灵族和兽人这两个势力被击败之后,帝国南部已经基本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帝国安全的势力了。
但这个称号确实说明了此城的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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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神佑军团第二师团二营百夫长,“木头人”卡雷斯正在带领二十个手下士兵巡视神佑城——这巡视工作由各个营轮换进行,这个月轮到卡雷斯所在的营。
“今天城中又出现了这么多新面孔,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会死在死亡荒野呢?”
望着城中熙来攘往的人群,卡雷斯带着些悲天悯人如是想着。
此时远处人群中有两个牵着马的人缓缓走来。
两人所过之处,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将视线随着他们的身影移动一阵子,还有许多人干脆跟在他们后面走上一段,感觉上分外诡异。
职责所在,卡雷斯也凑上去多看了两眼。
难怪会被围观,的确太显眼了。
虽然乍一看去,两人穿着都很普通,是随处可见的亚麻长袍。
但,对马很有研究的卡雷斯一眼就看出,面前两人牵着的是阿德尔芬纯血马,宝马中的宝马。
虽然两人都身着粗布长袍,但这一身朴素的衣服也实在掩饰不住他们的出sè。
左边的女子看容貌大概二十岁左右。
她那曼妙的身材虽然都藏在了宽大的袍子里,但走动中她那美好身形的轮廓若隐若现,实在引人遐思。
jīng致的脸庞找不到一丝瑕疵,长长的金sè头发只用一条长巾从额头的位置围了一圈束住,任其随意垂在腰际,在阳光的照shè之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而她的整个人也似乎比阳光更加耀眼,将周围嘈杂的环境映衬得优美起来。
她被人围观也没有露出什么特别的表情,看来xìng格似乎不错。
如果不是那浅蓝sè的美丽眼眸中微微透出一丝冷意外加旁边那个俊美男子的陪同,恐怕现在就会有不少被迷住的男人上前围住她搭讪了。
要说她旁边还有什么能和她的光芒相抗衡的话,就只有这个黑发男子了。
因为他的脸同样美得好似艺术品。
偏向于中xìng的面部线条与相对瘦弱的身躯让他看起来不但有能力迷倒女人,而且也能够吸引男xìng。
作为普通人,能够看到的也就是这些了。
但是被称为“木头人”的卡雷斯却多看到了一些东西。
作为一个平民出身却升至千夫长,又被重新贬至百夫长的军官,卡雷斯的确与那些贵族出身的军官又些许的不同。
毕竟虽然圣光帝国自莱特一世时代就制定下了只以能力和功绩决定官职的法律,但百多年的腐蚀之下再好的制度也会出现崩坏的,而且恐怕这崩坏比看起来还严重。
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对身边的一个什长耳语几句之后,卡雷斯离开现场。
他刚离开,这个什长就指挥士兵将两位美人围了起来……;
。。。
第十八章 盘查()
“苜似乎、可能、也许对旅行没什么经验。”
这就是李风对苜这些天旅行中表现的评价。
准备了两匹马算是唯一一个正常打算旅行的人会有的行为了,虽然正常人不太会用偷的……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苜不带钱、不带换洗衣服、不带干粮、不带水……
之所以李风会不能断定苜有没有旅行经验,是因为这些问题全都被苜解决了,而且用得还不只一种方法。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苜事前计算好的,李风也没有闲心特意去问。
在谈话中得知苜连水都没带的时候,李风原本打算用他的水元素魔法解决问题的。
结果还没等他开口,苜撒了把种子就全解决了。
地上迅速长出各种可以长果子的植物,其中的一些种类李风还在简的小花园里见过。
看来苜经常去那里不只是放个松而已,原来还顺便练习下魔法。
这些水果味道甜美且水分十足,不但可以解渴,还可以做粮食。
只是不知道是从哪里吸收来这么多水分的。
李风猜测如果不是这里有地下水就是这些不可思议的植物可以吸收空气中那稀薄的水分。
不过不管是哪种可能,使出这么样一个大型的自然魔法的苜jīng神力消耗应该不少,用这种方法取得食物明显得不偿失。
当然,李风并没有针对这一点说什么。
此后不久,他们被大荒原随处可见的盗贼团包围了。
看架势是想打劫他们。
结果……
自然是这个盗贼团被打劫了。
一下子,不但钱的问题解决了,苜还发现了一箱长袍,大概是这个盗贼团的战利品吧。
虽然衣服是亚麻布制的,不过因为还没人穿过所以勉强还算干净。
