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今日部落勇士打猎归来,他们一个个都没训练,闲着没事,听到有东西吃,立马就应了下来。
于是,公良就在部落找了块没什么人注意,采光良好,却又远离泉眼的地方开始挖坑。
这坑主要是用来埋凶兽内脏。
既然想种三色稻,就要给它提供足够的养分,但他又不能天天给它浇灌凶兽血,只能退而求其次,用凶兽内脏作为三色稻的养料。好在焱部人不吃内脏,要不然他都不知道去哪里找满足三色稻生长的东西。
有足够的铁,铁锹和锄头打起来很快,没多久,公良就从野罕那边拿来挖坑的工具。
有了铁锹和锄头,挖起坑来飞速,一群人十几个,很快就挖好一个足够放置凶兽内脏的大坑。
挖好坑已快天黑,部落祭祀就要开始,所有人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准备参加祭典。
这次祭祀还是如以前一样,等祭拜完开始分兽肉的时候公良就忙了起来。因为他要凶兽内脏种三色稻,所以就得自己动手搬运,免得被部落里的人拿去扔了。虽然凶兽在野外乱吃东西,内脏可能寄生虫子,但还是有安全的地方,就是心脏。
所以,公良在帮忙倒内脏的时候,还顺便收获了一些凶兽心。
除了这个,他还特别把赤罴胆给留了下来,既然有这东西,熊胆他就扔了。本来他还想要个大赤罴的手掌,那掌宽大无比,都有一抱大,吃起来肯定够味。但那属于凶兽肉部位,要分的。没奈何,他只得拿了一些凶兽肉跟人家换。
还有那头大鸮,他可知道那大鸮一对虎纹利爪的坚硬。
本来他还想趁部落勇士除皮去毛扔掉的时候捡回去,可惜这个想法落空了,人家也不傻,知道是好东西,自个留了下来。
不得已,公良只好又拿一点自己分到的凶兽肉跟人换。
部落分兽肉有个规矩,就是本人打到的猎物可以分到凶兽本身百分之一的肉,部落分的肉则另算。他们猎队的凶兽虽然不是他打的,但这次猎队的猎物都是算在猎队里,所以他也多得了一份。有多余的兽肉,他出手很大方。
除了这些,那头独角岩犀的独角也不错,不过那独角连着头骨很大,不好弄。
现在因为公良的关系,焱部人看到厨房的好处,都在屋里面修了个灶烧火煮饭熬骨头汤。是以现在骨头也没以前那么容易要,都被分了下去。
不过他也有办法,拿了一点凶兽肉跟那个分到独角岩犀头骨的人换。
那个得到独角岩犀头骨的人自然高兴,有肉吃谁会去啃骨头。
公良把所有的凶兽内脏和没用的凶兽毛皮等埋在挖好的大坑后,就在上面覆盖一层厚厚泥土。接着,他又去山中挖来一些乌黑的肥沃泥土放在上面。如此还不算,等大家吃完骨头后,他就挨家挨户去向人家要来凶兽骨头,然后用火煅烤,再砸成一小块一小块放进大石磨中磨成骨粉。
这些骨头虽然有些已被熬过汤,但里面却还有凶兽能量,不可能全部被熬出来。
他将磨好的骨粉掺在挖来的肥沃泥土中,再把从山里挖出来的三色稻稻头给种了下去,顺便把一些发好芽的三色稻中也播了下去。
他在山中得来的三色稻穗上一共收获了二百五十粒谷子,这次因为试验,想看看用凶兽内脏是不是能种出三色稻,所以不敢放太多,只有五十粒。若是真的能种出三色稻,到时候再增加也不迟。
回来几天,为了种三色稻,公良一直忙个不停,连原本许诺给小伙伴们的饭都还欠着。
今天终于忙完,他连忙去外面猎来一头野兽,做了一顿美味大餐请他们吃。
一群小屁孩听到公良请吃饭,非常积极,一窝蜂全跑了过来。还未吃,当看到一桌的美味口水就已经流了下来。也不用人吩咐,就拿起碗筷猛吃起来。
从山林里带回来的熊猫小家伙现在在家里也有个位置,公良特别在角落里给它放了个大碗供它吃饭。这小家伙可不像他前世那样只吃竹子,什么都吃,全不忌口。这样也好,好养活。
所谓“半大小子,吃垮老子。”
一群小屁孩拿着石碗猛速往嘴里扒拉东西,再不吃公良连自己那份饭都没了,所以也赶紧拿起一个石碗装满肉食吃了起来。
他正吃得欢快,却忽然看到门外出现玉罕的身影,连忙捧着石碗一边吃一边走了出去。
“玉罕来了,要不要一起吃点东西?”
