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的身子一僵,然后看向他的眸底里似乎是闪过了一抹古怪的光亮。
“我的人阻了,再怎么说,也是南宫家的血脉,秦王既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做他的王爷,那么,我南宫家的血脉,就不该葬送掉。即便只是一个庶子。”
“秦王府现在至今没有嫡子,总共有两位嫡女两位庶子三位庶女。你是想?”
“我当时只是下令要保住她腹中的孩子,其它的,我并未多想。后来,也只是知道大概被卖到了江南,其它的,我倒是并未关注太多。没想到,几年后,兜兜转转,竟然是又让我遇到了他们母子俩。”
“阿墨。”
“嗯?”虽然是已经料到了倾城会说什么,可是夜墨仍然是唇角含笑地看着她,“又心软了?”
倾城久久不语,直到王丽华再抬起头来,看着那一袭大红色华服的女子,在阳光的照映下是那么的高贵尊荣,自己跟她比起来,永远都是那么的卑微,那么的低贱!
“夫人,奴婢知道您心善,奴婢也知道此生做错了许多事。可是奴婢一介女子,没有了家族的庇佑,还能如何?奴婢不似夫人,文武双全,活得肆意洒脱,可仗剑行走天涯,亦可朝堂上呼风唤雨。夫人,奴婢自认之前未曾做过对不起您的事,还请夫人看在了奴婢身世可怜,看在了这个无辜孩子的份儿上,能将这孩子带走吧!”
王丽华说着,便开始重重地磕起了头。
倾城蹙眉,神色有些戚哀,她说的对,一个弱势女子,除了依附自己身边的男人,还能如何?
小洛洛早已是按捺不住了,“娘亲,她是不是快要死了?你看她身上流了好多血!”
倾城低头看了一眼纯真的女儿,伸手如玉般的手,轻轻地抚上了她的小脸儿,“洛洛怕不怕?”
“不怕!”洛洛摇摇头。
倾城的唇角微扬,点点头,“好孩子!”
倾城使了眼色,身后的几名婢女将洛洛迅速地带到了他们的身后,“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儿有些呆呆的,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这是在问他话了,也学着王丽华的样子,在她的一侧跪了,“回夫人的话,我叫俊武。夫人,您是个好心人,求您救救我的姨娘吧。”
“不,她不是你的姨娘,她是你的母亲。你在这世上唯一的母亲。”倾城的声音清冷,隐隐还透着几分的孤傲,“来人,去查。”
“是,夫人。”
倾城没有多作吩咐,可是熟悉她脾性的洛离等人,自然是明白了夫人想要知道什么。
倾城的眼睛轻轻阖上,想起了王丽华自跟了秦王之后,似乎是也的确未曾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儿,那一次的窍取机密,不过就是夜墨自导自演的而已。最终,将王丽华再度带到了秦王的身边,也不过就是因为顾念着她怀了秦王的骨肉。而且,为了能让她平安顺利地生下孩子,还曾让人在秦王的面前,故意说这一切都是他的吩咐,只是为了引紫夜人上勾罢了。
现在想想,身边的这个男人,世间多少人骂他无情,可是实际上,他的难处,他的隐忍,他的退让,他的包容,又有谁知道?
不知不觉中,倾城便牢牢地抓住了身边男人的大掌,恨不能将两人的血肉都完全融入到了一起一般!
“当初老爷派人救了你出来,也不过就是因为念着你的肚子怀着秦王的骨肉,可你偏是福薄,未能生下那个孩子。”
倾城的声音有些幽幽的,凉凉的,王丽华听了,眼睛倏地睁大,脸色却是有些怀念,又似乎是有些怨恨,慢慢地眼神开始变得有些恍惚,似乎是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美丽繁茂的后花园,看到了那一张俊美且很是儒雅的一张男子的脸。
“夫人,一切都是奴婢福薄。奴婢知道,老爷救了奴婢不止一次,而偏巧哪一次,也都是冲着奴婢腹中的骨肉才出手的。”王丽华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了下来,“都是我的错,当初,当初我就不该答应了他去算计秦王,更不该在被老爷救了之后,再回到了秦王府。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的错!”
“罢了,你也算是一个可怜人,不过就是被肖东逸利用的棋子罢了。只是当初你在京都失踪的时候,怕是自己也没有想到过会有了身孕,更没有想到肖东逸竟然是想要杀了你吧?”
王丽华一边哭,一边摇着头,“我错了!夫人!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贪恋荣华富贵,是我太过相信自己的美貌,是我太自作聪明了!夫人,求求您,将这个孩子带走吧!夫人,我知道,您虽然是看着清冷,可是心底却是极善的,哪怕是您让他在您身边做一个奴才,也比再让他回到了付家强呀!”
