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草根皇帝》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草根皇帝- 第1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再潜入水里去,在水底施展弹射,下一刻已傲立岸缘一块石上。

    两个携着彩布的年轻白鹿族姑娘“兴高采烈”的从路飞爱女帝和中年女子后面奔出来,用彩布将他包裹起来,几乎是紧包着他地“爱不释手”为他抹干身体。

    常惠得此盛情款待,颇为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

    白鹿族数千人同时发出震湖欢呼,女儿们还忘形的唱歌起舞。

    常惠的感觉便如置身梦域。

    当夜白鹿族举行盛大的野火会招待常惠,白鹿野喜气洋洋,族人在圣湖四周燃起数百篝火,烧烤鹿腿和羊腿,肉香四溢。

    除女祭司外,常惠这野火席人数多达三十二人,围成两个大圈,当然是族内最有地位的族长、长老和出色的战士,路飞爱女帝只能陪坐外圈。

    他们的一席设在湖东,不但可尽览湖岸美景,还对着宏伟巍峨的圣山屏岭,确另有一番身处异域的感受。

    常惠为安他们的心,以回报热情的款待,将今次与敌人交锋的多场战事,“绘影绘声”、“活灵活现”的娓娓道出,又于关键处卖卖关子,不论老少,都听得“惊心动魄”,甚乎难以置信,当说到他掉过头来反击追杀他的人时,四周挤了逾百人,令常惠品尝到当一个受欢迎的说书者的滋味。

第八十七章 踩脚便能摇动大戈壁(求订阅、推荐、收藏)() 
白鹿族懂汉语的人不多,但大多通晓乌孙语,所以在沟通上没有问题。

    “呵哟!一个人怎应付这么多人呵!”

    外围处忽传来年轻女子天真的话语,登时惹起一阵哄笑声。

    常惠笑道:“姑娘不用担心,我肯定死不了,否则就不能在这里说故事。哈!”

    又是另一阵笑声,人人情绪高涨。

    常惠特别留心其中一个叫擎天大佬的中年男子,此人坐在内圈,介绍后没有说过话,其反应亦与其它人不同,会在一些关键的地方露出深思的神色。更重要是常惠看出他是白鹿族的第一高手。此人更说得一口流利汉语。

    大族长含笑道:“后来的事情是如何发展的呢?”

    常惠道:“简单来说就是我宰掉他们近二十人。”

    说罢向擎天大佬道:“擎天大佬兄怎么看?”

    擎天大佬微微一怔,用心审视常惠,道:“不论是参荒牙、霓虹,又或幽海飞舞,都是踩踩脚能摇动大戈壁的高手,何况还有数十位千中挑一的好手,这个险是否值得冒呢?”

    常惠道:“问得好!如在正常情况下,我是等于‘自投罗网’,但因着三个原因,我是不得不冒此险。首先,任我溜多远,始终要走回头路,那主动权将落入敌人手里,所以长痛不如短痛;其次,是不论天时、地利均在我手,我是‘以逸待劳’,而对方已成疲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惯了‘以奇制胜’,亦是我今次敢凭一支不到千人部队,到大戈壁来取呼延荒和壶衍鞮单于两人首级的凭藉。”

    数百人全静下来,只余篝火的木柴仍烧得“噼啪”作响。

    女祭司叹道:“难怪常惠的名声在西域如此响亮,我服了你!”

    擎天大佬沉声道:“参荒牙、霓虹和幽海飞舞三人有伤亡吗?”

    常惠淡淡道:“尚未轮到他们,我的战略是避强取弱,灭他们的志气威风。要到天山之北的山南驿,我才拿他们来开刀。”

    没人说得出话来,只呆瞪着他。

    另一长老道:“我曾到过山南驿,是座碉堡式的建筑物。”

    女祭司不解道:“常爷因何须孤身到天山之北去呢?”

    常惠想起凯多族,双目精芒大盛,道:“我是为找一个人,此人对我们今次的行动,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又一长老皱眉道:“在如此复杂的形势下,一个人能起多大作用?”

    常惠目光移往擎天大佬,道:“在某些情况下,这个人的识见和专长,胜过千军万马。像本人目前的情况,只要有人能领我避过敌人耳目,神鬼不晓的到约定处与我的兄弟会合,那到天山的行军,便成功了一半。”

    大族长义无反顾的道:“勿说一个人,要我们举族为常兄弟而战,我们绝不皱半下眉头,山神可做见证。”

    常惠喜道:“那剩下来另一半的成功,已握在我的手心之内。我们会取道到这里来,再沿孔雀河北上,呼延荒绝不容我们进入高昌和龟兹人的势力范围,所以必全力来攻,我们就在白鹿野进行反击,将鲜卑族马贼连根拔起。”

    女祭司微笑道:“原来常爷早有定计。”

    擎天大佬道:“我会为常兄弟当这个领路人,何时起程?”

    常惠道:“那就再好不过了,择日不如撞日,不如立即起程!”

