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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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赎罪-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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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月颜慢慢地转身,走向了窗口:“我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妈妈,有什么资格见她。”

    碧凌九没有说话,事实上比起那位至高无上的女人,柳月颜已经是很好的妈妈了。

    柳月颜留下了亲手编写的大量书籍给女儿,还将陪伴自己多年的异能兽给女儿做了守护神。她已经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一切。

    “轩轩,你怎么睡到这里来了!”逆流惊呼,这里是她的窝啊!

    乔轩冲她翻了个白眼:“你能睡,我为什么不能睡?”

    “可这是狗宅啊……”逆流喃喃道,全然忘了自己已经进化了。

    “真宽敞!”乔轩重重地伸展了一下四肢,“躺下吧,黑宝。我看这个装咱俩绰绰有余。”逆流的窝并不脏,逆流每天都要洗澡,它的窝阿姆也是每天都清洗、整理。

    “确实绰绰有余。”不起眼的位置传来了顺风的声音。

    “……”四只眼睛默默地看着她。

    “那个……我看这里这么宽敞,仨一起睡不是很好吗?完全够啊。”小猴子讨好地说道,“加我一个吧,我保证不挤到你们。”

    “……”继续默默地看着她。

    野兽的直觉向来灵敏,小猴子隐约感受到了一股杀气。

    “我走,我走,我立刻走。”手脚齐用爬了出去,默默地走向了陶仁给她临时搭建的简易吊床。

    “睡吧,别说有的没的了。”乔轩将逆流拉下,逆流也不再说什么了。二人互相搂着渐渐睡去了。

    “黑宝,你这些年怎么过的?”

    “就这么过呗。”

    二十一年前

    大雪飞扬,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黑色秃毛小狗颤抖着蹲在了路边。它那悲苦绝望的眼神,似乎在倾诉它的寒冷、饥饿和痛苦。络绎不绝的行人,每一个注意到角落里的它,估计对它来讲最可能的结局就是死在这里。

    “轩轩,你来看啊!”四岁的女孩儿喊道,并跑向了它。从那一刻开始,这个身影成了它的神,它的上帝,它的主宰,它的一切。

    闪电喂它吃了东西,并将它带回家洗了一个热水澡。

    女孩儿的父母回来了,得知女孩儿捡了这么条秃毛小狗,非常不开心。按他们的意思,养狗也不是不可以,但起码要养一条来历清楚、长得好看的吧,再不济也要养一条健康的狗吧?

    女孩儿坚持要留下它,并不停地哀求父母。另外一个名叫轩轩的女孩儿陪它一起默默蹲着,等待它的命运宣判。

    终于,由于女孩儿的坚持,父母同意了。

    从那以后,女孩儿每天坚持给它洗澡、抹药、喂食,在女孩儿的精心照料下,它的皮肤渐渐恢复了正常,不再发痒,毛发也长了出来。

    女孩儿的家人也渐渐接受了它,对它也友好了起来。但在它心中,只承认一个主人。

    闪电经常会偷偷溜出去玩儿,以前是她自己,现在则会带上轩轩和黑宝。她们一起爬山,一起玩水,一起扑蝴蝶,一起采莲花。她们也曾经历过危险,例如轩轩有一次失足陷入泥潭,被闪电拽了出来;黑宝在冰面上行走,结果冰面突然破裂它掉了进去,闪电跳入刺骨的河水将它捞了出来……

    她们也会一起挨骂。

    后来,女孩儿走了。一向听话的黑宝从家里逃了出去,追着一辆黑色的车子跑了好久——它知道主人在那上面。

    最后,它费尽周折进入了飞机场,看见主人上了一架飞机,就那么飞走了……

    正要上车的轩轩突然看见了黑宝,开心地抱住了它:“黑宝,你是来送我的吗?”黑宝舔了舔轩轩的脸颊,它是喜欢轩轩的。然而,轩轩是朋友,是家人,唯独不是主人。主人只能有一个。

    “轩轩,要不你抱它上车吧。”乔父看出女儿舍不得这条狗,主动提了出来。他知道女儿对自己的心结没那么容易解开,只想尽一切努力让女儿开心。别说养条狗了,养恐龙都没问题。

    黑宝却突然挣开了轩轩的怀抱,转身往外跑。

    “黑宝!”轩轩呼唤道,黑宝停下了脚步。

    “黑宝,我们比赛好吗?”我们比赛,看谁先找到主人。

    “汪。”黑宝钻入了街边的草丛。

    十五年,身怀异能的黑宝仅凭着嗅觉就找到了冥组织总部。期间它无数次偷偷溜上汽车或轮船,然后有惊无险地溜下去。也有流浪狗攻击它,但没一个是它的对手。心怀不轨的人想要逮住它,被它狠狠地教训了一通。也有好心人给了它食物,想要收养它,它总是偷偷逃跑。

    终于,它找到了这里。然后,它被困在了繁育中心,没办法继续寻找主人。

    终于,它见到了朝思暮想的主人,跟在主人身边的是轩轩——它的好姐妹。好姐妹,原来是你先到了。

    主人喂它吃东西,并且训练它。它非常欢喜,也非常刻苦,它知道只要它训练得好就有机会和主人在一起。

    终于,主人将它带走了。并给了它新名字——逆流。

    “我回来了!”闪电扬声喊道。

    “主人!”逆流一下子惊醒了,欢天喜地地扑向了她。闪电连忙伸手将她托住,并骂道:“死丫头,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沉啊?”

