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聂震不讨好林瑛,盛誉心里不高兴,现在讨好了,他反而更不高兴了!他还没死呢,当着他这个男朋友的面,跟别的男人打情骂俏,这样真的好么!
盛誉推了聂震一把,让他闪远一点,换成自己站到了林瑛的面前。
林瑛本来就不是特别待见聂震,成天被人那么讽刺要是还能对他有无尽的好感的话,她又不是受虐狂。俩人之间的联系就是盛誉,如果没有他,可能相见都不会说话的那种。
所以盛誉过来后,她就忘了聂震,转而跟盛誉撒娇般的说道:“这种蛇平常很难抓的!一会儿回去杀只鸡一起炖,给你补一补,最近辛苦啦!”
她说的‘最近’,盛誉和林瑛俩人都懂。
盛誉点点头,认为他确实是应该吃点好的补一补。之前在海城,虽说林瑛才是深入虎穴的那个,可盛誉确实操碎了一百颗心。这半年来可以说是连个囫囵觉都没睡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处在随时待命的状态。本来就不胖的人,愣是瘦成了皮包骨,让林瑛是又心疼又内疚。
内疚自己脑袋一热,买单的却是别人,心疼他为了自己,累成这样。当然林瑛看到的只是表面,背后那些斗智斗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蛇跟鸡炖到一起,还有个很响亮的名字,叫龙凤斗。当然在农村,它们就没这么高大上了,而是有个很贴底气的名字,叫长虫炖小鸡儿!光听名字就知道是什么了,多么的通俗易懂啊!
盛誉帮忙收拾了兔子和菜花蛇,林妈主厨,等大家休息一觉起来之后,整个农家小院都笼罩在浓郁的香气之中。
闻着明明是鸡肉的味道,但是却出奇的香,钩的人馋虫都出来了。
大家伙迫不及待的上桌,目标一致的朝那盆鸡肉使劲儿,嗯,香!就是这个味儿!
众人吃的来劲儿,却发现聂震不动筷子,就问道:“聂哥你怎么不吃鸡肉呢,特别好吃。”
刚才吓那一跳,聂震到现在还有阴影呢。就算这条蛇已经被扒皮抽筋,他现在看见蛇肉断,还能想起刚才它落在自己身上时候的感觉呢。
“谢了,我不爱吃!“
“真的十分好吃!就是这鸡脖子多了点。”吴悠又夹了一块‘鸡肉’,平常吃饭跟吃猫食的她,今天竟然连吃好几块肉了。
算了,鸡脖子就鸡脖子吧,他们高兴就好。
第292章()
林爸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喝两杯,现在年纪大了,加上家里也没人能陪他,倒是慢慢的不怎么喝了。以前林玮没出去打工之前,爷俩还能喝点,自从儿子姑娘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家里就剩下媳妇跟小女儿,哪个也不是能陪他喝两杯的选手。今天这帮小朋友的到来,让他很高兴,把珍藏许久的泡酒都给拿出来了。
别以为农民就没有好东西,就这帮老农的手里,才有些难得一见的宝贝。
头些年的时候,林爸在黑龙山里挖出一根比胳膊都粗的大棒槌,都知道这玩意儿值钱,但是前些年管的严,农村人又没见识怕被骗。想着与其被人骗走了,不如便宜自己呢,就把难得一见的人参给泡酒喝了。
这帮二代们见多识广,等林爸他的心肝宝贝拿上来之后,都十分惊讶!好家伙,他们自认好东西没少见,可这么大的人参,还是头一次看到!这都要成精了吧!
“叔你们这儿流行白萝卜泡水招待客人么?”今天的炖小鸡特别合吴悠的胃口,连话都多了起来。要换平常,她是不屑于和一个农民大叔多说什么的。
还别说,她一手端碗一手抄着筷子,歪着小脑袋说话的样子真是萌萌哒。但是姜鹏都要被她给蠢哭了,没常识没脑子不可怕,但要尽量少说话好么!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都替她脸红,丢人啊!
林爸有俩闺女,一个是跟大力神一样的林瑛,一个是农村糙养大的小闺女林玥,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呢,一时让林爸的一颗慈父之心泛滥无比。
“小丫头,这可不是萝卜,这是人参!”林爸笑呵呵的解释道。
吴悠撅嘴,娇声道:“你骗人,哪有这么大的人参!我爷爷吃的人参才拇指那么粗,你们家还能吃的起手腕这么粗的!”
“吴悠!”姜鹏‘啪’的把筷子拍在桌上!
他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为什么会认识这么个玩意儿,现在他十分怀疑当初吴家阿姨生孩子的时候,把孩子给扔了将胎盘给养大了。二十岁的人了,一天天说话做事不带脑的。
林爸就是个老好人,谁来捏他两下他都不会反抗那种。吴悠的话他根本没放在心上,还好心的解释说道:“别说她这么大的小丫头没见过了。当年我们村里有个逃难来的大官儿,都说没见过这么大颗的人参!”
