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三侠五义》中的公孙策,其实就是清代艺人根据当时的刑名师爷形象塑造出来,宋时并没有公孙策这一号人物,宋代的州府也没有所谓的“师爷”。师爷,乃是行政幕府制度发展到明清的产物,又称“幕友”。而宋朝历史是军政幕府虽然还有保留上,却是唯一一个不设行政幕府的王朝。说明宋朝已经在地方建立了专业化的行政、司法机构,当然不需要行政幕府赞襄了。
“包公戏”中的包拯,是集侦查、控诉、审判、执行四权于一身的权力大的吓人的超级法官,一桩案子,明察秋毫的包公往往当庭就问个清楚,然后大喝一声“堂下听判”,义正词严地宣判后,又大喝一声“虎头铡侍候”,就将罪犯斩首了。以此类推,既然有了专业的司法机构,那么肯定就不会出现这种程序性错误了。
宋朝的国家制度设计上讲究的是分权与制衡,在司法制度上一样也得到体现,因此太祖立国时就建立了一套非常反说的司法程序。
首先,侦查与审讯的权力是分立的,宋代的缉捕、刑侦机构为隶属于州、路衙门的巡检司,以及隶属于县衙门的县尉司,合称“巡尉”,相当于今天的警察局,其职责是缉拿、追捕犯罪嫌疑人,搜集犯罪证据、主持司法检验等,但按照宋朝的司法制度,他们不可以参与推勘,更不能够给嫌犯定罪。宋初的一道立法规定:“诸道巡检捕盗使臣,凡获寇盗,不得先行拷讯,即送所属州府。”
案子进入州府的庭审程序之后,先由一名法官审查事实,叫做“推勘”。这位推勘官将根据证人证言、证物、法医检验、嫌犯供词,将犯罪事实审讯清楚,能够排除合理怀疑。至于犯人触犯的是什么法,依法该判什么刑,他是不用管的。被告人画押之后,便没有推勘官什么事了。但如果审讯出错,则由他负责任。
这一道程序走完,进入第二道程序。由另一位不需要避嫌的法官,向被告人复核案情,询问被告人供词是否属实,有没有冤情。这道程序叫做“录问”。如果被告人喊冤,前面的庭审程序推倒重来,必须更换法庭重新审讯。这叫做“翻异别勘”。如果被告人未喊冤,那进入下一道程序。
案子的卷宗移交给另外一位独立的法官,这名法官将核查卷宗是否有疑点,如发现疑点,退回重审;如没有疑点,则由他根据卷宗记录的犯罪事实,检出嫌犯触犯的法律条文,这叫做“检法”。推勘与检法不可为同一名法官,这就是宋代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宋人相信,“鞫谳分司”可以形成权力制衡,防范权力滥用,“狱司推鞫,法司检断,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
检法之后,将案子移交给一个判决委员会。判决委员会负责起草判决书,交委员会全体法官讨论。若对判决没有异议,则集体签署,将来若发现错案,所有署名的法官均追究责任。这叫做“同职犯公坐”。对判决持异议的法官,可以拒不签字,或者附上自己的不同意见,这叫做“议状”,日后若证实判决确实出错了,“议状”的法官可免于问责。
判决书必须获得全体法官签署,才可以进入下一道程序:送兼任法院的首席法官的知府或知州做正式定判。首席法官定判后,还需要对被告人宣读判词,询问是否服判。这时被告人若称不服判,有冤要伸,那么将自动启动“翻异别勘”的程序——原审法官一概回避,由上级法院组织新的法庭复审,将前面的所有程序再走一遍。原则上刑案被告人有三次“翻异别勘”的机会。
这才是标准程序,但还不算完,被告人依然有‘伸冤’的机会……
第1031章 惊喜()
宋代刑事司法程序之繁复、严密,堪称历代之冠,即使在今日看来,也会觉得过于“繁琐”。包拯要是像“包公戏”表演的那么断案,毫无疑问,属于严重违反司法程序,早就被台谏官弹劾下台了。如果被告人在听判之后,表示服法,那么整个案子告一段落,呈报中央派驻各地的巡回法院提刑司复核。
巡回法院若发现疑点,案子复审。若未发现疑点,便可以执行判决了。但如果是死刑判决,且案情有疑,则必须奏报中央法司复审。包拯不经复审、复核便下令处决罪犯,这完全就是擅权,是犯罪。别说皇帝容不下这种臣子,就是同僚也会将其弹劾下台,其也根本没有机会铡了陈世美。
因为大义灭亲铡了自己的侄子而获得‘青天’美誉的包公,在赵昺看来这也是掺了水的,因为以他所知这种情况在宋朝的司法制度下发生的几率太小了,当然这还是在包公真的有这么一位侄子的情况下。而实际上包公生前留有一条家训: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他的子孙也确实没有辱没祖宗,子包绶、孙包永年都居官清正,留有廉声。包拯显然并没有一个成了贪污犯的侄儿,又何须大义灭亲?