“才不要呢?巫要你过去。”玉罕嫌弃的看了屋里那堆往嘴里扒拉东西的家伙一眼,又说道:“听说你抓了一只小兽回来,在哪里?”
“喏,在那。”公良指了指在屋中一角埋头猛吃的小家伙。
玉罕探头看了一眼,道:“好丑喔,都没我们家玉玉漂亮。”
小家伙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转过头来。
这时小玉玉也伸头进来,看到在屋角吃东西的小家伙,顿时高傲的抬起头来。
小家伙被大鸮吓坏不久,对大型猛兽还心存恐惧,一看到小玉玉,顿时飞快的跑到公良身边紧紧的抱住他的大腿,并试图沿着大腿爬到他身上寻求保护。公良只得安慰的拍了拍它的头,让它别怕,小家伙这才安静下来。
听到玉罕的话,再看到小玉玉的表情,公良都不知道说什么。
不过几天没见小玉玉,他怎么感觉它一下长大了许多。以前好像没这么大的,都长大了一半,他就把这个疑问跟玉罕问了出来。
玉罕骄傲的说道:“我们家小玉玉铭纹成功了,以后可是我的守护猎兽,可以帮忙打猎的,当然不一样了。”说完,她也不管公良,很骄傲的转身走了。
听到巫要见自己,公良急急忙忙吃完饭,就往巫那里赶去。谁知刚出门,小家伙就扑了过来。
刚来不久,小家伙对这里还很陌生,只认公良一个人,不管去哪都要跟着。不得已,公良只得带它一起去见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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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抱歉,昨天中午打雷,晚上打雷,还下大暴雨,停了后已经很晚,就没写。今天会多发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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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绘纹()
石屋黑暗,一豆灯火跳动,摇曳出婀娜舞姿。
公良来到巫住的屋里,就见玉罕埋头趴伏在矮桌前画东西,而巫在一旁看。
玉罕抬头瞄了他一眼,又继续埋头画。
巫让公良坐下,看着他抱在怀里不安份的左顾右盼的小家伙问道:“这是你抓来的小兽?”
“嗯。”公良摸了摸小家伙的头安抚着回道。
巫点点头没再说什么,转而问道:“听说你差点被凶鸮抓走了?”
“是。”公良惭愧道。
巫语重心长的说道:“在这莽荒林之中不仅有毒虫猛兽,还有吃人的花草,杀人的毒木。凶险遍地都是,所以到了林中要注意四周情况,不要掉以轻心,避免发生意外。若有不懂不会的东西可以问部落中有经验的勇士,千万不要自作主张,免得害了自己性命。”
“知道了,巫。”
对于巫的提醒,公良十分感谢。想起自己从丛林里挖回来的三色稻,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就从怀里取了一些出来,请巫帮忙鉴定。
巫也没见过三色稻,奇怪的看了看后,就拿起一粒三色稻捏了捏,谷壳受不住重力裂开,顿时露出里面雪白的米粒,飘散出微微诱人的清香。巫闻了闻,又看了下,就将米粒放入嘴中嚼碎吞下。瞬间,一股暖流直下肚中。这股暖流和凶兽肉的能量十分相似,却很纯净,还氤氲着一股让人胃口大开的芳香。
“好。”巫开口赞道,“听说你在试种这东西。”
“是的,巫。我叫这东西三色稻。”
“名字不错。”巫看着桌上五颜六色的稻谷说道:“这东。。。三色稻很好,你尽管去种,有什么需要可以去跟两位首领说,我会让他们配合你。”
“谢谢巫。”
巫又说道:“现在你已经是部落勇士,可以画下焱纹,你可带来了你猎来的兽血。”
“带来了。”
公良连忙取出自己猎来的野兽心头血。
巫看了,就从旁边架子底部取出一个水晶瓶,瓶中也装着兽血,但显然不是普通低级野兽,而是凶兽。巫拿了水晶瓶,又从旁边架上取下一个瓶子,瓶中装着一些红色粉末,他小心翼翼的用指甲挑了一点放进水晶瓶的凶兽血中,凶兽血猛然沸腾起来,不停的翻滚冒泡,并飘出缕缕妖异的青烟。接着,他又从架子上取下几个瓶子,将里面的粉末一一倒在水晶瓶里,又拿起一根羽毛搅拌起来。
不一刻,瓶中凶兽血和那些粉末混合在一起,颜色变得没有凶兽血那么鲜红,变得隐隐约约,若有若无。
巫这一刹那的动作,让公良想起上化学课时的试验,感觉巫不去学化学真是浪费人才了。
“把衣服脱下。”准备好东西后,巫说道。
公良知道巫要在自己身上画焱纹,就脱下衣服。忽然想到一件事,连忙问道:“巫,焱纹是固定的纹路吗,能不能画别的图案?”
第一次有人问这样的事情,巫不觉一愣,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想画个不一样的东西。”
“哦,你要画什么?”