    乔轩也从狗宅里出来了,走向了闪电。“咦?乔轩,你怎么睡狗宅里?我不是让阿姆给你收拾房间了吗?”闪电一脸懵。

    “不关阿姆的是,我自己想和逆流一起睡。”乔轩连忙解释道。

    “那你们就一起睡床嘛。”闪电吩咐道,“行了,你们赶紧上楼睡觉,睡狗宅里像什么话。”

    “很干净的。”逆流解释道。

    “再干净也是狗宅!逆流你现在也是人形了,要学学人的生活方式了。”闪电教训道,“好了,我也要去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了。”

    楼上,陶仁睡得十分香甜。

第36章 轨道重合() 
陶仁正在楼上对着镜子梳妆打扮,身上穿的是用“白金砂”制成的白裙子,隐隐还闪着白光。她用不着化妆,因为魅力异能的存在她的容貌已经称得上靓丽无限了。不过她还是很喜欢亮闪闪的首饰,这次买了这么多,当然要好好地“臭美”一下。

    “仁仁,真的别再照了,你够漂亮了。”闪电在楼下无奈地喊道,“云曦和璐璐乘坐的航班都快到了。”

    “好了,好了。”陶仁将一条翠绿的项链挂在了白嫩光滑的脖子上,然后匆匆跑下了楼。“走吧,走吧……”

    正要出门,闪电的手机却响了。一看是史密斯教授的电话,立马接通:“喂,教授吗?”安静了半晌后,闪电皱起了眉头:“您说的,是真的?”陶仁从闪电的语气中听到了前所未有的凝重,当即屏住了呼吸。“可是,我在休假啊。”闪电话里有些犹豫。过了一会儿,她说道:“行,我立刻过去。”挂掉电话后,闪电重重垂下了头,满脸沮丧。

    “闪电,怎么了?”陶仁从没见过闪电这个样子,小心翼翼地问道。“没什么,仁仁。只是我现在要立刻赶回实验室,你只好一个人去接云曦和璐璐了。”说没事,可闪电的神态分明是很有事。陶仁也没多问,安抚了闪电两句,二人就分头行动了。

    在前往机场的路上,陶仁一面开车,一面回忆原文剧情看能不能找出什么蛛丝马迹。

    “仁仁,我们在这儿!”拖着行李箱的王璐向陶仁不住地挥手,云曦就站在她的身侧。“诶,璐璐!”陶仁向她们跑去。

    另一头,匆忙穿上白大褂的闪电急速走进了实验室。实验室里气氛十分低沉,同伴们都低头不语。见闪电进来了,史密斯教授将一份资料递给了她。“怎么会这样?”闪电跌坐在了座位上。

    半晌,史密斯教授开口了:“不过还有一个好消息在,这位叶博士一个月前就申请来我们学校执教了,估计很快就会成为我们的同事了。”

    “我能理解大家的心情,这个课题我们已经研究了五年了,但现在却被人家抢先攻破了。这是人家应得的荣耀。”史密斯教授到底更加成熟,很快就接受了事实,并且还抱了一颗惜才之心。

    “他比我们还要早一年提出这个课题呢。”闪电强迫自己抚平了心绪,“咱们输得心服口服。”

    “凌,这位叶博士和你年龄相当。以后你们可能有机会在一起共事,希望能相处得好。”教授对闪电叮嘱道。“是的,教授。”

    “哇,闪电姐家好漂亮。”王璐惊呼,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独栋别墅呢。“行了,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成吗?”云曦有些汗颜。

    “来来,快进来坐吧。”陶仁打开了门,并为她们递上了拖鞋。三人坐在沙发上,阿姆端来了咖啡。

    看见阿姆和云曦的互动,陶仁隐约觉得眼熟。说起来,云曦前世可是在这栋别墅里住到终老的。当时闪电爱惜云曦,不愿意把心肝尖儿上的妹妹轻易嫁人,宁可照顾她一生。而云曦呢,也一直没有恋爱,就这么一直和姐姐生活在一起,帮姐姐照顾凌莹。

    等会儿,凌莹……

    陶仁火速跳起,拿过遥控板打开了电视,并转换频道。“仁仁,干什么一惊一乍的啊。”云曦用左手连连拍胸口,王璐连忙将她搂入怀中安慰,俨然把她当成了水晶娃娃。

    陶仁放下了手中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咦?这人怎么这么眼熟?”云曦看着电视上英俊的青年,满头问号。“edward。ye好像之前听别的老师提到过。”王璐也喃喃自语。不怪她俩,她俩一个学历史一个学考古,都忙得要死,谁有工夫关心医学界的事情?

