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侗的徒弟都只学他一部分本领,使秦朝想起巫行云、无涯子和李秋水同样各学他们师父一部分本领。到底是师父太厉害,还是徒弟太弱?
可是,武松弱吗?无涯子弱吗?如此说来,不是徒弟太弱小,而是师父太强大。
徒弟不能更强大吗?未必。
小时候,秦朝听说岳飞不仅文武双全,就单凭武功便胜出师父周侗,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正因为岳飞太厉害,金兵正面斗不过他,便使奸计,买通朝中的小人陷害他。而岳飞最大的缺点是太忠,以前秦朝对此不太理解,现在见大相国寺是大宋皇家寺院,岳飞又是大相国寺门下,加上岳飞出身很不好,更显大相国寺对他恩重如山,如此一来,便可理解岳飞为何死忠大宋,死不悔改。
秦朝摇了摇头,暗道:“想太远了,岳飞还在娘肚子里,不!娘肚子里都没有,离出世还远着呢!那张三李见识过我的‘时乘六龙’后还有胆量挑战,好,好得很。”
一夜玩乐,众女买了大包小包一大堆的东西,回到养生堂仍半天安静不下。秦朝打着哈欠,摸了摸被各种小吃塞满的肚皮,一招‘时乘六龙’顺手使出,一阵风般卷入卧室,往床上一躺,两眼一闭,迷迷糊糊中知道是慕容阿碧给换了衣服,并将脸上、手上、脚上全给擦了两遍。主意识越来越迷糊,潜意识却越来越清醒,**一睡,神体便醒,阴阳相隔,像太阳和月亮那样,虽然同在却不同出,日出则月落,日落则月出。
神体更讲究自然而为,不排斥男欢女爱,但对神体而言,**上的快感远不如精神上的快感,与众女进行**上的交流远不如聊天实在,并一直被众女当作说梦话,经常借机套话,却不知秦朝的神体越来越强大,梦与现实的结合随之越来越紧密,阴阳间的交流越来越大。神体对**的控制力越来越强,**对神体的控制力亦越来越强。体弱则对神体的控制力弱,**和神体很容易分离,或者说神魂出窍。
**一旦死去,神魂便无所寄托,变成孤魂野鬼。就算找到寄托之物,也很难再成长。毕竟那些寄托之物再好,又如何能跟**相比?
随着秦朝的神体越来越强,众多阴间的知识都无师自通,自然而然便知道,不过是以潜意识为主,显意识知道的并不多。
神体亦有男女之分和阴阳之分。不管是男神体还是女神体,皆有‘阳神’和‘阴神’之分。上次秦朝试着让‘阴神’在白天离体,不料‘阴神’一离开**,便像是掉入无尽的火海,差点烧成了灰烬,变成活死人。幸好有‘阳神’在一旁及时出手相救,不然比得了‘失魂症’还惨。养生堂开张将近半年,疑难杂症着实治过不少,其中便包括几起‘失魂症’。名为‘失魂症’,实际上只是‘阴神’太虚弱,一颗补元丹便能解决问题。若真的失了魂,秦朝一样束手无策,反正养生堂不需要那么大的名声,治不好就不治,不用死要面子活受罪。对此,苏轼尤为赞赏,说别人名声越大越爱惜名声,被名声束缚住,放不开手脚,养生堂却是名声越大越讲究医德,越不将名声放在眼里。
秦朝的‘阳神’在养生堂上空游了几圈,便回归**。外面貌似很安全,秦朝却不信,亦不欲现在就探索,准备先给神体弄些护体装备,再逐渐加大搜索的范围。
昨晚在大相国寺,秦朝大半精力都放在搜索适合神体的装备上,不过一件都没找到,不知是大相国寺没有,还是全被藏了起来。炼制好的一件没有,可用的材料倒是不少,那口巨钟便是件不错的材料,只是那么重的巨钟,神体什么时候才驱动得了?别说神体,**什么时候能拿得动都是大问题。虽然能将之分解成若干块,但那样的话效用大减,得不偿失。亲!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还请记住本站帮忙宣传下哦 !本站哦 !