七,还大官!还能大过她爸爸她爷爷么!吴悠不屑的翻了个小白眼,刚想说话,就被旁边的姜鹏恶狠狠地眼神给瞪了回去。吴悠恨恨的啃了口鸡肉,不说就不说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她还不愿意跟个老农民多说话呢!掉价!
“这么大的人参是挺难得!我爷爷有一棵还没这个大呢,成天当个宝贝一样藏的严严实实的!叔你把好东西拿出来了,是打算给我们尝尝的吧!”
一边说,聂震已经把碗举起来了。这种好东西,家里就算有,老头子们也捂得紧,哪能轮到他们!没想到今天在小村姑里加开斋了。
以前总听人说‘破船也有三斤钉’‘破家值万贯’,光是这支人参,拿出去在首都换套房就没问题。只是农民就是农民,不明白其中的价值,好东西都给糟蹋了。
“对!你们大老远的过来看瑛子,叔家没什么好招待的,这是我家压箱底儿的好东西,不管能不能喝的,都尝尝哈。”
女生没不能喝,就给她们点了一点,意思一下。男生们给倒了饭碗的三分之一,给聂震倒的时候,他一直在那说:“叔,多给我来点,多来点。”
他家老爷子最注重养生,满桌大概没谁比他懂这罐子东西有多好了。
尽管他喊着多倒,林爸至多就给他多倒了几滴,说道:“这东西补着呢,你们年轻气盛,喝多了小心喷鼻血。”
一杯酒干了,除了味道浓郁点,还带股植物的清香,谁都没体会到这东西到底好在哪里。可是吃着吃着,林瑛感觉鼻子痒痒的,用手抹了下,才发现饭碗里都是血。
“林瑛你流鼻血了!”
吃饭的时候是女生靠一边坐,男生靠一边,盛誉和林瑛正坐对角,抬头就能看见彼此。小情侣嘛,总是会抓住一切机会眉来眼去,吃饭的功夫俩人也不闲着。就在盛誉准备再送给林瑛一筐秋天的菠菜的时候,突然发现她鼻子流血了,滴答滴答的都快淌成溜儿了。
盛誉话音刚落,就把手里的饭碗扔了,没等别人反应过来呢,他都脱了自己的t恤,开始给林瑛擦血。
“别动,仰头!靠我胳膊上!”
俩人总在一起训练,平常难免磕磕碰碰,都是帮着对方处理的,所以林瑛很听话。但是在外人看来,就觉得俩人默契的过份了点,这一幕特别扎一个当爹的心!
这臭小子到底跟林瑛是什么关系!
第293章()
大补的东西两种人享受不了,一个是身体特好精力旺盛的人,没有需要补的地方,吃了就容易上火。还有一个就是特虚的人,虚不受补,会有排斥。
林瑛这样明显就是上火了,就她那比钢还硬比铁还强的身体,说她虚也没人相信。只是正常应该吸收吸收第二天才有反应,她来的也太快了。不过林家人早就习惯林瑛的反常了,正常的姑娘谁有她这么大力气的,在林瑛身上不管发生什么,都不用大惊小怪。
到底是当爹的,不管多老实,不管谁打自己闺女的主意,都会瞬间化狼。他虽说没有盛誉反应速度快,但是看到俩人过份亲密的行为,反应就不慢了。
他走过去一把推开盛誉,把闺女搂自己怀里,对媳妇儿说道:“瑛子是压住火了,喝点参酒都给攻出来了!你去弄点凉快的给她吃,让她降降心火。”
之前说林瑛出去参加选拔,大半年回来了却没有下文,家里都认为她是落选了。任谁选了半年让人刷回家心里能好受啊,孩子肯定心里憋屈上火了,再让补酒一催,鼻血就窜出来了。
林爸一说压火,林家人都是这么以为的,连年纪最小的林玥都不敢瞎说话,恐怕哪句不对再戳到自己姐姐的痛脚上。
“哎呀,造孽啊!”