“付家?”倾城一挑眉,看向了一旁的寒东。
“回夫人,就是付家的人,要将她卖到妓院里去的,而这位小公子,也是付夫人故意将他丢在了大街上的。”
“你真的不怕我会虐待你的儿子?我看起来,果然就是那么滥好心么?”倾城突然就扬起了几分邪魅的笑,再配上了她一身大红色的衣裳,怎么看怎么都是妖娆魅惑,再加上了那眉目间的点点风情,着实是艳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了。
夜墨的冷眼一扫过去,在场所有的男子纷纷低下了头,做什么也没看到状。
“夫人,我知道,当初不管是谁利用了我,谁又救了我,都不重要了。夫人,算是奴婢求您了。”
倾城似乎是已经猜出来了她想做什么,看了她一会儿,才轻道,“好吧,我带他走。”
王丽华募地一喜,“谢夫人!多谢夫人!只求夫人一件事,千万莫要让他再回到秦王府了,只要他此生平平安安的,哪怕是做个农夫也好,伙计也罢,奴婢不求他富贵,只求他能安稳一生。夫人,奴婢谢谢您了。”
倾城的眉眼突然就变得冷漠、纠结了起来。
等到再听到了那个男孩儿猛地扯着嗓子叫了一声娘后,王丽华已是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寒东上前细看过了,“回夫人,她死了,用的应该就是我们在救她出来时,她趁我们不注意时,在什么人身上顺过来的。”
倾城不语,只是有些呆呆地看着远方,王丽华,这一回,这世上是真的没有这个人了!
别人不明白,可是夜墨明白,倾城定然是早就察觉到了她一心寻死,却是未曾阻止。此刻她的心里,定然是不好受的。
接下来一连三天的功夫,倾城不言不语,洛洛也很识趣地未曾来烦她,始终陪着那个因为刚刚丧母,情绪同样消沉的俊武。
“丫头,已经三天了,有什么想不通的,现在也可以放一放了吧?”
三天来,夜墨知道她心情不好,也只是静静地陪着她,并不主动地问她到底如何。可是,三天,已经是他最大的底限了。
“阿墨,我知道她生无可恋,一心求死,可是我却没有阻止她,我是不是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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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觉得在那个时代,王丽华会成为了别人的棋子,说到底也不能是她的错,所以,我还是觉得应该给她留下一个希望。至于这个孩子将来是真的跟在倾城身边,还是要送回秦王府,就是后话了,也不是我写这一章的重点。我只是觉得,那个时代的女人不易。特别是一个没有家族倚仗的女人,更为不易。当然,这也不能成为她们去做坏事的理由好了,祝大家圣诞快乐!
第十九章 一眼万年!()
倾城因为王丽华一事,一直是心情不佳,夜墨知道她对这个王丽华是多了几分的同情,便命人将俊武带在了身边。
直到快到蜀地了,倾城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阿墨,俊武呢?”
“许是跟着寒东一起去寻猎物了,你不是说想吃烤兔子了?”
“阿墨,你说,咱们应该如何安置这个孩子?王丽华生前的遗愿,似乎是真的不想让他回到秦王府。”
“那依你的意思呢?”
“不若,就交由你的人来调教好了。我看他比连城才小上一两岁,将来,许是能成为连城的一个得力助手。”
“也好。这孩子如此年幼,若是果真送回了秦王府,怕也是活不了几年。”
倾城默然,想想这个孩子太过天真,连自己被人丢弃都不知道,竟然是还能傻傻地站在了街上等,不哭不闹,不得不说,这样的孩子,也是实属少见。
若是真的进了秦王府那样的地方,怕是不被挤兑死,也得被人给虐待死。
“幸亏秦王已经是有了两名庶子,否则的话,我还真是想着将这个孩子给他送回去的。”
“这孩子的心性简单,我瞧着还是一个认死理儿的主儿,若是真送回了秦王府,也不过就是死路一条罢了。”
倾城点了点头,一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肚子,“原以为我们此生也不过就只这两个孩子相伴,不想竟是老天厚待,我们又能再得一子。阿墨,就当是为了我腹中的孩子祈福,对俊武,好一些吧。”
“放心。这次,不若就将他也留在了蜀地好了。现在吃些苦,总比长大了,连命也保不住要好吧?”
“看起来洛洛很喜欢他。”倾城想到这些日子,那个俊武总是跟着了洛洛的后头,简直就是成了洛洛的小跟班儿,洛洛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从来也不多问,还果真就是有些呆!