    擎天大佬慨然应允,众皆愕然。

    常惠将雪儿留在白鹿野,与擎天大佬各乘一驼,于午夜时分离开草原,朝东南方急行。

    经过这次迷路后,常惠对任何能在荒漠区认路者,他都心存敬意。而擎天大佬显然在这方面有特殊的本领,“识途老马”般领着他爬高爬低地横过草原西南面广阔的丘陵地带,再走了一段沙原的路后,临天明前忽然勒停骆驼,还到地面仔细检查。

    常惠下驼来到他身边,道:“不久前该有大队商旅途经此处,赶在大风雪来临前回南方去,这是经常有人走的路线吗?”

    擎天大佬站起来,闭上眼睛,用力的嗅吸,又朝前走了十多步,转过来面向常惠,道:“我嗅到一个阴谋。”

    常惠大讶道:“擎天大佬兄的鼻子真厉害,这样都能被你闻到。”

    擎天大佬道:“一个骆驼队在两天前曾路经这里,再朝东南走。他们表面看该无异于一般驼商队,事实上却是由鲜卑人伪装的。”

    常惠一怔道:“鲜卑人?”

    擎天大佬道:“他们擅长伪装以接近被抢掠的目标,然后骤然发难,呼延荒亦善于玩这类把戏。如此看,敌人不但清楚我们的兄弟正等待龙兄弟去会合,还猜到我们会改采西行到孔雀河的路线,遂于路上等待我们去上当。”

    常惠道:“敌人何不趁我未到之际,先去会合的地点呢?”

    擎天大佬道:“那里位于荒漠区,没有商旅会到那里去的。”

    常惠叹道:“擎天大佬兄真了得,用鼻子嗅几下,竟真的嗅出个阴谋来。”

    擎天大佬“好整以暇”的道:“不同的族群有不同的生活习惯,鲜卑人酷爱一种叫‘忘忧’的香草,不但爱晒干后切丝卷烟来吸,还爱在生火时加入火堆里,遗留下来的气味,历久不散。”

    东面地平现出一线曙色,代表着炎热的开始。比起以前在沙漠的日子,昨夜不但没起风,且不算太寒冷,或许是因地近孔雀河,西北风将温暖和湿润的气流带到这区域来。

    常惠道:“擎天大佬兄对鲜卑人肯定下过一番功夫。”

    擎天大佬捋起衣袖,让他看手臂,从手肘至手腕的一截,密密麻麻布着指甲般长的伤痕。擎天大佬没表情道:“每杀一个鲜卑人,我用刀锋划一下来记着。”

    常惠愕然道:“原来擎天大佬兄杀了一百二十一个鲜卑人,那是惊人的成绩。”

    今次轮到擎天大佬惊异的看他,难以相信的道:“连我自己都数不清楚划下多少疤痕,只是心中记着,现在仍是天色昏暗,常兄弟看一眼后竟数得‘一清二楚’,这是不可能的。”

    常惠心忖“小事小事”,道:“你老兄该与他们有‘深仇大恨’。”

    擎天大佬道:“我两个兄长都是丧命于他们手上,只要有一口气在,我绝不放过他们。现在机会又来了,我们再赶一段路,正午前可抵千鸟坑,补充食水和休息,更可让骆驼喂饱肚子。”

    沙漠极可能是常惠唯一的克星,他情愿在高原上“变幻莫测”的羌塘走上一年,也不会选择在沙漠半个月。

    沙漠虽然有“突如其来”的沙暴,但大多数时间都没有任何变化,重复单调至令人烦厌,最违反常惠爱创新爱出奇的个性。

    当你失去对时间的观念,被炎热和干旱彻底打倒,会变得“麻木不仁”,失去对周遭环境的兴趣,往任何一方走,都似有无尽和艰困的旅程恭候大驾,都要花大量所余无几的力气,而逃离的希望会被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人的地域气候,摧残至一滴无存。

    当火毒的太阳升至头顶,正午的恶魔又再出来作祟。那种感觉仿如将生命抵押了给荒漠,有水没水,甚至所有骆驼都跌倒沙面站不起来,都似不关自己的事,只知颠簸起伏的坐在驼峰间不住深进。

    擎天大佬领他越过一片沙石平原,前方的地形终于出现变化,看清楚是一列由黑色和紫色板状石头堆成的大小山丘。

    常惠跟着擎天大佬从一个山口穿过山丘群,走到山口最高处,擎天大佬停下来。

    常惠来到他旁,在驼背上俯瞰下方。

    他们脚下是大片废弃了的盐田,中间有个水井似的设置,上盖石板,比起一路走过来荒芜不毛的沙石地,眼前被沙岩围起的区域算是生机盎然,零星地散布着各种沙漠植物,还有小片的草地。

    驼儿发出欢嘶。

    擎天大佬道:“这处曾是千鸟聚居之所,不过戈壁是变化最大的地方,十多天可变得你认不出是同一的地方。”

    常惠道:“戈壁包括那些区域?”