第一百四十三章 毒蛇山谷()
研究神仙鬼怪的时候,秦朝并不排斥科学,闲居在家的大科学家沈括,便是被他三顾茅庐请出,当了蜈蚣山的大管家,为此还得罪了苏轼夫妇。
大管家沈括上任后,王闰之再不踏入蜈蚣山一步。
有一天,苏颂跟秦朝聊天,抱怨手下人员虽众,却尽是些不堪大用的小角色。谈着,谈着,忽然谈起沈括。秦朝一听这名字,立即想起另一个世界的石油大战,想起年产两千万顿的长庆油田,想起长庆油田最先重视的是沈括,想起记载长庆油田的《梦溪笔谈》,想起外国一位大科学家对沈括的评价——中国科学史上最卓越的人物。
秦朝连夜赶至闰州,力邀隐居在‘梦溪园’著《梦溪笔谈》的沈括出山。沈括年龄比苏轼大五岁,当官的念头大苏轼至少五倍,秦朝费尽口舌请不动,表演武功不是被对方当成玩魔术,就是被对方当成杂技。第三次,秦朝带着刑部尚书苏颂一起,结果沈括屁都不放一个,便跟苏颂进了蜈蚣山,当起了大管家。
沈括年龄比苏轼大五岁,兴趣之广大苏轼至少五倍,是王闰之最痛恨的人之一,是苏轼‘乌台诗案’的始作俑者,不但使苏轼陷入人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在牢房里呆了一百多天,多次险些掉脑袋,还牵连了苏轼的三十多位亲友。按理说,苏轼现在如日中天,风水轮流转,该轮到沈括倒霉了。事实上,就算苏轼不找沈括算帐,从元丰五年沈括领导下发生永乐城大败起,沈括的政治生命就已经完结,已经是倒霉透顶,无须苏轼再落井下石。永乐城大败,大宋损失高永亨、李舜举等不少良将,以及军人两万,民夫无数,使平夏城大捷以后良好的统一形势被葬送。沈括既领导不力,又救援不力,只是遭贬,已是格外恩典,但若想再复起,比苏轼难上何止十倍。
秦朝认为沈括的政治才华不低,军事才华更高,但性格不合适,兴趣太广泛,科学才是适合他的舞台。不过这话既不好跟沈括说,说了除得罪人外并无二用,又不好跟苏颂说,因为当时沉迷科学与以后封建迷信是一个等级的东西,在开明人士眼里至少是不务正业,少不了奇巧淫技的评价,与之相比,风花雪月反而成为文人雅事,青楼成为了光明正大的休闲娱乐场所。虽然苏颂是个爱好科学的人,但思想依旧是官本位,沈括当然比苏颂更爱好科学,思想却更加地官本位。若不是苏颂出马,秦朝用再多的新科学知识技术轰炸沈括都无法让他出山,就像范进七老八十还在为中举奔波不休,那是他们的价值观,是大的社会环境所致。
王闰之离开蜈蚣洞不久,秦朝又在京城外东南方一百里左右买下三座小山与山间的一个小山谷,命名‘毒蛇山谷’,并连挖三层‘毒蛇山洞’,与丐帮合作培养、训练和研究毒蛇。其中第三层由王闰之管理,第二层由丐帮新秀悟聚文管理,第一层由丐帮新秀之首李狂管理。李狂约莫二十七八岁年纪,是个很狂妄自大的人,一直自以为是当之无愧的下任丐帮帮主,不料半路杀出个黄蓉。当初乔峰在丐帮无法立足,丐帮老一辈是被全冠清煽动,年青一辈则是被李狂煽动。之所以全冠清被驱逐,李狂却安然无恙,是因为李狂一直未直接参与,只在暗中推波助澜,表面上是个仁义无双的大好人,是乔峰将来的接班人。与黄蓉争帮主之位时,李狂小瞧了黄蓉的聪明才智,稍不小心便暴露了本来面目,吓得不敢在黄蓉面前呆下去,却又不甘离开丐帮,最不甘的是打狗棒法和降龙二十八掌,于是申请调往京城附近的‘毒蛇山谷’,伺机而动。
李狂心想:当年乔峰那么厉害不是照样滚蛋,黄蓉是比乔峰更聪明更机灵,或者说更狡诈,但论起武功,黄蓉终究是不如乔峰天下无双,一旦陷入困境,难道还能像乔峰那样杀个来回不成!一个女人居然敢抢老子的帮主之位。到那时你便知道,女人是多么
不适合闯荡江湖,不如给大家多生几个孩子。
光是想,李狂就觉得很激动,若是做……旁边悟聚文见李狂神情,连忙悄悄闪开几步,昨天才陪李狂在青楼玩了一晚,腰都酸了,今天他可不想再去,暗道:“没夺到帮主之位很正常,何必如此自暴自弃呢!你自暴自弃我懒得理,但别扯着我一起呀!若只是享乐,我倒是欢迎,但像你那样……”悟聚文暗自摇了摇头,又悄悄闪开了几步,暗道:“我可是个文明人,你那疯狂劲我不想学,更学不来。”
李狂和悟聚文从小就喜欢玩毒蛇,若不论武功,只比较毒蛇方面的技术,就算与老一辈的高手比,亦不落下风,若在丐帮内部弄个排名榜,他俩绝对在前二十名之内。
丐帮除打狗阵外,最擅长的便是毒蛇阵,而且因为毒蛇不怕死,不怕毒,某些时候比打狗阵更难对付。可惜蛇类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天生惧怕雄黄。
李狂知道黄蓉和她身边的女人大都很爱干净,身上不喜欢佩带雄黄之类的药物,若训练出一个厉害的毒蛇阵,说不定机会来了能让她因此而吃个大亏,寻思:就算打狗棒法和降龙二十八掌再厉害,只要不是百毒不侵,那贱女人又能抵挡多久,最后还不得乖乖落网,听老子吩咐。若不识相,老子送你到全城最大的妓院接几天客,看你还能高傲到几时。嘿嘿!落到老子手里,你是想死都难,最好的办法就是乖乖听话,说不定老子一高兴,收你当个小妾,算是修成正果,从此大享清福。不然老子说你是乔峰专门找来的契丹狗,你就只有一辈子做一只契丹母狗,再不能做人啦!说起来,老子算是很仁慈的了。