而宋代司法特别讲求亲嫌回避,在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都设置了非常严格而周密的回避制。即便包拯确有侄子犯罪,也轮不到包拯来大义灭亲。宋朝法院如果受理了一起诉讼案,在开庭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核定回避的法官。所有跟诉讼的原告或被告有亲戚、师生、上下级、仇怨关系,或者曾经有过荐举关系者,都必须自行申报回避。
不但与诉讼人有亲嫌关系的法官需要回避,在一起案子的审判过程中,负责推勘、录问、检法的三个法官,也不能有亲嫌关系,否则也必须回避。而且,法律还严禁推勘官、录问官与检法官在结案之前会面、商讨案情,否则“各杖八十”。
如果是复审的案子,复审法官若与原审法官有亲嫌关系,也需要回避;对隐瞒回避义务的法官,处罚非常严厉。甚至上下级法官之间也要回避——即有亲嫌关系的法官不能成为上下级。如果有回避责任的法官不申报呢?许人检举、控告。
不用说,这自然也是为了防止法官的裁断受到私人关系、私人情感影响,出现假公济私、公报私仇的情况。实际上也可避免发生亲铡侄儿之类的人伦悲剧。如果包拯的侄儿因为贪赃枉法而被告上法院,那包拯首先就得提出回避,决不可能亲自审讯此案。这样的司法回避制度,可以说已经严密得无以复加了。
那些批判传统司法制度欠缺程序正义的人,显然是将戏说误当成历史了。编造出“包公铡侄”故事的旧时文人,与将“包公铡侄”行为当靶子的今日学者,其实都误以为传统司法制度不讲究亲嫌回避,才会出现大义灭亲的司法官,只不过前者将“大义灭亲”吹捧为美德,后者视“大义灭亲”为司法回避程序的缺失。
遗憾的是,事实恰如后人所指出的那样:“元人入主中原之后,宋朝优良的司法制度,大被破坏,他们取消了大理寺,取消了律学,取消了刑法考试,取消了鞠谳分司和翻异别勘的制度。”生活在元明清时期的小文人,已完全不知道宋代繁密的司法程序设计,只能凭着自以为是的想象编造包公审案的过程。
因此宋亡之后才批量出现的“包公戏”,实际上跟宋代司法制度已毫无关系,顶多只能反映元明清时期的一部分司法观念与实践而已。借助“包公戏”批判传统司法模式是大而无当的,因为“包公戏”实际上遮蔽了发达的宋代司法文明。
不过在赵昺这个现代人看来,尽管宋朝依据分权的原则,从功能和机构两个方面,建立了以司法系统自我监督纠错的司法内部的监督机制,以及为防止弊端,或在发现审判错误后启动的司法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但是,宋朝刑事审判监督机制也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其正面作用亦不应被夸大。
首先,宋朝实行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目的在于追求裁判结果的正确性,但在实践过程中往往出现法外执法现象,在制度层面上为行政权干涉司法提供了机会,反而导致了司法的不稳定性。其次,在司法不独立的情况下,司法公正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法官既是司法系统成员,又是行政权力系统成员,行政管理权与司法管辖权相混淆,同时又相互渗透,使司法容易偏离法律,在法治中掺杂着人治的因素。因此,宋代刑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虽然促进了司法的公正,但其作用也是有限的。
赵昺作为这种政法合一制度下的最高统治者,天然的具有了对司法的决断权,也就是说拥有死刑的最好核准权。当然对死刑的核准权也有例外,在宋代初期,基于当时的特殊社会背景,规定州级审判机关对于死刑案件具有定判权,不必报请中央核准。中央刑部只在死刑执行完毕以后进行事后复查。
但自北宋中期以来,死刑案件必须由提刑司详复后才能施行,州级机关不再享有终审权,并逐渐形成为一种制度。该做法一直沿用到南宋。除非遇有紧急情况,才暂时赋予知州以死刑终审权,免予提刑司复核及报请皇帝的终核。
赵昺在反攻江南时,为了能迅速稳定局势,也曾将这种权力下放到府州,对那犯有叛国罪及恶行案件的罪犯可以不需报请便执行死刑。但是在局势稳定,各级政权和机构健全后,便及时回收了死刑最终核准权,可同时也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工作量,也让他的心情不大好,毕竟能送到他案前的都是穷凶极恶之徒犯下的罪行,对他纯洁的心理还是很有影响的……
…………
太后回宫后,每日清晨请安便又恢复了,再者今天逢五还要参加朝会,赵昺即便想睡懒觉也不可能。他昨晚直到子时才睡,起身后不免精神有些萎靡,简单洗漱后就会同了一班后妃前往太后寝宫请安,大家都知道陛下近日由于元妙大师的离开心情不好,也不敢多言,让气氛有些沉闷。
“官家……”
“皇后,有事吗?”赵昺正想着今日朝会应议之事,突然被并肩而行的皇后打断,扭脸皱皱眉问道,语气不免有些生硬。
“官家,还要注意身体,早些休息,勿要熬坏了身子!”吴曦却敏锐的捕捉到了其中的不悦,将要说的话咽了回去,转而关心地道。
“哦,这两日事情多些,朕会注意的!”赵昺却没有多想,摆手言道,示意自己没事儿。
“官家……”在后的陈淑上前一步跟上来言道。
“朕没事儿,忙过这几日就好了!”赵昺以为其也是不疼不痒的送上关怀,有些不耐烦地道。
“……”陈淑这‘暴脾气’不像皇后,皱皱鼻子还要说,却被吴曦打断了,“请安后,官家今日还要主持朝会,大家都快一点吧!”
