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摇头。
耿云鹤拿起桌子上的浓茶喝了一口才慢悠悠的道:“这个叫逐云飞的文字老辣,故事精妙,一开始我还怀疑他是某个成名作者的马甲,后来发现他肯定是个新人。”
“怎么确定他是新人?”有人问。
耿云鹤道:“第一,他的文字风格跟十年内任何一个成名作者都不一样。这些作者的故事结构用字习惯我都一清二楚,逐云飞和他们都不同,比他们更老辣!”
编辑们默默的想着,没有人反驳。
《鸳鸯刀》虽然很短,笔力却十分的老道,文字精确,意味深长,放眼整个武侠圈,就算最顶尖的那几位恐怕也有所不及。
耿云鹤继续道:“其次,他这篇稿子水平极高,为什么不去投《武侠圈》也不去投《武林旧事》,偏偏投给我们呢?因为他对武侠杂志不熟悉!”
张志方忍不住道:“总编,你怎么知道他没投呢,说不定他是撒网似的投稿呢。”
耿云鹤冷哼一声道:“就算他投了,以《武侠圈》和《武林旧事》那些编辑的傲慢,会把一个新人当回事吗?就算也觉得《鸳鸯刀》不错,能给出千字1000的价格吗?”
他又补充道:“我们的名气和销量比不上一流杂志,只能在稿费上做文章,才能把这篇稿子争取过来。以这个逐云飞的能力,只要跟他搞好关系,邀请他成为咱们的常驻作者,你们觉得咱们追赶《武侠圈》和《武林旧事》还是一个梦吗?”
编辑们总算是恍然大悟了。
难怪咱们干了这么多年还是普通编辑,人家都当上总编辑了,这脑袋里装的东西就是不一样啊!
“还愣着干嘛,赶紧联络逐云飞啊!”耿云鹤扫了众人一眼忽然喝道,“都给我打起精神来,稿子定下来这个月奖金双倍,定不下来全都扣光!”*******这两章有些引用,所以这章写了2500字算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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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1章 宠辱不惊()
下午放学,周霖没出校门就看到大门口正对面停着辆车。
衣冠楚楚的赵恩朗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站在车旁,正对着后视镜整理着衣领。
周霖转身就往回走,没走几步看见任菲菲迎面过来。
“任老师。”周霖打招呼道,“晚上有空吗,请你吃个饭。”
“请我吃饭?”任菲菲有点诧异。
“要不是你帮忙,我的歌可卖不出去。请你吃饭是应该的。”周霖道。
任菲菲犹豫了一下,却又对周霖充满了好奇,便点头道:“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走那边吧,有家咖啡馆的西餐还蛮正宗的。”周霖领着任菲菲往侧门走去。
可怜的赵恩朗根本不知道任菲菲被周霖给劫走了,还傻愣愣的准备给任菲菲一个惊喜呢,活生生被学生们当猴看了半个小时之后才发现不对劲。
等再拨任菲菲的电话,一直都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赵恩朗气的把玫瑰花往地上一丢,踩了个稀巴烂!
名典咖啡馆里,送餐单的赫然是上次借电话给周霖的漂亮女孩,她放下餐单的时候还偷瞄了任菲菲一眼。
任菲菲有些惊讶的环顾四周的装修,低声道:“周霖,这里太高档了吧,我们简单吃点就可以了。”
周霖:“任老师,我赚了二十万,你还怕吃穷我吗?”
任菲菲犹豫了下才翻开餐单。
她到底只点了一份套餐,周霖点了份牛排再加上一些小食,一共一百四十元。
周霖付账的时候其实是有点肉疼的。
三首歌卖了二十万,按理说周霖的手头应该很宽裕才对。可天籁音乐的财务流程非常繁琐,十天半个月都不一定能拿到钱,所以他依然是处于“赤贫”状态。
可要是这顿饭能让任菲菲避开赵恩朗,改变前世的命运,周霖觉得挺值的。
餐点很快送上来,任菲菲品尝了一下道:“挺好吃的。”
“嗯,这儿的牛排很正宗,任老师你尝尝。”周霖熟练的用餐刀切下一块略带血丝的牛肉,放在任菲菲的盘子里。
任菲菲的脸有点红,她大学的时候喜欢个学长一直没有结果,工作之后也没谈过恋爱,跟赵恩朗见过几次也没单独吃过饭,仔细算起来周霖居然是第一个约她吃饭的年轻男人!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没事,没事,周霖是我的学生,没事的。
两人边吃边聊,很快就聊到音乐上。
周霖这才知道任菲菲大学的时候参加过音乐社团,吉他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老师你唱的其实不错,有没有考虑过当歌手?”周霖问。
“我当歌手?”任菲菲连忙摇头,“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周霖:“老师的嗓子很不错,乐感也很好,容貌气质更不用说,当歌手有什么稀奇的?赵叔叔不是跟天籁的人很熟吗,让他打个招呼,说不定能出道呢。”
“别瞎说!”任菲菲脸色微变,“我跟他只是普通朋友,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哦,那我就放心了。”周霖笑道。
“放心什么?”任菲菲一愣。
“我觉得他配不上老师啊。要是老师真是他的女朋友,我会伤心的,就像是看到一朵鲜花插在那个什么上面。”周霖道。
任菲菲呆了呆,嗔怒道:“你胡说什么!”
