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就好。”父亲叹了口气:“可是孩子,咱们终究不能活在恐惧中,要学着去克服自己的恐惧。你怕吃药,可若有一天,你总是与药为伍,还会害怕它们吗?”
父亲并非说说玩,这一次上街,父亲便拉着自己走遍了大街小巷,终于寻到了一家医馆。掌柜的认得父亲,他也认得这个和蔼的小老头,从小,他吃的药都是掌柜的开的,并不陌生。父亲说,从今以后,他便在这家医馆里做学徒。
他怕药,可是喜欢出门,两相取舍,还是来了医馆。
掌柜的将他安排在前台,跟着伙计从抓药开始学起。每一种药,都有一种名字,一种属性,跟别的药全然不同。渐渐的,他就有些入迷了,喜欢上了在医馆里呆着的感觉。
后来,掌柜的想让他学医,他却只对药感兴趣了。
他在医馆的抓药铺子里呆了十五年,每一天,都很专心的看着药方,研药、抓药、包药、送药,风雨无阻,谁也扰乱不了。
直到这一天。
“小哥,劳烦你帮我照这个方子抓三副药。”他正忙碌着,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温言软语。
这嗓音并不娇柔,但格外清脆,一听就知道是大家闺秀,却少了些京中千金小姐们的蛮横无力,听在耳朵里只觉得浑身舒坦。
他不禁抬头,扫了一眼柜台前的人。
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裹了一身厚厚的裘袍,露出尖尖的下巴,鼻子冻得有些发红,眼睛却很亮、很干净。
他接过姑娘递过来的药方,只看了一眼,便照方抓药。以往他抓药总是格外利索,今日却不知怎的,一点也不想快,慢悠悠的捏了称头,将药包好,递给了她时,听见她软软的道谢,才明白自己竟莫名其妙的对人家姑娘有了好感。
父亲教过他如何对抗病魔,却没教过他,如果喜欢一个姑娘,该怎么去搭话。
他看着那娉婷袅娜远去的背影,一时间便觉得整个世界都被她点亮了。
他从不走神,但今日,自打见过了那人,便怎么也无法集中注意力。下一个来抓药的是一对年轻夫妻,女人有了身孕,缠着男人娇柔的撒娇,男人怕她累着,一个劲的催促他快些。
人生如戏,就在他正暗暗后悔没找人打听个姓名时,那姑娘又去而复返了。
见着她,他本能的一喜,看着她被人欺负,更是同仇敌忾的怒了!
原来,那来抓药的男女并非夫妻,他心仪的姑娘,才是那个男人正牌的妻子——未婚,听到未婚两个字,他心头暗喜了一下。但一想到她柔善被人欺负到如此境地,又觉得格外不忍,在心底将那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痛骂了一遍。
她强装着不伤心,可却在那一对男女离开后忍不住崩溃。
他瞧着那张苍白的小脸,没来由得,也觉得自己不舒服。递药给她时,他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这是他谨守礼仪唯一能做的。
他看见她愣了一下,然后快速的低下了头去,刹那间的娇羞直叫他着迷。
他终于知道了她是谁,原来,她是安伯侯府的大小姐,闺名书晗二字。
书晗……这两个字光是在唇齿间流动,都仿佛带着甜蜜。这一夜,他辗转难眠,脑中不断回响她的样子,她的声音,疯了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一夜未睡,第二日,他起晚了,索性也不去药铺了,穿了平日里难得穿一次的衣袍,就信步闲庭的把街头当做自家后院,其实,他只是期待着,想看看能不能在人山人海中遇到她。如果遇到了呢?他告诉自己,那就当做是他跟她上天注定的缘,她过得不好,他就要把她接到自己身边来,绝不让她明珠暗投。
姻缘天定,他信!
在人群中里再次看到她时,他几乎不敢相信,心情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
他跟着她转了个弯,跟着她一同进了锦荣堂医馆,听见她低声的问伙计一些药理上的问题,知道她是为弟弟买药,他就笑了。药理上的事情他懂,正好可以以此作为切入点。
笑意还没入眼底,疏忽就冻结了。
昨天那个惹人厌的王毅阳和紫玉又进来了这锦荣堂。他几乎是下意识的看向陈书晗,她根本没注意到来人,正专心的听伙计说煎药要注意的事情和一些饮食上的禁忌。他想出声提醒,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陈书晗忽然回头,视线跟那对男女就撞了个正着。
他看见她柔弱的身躯微微一晃,扶住了自己的弟弟,心也跟着一颤,一股不祥的感觉涌了上来。
果然,那个紫玉忍不住对她发难了。
明明是自己摔倒的,她却偏偏要说是陈书晗推倒的,王毅阳和王母都跟着帮腔,一致指责陈书晗心肠狠毒。
可是,明明受伤的是陈书晗,委屈的是陈书晗,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她?