夜墨点点头,从善如流道,“嗯,洛洛很喜欢他。”
站在了二人身边的洛离则是抽了抽嘴角,两位主子还真是黑心!明明就是小公主很喜欢欺负他,好吧?
这些日子,洛洛不是让那个俊武去捉蛤蟆,就是去让他上树掏鸟窝,好好地一个富家公子模样的孩子,竟然是让他们的小公主给带成了一个坏痞子。
更离谱的是,昨儿他们经过了一处村庄的时候,小公主竟然是让那个俊武去一家农户里头偷薰肉!
最后才那么一丢丢高的小俊武,自然是没能偷着挂在了墙上薰肉,反倒是被人家家里的大黄狗给追的满街跑!
“你说,我们要不要将俊武的身世告诉他呢?”
“知道了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夜墨的声音有些清凉,“总归是回不去了!若是让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只怕是不会放过秦王妃的,再加上了武家,你是嫌我们的日子过的太轻松了?”
倾城一时有些语塞,这话说的也的确是有着几分的道理的,可是她总觉得有些事,纸是包不住火的。而且,当初王丽华说那些话的时候,小俊武明明就在旁边,难免会记忆深刻的。
“放心,只要是等他到了蜀地,自然就会将一切不该记住的,都忘掉!”
“什么意思?”
“身为暗卫,自然就是该有暗卫的职责和觉悟。”
“他,到底也是你们南宫家的血脉,你果然就舍得?”
“我没有义务护他一辈子周全,更没有义务让他一辈子荣华富贵!想要过的好,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那连城那里?”
“连城那里我自然是会实话实说,他也该有自己的判断力了。”
倾城顿时有些汗然,连城才六岁好不好?竟然是这么小,就要让他如此的独立了?不仅仅只是说话行事,竟然是连思考问题,也要让他完全的独立?是不是太狠了点儿?
当然,这话倾城也就是心里头想一想,嘴上不敢说。可是她虽然是不敢说,不代表夜墨就看不出来了。
“只有他早些地能独当一面,我们才能早些地周游四海。你不是一直想着游遍名川大山?”
倾城一听,刚刚才生出来的对连城的愧意,立马又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许是因为觉得多少有些对不住小连城,所以倾城到了蜀地后,也没敢多做停留,只是与连城相聚了几日之后,便又重返京城了。
七个月后,倾城在承乾宫产下一名皇子,太上皇大喜,当场赐名为天赐。
夜墨在听了这个名字后,也只是微微掀了掀唇角,本来这个孩子的到来,对于他们夫妻二人来说就是一个意外,如今取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倒也算是合了他二人的心意了。
许是为人父多年,年纪也大了一些,夜墨对于这个刚出生的儿子,多少还是有了几分的好奇和亲厚。竟然是在探视了倾城之后,破天荒地主动要求抱了抱。
怀里软的像是一摊水一样的小东西,让夜墨真正的意识到了,这种血缘的奇妙。
只是,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才被触动了没多久,便感觉到了胸前有些温热,脸色一僵,全身亦是僵住不动。
一旁的嬷嬷们见势不好,立马就迎了上来,太上皇瞧的真切,他的小孙子,将皇上胸前的那一团五爪金龙,给喷上了水!
看到儿子吃瘪,太上皇的心情瞬间大好,就像是吃了什么回春的药丸一样,一连精神抖擞了数日!
直到孙子的满月宴上,这位让太上皇高兴了一月的金孙子,直接就在他的怀里贡献了一泡软黄金。
太上皇的脸色,当时就绿了!
而在场的众位朝臣贵族们,除了皇上外,其它人皆是将头压的低低的,显些都将自己给憋出内伤来。
夜墨自然是不怕他,笑地很是没有良心,还冲着他扬扬眉,眼底的挑衅得意,丝毫不加以掩饰,仿佛在说,瞧吧?到底是我的儿子,虽然是尿了我一身,可那到底也算是童子尿,现在呢?你这叫什么?
太上皇因为这一泡软黄金的贡献,硬是让自己忍了三天不去看他。
直到实在是忍不住了,这才又让人将南宫天赐抱了过来。
“臭小子,跟你父皇一样的坏!不过,这才是我南宫家的子孙。哈哈!”
十年之后。
俊美风逸的南宫连城咬牙切齿地看着桌前的一堆奏折,狂吼一声!
“南宫夜,洛倾城,你们两个没良心的!先是虐待皇爷爷,现在又来虐待我?简直就是天下第一黑心夫妇!”
可惜了,任他吼的再厉害,那被骂的两人也是听不见,反倒是在外头优哉游哉地泛着小舟,开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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