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等熊掌冷却后,就开始剥皮取肉。熊掌皮粗糙难剥,着实很是考验了一把他的刀工。取出掌肉后,再放到锅里用慢火煮,等煮得有些软了,又停火让它完全冷却,冷后再煮,煮后再停。三四次后,公良将打来给熊掌吊汤的山鸡、飞鸟和山蘑野菇,放入用凶兽骨熬成的浓汤中,再将整只熊掌放入一起炖煮,并放了一些新鲜的小溪鱼进去。
熊掌本身并没什么味道,必须借助这些材料才能入味。
大约又炖煮八九小时,熊掌终于煮熟。公良轻轻用筷子戳了一下,掌肉中的胶质不停往外冒,整个熊掌差不多已经被炖的融化了。
做这道熊掌,足足花费了他两天时间。
前世他没别的爱好,就对两件事感兴趣,一个是旅游,一个是美食。美食尤其凌驾在旅游之上。那时候他就喜欢熊掌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只是当时国家保护,而且自身财力有限,根本没吃到这些东西。不过他倒是把如何处理这些东西的技巧给学了下来,来的这里,看到这么好的食材。他若是不吃,那岂不是傻子。
老瞎子熊掌因为还不入凶兽级别,所以小石兄弟也可以吃。
只是这掌肉不是很多,是以公良留了个心眼,打算收着,等晚上再偷偷拿出来吃。
可惜小石兄弟这两天时常来他这里,知道今天熊掌熟了,就坐在他家中准备吃东西,哪也没去。
下午公良还要去练长矛,他生怕出门后炖煮的熊掌被两个家伙给偷吃了。没奈何,只得将熊掌端出来和他们共享。他在心里安慰着自己,屋里还有一个赤罴掌,那是凶兽,他们不能吃,到时候还不是自己一个人享受。
这次公良没忘记圆滚滚,飞快的盛了一碗熊掌给它后,就跟埋头对付熊掌的小石兄弟抢了起来。
熊掌胶质肥厚,又被他拆骨去皮,用心炖得滚烂。掌肉间早已化水,再看不到半块肉。所以用筷子根本夹不到,必须用勺子舀。
公良舀了一勺熊掌放入口中,只觉一股鲜甜的味道沁入舌蕾,夹杂着山鸡、飞鸟、溪鱼、山蘑野菇的味道,真是妙不可言。一尝就停不下,不会儿,一小锅熊掌就被他们三人吃得精光。
老瞎子熊掌毕竟不是凶兽肉,是以只能尝下味道,根本没法从中获得半点能量。而且和小石他们这对特别能吃的兄弟在一起吃饭,根本吃不了多少东西,想混个肚饱都难。所以,公良只得另外去煮了些东西来吃。
不过尝过熊掌后,他倒是期待起赤罴掌的味道来了,那赤罴掌足足有一抱大,够他吃一顿了。
吃完东西,公良就带着长矛和一对短矛往部落外走去。
来到抓溪鱼所在瀑布旁边的树林,他就开始练习起来。
于是,瀑布旁边的树林就成了他练习长矛的目标。使用长矛没什么技巧,无非是直刺而已,非常简单,只要做到三个字“快、准、狠”,就无往不利。
以前公良练过的崩拳中其实也可以应用到长矛之中,应该说崩拳更加切合长矛,因为都是如箭般直刺。
越是简单越是没有花俏的东西,练起来虽然容易,但精通却难。长矛也是如此,学起来简单,但若要练到刺如疾矢,收如奔雷,却非常不容易。但不容易公良还是坚持练着。只一会儿,一棵树就被他刺得千疮百孔。
练了一阵长矛,休息下,他又开始练习投掷短矛。
将短矛投掷出去容易,但要练到精准的刺中目标,却需要时间,而公良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练着。渐渐的,他能穿着四百斤的铁甲扛着巨大圆木跑得飞快,飞矛刺出收起也能如疾矢奔雷一般迅速,短矛也有了一定的准头。这时,部落勇士狩猎归来,属于他的狩猎又要开始了。
见勇士狩猎归来,公良连忙跑去找首领要来几袋凶兽血,除了留些自己用,其它的就全倒入种植三色稻的稻田中。
说也奇怪,将凶兽血倒下去后,原本颜色青翠的三色稻苗竟然慢慢变得浓绿,苗身也开始缓慢的生长起来。
看来这三色稻还是要凶兽血浇灌才行,要不然以前浇水长得很慢,都没这么快。
不过凶兽血也不是每天都有,现在只能寄望于下面的凶兽内脏了。虽然凶兽内脏的气血精华少,但也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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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山中湖()
祭拜完祖神后,公良所在的狩猎队伍就要继续踏上征程。
公良没有家人,他又要随着队伍去打猎,分得的兽肉在家也没人吃。
所以他就将分得的凶兽肉一部分送给大石家,剩下的全部用盐腌制烤干收起来,留着回来以后慢慢吃。
将要离开部落的时候,圆滚滚哭天喊地悲惨的抱着公良的大腿哀嚎起来,怎么也不松开。
这让原本想把圆滚滚留在家里的公良放弃了这个打算。再者,小家伙来到部落没有多长时间,对部落没有归属感,心中还没有将公良的石屋当成家的观念,只把他这个给它铲屎的家伙当成了衣食父母亲人,所以自然不愿意自己一个留在家里。
没奈何,公良只得回家去找来筐子,把它放在里面,背在身上。
小小石看了心情很不好,他还以为能和圆滚滚玩呢?这下泡汤了。
小家伙被公良背在后面,随着他的走动起起伏伏,好像坐轿子一样逍遥,好不快活。看到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树叶青翠多姿,它就忍不住诗意的、有节奏的嗷嗷叫了起来。
公良被它呱噪得回头瞪了它一眼,圆滚滚叫得高兴呢?鸟也不鸟他。
“巫,我也想去打猎。”部落所在巨石上面,玉罕期盼的对巫说道。
“可以,不过你得先学会那些狩猎技能。”
“还要学啊!”玉罕丧气不已。
“自然要学,要不然你如何知道到了林中怎样狩猎,遇到凶兽怎样躲避?又怎样保护自己?”