他再也看不下去,推开人群上前将陈书晗扶了起来,轻轻一碰,就知道她的脚踝错位了,已经肿了起来,他想给她矫正,却见她痛得脸色发白,这手便下不去,只恨不能替她疼。
好在后来,陈书晗那个身份不凡的朋友跟着魏时来了医馆,在慕云歌的犀利辩护下,王家人吃了大亏,竟又想诅咒陈书晗,往她身上泼污水。
原来,他们这样对陈书晗,竟是嫌弃她身体有疾,想活活呕死她,以便妾室扶正。
真是歹毒心肠!
他义愤填膺,突然涌上来一股豪情和不顾一切,挺身而出:“只要侯爷能将小姐许配给在下,就算陈小姐的身体再差十倍,我也不会嫌弃她!我会疼惜她,比所有人都疼她!”说着,他转向头,似笑非笑的看向王夫人、王毅阳:“只有傻瓜,还会放着美玉不要,偏选块黑心石头吧?”
他没去想那么多,只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上天怜惜好人,所以也给了他一次机会。他扶住她,她没有推开;他邀请她同出游,她点了头。
他像做梦一样的回到家中,心神不定,神似不宁,母亲关怀的问起是为了什么事,他便说了:“母亲,我喜欢一个女子。”
“这是好事。”母亲笑着说:“可我看你有些为难。”
“她刚退了婚。”他说着,仔细看着母亲的脸色。
母亲一愣,复又笑道:“退婚不退婚的倒也不打紧,皇上亲自册封的三品贞淑慕小姐,听说在金陵时也是退过婚的,如今可不还是活得很好,还被赐婚给了誉王殿下?只要人品端正,爹娘都是明白人,不会为难你们的。是哪家的小姐?”
他放了心,好生感激父母,笑出声来:“她叫陈书晗,是安伯侯府的大小姐。”
说完,将这几日自己的所见所闻说给了母亲听。
母亲听后,眼圈都红了:“陈大小姐也是可怜,她跟你一样,生来就身子不好,难免被人轻视。这些个混账啊……”
感叹了一番,母亲便起身离开了。不多时回转,已是面带喜色:“巧了。你爹说,他很是中意陈小姐,可惜人原已订婚,只能无奈放弃。如今王家不珍惜,可见上天是乐意让她做咱们柳家的媳妇的。”
他喜笑颜开,当夜就催促着父母请了媒婆,第二日就上门说亲去了。
出乎意料,安伯侯府那边当即点了头,同意了这门婚事。
幸福来得太快,太突然,他如坠梦中,整日里有些担忧,会不会真的是做梦,一觉醒来,原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直到新婚之夜,他挑起红盖头,红烛下她俏媚如花,抬头微微一笑,柔声喊了一句:“扶风……”
这声调跟当初相识时一般无二,一样的柔软,一样的温柔,就是简单的两个字,勾动他满腔爱恋,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原来他受尽半生苦楚,只是上天苦心安排,要让他在那样的场合、那样的情景遇见她!
第425章 蔺居正·三打()
他从没有讨厌哪个女子,像讨厌南宫瑾一样。
第一次见面,她一拳打掉了自己的鼻子,让自己成为了满圈的笑话。第二次见面,她一脚将他踹下马去,成为整个京城的笑话。第三次见面……第三次,是他自己认输的,没办法,不能不认,那可是在比武招亲的擂台上!
要问具体细节,还得从头说起。
他在蔺家排行第二,兄长性格文雅比他坐得住,所以,兄长习文,他便习武。但他总觉得动刀动枪是粗人做的事情,内心里格外羡慕古人诗香雅韵的高洁,一边敷衍着父亲,一边悄悄跟着大哥读书。
许是偷着藏着的格外不容易,到了后来,他的才学反而比正儿八经学文的兄长要胜出很多,而他正儿八经该学的武功,却成了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遇到个一流高手,就会被打得满地找呀。
其实,也不必一流高手,靖国公府上的大小姐,他就打不过。
这话是父亲说的,他听了格外不屑:“就一个黄毛丫头,将门虎女又怎样,能有多大能耐?”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父亲哼哼:“迟早教你撞上了,才知道厉害。”
他摆摆头,京都那么大,哪那么容易就撞上了?有那闲工夫担忧这些,还不如约上三五个朋友,好好出去踏春赏花。
四月里骑着马儿,同朋友们一道赋诗饮酒,看着田野边的大姑娘小媳妇打扮得花枝招展,男人们玩开了,很快就彼此开起了玩笑。素来放荡的胡公子指着路边一户农家的小姑娘笑道:“蔺兄,你看那姑娘卷起裤腿在田间收麦子,虽不是肤如凝脂,倒也有些让人羡慕的青春年少,配蔺兄倒是有些奥妙。蔺兄才高八斗,不如赋诗一首,赠与佳人?说不定,还能成就一段姻缘呢。”
“有何不可?”他微笑,略一沉吟,脱口而出:“今野其殊,麦穗田田。伊人脱簪,盈盈尔笑。我诚不敏,愿为……”
诗未吟完,猛觉眼前一道暗影滑过,鼻梁一阵剧痛,猝不及防未曾握紧缰绳,砰地摔下了马去。
顾不得起身,一抹,手中已是一片殷红。
同行的人纷纷都跳下马来,或是扶他,或是质问:“什么人这么大胆,你知不知道这是谁?说出来不怕吓死你……”
忽地,这质问声一蔫,哑了。
他眼前进行乱舞,好不容易才能看见东西,摸着火辣辣的鼻梁骨,一股怒气上涌,他不算彻底的读书人,气质是温润,脾气也不错,但被人这么莫名其妙的揍了一拳,圣人也有三分火气,他站起身,沉声喝道:“敢问是哪里得罪了阁下,为何要对在下下此狠手?”