    擎天大佬道:“‘戈壁’之名,源自凯多族,意即干旱的地方,泛指北抵阿尔泰山,东接大兴安岭西缘,南至阿尔金山,西达天山尽端的广大地区,包括所有岩漠、砾漠、风蚀岩区、荒漠、半荒漠和干草原区,等同你们汉人口中的大漠。”

    常惠大奇道:“擎天大佬兄识见过人,令人难以相信你是长期生活在大沙海边缘一处草野区的人。”

    擎天大佬现出恭敬的神色,道:“先父因避祸迁往白鹿野。驼儿等得不耐烦哩!记着,让它们喝水前,先要装满羊皮水囊,否则休想有半滴剩下来。”

    常惠记起驼儿喝水又快又多的模样,微笑着答道:“知道了。”

    常惠推醒擎天大佬,道:“有人来了!”

    黄昏后,人、驼在千鸟坑附近找了个避风处休息,准备小睡两个时辰,再动身上路。

    擎天大佬掀开将他由头包至脚的羊皮毡,双目立即回复精神,细听下奇道:“我听不到任何声音。”

第八十八章 千娇百媚的异族姑娘(求订阅、推荐、收藏)() 
常惠道:“敌人仍在十多里外,骑马人数介乎二百至三百人间,速度很快。”

    擎天大佬呆瞪他片刻,吁出一口气,道:“难怪龟兹人认为你有神灵保佑,这是否一种通灵的神术?”

    常惠道:“随便你怎么说都好!擎天大佬兄有活动筋骨的兴致吗?”

    擎天大佬苦笑道:“在我族里,我已是出名胆子大,但比起常爷,便像小鸟儿对上了雄鹰。一切由常爷做主。”

    常惠道:“在这里,很多事你比我在行。我们先定下逃走路线,安置好驼儿,然后找最有利的位置,弄清楚对方虚实,再择肥而噬。他奶奶的!希望呼延荒是其中一个人。”

    二百二十骑,分成三组,注入盐田区,披黑袍,又以黑布包头,像来自黑夜的幽灵,对方显然处在高度的戒备下,派人往四周高处放哨,监视远近。

    肯定不是鲜卑人,更非鲜卑族马贼,但会是何方人马呢?看擎天大佬的神色,他显然弄不清楚他们是谁。

    两人躲在一堆乱岩后,敌人最接近的哨探离他们只五十多步远。

    一组人抵达千鸟坑旁,全体下马。

    擎天大佬凑到他耳旁道:“我猜到他们是谁哩!看他们的战马,蹄掌又高又大,这种马产于北戈壁,叫‘驼马’,很捱得热,有人说是驼和马的混种。在大漠,只有凯多族懂繁殖这种马。”

    常惠道:“但他们肯定不是凯多族。”

    擎天大佬道:“他们不单不是凯多族,且是凯多族的死敌,以前曾有过很滋润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后被匈奴所灭。”

    常惠看着对方掀开水坑沉重的大石盖,道:“究竟是什么人呢?”

    擎天大佬道:“他们以前的名字叫楼兰,现在则变得很怪里怪气。”

    蓦地下方传来尖啸声。

    所有人全紧张起来,往四周张望。

    常惠暗骂自己疏忽。

    自己须将气味运功化掉,以免被人嗅到。可是自己在这干旱的地方,却忘掉来自最熟悉沙漠的凯多族的忠告,没做到这一点,故被有资格做凯多族对手的楼兰战士,嗅到他们人、驼遗下的气味。

    下马者重新登马,看似领袖的大汉打出手势。

    其中一队分成多组,往四方搜索。

    常惠探手搭着擎天大佬肩膀,狠狠道:“他奶奶的!快找到我们的驼儿了。我负责去弄清楚对方是友是敌,你则去抢回驼儿。”

    擎天大佬尚未有多问一句的机会,常惠已侧翻往身旁的大石处,发出震空长笑。

    擎天大佬趁他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知机的朝后退走。

    常惠不理他们是否听得懂,以汉语道:“常惠在此!你们是老子的敌人?还是朋友?”

    这批人反应的敏捷尤过匈奴战士,呼吸间人人弯弓搭箭朝他射来,以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回答他的问题。

    常惠心中唤娘,翻往石后去。

    连续几个腾跃,常惠从山顶落往山脚,再展弹射,降往正随擎天大佬全速朝南奔驰的空驼背上。

    擎天大佬哈哈笑道:“我是首次不用担心战友的安危,敌人追来了,我们胜在驼儿休息足够,他们胜在马快。”

    常惠祭出连弩,另一手从挂在驼峰的箭筒挟起四箭。

    擎天大佬回头瞥一眼落后二、三千步的敌骑,道:“射马比射人更有效率!但要待他们追近点,听说常爷有千步穿杨的神技。”

    常惠叹道:“可惜我没法狠下心肠杀无辜的马儿。纠正一点,不是一千步而是几百步。”

    侧身拉弓,四枝箭望空劲去。

    后方传来两声“闷哼”和有人从马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