玉罕被巫说得哑口无言,转过头看着远去的队伍,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我迟早会带着小玉玉去打凶兽的。小玉玉好像听到她的誓言,抬起头来,伸出舌头讨好的舔着她的脸,却被恼怒的玉罕一巴掌给拍到一边去了。
公良这次跟的猎队还是上次波竜所带的队伍,和大石、图垒他们一起。
理论上每个狩猎的队伍都有补充新鲜血液带新人的机会,但带新人显然不是一蹴而就,一次两次的事情,必须经过无数次的磨练才能让他们成为一个真正的猎手。公良、俸罕、金等三个新猎人距离这个称号无疑还需要一段不菲的时间。
一路往前,进入林中后,长长的狩猎队伍就像上次一样,慢慢分成一小队一小队狩猎。
公良他们的路线依然是上次那条,不过这次更加深入,穿过丛林,爬过山坡,越过小溪,最后走入上次他们猎杀敏牛的峡谷。
进入峡谷,公良才发现这是一条巨石裂开的隙缝,只是这隙缝有点大,有三十米左右宽。两旁是陡峭的山壁,道路弯弯曲曲,脚下的地面都是山洪冲刷出来的沙子,不时可以看到有水从山壁上渗出,在角落上汇成一条小流,缓缓往外流去。
因为潮湿,山壁上长满了青青绿苔,还有一些俯身在石壁上的杂草和小灌木。
再走一段,公良发现山壁上长着一棵棵半是藤类的小果树。
小果树柔嫩的枝叶低垂,挂满了白白、红红、黑黑,三种颜色,食指粗细的果子。
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公良想着,就对前面的图垒问道:“图垒大叔,这果子能吃吗?”
“能。”图垒肯定道。
公良听了,就去摘来一堆果子,分了一点给嘴馋的圆滚滚后,就吃了起来。俸罕和金感觉新鲜,也去摘了一些。旁边一些老猎人对于他们的举动只是看了一下,没说什么。
果子入口,就有一股甘甜的感觉传来,等想嚼时,却发现里面是一个硬硬的种子。
连续吃了几个,才发现这果子完全是中看不中吃的玩意儿,果肉其实只有外面一层皮,剩下的全是果核。
这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吃东西了?