“登徒浪子,本姑娘揍你是救你!”高高在马上坐着的身影纤细,他好不容易才看清,便有清脆的声音传入了耳中。
揍他时那么大的力气,连脸带人一同从马上摔了,这怎么会是个女的?
他定睛看去,马上的女子身量纤纤,一袭火红色劲装,手上用绑带缠得紧紧的,倒是英姿飒爽,少了些闺中女儿的娇柔。再看那张脸,明眸透着精光,一眼能瞧透人心般,有些让人心头发毛。
长得是好看,但此刻就算她长成了天仙,怕也难以消他火气:“你说谁是登徒浪子?”
“就算这里是乡野,乡间女子听不懂你言辞间的轻薄,你的言行也终是不检点。她露胳膊还是露腿,是笑还是哭,gan你何事?”女子冷冷一笑:“你若不服,尽管告到京兆府尹那儿去,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说法。”
说着,眼波严厉的从诸人身上扫过,扬起马鞭,绝尘而去。
他给骂懵了,等反应过来,人都去得老远,这肚子火只能憋着了:“这姑娘是谁,你们可认识?”
他料想他们是有人认得的,不然刚刚见到人时,会那么大的反应。
旁边人忙打圆场的笑着赔礼:“她是靖国公府上唯一的千金,身份贵重,又是南宫瑾唯一的独苗,自小,靖国公便是将她当做男儿来养的,性格嘛,难免暴躁些。蔺兄不要跟她一般见识,不要跟她一般见识……我那又上好的金疮药,敷一层,明日准好。”
他便愣了,原来,刚刚那姑娘就是父亲口中他迟早要吃的“亏”。
他给气笑了,果然是有些厉害,刚刚她出拳,他竟毫无觉察!
这个亏,还真得吃。
因南宫瑾搅乱,这场踏春游不下去了。因是胡公子建议来这边,如今出了这事,胡公子自觉对不住他,将他带回了府上疗伤。他在胡家呆了一天,第二天从胡家出门时,鼻梁骨上依然是一层淤青。
他摸着鼻子疼得龇牙咧嘴,骑着自己的马,总觉得满街都在打量,好不丢人。
走在街上,怎么都不自在,心思也有些不在行走上。身后有人惊叫,他也没听见,等觉得不对回头时,只觉得背上一疼,已被人一脚从马背上踹了下来,屁股着地,摔着了尾椎,又痛得眼泪花花乱转。
满街哄堂大笑,指着他戳戳点点。
他捂着屁股又觉得不雅,忍着痛起身,看向罪魁祸首:“你干什么?”待看清她的容颜,不由倒抽了一口冷气:“又是你!”
南宫瑾淡然的拍了拍裤脚,冷哼了一声:“我跟阁下认识吗?何必大呼小叫。”
“不认识你踹我干什么?”蔺居正恼了。
“你这癖好也真够特别的,专往臭水坑里凑。”她挑眉傲然嗤笑:“早知道你有这癖好,我也懒得摔了点心将你踹下来,让你连人带马进坑里游泳,倒也是不错。”
他一愣,忙回头看前面的路,原来这里的地下泄洪管道正在重建,堆积了不少石头不说,有些排泄水满了上来,将挖开的坑淹没,味道并不好闻不说,若是栽进去,怕是要摔昏迷不醒。如此看来,她此举倒是好意了,就是言辞未免太不客气了点……
他拱了拱手,还没来得及说谢,她已领着丫头离去了。
救命之恩比天高,他便不好意思计较南宫瑾揍他的那一拳,只不过,想起这个人,心头总觉得怪怪的,连门也不想出,跟朋友出去也没了心思,窝在府邸里不知想什么好。
到了五月端午这天,他正在练字,忽然,书童跌跌撞撞的冲进来说:“公子,不好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