“唉!”皇后等于将话堵死了,陈淑也不好再说,极为不甘叹口气,狠跺了下脚。
“贵妃娘娘,切要小心,不可如此!”而她的动作却将陪侍在旁的侍女吓了一跳,急忙扶住陈淑不安地道。
“多事,本宫没事的,大惊小怪。”陈淑瞄了眼前边的皇帝,其并没有停下脚步,心中一阵悲苦,甩开侍女搀扶的手低声斥责道。而跟在她身后的雷妍冲几人吐吐舌头,李三娘则是轻轻摇摇头,要大家不要在多事了。
走在前边的赵昺并没有发现身后诡异的一幕,领着众人给太后请安后便匆匆而回,不过让他有些纳闷的是太后今日没有留他共用早膳,却将皇后等人留下。可看太后笑吟吟的样子,似乎也无责怪之意。听着传来的阵阵晨钟声,早朝时间就要到了,想不通他也便不再想,喝了杯牛奶,狼吞虎咽的吃了两个肉夹馍就准备上朝了。
在赵昺看来朝会的仪式性更强,最大的功能就是让群臣看看皇帝还活着,且身体不错而已。再就是表明皇帝还是勤于政事的,非是一个荒与朝政的昏君。另外就是官员们‘争宠’,显示自己地位和才干的舞台,尤其是新晋官员往往更加急于表现自己,希望能在皇帝面前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不需细想就能想象到在这种氛围之下的朝会是个什么样子,这就像是现代的辩论会,每一个议题往往都会引发争论,欲在众同僚面前压过对手,让皇帝接受自己的意见。但是赵昺十分明白,在这样的场合下,绝大部分的议题都是议而不决,还需下朝后重新再议过,而那时往往几个头头脑脑在一起,不过三言两语就做出决定了。
所以赵昺以为朝会就是浪费时间,而又不得不参加,他有事甚至想那些日日上朝的皇帝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到的。不过让他佩服的就是这些勤政的帝王们的坚韧,他们的神经得有多大条,才能在经年累月的朝会中坚持下来而又没有崩溃。
今天的朝会就如同昔日的复制,在宣布了几项早已定下的诏令后,便进入议事阶段。面对各方的发表的见解,赵昺要做的就是装作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哼哈’着,然后让另一方继续说,让各方都摸不准自己到底想的是什么,待大家都沉默的时候,他只需来一句‘散朝后再议’便完了,而几位同样老神在在的宰辅们施礼称是,就又进入下一个循环。
因而赵昺坐在上边多数都是耗时间,但他知道只有等待群臣吵得口干舌燥发不出声,或是因为内急无法忍受时,朝会才能进入尾声。要知道朝会上无论君臣都不能随意出入大殿,至于想喝水更是奢望。所以无论是渴了、饿了,还是拉屎撒尿都要忍着,可人都有极限的,四、五小时之后就会有人挺不住的。
“更衣,上茶!”散朝之后,赵昺回到后宫的致远堂中,便急不可待的脱下那身代表着无限权威的黄袍,喝上一杯温凉的茶水。
“官家!”
“咦,今日不是德妃当值吗?姐姐怎么来了!”赵昺诧异地问道。按照后妃们的排班表,这几天该是章屏侍寝并在致远堂居住,而苏岚接任司宫令一职后,要打理整个后宫的事务,管理后宫诸司,反而是到致远堂来的少了。
“官家,德妃娘娘有佯,便又奴婢伺候了。”苏岚笑笑道,帮着小皇帝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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