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了对方对逆流做的事情,闪电还有可能放过鬼脸吗?
答案是很明显的。
然后,鬼脸知道难逃一死,临死前却狗急跳墙了,当着闪电和叶逸安的面按下了机关。
地下滚烫的岩浆喷涌而出,沙漠化作火海。大地飞快地裂开了,形成了无数的“悬崖”。
阿黛尔和卡西欧又没有闪电和叶逸安那样的好身手,自然逃得无比吃力,最后被困在了悬崖下的一块石头上,随时可能落入岩浆。而叶逸安却主动将绳子绑在了自己腰间,跳下去营救两个姑娘。虽然两个姑娘再被救起来以后由于伤势过重还是没能熬过去,但叶逸安主动跳下去的行为却在闪电心中加了不少分——这个人连陌生女孩儿都能冒生命危险去救。
之后,叶逸安还陪着闪电冒着落入岩浆的危险四处寻找逆流,被烧得伤痕遍体,一张俊脸也熏得漆黑。
然而,逆流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一直到叶逸安被一块坠落的岩石打中了,闪电才终于忍受不了自己良心的谴责,背着他回基地接受治疗。
自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见到过逆流。她感到万分自责、痛苦,如果当时她能够多关注逆流一些,绝对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她给逆流的爱,连逆流给她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而叶逸安任打任骂,陪着她走出了那段心碎的时光。
…连陶仁都不知道的隐情……
“嗷呜,嗷呜……”逆流扒着岩石,冲着叶逸安连声哀叫着。它站在一块孤零零的石头上面,石头高出岩浆表面不超过五厘米,换言之,它随时可以被吞没。
叶逸安本能地想要救它,却突然顿住了。那一刻,他想了很多东西。
为了闪电死,他愿意;为了逆流死,他凭什么?
再者,乔轩的死,他不敢说自己问心无愧。而逆流虽然不知道这里面的隐情(就算知道也不可能告诉闪电),但到底是经历了那件事的,以后要是朝夕相处自己肯定浑身不自在。而且,逆流要是不死,以后闪电看见它肯定就能想起乔轩,乔轩的事很可能永远也掀不过去。
这段日子以来,闪电的身边没有逆流,任务不也进行得十分顺利吗?这证明闪电根本不需要逆流。
人在做亏心事以前,往往要找许多借口,这样自己心里就不会难受了。
闪电呼叫逆流的声音仍旧在耳边响起,叶逸安知道,如果闪电看见了它,不管有多危险她都会跳下去救它的。
于是,他转动了手指上的戒指:“翻涌吧,岩浆。”
之后,他若无其事地离开了,陪伴焦虑的闪电在火海中寻找逆流。
回归剧情
原文中,闪电和叶逸安会闯入沙漠完全是意外,并没有提到什么s国王室、罗莎的家乡、死亡沙漠、手臂上的青蛇纹身之类的东西。再加上卡西欧和阿黛尔这两个名字在文中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比陶仁还要炮灰,陶仁根本就没有联想到原剧情。
直到李杰康在电话中提起“尖嘴巴”,陶仁才猛然想到了。按照原文设定,鬼脸将人和动物合体后,人的外表会有轻微的改变。例如和蛇合体以后,嘴就会变尖。
但是,为什么s国的国王和大王子会和鬼脸有联系呢?纵观全书,也没有看到s国国王的只言片语。不过原剧情是以闪电的视线进行描写的,连若松九龙都没有多少存在感,仅仅只是提了一下若松家的存在罢了。毕竟若松家也算是冥组织的经济支柱,不提好像说不过去。
现在有了剧情提醒,陶仁至少知道自己面对的敌人是谁了,心里多少松了一口气。但陶仁并不敢大意,因为剧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并不全面。
比如,lwxs520 ……》
107。番外 ——十八岁的陶蓓蓓()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现在,女孩儿终于重获了感知,终于感觉到了父母那深沉的爱意。然而,她知道,自己已经死了。
父母带着自己去逛商店,想让自己接触人群。然而,在商店中,自己却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于是,自己尖叫一声,不顾一切往外冲,撞上了汽车……
缓缓睁开了眼,周围一片漆黑。
“你醒了。”这是一个女孩儿的声音。
“你是谁?”陶仁冷静地问道。若是当年的自己,在这种环境下定然会害怕,并展现出无比娇弱的姿态。然而陶仁已经自闭很多年,即便现在是灵魂体病已经好了,对外界也异常迟钝了。
“我叫晋江。然而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晋江说道,听不出语气。
“我是谁?”陶仁懵了,她不就是她吗?
“你想不想再回到父母身边?”
“我,我还能回去?”她想,她当然想。但是,这可能吗?
“嘻嘻嘻,你看看这个吧”白光一闪,一本书落在了陶仁手里。陶仁翻开书,十分黑暗的环境中这些字却显得异常清晰。
然而越看,陶仁越觉得不对劲。额头的冷汗忍不住往下落。
就在她忍不住,想要合上书时,晋江的声音又响起了:“怎么,你不想再见到父母了。”
手一僵,咬了咬牙,又接着看了下去。
这是一篇都市异能女强小说。更重要的是,这里面的人名、故事是那么的熟悉!除了……女主的名字,凌闪电。而自己,陶仁,则是集绿茶、白莲于一身的炮灰恶毒女配。
一直以来,她总是习惯于用无辜来伪装自己,习惯了让自己显得娇弱、无助。总是告诉自己,这和我没关系,我什么都不知道。事实上,她的确没有亲手做过什么坏事,然而女主经历的一切都是“无辜”的她造成的,并且她心知肚明。
此时此刻,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完了整个故事,她简直不敢相信……
翻完了最后一页,陶仁的脸上已经挂满了泪水。
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情?我真的,毁了那么多人的一生?