公良真是无语,就把摘来的果子全部扔了,只留下几个尝味道。不过圆滚滚这家伙倒是啃得津津有味。俸罕和金也是,只有他最挑嘴。
走出峡谷,外面一片刚竹林,眼尖的公良一下就看到了土中的竹笋。
天色不早,一行人准备在这里过夜。波竜和大石就带着公良等几个新人去打猎,其它人留下来准备一些过夜的东西。
一路上,波竜等老猎手对公良等新人都很照顾,不仅教导他们怎样迅速熟练的布置陷阱,还教他们如何狩猎凶兽,让他们尽快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丛林猎手。公良三人也不错,路上分别猎杀了一头凶兽,算是小试一下身手,并补充了一份凶兽心头血。
越过刚竹林,公良惊讶的发现前面竟是一片巨大的湖泊。
那湖水澄清,在蔚蓝天空的倒映下是那样湛蓝,那样晶莹透澈。
那蓝是蓝得如此的纯净,如此的温柔恬雅。
此时无风,湖面上水波不兴。远远望去,那粼粼水波,像锦缎似的光滑。仰望天空,悠悠白云在轻轻移动;低视湖心,另有一片天,云影在湖中悠然徘徊。湖边上聚集着一些觅食水鸟,不时有水鸟贴着水面飞翔而过,双翅撩动的微风涤荡起些些水波。忽然一阵微风吹过,湖波荡漾起来,瞬间,开放出一朵朵涟漪。湖边金黄色的水草也随风轻轻摇摆起来。
这湖是个圆形的湖泊,周围都簇拥着郁郁葱葱的树林,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片披着金色阳光,低垂着头的垂丝巨树。
巨树的垂丝在微风吹动下,像仙女一样飘洒着轻纱,拂动着柔弱洁白的的手臂,翩翩起舞。树下是芳草如茵的草地,草地上零零星星地点缀着红的、黄的、蓝的小野花,远远望去,就像一幅针脚细密,精美的锦绣图案。
湖泊边上,有一片金黄的柔弱沙滩。沙滩边上,是一片宽阔的草地。
这处湖泊是林中主要的饮水地,所以早晚时候各种凶禽猛兽繁多,是众多猎队喜欢的狩猎地点,但此处并不是公良他们猎队的终点,只是他们的临时落脚处。
波竜和大石带着公良等人悄悄的往湖边潜伏过去,这时湖边刚好有一群七色鹿过来喝水。
波竜就叫公良他们三人准备,晚上能不能吃到一口鲜美的鹿肉就看他们了。
公良三人顿时捏紧了手中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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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七色鹿()
莽荒丛林中的兽类其实都有自己的固定地盘,尤其是一些块头巨大,性情凶猛的兽类,更是独自占了一块好大的地方。
而一些比较弱小的凶兽则是成群结队在一起,避免遭受到其它兽类攻击。
七色鹿虽然也被归为凶兽,但其实属于凶兽中比较弱鸡的一类。
因为它除了疾若闪电的速度和在岩石上磨得锐利的尖角外,毫无特别之处。若非是成群结队一起生活,很容易沦为其它猛兽的口中肉食。别看七色鹿群现在在湖边悠然喝水,但其实它无时不刻的保持警惕,一有风吹草动,立马撒腿就跑。在这宽阔的湖边草地上,很少有动物能跑得过它们。
公良观察了一下,悄悄放下手中长矛,从背后取出两根短矛。
再悄悄的往前走了一会儿,一行人在距离七色鹿饮水约有几百米的一丛小灌木旁停了下来。
他们努力将身子缩在灌木丛中,避免被七色鹿发现。观察了一下,波竜对公良等人说道:“接下来,就看你们了。”
这是对他们的考验,猎队会尽量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让他们几个新人猎手狩猎,以让他们尽快的成长起来,成为狩猎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
公良、俸罕和金,三人对视了一眼,迅即从灌木丛中窜出,往七色鹿群的方向狂奔而去。在窜出草丛的同时,公良持着短矛用力的向鹿群掷去,一头七色鹿不幸的被掷中倒地。
几乎在他们窜出灌木的时候,湖边饮水的七色鹿就发现情况,吓得掉头往树林狂奔。
公良短矛掷中七色鹿时,七色鹿群已经飞奔到距离树林一半的路程,他连忙又拿起另外一根短矛掷了出去。这次击中一头七色鹿的后腿。那七色鹿一个踉跄,又挣扎着往前面树林跑去,公良迅即冲上去,一矛刺死。
旁边的俸罕和金,也各有收获。
金运气好,一冲上去就遇到两头没头没脑四处乱窜的小七色鹿,被他一下打趴在地抓了起来。
俸罕倒是奇怪,没抓到七色鹿,反而抓到一头凶兽孟极。
“你怎么没抓七色鹿?”公良问道。
“我本来想抓七色鹿,谁知这家伙竟然向我扑过来,我不抓它抓谁?”
原来是只傻货,看看它头部被俸罕一棒打得脑浆都出来也知道有多倒霉。两头大七色鹿,两头小七色鹿和一头孟极兽,足够他们猎队吃了,他们也没再下杀手,带着猎物回到临时营地。
为了让他们尽快熟练处理凶兽,这次队里老人没有上前帮忙,而是让他们自行宰杀七色鹿和孟极兽。
七色鹿属于凶兽中的弱鸡,身上含有的气血精华有限,对于喝惯了凶禽猛兽身上凝聚的巨量气血精华的猎队老人来说,这东西简直就是一个鸡肋。所以有人宁愿喝水也不愿意喝七色鹿血。这倒是便宜了公良、俸罕和金他们三个新人,当然还有一只名叫圆滚滚的小兽。
这家伙有了口服,大七色鹿的血都没几个人喝,更不用说小七色鹿了,公良就接了一大袋小七色鹿血给它喝。
小家伙抱着装满小七色鹿血的水囊猛灌,喝得一个小肚子像个圆球。
让公良惊喜的是小七色鹿头上竟然长了一茬小角,这在他前世叫鹿茸,可是好东西来着。焱部人不知道宝贝,倒便宜了他。他就把两头小七色鹿的鹿茸给切下来,还收获了一点鹿茸血,被他掺了一点酒直接喝下肚去。
把宰好的七色鹿和孟极兽放在木架上烤,公良就去旁边竹林挖了几根青嫩竹笋出来,放在柴火边上烤着。
“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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