另外苜还抢了不少食物和淡水。
最后她还没忘记问问侥幸活下来的盗贼最近的城市的位置在哪个方位。
“原来她连目的地在哪里都不知道。”
李风算是对什么叫“车到山前必有路”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大概是打了劫之后心情不错,大概是因为“文德”在旁边,也大概是与使用的是jīng灵身体有关吧,苜没有贯彻她那一贯没有活口的习惯。
最近的城市是神佑城,圣光帝国阿基行省南部第一道防线的最重要部分。
就在吃吃饭、睡睡觉、骑骑马、散散步、洗洗澡中,短短的几天旅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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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神佑之前,苜倒是还记得用幻术将耳朵隐藏起来,也算是对自己见不得光的白jīng灵身份有所自觉。
加上之前换上的亚麻长袍也是典型的平民装束,白jīng灵勉强可以算是乔装了。
但李风还是觉得她应该连脸一起遮起来。
牵着宝马就够招摇了,如果是美人牵宝马,那就是摆明了告诉强盗们来抢。
果然,因为苜的美貌,他们从进城开始就被人指指点点。
不过苜倒似乎并不怎么在意。
不久就有几个明显像流氓的家伙打算试试自己的能不能得到美人垂青,毕竟李风这个护花使者实在长得太俊美太弱不禁风——若不是有苜这个更好的选择,这班家伙说不定会打上他的主意。
结果他们都被苜小小教训了一下。
大概是怕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苜下手很轻。
被打得爬不起来和死掉相比,的确是很轻的教训。
“即使不是骷髅的形态也很像狂战士呢。”
虽然苜打人的动作甚至可以称得上优雅,但李风还是联想到那方面去了。
不过围观的人非但没有像要散去的样子,反而更是兴趣盎然的样子。
毕竟这样一个冒险者聚集的地方,打斗是几乎是每天都上演的。
而身手高强的美女打人,似乎是只有骑士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桥段。
于是他们就带着一群尾巴走在大街上,在打算找个象样点的旅店。
这时他们被一小队士兵包围了。
“长官有令,你们必须留下一会儿直到他回来。”
看样子是个下级军官的人喝道。
“大概是刚才被教训的流氓找来的帮手吧……”
这样想着,苜转头对李风问道:“应该怎么办呢?”
“静观其变吧。”
李风回答得同样漫不经心,毕竟这样水准的敌人,再来个一二百个他也不放在眼里。
“哦。”
苜不再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军官带着几百士兵赶过来。
李风瞄了惹眼的苜一眼,微微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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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李风二人老老实实呆在原地,那位军官明显松了口气。
“小姐,我知道很冒昧,但我能不能请您将武器交给我看一下呢?”
这个军官自然是那个叫做卡雷斯的百夫长了。
作为一个以背条例和看书为兴趣的军人,绰号“木头人”的卡雷斯强迫自己时刻都保持着jǐng惕。
当然,一般情况下只会让别人觉得他过分神经质。
初次见到两人的时候,卡雷斯除了看人,还习惯xìng地看了下两人的随身物品。
除了行李,金发女子的马鞍上还挂着把弓,外加行李中有一件被严严实实包住的东西,看形状也是把弓。
当然,武器几乎是每一个来神佑的人都会带的东西,有弓箭是很正常的。
但露出来的那把弓的样式却让神经质的卡雷斯留上了神。
典型的复合金属jīng灵弓,点缀着典型的jīng灵式花纹,看上面绷紧的来回几道弦,卡雷斯能够确定这弓恐怕在场所有人中只有他能够勉强拉个半开,而使用根本就谈不上。
重点是这种弓几十年前就几乎在帝国绝迹了,因为这种弓保养不易,而且以人类目前的冶铁工艺和造弓技术压根无法仿制,也没必要仿制。
这种弓从来只适合于jīng灵族的顶级shè手。
当然,只凭一把弓也许并不能随便怀疑别人的身份,但李风两人很不幸地遇上了这位“木头人”,他的特点就是爱惹麻烦。
要不是在普遍文盲的军中,他这种身手好读书又多的怪胎是难得的人才,恐怕就不是只被从千夫长降级到百夫长那么简单了。
在他看来,两人明明拥有宝马,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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