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举国上下,在被大唐二十万甲士断去了水源与粮食后,他们城内的军队连同百姓加起来总共十余万人,在这一个半月内,展开了一场“饕餮盛宴”。
渴了,就喝水止渴。
饿了,就吃肉解饿。
水,是血水。
肉,是人肉。
起初,每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就足够三到五人一天的伙食量,而一个尚在饮乳的婴孩,则只够一到两人的一天吃喝。
而且,徐国上下,每一户人都是最先从自己家的孩子开始吃。只因为当时的守城将军,最先杀死了他自己的孩子。作为守城将士们的“食物”。
然,那些个本该是心地淳朴,却又实在耐不住饥饿与口渴,更是不想死的百姓,他们对自己的孩子或是婴孩下不去死手,就想着拜托邻居,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而他们的邻居也同样是遇到了如此的情况,都是对自己家的孩子下不去死手。
后来,每一户百姓他们都是邻里之间下不去死手,就相互交换了自家的小孩。当然了,每一位小孩的体重都有差别。即便是他们已经饿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就连之前拉出来的屎也都吃了回去,更是多次吃了以后再拉,拉了再吃,可每次吃的都会比上一次要来的少。直到最后,他们连屎都拉不出来了。而且他们停水比断粮更久,早些时候他们可以喝自己的尿液,可到了后来,尿都没了。
他们就只能吃着自己那干瘪瘪的屎。
到最后,不论是屎还是尿,都没了。城里能吃的东西也都吃了。
书籍纸张,泥土沙子,至于那些杂草树皮之类的,他们能吃的也早就吃完了。
就只剩下了房子瓦片、家具等物,还有衣物这类不易拉出体内的东西。
人吃人,的确是一场盛宴。
因为从人吃人的那一刻开始,当他们这些人类心安理得地觉着不吃人就活不下去的时候,他们这些自认为所谓的“人”,其实已经不再是人,而是一头恶兽,是“饕餮”。
他们贩卖自己家的小孩,互食邻居家的小孩,还把自己的小孩论斤两卖,在与领居家的小孩交易之后,若是有斤两之差,就多退少补。
家家户户,上至文武百官,下至贫民百姓,皆是如此。
就连皇宫内的君王、王妃也都是如此。只不过他们最先开始吃的是从民间征集而来的婴孩小孩的肉和血,到最后吃的就是宫里的宫女。至于太监,他们则是互食。
到最后,民间的小孩吃光了,开始相互之间吃成年人。
那时候,民间上演的是弱肉强食,先从老人妇人开始,最后才是强者吃弱者。
军队里边则是小卒吃老卒,吃完了老卒才开始弱肉强食,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不被吃掉。
而官家与富贵人家,是先从奴仆开始,吃光了奴仆开始吃婢女,先从容颜较差的开始吃,等到吃光了奴仆婢女,这些官家子弟平日里捞了不少油水,如今家里金库更是金山银山的官员,只恨有钱也没处花,他们想过以黄金万两去市井坊间买几斤人肉来吃,从最早吃人开始的一斤人肉一百两白银,到现如今的一万两黄金买一斤人肉都没人肯卖。不得已,官家人终于开始吃自己的家人。至于那些富可敌国的门户,更是直接开出了一千万两黄金,买三两人肉的天价。可饶是如此,市井坊间,竟然没有一人肯心动。
这要是换做平时,那么这些平民百姓人人都可封圣了。可若是到了如今,他们心里面很清楚的知道,徐国是不可能战胜当今世上最强的大唐王朝,被破城是迟早的事,他们只是想晚点死,只要能活到城破,那他们就不会死。大唐王朝从来不会伤害无辜的百姓。即便他们知道,只要他们能够出城,也不会被大唐的将士给杀害。可是徐国的守城士兵却是会在他们打开城门的那一刻,就将他们砍成一滩肉泥。
所以,他们在等,在等城破,在等大唐的铁骑踏破城门。
可他们却是一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唐王朝的军队不攻城。
可他们还是愿意等。
一直到,他们听闻了皇宫里边的宫女被吃光了,听闻皇宫里的大内总管吃光了其麾下的所有内侍太监,还听闻他们的那位徐国君王已经下令开始征集民间百姓的肉和血,他们愿意用皇宫金库里的金银财宝甚至是他那条龙椅来买人。
市井的百姓终于慌了神。
他们开始反抗。
开始起义。
可最终都被守城的将士给平乱了。
不仅如此,他们还都成为了这些守城将士以及那些个文武百官甚至是君王妃子们的“腹中餐”。
一国之君,竟然主动开口买卖他的子民,甚至还有脸昧着良心地吃掉他的子民,这是何其荒唐的一件事?