也不知道学校老师都在想什么,既然不想选我们孩子,为什么还留了半年多。都待了这么长时间了,换谁都以为是板上钉钉了,现在又给撵回来,换谁能不上火。
记得二十年前村里老张家二姑娘,说在城里工厂得了个临时工的岗位,临上班之前不知道让谁给顶了。老张家的二姑娘一时没想开,就挂了房梁了。要不为啥林瑛回来之后家里谁都没敢多问呢,就怕她难受想不开,再走了绝路。不过今天火气能出来也是好事,总比一直压在心里强。
林妈叹了口气,赶紧出去把井水里泡着的大西瓜捞了上来。这都是自家园子里长的,又大又甜,放在井水里镇一镇,吃起来透心儿凉。
林瑛吃瓜不爱切着吃,爱用勺子挖着吃,林家两口子都不是惯孩子的人,但对林瑛却另眼相待。
两口子都是没念过一天书的苦孩子,从年轻时候就死命干活就想让家里孩子能出人头地。头一胎是个儿子,俩人寄予他无限希望,可那个熊孩子从上学那天开始,考试就从来没及格过。
林瑛呢,好的时候考第一,抽风了倒数第一,让两口子的心是七上八下,从小就对她关注的最多。
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林瑛就属于能作能耍博人关注的那种孩子,占据家长心思多了,慢慢的自然心就偏过来了。加上林瑛现在又有出息,长的还好,两口子不惯着儿子也不惯着小女儿,唯独对本应该不受待见的老、二最溺爱。
按说家里这么多客人,应该把西瓜切开大家一起吃,可林妈就是劈了一半给自己闺女,剩下的才用勺挖出来装盘,给大家伙一起吃。
林爸把林瑛接过去后,盛誉还不放心的在一边看,但好赖知道这是在谁的地盘上,没上手抢人那么放肆。
等林妈把西瓜端上来后,别人都入座了,他还站在那不动。
之前以为他们都是林瑛的同学,是客人,林爸是相当的热情了,说把他们当成自己家孩子看都不为过。现在他看出点问题了,就拿他当觊觎自己闺女的狼来看待,哪可能还有什么好脸色了。
“不吃饭还杵在这儿干嘛!”当爹的,可能跟女婿都是天生的冤家,看一眼都觉得扎眼睛。
但是当妈的不是,有道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先前她就当这些孩子是闺女的同学,全都一视同仁,这会儿也发现不对劲了,就一直盯着盛誉看,还满脸的迷之微笑。
这年头能开车的,都不是一般人家,林妈不懂什么门当户对,就知道闺女嫁的越高越好。俩人是同学,看着家境也不错,长的还挺好,是一个可以持续性发展的好对象。这也就是出去念书了,不然在屯子里,林瑛这个年纪的姑娘,早就找婆家了。
现在林瑛出去上学,以后也不可能再回农村,能在同学里找一个是最好的了,俩人处几年后毕业就结婚。不然等念完书再考虑个人问题,黄花菜都凉了,年纪相当的早就让人挑完了。
不同于林爸的冷脸,林妈是相当的热情了,她给盛誉夹了满满一碗菜,见他都吃光,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农村饭菜,你们城里娃还吃的惯不?”
“吃的惯,很好吃。”盛誉不像倪震那么油嘴滑舌,但是从小在那样的家庭里耳濡目染,最会伪装。想要获得谁的好感,简直太轻而易举了。
林妈这样的农村妇女,应该是喜欢本份、有能力,又对自己女儿一心一意的女婿吧。
所以盛誉一改往日的酷拽冷傲,笑得一脸腼腆,就像隔壁的二小子一样平易近人。
别说聂震他们了,就是林瑛,也有点傻眼。怀疑是不是刚才游泳的时候,盛誉脑子进水了,怎么看着有点不太正常。
第294章()
盛誉没有洁癖,但是他有怪癖,别说别人了,有时候林瑛他都嫌弃。现在他装的是哪门子大尾巴狼,像个人一样!都开始说人话了!
“好吃就多吃点!以后经常来玩。”林妈就是地道的农村妇女,听话只会看表面,人家说喜欢她就认为是喜欢,不懂什么叫客套。
别人都认为盛誉在装,心想这下有他好看了吧,偷鸡不成蚀把米。给他夹菜那双筷子,都在嘴里涮过好几次了,这下看他怎么吃。
他们没猜错,盛誉确实在装。但是这个装,也分心甘情愿还是勉为其难!林妈是谁啊,那是未来丈母娘,媳妇儿能不能到手,就看这一哆嗦了。现在别说菜里带点口水,就是带坨shi,他也会笑着吃下去的。
盛誉的毅力,在圈子里都出名。从小练武,一天没落坚持到现在,为了保持精力蓬勃,还保持着童子之身。别的都暂且不提,就这一点,我去了!!能在这样的位置上,还片叶不沾身,简直就是让众人膜拜的典范了。
但谁要是和他有仇,那可真是捅了马蜂窝一样,不要谁半条小命儿,他绝对不会撒手的。
说这些没别的意思,就是阐述一下盛誉钢铁一般的意志力,他想做成什么事情,绝对不会有半点含糊。
像他们这样很多人一起的时候,大都是能说会道嘴巴甜的人比较吃香,但是农村人不喜欢油腔滑调的,那种爱耍花腔的人反而会被认为是不正经。加上家里还有个满嘴跑火车不务正业的林玮,林家两口子是掐半眼珠子看不上这种孩子,反而是盛誉这样,‘憨厚实在’的,最能让人放心。
再加上林瑛的关系,林妈对盛誉是越看越满意,桌上的好吃的,都让她挪到盛誉面前了。
本来之前的龙凤斗是摆在吴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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