    “他是叶逸安啊,你们都没认出来?”王璐也就罢了,云曦前世的初恋兼终恋可就是这位啊,居然也没认出来。

    “叶逸安?哦,就是高中时的校草嘛,听说后来高考都没参加,直接考到a国来了。”云曦恍然大悟。

    “是他啊。他现在混得那么好?!”王璐瞪大了双眼。“别瞪了了,再瞪也那么小。”云曦忍不住讽刺了一句,这已经是她们多年来的交流习惯了。“就是小才要瞪嘛,不然人家以为我没长眼睛呢。”王璐顺着对方的话说道。“噗。”陶仁喷出了一口咖啡。

    “从今以后,医生便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从其身上取下干细胞,再植入预先设计好的结构支架上,便可控制它的分化方向。随着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和分化,无小时内就能长成相应的器官或组织,然后就可以植入患者的体内了。”叶逸安身穿白大褂,文质彬彬、谈吐不凡,脸上带着自信的微笑。

    “来了。”陶仁想起来了,这是原文男女主重逢的一个重要剧情,但是有些提前了。提前的原因嘛,估计就是之前叶逸安提前出国了。

    叶逸安作为男主,自然也是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他因缘际会下获得了金手指——一枚看起来普通的戒指。当然了,研究的过程基本上是靠他自己的才能和他个人实验室的其他科研人员的努力,戒指的作用只是在他们走上歧路的第一时间警醒他,但这已经足够了。正是凭借这个,年纪轻轻的他才能赶在史密斯教授的实验室之前攻破医学界难题,并由此获得了国际医学界的关注。也因此获得了女主初始好感度。

    接下来,他还会创造更多医学奇迹,引起了许多大人物的注意,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势力。然而,他最终却是将那枚戒指作为求婚戒指戴在了闪电手上,并将手下的势力并入了冥组织,当起了一名普通的医生。

    在这期间,他也不惜代价帮了女主很多。想到这里,陶仁心中难免有了一丝心虚,抱歉,把你老婆孩子弄没了。

    不过现在叶逸安对闪电还没有付出什么,对闪电的感情也没有后期那么深,一切还没有发生。

    “唉。”闪电进家门后直接往沙发上一躺。她觉得自己又累又饿,但又没胃口。“主人。”逆流凑了上去,想要亲亲蹭蹭。“走开走开,我不想跟你玩。”闪电连连挥手。突然,一股浓郁的香味飘入她的鼻尖。熟悉的味道,勾人的气息。

    “骨头汤?”闪电蹭的坐了起来。“姐姐鼻子真灵!”云曦清亮的声音从厨房里穿了出来,王璐端着汤走了出来。“小心点儿,烫着呢。”陶仁提醒道。王璐小心地将汤放在了茶几上。逆流规规矩矩地蹲在一旁。

    “云曦!”闪电大喜,“姐姐好想你啊!”“我也好想你啊姐姐。”云曦窜入了姐姐怀中,像一只小猫咪一般。

    “云曦和仁仁都说闪电姐你爱喝这个,所以就让我熬了。”王璐解释道,这些年她已经“自修”了一手好厨艺了。

    “好香!”闪电赞到,这的确是她的最爱。

    “汤呢,是璐璐熬的。云曦在一旁指点,她清楚你爱喝什么口味。水和骨头是我提供的。”陶仁坐在了闪电左侧,云曦在右侧。猪虽然只在空间里养了一周,熬汤用的水却是如假包换的灵水。味道当然不错了。

    剩下的猪肉在冰箱里存着呢,正好招待云曦和璐璐。

    “快趁热喝了吧。”陶仁为闪电盛了一碗,吹了吹,递给了她。

    闪电接过碗,一口就喝干了。味蕾的美妙体验难以言喻,闪电觉得心头的抑郁也减轻了不少。

    “姐姐,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啊?”云曦问道,“仁仁说你今天早上走时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没什么,只是有点儿不甘心罢了。”闪电叹道。如果他们刚开始进行就被别人完成了,那也就罢了。可现在五年过去了,突然来这么一出,感觉之前的努力都白费了。可人家本来就早一年开始,她能说什么呢?

    不过要是把这段经历当成人生的一个体验甚至财富的话,也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至少在这五年里,还是丰富了经验、增长了见识的。

    “云曦,你们最近过得怎样?在b国习惯吗?”闪电轻抚云曦的头发,问道。

    “很不错,那里气候特别养人。”云曦靠在闪电肩膀上答道。当然了,她日子过得不错最根本的原因是王璐全心全意照顾她,这就没必要说出来了,心里明白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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