悟聚文相貌阳光,嗓门大,王闰之每次进‘毒蛇山谷’,隔老远便听见他大喊:“苏夫人好!”满脸笑容地迎上。与之相比,李狂就像个闷葫芦,让人觉得很不懂礼貌。王闰之对悟聚文越来越有好感,甚至想过教他武功,后来发现‘毒蛇山洞’第三层每天都莫名其妙少了一些蛇,虽然很少,一般人根本看不出,但王闰之自认记得清清楚楚,绝不会出错。她不动声色,暗中追查了半个月,虽然仍未找出原因,但完全断定之前的判断,第三层每天确实都有毒蛇在莫名其妙减少。这些毒蛇大都是养生堂花钱一条一条收购而来,少了一条她都觉得对不起师父。她觉得情况很严重,虽然不想打扰师父,但为避免更大的损失,还是选择了上报。秦朝得知后,带着她悄悄在‘毒蛇山谷’转了一圈。她惊讶的发现,那些毒蛇居然是被一向对她礼貌有加的悟聚文盗走,蛇肉大都或炒或烤或煮被做成各种菜吃掉,因此她怎么都找不着。
“天啦!我儿子都不如他有礼貌,不如他讨人喜欢,这,这,怎么可能?”王闰之擦了左眼又擦右眼,就是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在做梦。对!一定是在做梦!”
秦朝嘿嘿一笑,凝音成线,向王闰之密语道:“先别忙着揭穿,他装你也装,装作不知道,再看他怎么装?看他装到几时?”亲!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还请记住本站帮忙宣传下哦 !本站哦 !
第一百四十四章 什么最毒()
出了毒蛇山谷,一路上王闰之再压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咬着牙不停地喘着粗气,泪水一滴又一滴落下……
“太可恶了!丐帮那么多蛇舍不得吃,咱们的更吃得津津有味。”
“丐帮不是向来以侠义自居吗?”
秦朝呵呵一笑,道:“劫咱们的富,济他们的贫,不正是侠义道中上的人最爱干的事吗?”顿了顿,又道:“丐帮中人原本就最擅长偷鸡摸狗的勾当,若不管理,更加乱七八糟。总体而言,丐帮的存在是利大于憋,不管是对乞丐,对百姓,对江湖,对武林,对朝廷,对民族,都是如此。一群乞丐能变成这个样子,不叫别的帮派汗颜吗?若更好几分,别人的脸往哪里摆?”
王闰之道:“师父真的不生气吗?”
秦朝一声轻叹,道:“以前会,现在不会。因为现在若为这点事生气,不用多久就会被活活气死。”
“怎么会?”王闰之十分地不解。
秦朝想了想,解释道:“你应该发现,武功越高,眼力、耳力等会随之增强。由此不难推断,武功越高,所见所闻越来越广。如此一来,以前少见的现在变得很常见,如果见一次生一次气,一天得生多少次气?加上比这更令人生气的数不胜数,如果一直止不住生气的话,得气成什么样子?”
王闰之道:“难怪师父不喜欢在外面走!只一件徒儿都忍受不了,那些数不胜数,就算师父忍受得了,心里难免不舒服。”
秦朝道:“那确实是原因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我在外面玩的时候同样疯狂过,但那样的日子早就一去不复返。就像小孩子玩泥巴,以前是很有趣,现在不可能了,除非时光倒流。”
听‘玩泥巴’三个字从师父嘴里冒出,王闰之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
秦朝道:“往事不堪回首。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是新人生的起点。”
王闰之心中一动,问出个在心里潜藏很久的疑问:“那些毒蛇师父好像不怎么用得着。”
秦朝点了点头,道:“我是只需要蜈蚣之王即可,但毒蛇之王应该不比蜈蚣之王差,只嫌少,不嫌多呀!再说蜈蚣和蛇全身是宝,药用价值极高,不亏本呀!而且你根本不需要亲力亲为,多培养几个亲信不好吗?不管是穷苦人家的丫头,还是大户人家落难的小姐,只京城里就多得是,正好救下,相互帮忙。但别忙着收徒,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的品性光用眼睛看不够,必须经过长时间的考验才行。”
王闰之点了点头,迟疑道:“那师父对我们夫妇怎么那么信任?”
秦朝哈哈一笑道:“你呀!你们的为人不早就经过无数的考验了吗?虽然那些不是我亲自动手,但那又有什么区别?”
王闰之笑道:“师父既执着于规矩,又不拘泥于规矩,极懂得灵活变通。”语气一转道:“正月十六那天,开封府赦免了一批女犯人,有几个无家可归,前来投奔,徒儿正为怎么安置她们头痛,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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