“好吧,刚才那几句是胡说,不过之前说的是真心的。老师的确有当歌手的潜质。”周霖道。
“还胡说!”任菲菲撅起嘴。
周霖:“要是我给老师写几首歌,老师愿不愿意试一试?”
任菲菲张大了嘴巴,吃惊的看向周霖,终于知道他说的这些话原来不是在逗趣。
当歌手?你行吗?
脑海里有个声音在问她。
大学的时候,为了接近喜欢的学长,任菲菲加入民谣社拼命的练吉他练唱歌,只为有一天学长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终于有一天,她优秀到可以在大学的舞台上演出,学长身边却多了一个文静优雅的女孩。那女孩不会弹吉他也不会唱歌,却俘获了学长的心。
任菲菲哭了一整夜,抱着湿透的枕头发誓再也不唱歌了。
可是她真的能放下那些苦练吉他拼命歌唱的日日夜夜吗?
纤细的手指磨出茧子,优美的嗓音多少次的沙哑,弹奏,歌唱,一切的付出究竟是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还是为了做更优秀的自己?
任菲菲不知道答案,只是心弦被某种渴望拨动,心灵里响彻某个声音,令她躁动不安。
她到底没有回答周霖的话,匆匆吃完饭找个借口去了卫生间平息心情。
周霖并不急着说服任菲菲,只是想找个契机改变她的命运,让她不必再经受前世的一切。
好女人该有更美好的生活。周霖舍不得看到美丽的花瓶在面前破碎,他也坚定的认为自己的重生是带有某种任务,或是拯救,或是挽回,或是改变,或是涅磐。
否则,重活一回又有何用?
“先生还需要点什么吗?”耳边忽然响起甜美的询问声。
周霖抬眼一看,是吧台那位清秀可人的女孩。
“不需要什么了。”周霖道。
女孩点点头,忽然飞快的道:“你写的很好看。”
原来她是来搭话的。
周霖笑笑:“多谢你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
女孩抿着嘴道:“我想知道,小凡和陆雪琪能在一起吗?”
周霖苦笑一声,他何尝不希望有情人都有眷属,可那只是童话故事里才有的情节。
真正的人生有淋漓的鲜血,有无谓的热泪,有大起大落的悲欢,有老死不相往来的分别,偏偏没有大团圆的“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即便团圆,也只是暂时的,迟早人生会被柴米油盐酱醋茶充斥,爱情变成亲情,亲情变成互相依偎,倘若能平平静静走完一生已是最大的幸福。
前世萧鼎的诛仙结尾,张小凡和陆雪琪相逢一笑。
至于碧瑶,至于小环,或是生死挂牵,或是江湖再见,没有明言。
周霖不想改变那个结局,不仅仅是尊重萧鼎,也是想不出更好的结局。
“对不起。”周霖轻轻的道。
女孩的神情顿时变得落落寡欢,沉默几秒钟道:“无论如何,请让他们快乐一点。拜托了!”
“嗯。”周霖这次点了点头。
女孩这才一脸羞涩的离去。
在远处已经等了半分钟的任菲菲走过来,好奇的问:“你跟她在说什么?”
“她说我长的很帅,想问我的电话号码。”周霖没羞没臊的随口说道。
任菲菲“嗤嗤”的乐道:“我教了你两年,第一次发现你脸皮这么厚!”