公良想了想,向巫要了张空白兽皮,画下自己想要的图案。
巫看了他画下的图,发现是头野兽,表情凶悍,也不知是什么,就问道:“这是什么野兽?”
“睚眦(读:牙至)。”公良应道。
睚眦豹身龙首,怒目而视,性格刚烈,好勇擅斗,嗜杀好斗。
在公良前世的《史记·范雎传》中有记载:“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意思是:一顿饭的恩德一定要偿还,一点恩怨一定偿还。也就是“有恩必报,有仇必还。”
因为有睚眦之怨必报这个形容心地偏狭,气量狭小,些微嫌隙都不肯相让的字眼,大家都以为睚眦这东西不是什么好货,是凶兽。
其实国人在字眼上的解释很微妙,有时说这个人性格内向、孤僻、不会与人相处,但何尝不是这个人清静无为、与世无争,个性淡泊;说这个大大咧咧、不会说话,何尝不是这个人心性纯真,不擅做作;而睚眦必报,又何尝不可以看作是一个人真性情的表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杀人。
况且,在他前世睚眦被视为克煞一切邪恶的化身,所以用睚眦来作纹身很不错,可谓美观、护身两不误。
“可以吗?”公良对巫问道。
巫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反正焱纹也不需要固定图案,只要用秘法和秘药将纹路画在身上就行。
公良很高兴,就跟巫说了怎么画。他让巫把睚眦的头画在右胸上面眼睛看着前方,让它的凶焰杀气显露出来,让人一看就害怕,心生恐惧,主要是让敌人胆寒。
巫是部落的先知、智者、长者、引导者,是部落唯一不二的话事人。
他说的话部落里的人无人不听,他给人画焱纹的时候,向来是想画什么就是什么,从来没人像公良提出这么多的要求。不过他也没说什么,满足了公良所有要求。
画出来后,公良看了看胸前睚眦焱纹,感觉凶威凛凛,非常不错。
巫又将两段口诀传授给他,一个是燃烧焱纹的口诀,叫燃血决;一个是取兽血的方法,叫凝血决。据说在以前焱部的人可以直接用凝血决凝聚凶兽身上的气血精华,只是现在不行了,只能取凶兽身上的心头血来用。不过口诀还是传了下来,谁知道以后用不用得着。
画好后,巫就将公良猎取的野兽心头血放在他身上的睚眦焱纹上,并让他运行燃血决。
说也奇怪,在他运使燃血决的时候,瓶中的心头血竟然慢慢被焱纹吸收,焱纹也慢慢在公良身上消失隐没。
“以后你用燃血决燃烧焱纹的血液必须是自己猎取的猛兽,不能使用超出自己力量的猛兽精血,要不然力量太大,会让你迷失,直至沉沦。”巫警告道。
公良连忙恭敬应下,对这种关乎性命的东西,他可不敢马虎。
“这一卷你拿回去看看,不懂的过来问我。”巫又从架上取下一个兽皮卷给公良,然后摆摆手让他离开,继续看玉罕画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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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圆滚滚()
回到家里,公良也没急着打开巫给他的兽皮卷,而是放在一旁,开始总结这次狩猎的经验教训。
第一,他发现进入丛林后,长矛相对于双手大刀来说更方便。
一来长矛本身长约三米,可以在凶兽临身时有效的挡住凶兽的攻击,避免自身受到伤害,况且在丛林中也无须太过繁杂的招式,只需要懂得躲避和进攻就行,长矛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二来长矛还可以用来投掷,将全身力气把长矛投掷出去的力量无疑要比弓箭射出的力量要来得大。狩猎的时候,若能再带上两支短矛,看到凶兽时先用短矛袭击,再用长矛进攻,应该会比较容易对付凶兽才是。
第二,就是这次出去狩猎,他太粗心大意了。
丛林不是家里,狩猎也不是过家家,随时有意外发生。
自己即使做不到眼观八方,耳听四方,也要时时刻刻小心注意才是。比如这次自己看到三色稻后,心神就全部被三色稻给迷住,浑然忘记身在丛林,随时可能有危险发生。要不是有二首领出手相救,他说不定已经成为大鸮嘴中的可口肉食,甚至可能已经化成它消化后的一堆大便了。
第三,就是身体太弱。
早前他用铁棍敲打身体,并佩戴铁片去除体内因吃兽肉引起的浮躁力量后,一直感觉身体不错,很壮实,而且力气很大。
现在来看,远远不够,以后要注意了。
只是手用铁棍敲打身体很不方便,现在他已经不用了,该怎么办呢?
想了下,他决定从明天开始,早上起来负重跑步,下午开始练习投掷长矛,势必要练到一击必中的地步。其中,体力方面要多加训练,要不然在林中打猎追击凶兽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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