这篇小说中,自己的戏份其实并不多。女主出手没多久,自己就领便当了。然而自己对女主的影响,对女主妹妹的伤害,乃至对身边人的连累,却是没有也不可能因为自己的死亡而烟消云散。
凌闪电,凌云曦,是一对同卵双胞胎。凌云曦只是普通孩子,凌闪电却天生异能,小时父母并未发觉,只觉得女儿比一般小孩儿更健壮更聪明。
直到一次,幼儿园举办活动,父母和孩子一起春游。路上凌闪电却不见了踪影。
等到大人们忧心如焚,好不容易找到了凌闪电,却看见了令他们难以置信的一幕。年仅五岁的凌闪电,徒手杀死了两个歹徒,重伤了一个。三个歹徒都是身材高大的成年人,而且带了凶器,死相却格外凄惨。反观凌闪电,冷静的站在一旁,沾上了不少血,却是毫发无损。
平日里在幼儿园,孩子们打架是家常便饭。三岁时,姐妹俩上了小班。一个月不到,即便是大班最调皮的孩子也不敢惹凌闪电了。对此,大人们并没有在意。此时,却不得不在意了。
还有一个是活的,人命关天顾不上太多,叫了救护车。警察介入了,却发现这三人是a级通缉犯,在逃好几年,却以这种方式落网。
重伤的那个救活后,交代了一切。他们三个本就是亡命之徒,为了钱什么都不顾。本想随便绑架个孩子讹诈一笔赎金,看中了落单的凌闪电,结果二死一伤。
凌闪电年龄小,加上是正当防卫,又立了功。警察在核实后便没有追究,还给了悬赏金。
送走了警察,却迎来了国际组织“冥”派来的人。他们先是向凌父凌母证明了身份,然后便对凌闪电进行了考核。看了凌闪电近乎神勇的表现,他们便向凌父凌母提出希望带走凌闪电。
凌父凌母在发现了凌闪电的不同后,就一直心难安。虽然舍不得女儿,但也决定让“冥”的人将闪电带走。
在“冥”的干预下,这件事被抹得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记录。凌父凌母带着凌云曦搬去了外地,对亲朋好友则称闪电出国读书了。
闪电也确实在国外读书。“冥”的成员在社会上也是有着自己的身份的,有医生、教授等等。闪电一方面在训练,另一方面也在组织的安排下入了一所名校,像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样读小学。
聪明绝顶的闪电15岁便拿到了临床医学博士文凭,并有了一份高薪工作。在组织,她屡次完美完成任务,成功地成为了a组成员。她的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国内,父母在搬去了外省后,用悬赏金和组织给的钱开了饭馆,几年下来,生意越做越大,开了不少分店,家境在全省也算上等。妹妹云曦也上了省一中,成绩优异。
凌闪电觉得自己的生活堪称完美。本来,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一个电话,却打碎了她的幸福。
凌云曦在入高中后,对男主叶逸安一见钟情了。叶逸安是以中考省状元的身份进入一中的,容貌俊美、身材匀称,加上气质不凡,一入校便成了许多女生心中的男神。其中也包括陶仁。
然而,叶逸安生性冷淡,不爱与人来往。加上不同班,一学期下来并没有交集。
文理分班后,凌云曦如愿和叶逸安同班,同样的还有陶仁。
身为女主的孪生妹妹,凌云曦自然容貌不凡。加上成绩出类拔萃,在初中颇受同学欢迎。
然而到了高中,成绩比她优异的、家境而更好的不知多少。但由于长得漂亮,在原先的班级还是很受追捧。
然而这时,却多了一个娇憨可爱的陶仁。
陶仁模样比不得凌云曦,但性格迷糊,天真可爱,而且总是一副非常脆弱的样子。相比漂亮却有些傲气的凌云曦,陶仁更受同学欢迎。
而令凌云曦更加嫉妒的是,就连叶逸安都对陶仁十分有好感。他从未正眼看过凌云曦,待陶仁却是十分亲昵。
本来这也罢了,一次凌云曦无意发现陶仁和一个英俊的男子拥吻,心中震惊却又窃喜。她想着,既然陶仁有男友,自然也就不会和叶逸安在一起。
然而,她却发现,叶逸安与陶仁越发亲近。渐渐地,自习、吃饭、去图书馆,二人都是一道。举止暧昧,明显已经在一起了。
如果没有之前的发现也就罢了,可是想着陶仁居然脚踏两条船,凌云曦对她有了不满。加上陶仁总是犯迷糊,又一脸无辜的可爱模样,班上的男生都很喜欢和她在一起。凌云曦觉得她勾三搭四不检点,越发厌恶她。她是个高傲的性子,讨厌陶仁,便不给她好脸色,以至于冷言冷语。
偏偏陶仁和她同寝室,相比她总给人距离感,陶仁却是颇受室友喜爱。很快,室友们疏远了她,以至于厌恶她。再然后,班上的同学们也怜惜陶仁,而纷纷指责、排斥她。
其实不得不说,凌云曦性格蛮像她姐姐的,可却没有她姐姐的威慑力。
108。沙漠奇遇(八)()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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