可偏偏就在这个毫无名声的小小徐国王朝中上演了。
民以食为天。
君王将相则以民为食。
后世史官,更是将这位徐国的君王编入了史册,虽说没有过度的编造诽谤,可他的处事行径已经足够让他遗臭万年了。
而且,后世各国市井坊间竟然对这件事有了一句脍炙人口的笑言,真个是:小小徐国骨气硬,啖子啖父没人性。
当唐国的甲士跟随这位徐国城池之内,唯一一位幸存下来的男子,见过了堆积在皇宫金銮殿内的上千具森森白骨时,他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油然而生了一种恐惧。
这种恐惧让他们心神犯怵。
这种恐惧是来自精神深处的。
金銮殿,上上下下,本该是金光闪闪之地,可却染满了血腥。
血迹干涸后所呈现的暗红色,仿佛将金銮殿的地面铺上了一层暗红色的地毯。
在唐国的甲士跨过门槛之后,便觉着地面除了潮湿之外,还有黏糊。
地面的血迹并没有完全干涸。
很难想象,这座宝相庄严的金銮殿内,在最血腥的一次,是一日之内连杀多少人。
最后,这名唯一一位活下来,而且是最有可能杀掉徐国君王与妃子等人的男子,还是被杀了。
而且,男子被杀这件事,除了进入金銮殿内的这些人,还有城外的那十几万人,所有人都将之视为了军中机密,每个人守口如瓶,只当是这个男子本就没有存在过。而且他们在杀死了这名男子,便退出了城池,而且装作这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又在距离城池一千米开外的地方,干耗了半个月。
后来,在他们上报给朝廷的奏章当中,只说是经过两个多月的耐心围困,徐国上下一干人等全都饿死。而且在此期间,徐国上演了一场人吃人的“盛宴”,以徐国的君主率先起意,后来守城将士谋反,杀死了他们的君王,并砍下了头颅。至于这些守城将士,已被他们斩杀。
事后,大唐王朝千古一帝皇下旨,命人摧毁了这座城池。
徐国,就此沦为一片废墟,甚至还就此从地图上消失。
中原大地,再无徐国存在过的痕迹。
尔后,徐国的城池废墟经过了百年的风吹雨打,早已不复原来的样子。
再后来,有位姓李的文士,本是前朝的官员,后来官场失意,便辞官隐居。
他领着一家老小十余口人,来到此处,建立起了一个不大的家庭,时过境迁,小小家庭开枝散叶,就有了后来的李家庄,再到后来,便有了如今的李家村。
只是过了这么多年,没人知晓这位姓李的辞官文士,为何会在徐国的旧址附近“扎根”。更是无人知晓,他们李家村世世代代与徐国那些在“盛宴”中死去的骸骨成为了邻居,就不会心生害怕吗?
乱葬岗。
无人葬尸。
却已埋尸十万。
夜深了。
雨开始逐渐大了。
在停了一辆马车以及五匹马的乱葬岗附近,远远地传来了四道紧凑的马蹄声。
马蹄声由快变慢,到最后完全静止。
天地间,仅有阴雨的敲击声。
该来的,还是来了。
第278章()
四名各自头戴雨笠身披雨蓑的男女,分别跨坐在骨骼健壮的枣红马马背上。
他们驾马来到名为李家村的一座孤僻村落,而后,他们又凭借着独特的追踪之术,从李家村一路追踪到了五百米开外的一处乱葬岗中。
说是乱葬岗,其实这里只是一片平原。
据说在百年前,前大唐王朝的将士在攻占了徐国之后,便将徐国的城池连同“徐”字王旗一并摧毁。不过他们也倒是宅心仁厚,替因战火硝烟死去的十万徐国人挖了一个大坑,将他们的骸骨尽数填埋。
如今的乱葬岗,本是一口万人坑。
只不过在百年的风吹雨打、砂石填埋之后,如今倒也与寻常的平原无异。
不过在大唐王朝的地图上,仍是将此地标注为了乱葬岗,而非是平原。
四骑人马自从进入了这片乱葬岗的范围内,他们的速度便逐渐减缓了下来,虽然还是骑马,可他们四人胯下的马匹倒像是在散步,马蹄声稀疏,远没有一开始那般的紧凑急促。
雨水不断的从天上落下,声势不大,但比起早先时候的绵绵细雨,已经要大了许多。而且,照此情形下去,雨势迟早会演变成磅礴大雨。
可饶是如此,那四名身上穿戴着蓑笠的男女,依旧骑马缓行在这片乱葬岗中。
雨夜黑寂。
四名骑手当中,有位被蓑衣遮挡了丰腴身段的妇人,四处观望了一眼,不由心生一丝不满,她没好气地看了身边的消瘦男子一眼,抱怨道:“包逸,你到底行不行,怎么跟踪几个人都能跟丢。”
身边的消瘦男子撇了撇嘴,道:“我行不行这一个多月以来,你还不知道吗?咱们从绿松镇与他们分开以后便开始追踪,一直跟踪到了这里。原本我还以为咱们这次没能抱住机会,就让这机会与自己完全错过。可到头来还不是让咱们跟到这乱葬岗来了吗?”