“老师你错了,我这不叫脸皮厚,我这叫宠辱不惊。”周霖认真的纠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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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2章 亵渎()
晚上回到家,周霖照例打开电脑登陆论坛和邮箱。
“滴滴滴!”论坛的短消息不住的狂蹦。
“嘟嘟嘟!”邮箱的来信提醒也同时叫嚷起来。
亏得周霖的电脑配置不错,否则光是这些蜂拥而来的短消息和信件就会让电脑直接崩溃死机。
“六千人!”周霖先看论坛的短消息,精神为之一振。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推广,奇点文学论坛终于迎来了第六千个注册用户。
更重要的是,日均活跃用户始终保持在三千左右。
这些用户登陆论坛,首先注意到的当然是《诛仙》,可《诛仙》每天只更新一章,实在不够过瘾。
看完当天的更新之后,一部分用户会留下来继续闲逛,间接带动了其他板块的人气。
这些人分为三种,一种热衷于讨论《诛仙》的情节,张小凡的奇遇,烧火棍的来历,陆雪琪的高冷,碧瑶的可爱都是他们讨论的对象,甚至林惊羽田不易田灵儿统统都有粉丝。
眼下论坛上就有“琪党”和“瑶党”两大粉丝组织,其他的“灵党”和“全收党”也偶有冒泡。最让周霖恼火的居然还有一小撮“羽党”,到处求张小凡和林惊羽的同人文。
第二种人喜欢灌水,各大讨论区都有他们的足迹,虽然发的帖子大部分都没什么营养,可就连周霖都不得不承认论坛如果没有他们的存在那就太冷清了。
第三种人则是周霖最喜欢也最欢迎的人,就是那些有一定创作能力的人。他们或多或少受到《诛仙》的影响,尝试着也开始创作一些类似的故事。
武侠仙侠板块就多出了《戮仙》、《屠仙》、《灭仙》等一大堆仙字辈的书来,有的水平高些,有的水平低些,字里行间多能看出《诛仙》的影子,或许幼稚了点,却也凭借着《诛仙》的人气获得了不少的关注。
其他板块相对没这么热闹,偶尔冒出一两篇创作,不是中途太监就是更新缓慢。
周霖琢磨:光靠一部《诛仙》只能带动武侠仙侠版,得再想个什么办法让其他板块也火爆起来。而且《诛仙》针对的市场毕竟只是一部分,是时候推出另外一种风格的文,尽量吸引不同的读者群了。
再选一篇什么文呢?
新文必须和《诛仙》不同,既不能是仙侠武侠,也不能是纯爱,最好是那种独辟蹊径自成一派,还能制造一定话题性的经典作品,。
忽地,周霖脑海里冒出一个名字来。
《亵渎》!
如果说《诛仙》是光,《亵渎》就是暗;如果说《诛仙》是生死不渝之爱,《亵渎》就是不择手段之恶;如果说勇敢坚毅重情重义是张小凡的标签,那么阴险好色贪婪无恶不作就是罗格的写照。
《诛仙》从头到尾,是一部披着仙侠皮的爱情,而《亵渎》里有百合,有强迫,有暗恋,有政治联姻,唯独没有爱情!前者以爱为信仰,后者以践踏爱情为乐!
只是论起语言之美,论起文字之练达,论起故事建构之完整,论起才气之飘逸潇洒,《亵渎》毫不逊色于《诛仙》,甚至周霖本人更喜欢《亵渎》一点!
就像女孩们更爱混小子而不是规规矩矩的男孩一样,《亵渎》字里行间那种痞气,那种混劲,那种对一切都满不在乎却有在乎的不得了的劲头,曾经深深的影响了周霖。
还记得前世初入社会那阵子,他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能力,家里也没有背景势力,而社会又如此险恶,他只能以罗格的方式求生存。
捅人刀子也被捅,为了往上爬而作恶,为了签单子而放弃原则,为了一时痛快而花言巧语的骗姑娘上床。
直到后来,一片空虚,周霖才明白《亵渎》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要有光!”
光是信仰,光是爱,光是存在的意义。
如果没有信仰没有爱,存在便没有意义……
回想前世自己同时把《亵渎》和《诛仙》看的津津有味,周霖也挺佩服自己的包容。
不管如何,《亵渎》是一本绝不逊于《诛仙》的好书,他决定了,第二本书就选择《亵渎》了!
周霖一向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立刻新建一个文档开始“噼啪”的打起字来。
“神圣历682年。罗格。奥塔。里弗斯已经在莱茵魔法学院里呆了四个年头了,天赋还算聪颖的他,再有两年就可以走出这座魔法学院,成为一名正式的魔法师了……”
《亵渎》和《诛仙》不同,一章只有几千字,周霖一口气码出六章,情节停留在罗格侮辱女佣兵奇薇为止,这是《亵渎》第一个有争议的情节,而周霖要的就是争议。
有争论才有人气,奇点文学论坛的人气需要《诛仙》的纯美,也需要《亵渎》的争议。
简单校对一下文字,周霖一次性把六章全都发到了“玄幻奇幻”板块,用的还是逐云飞的笔名。
发完之后他回到《诛仙》主贴里打了个广告,号召看《诛仙》不过瘾的读者去看一看新文《亵渎》,然后就下线了。
退出论坛,周霖这才想起邮箱里还有好几封未读邮件呢。
第一封:《武侠周刊》已经收到您的投稿,将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后给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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