中年妇人竟无话可说。
消瘦男子不再去理会身边的与他同样骑乘在马背上的中年女人,低头凝望向地面那数串马蹄印,以及一排车轮印。
随着天上的雨越来越大,而导致了泥地上的印痕很容易蓄满水,而且又因为光线灰暗,叫人很难看清。现如今倒还好些,若是等到了大雨磅礴的时刻,那么想要区分印痕的走向,那将会十分的困难。
四个人之中,就只有包逸会上一点粗浅的追踪术。
这么多年,只要他们四个人合作,就都由包逸来领路。
虽然他们四人一开始被那名白衣少女所施展的神通手段给拖延了不少的时间,可到头来,他们还是凭借着包逸的追踪术一路跟踪,即便他们落后很长一段距离,可总能让他们寻找到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并遥遥的跟踪着。
一直到最近几日,他们发现的车轮印与马蹄印都还算比较新鲜,到了今日,他们估算着大致的距离差就相差半天的路程。这不,他们日夜兼程,终于在深夜时分,来到了这片乱葬岗。
“乱葬岗、乱葬岗,这名字可真不吉利。”包逸在心中嘟囔了句。
最后,他还是从地上积满水洼的印痕中分辨出了魔教少主等人的去处。
然后,他们四人继续朝着包逸指引的方向前行了将近三百米,终于是在豆大的雨水之中,在道路上见到了一辆孤零零的马车。
驼车前行的枣红马,在雨中笔直站立,身姿挺拔,马车上,没能见到那位魁梧的光头车夫。
豆大的雨水不间断地敲击着车厢,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雨珠不断从雨笠的帽檐滴落,包逸等人即便有雨笠戴在头上,可如今却还是满脸的雨水。
“喂!我说缺心眼的,你小子该不会被耍了吧?”骑在马背上还改变不了弯腰驼背的老倌,遥遥地看了眼雨中的马车,便扭头对那名在一个半月以前获得了一份大气运的消瘦男子,满脸讥笑道:“该不是境界提升了,脑子就变傻了吧?你带着我们追踪了个把子月,结果就是一辆马车?怕不是被人家当傻子耍吧?”
被驼背老倌贺齐山如此嘲笑,一路上尽心尽力的包逸脸上挂不住,心里边更是难受,当即恼羞成怒地大骂道:“死驼背,有本事你来啊?!老不死的东西,就知道跟在老子后面吃屁。”
驼背老倌呵呵一笑,“怎么,你都已经等不及要吃我的屁了吗?”
对于驼背老倌的无赖样,包逸只有被气得面红耳赤,他大吼道:“贺齐山!”
驼背老倌晃了晃头,道:“爷爷在此。”
包逸被气得双腿用力一夹马腹,只听一阵清脆的“嘎啦”声响,包逸胯下的枣红马立即凄惨的嘶鸣一声,当场摔倒在地,死不瞑目。
就当包逸准备抡起袖子去捶那名高坐在枣红马背上的驼背老倌时,身边一直沉默不语的矮小汉子,厉声道:“够了!就算这里有人,也都被你俩的这些屁话给吓跑了。”
包逸与贺齐山这才作罢。
阎远玉轻轻抬腿踢了踢马肚,驾马朝那辆马车行去。
枣红马行进的速度不快,这是阎远玉故意为之,虽然这里只留有一辆马车,没有其余的五匹马,可阎远玉心里边多留了个心眼,心怕这是那八个人留下来的陷阱。
只要靠近马车的速度越慢,那么即便马车是一个陷阱,那阎远玉也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马蹄声清脆而又悦耳。
雨珠敲打斗笠与蓑衣的声音,亦是悦耳动听。
可身临其境的阎远玉,却是神经紧绷,面色也显得格外的凝重。
有那么一瞬间,阎远玉仿佛连自己的呼吸声以及心跳声都能够清晰的听见,她觉着自己的呼吸有些急促,心跳也有些剧烈。
出于女人特有的直觉,阎远玉的双手已经松开了马缰,转而握上了那根别在马肚一侧的扁担。
枣红马距离马车越来越近。
马车的拖行马,正在原地低着头,拿鼻子嗅着地面上的泥土气味。
另一边,包逸蹲在地上,替自己的坐骑合上了眼皮,即便这匹坐骑跟着他才不过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