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伦见状,大喝一声:“****,这里怎么会有坦克?”
形势就像牌局一样变幻莫测,刚刚达伦和彭家明取得的绝对优势,眨眼之间又荡然无存。
林凡赶紧大声喝道:“达伦,家明,你们千万不要轻举妄动,赶快举手投降,否则他们一定会开火!”
达伦和彭家明闻言,无奈的举起手来。
李希古笑道:“林凡,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是真正的聪明人!”
林凡摇头苦笑道:“李先生,我要是聪明的话,就不会又落到下风。我是真的没想到,你这里竟然还有坦克,这个阵仗也太大了?”
李希古笑道:“我说过,你手里的牌已经出的差不多了,而我手里还有很多王牌没有出。其实以你的聪明,应该能够想到,我把几百个雇佣兵放手不管,如果他们要造反的话,那我该怎么办?”
“所以其实你自己的地下室,还埋伏着一支精锐的小分队,而这些人,由你亲自进行掌控。而他们的作战能力,其实要大于其它的雇佣兵。”林凡摇了摇头,无奈的回答说道。
李希古的眼中闪过一丝得意之,他喜欢这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感觉,尤其自己的对手是林凡这样的人。
“那些人都是我千挑百选的雇佣兵,每一个不但对我绝对忠心,而且他们都可以以一当十、甚至几十,也是我的贴身护卫。他们分为两班,一半在地下室担负执勤任务,另一半可以通过秘密通道,到附近山谷中军事训练,以保持和提高军事技能。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李希古侃侃而谈,亮出了自己的这一张底牌。
两辆坦克在不远处停下,炮口和雇佣兵的枪口分别对准两辆悍马车。另外一边又迅速开过来两辆坦克,堵住另一侧的道路。
林凡问道:“李先生,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李希古回答说道:“刚才你占据优势的时候,给我留了很大余地,这一次,我也给你留下余地。我们还是回到之前的状态,你我之间的比试。如果你赢了,我同样可以让你离开!”
“那你准备怎么和我比试?”林凡问道。
李希古笑道:“我记得你刚来的时候,曾经和一个叫小野的日本人比试了三场,而你三次将他完全击败。那时你刚当上总教官,三场比试就让你驯服了的雇佣兵,树立了自己的权威。这一次,我们效仿你那次的做法,分别比试拳脚、刀剑、射击三场如何?”
林凡点头说道:“好,我答应!那我们第一场是比试拳脚?”
李希古点头,轻轻一挥手,其他人都向后退去。现场的人,都知道林凡的身手高深莫测,但谁也没有见过李希古亲自动手。这两个人的比试,吸引了人的目光,甚至暂时忘记了刚才枪炮对阵的场面。
林凡本身功夫就已经绝高,又能够随机应变,尤其是到了“军刺”之后,经过几年苦练,之后几乎没有碰到过什么真正对手。但是这一次面对李希古,却隐隐感觉到一种压力。
“林凡,别客气,出招!”李希古摆手说道。
丽莎、达伦、彭家明等人,都不由得心跳加速,暗自为林凡担心。
林凡也不客气,他向前踏上一步,呼的一拳,直奔李希古胸口打到,这一招神速如电,拳到中途,左手拳更加迅捷的抢上,后发先至,撞击李希古的面门,招数之迅疾,旁观众人见此情景,齐声惊噫。
李希古见林凡的左拳击到,当即使出太极拳中一招“揽雀尾”,右脚实,左脚虚,右掌去搭林凡左腕,横劲发出。他的出招看起来远不如林凡的速度,但后发先至,不但恰到好处挡住林凡的进攻,而且还在刹那间转守为攻。
林凡连忙变招,快拳连攻,臂影晃动,便似有数十条手臂、数十个拳头同时击出一般。这是他在军刺和一个女教官学到的拳法,主要以速度和力量为主,在学“逍遥心经”之后,速度和力量又有很大的提高。
李希古使出太极拳中的“粘”字诀,运用四两拨千斤的办法林凡的快拳宛如打入了汪洋大海,瞬间变得无影无踪,无声无息。林凡按照五行方位,踩着逍遥步法围着李希古团团而转。
让林凡感觉疑惑的是,李希古似乎也练过和自己一样的步法。他无论绕到那个方位进攻,李希古都能不慌不忙,从容应对。
两个人眨眼之间就斗了二十多招。林凡越打越吃惊,李希古的太极拳似乎纯熟无比,他的两条胳膊化成无数个圈子,那些圈子宛如一个个漩涡,把林凡的招数都化为无形。
坤娜看着,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似乎有些担心,似乎又有些得意。
丽莎也在一旁紧张的看着。她跟林凡相处了将近两年,从来没见过林凡和人动手,会落在下风。
现场鸦雀无声,的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为李希古和林凡感到惊讶,想象不出一个人是怎么能够练成这样的身手。
林凡见自己的招数对付不了李希古,突然变招,使出那一套“逍遥拳法”。这一套拳法讲究虚实结合,借力打力,每一拳横档直击,都显得朴实无华,远不如刚才那样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这种古拳法,其实与李希古的太极拳在要诀上却是大同小异。
李希古见林凡使出“逍遥拳法”,过了十几招之后,两个人仍然是斗了个平手,他的脸上掠过一丝惊讶之。他突然也改变了招式,双手手指微曲,变成了“鹰爪功”的招式。这种武功讲究迅猛狠辣,只见他不断闪电般的进攻,直奔林凡的眼睛、咽喉、小腹等要害。
林凡避实击虚,两个人的拳脚只要一接触,就把李希古的力量回旋反击。
两个人你来我往,拳脚相加。李希古的身影纵横跳跃,围着林凡不断进攻。而林凡以守为攻,将李希古伶俐的招式从容化解……一下“超级特工之无敌军刺”第一时间。
第4章 一枪爆头()
“死神”一向独来独往,没有人相信,他竟然会和一个混血美少女在一起生活。就连刚刚被杀的顶级杀手“狂雷”,也一直认为“死神”是一个人独居在海岛之上。因为杀手可以有女人,但不能有固定的女人,更不能有真正的感情。林凡的这种表现,实在是有违一个杀手应当遵守的守则。
半年多来,林凡无时无刻想办法安置丽莎,但是他是一个杀手,人际关系一片空白,又怎么能找到信任的人进行托付。两个人相处的时间久了,林凡心理上也产生了一种不自觉的不舍,渐渐的,安置丽莎的念头也就淡了。
提高丽莎的自救能力,林凡努力传授她防身术。丽莎这女孩智商虽然极高,但是学习武功之类的东西却显得很笨拙,虽然她因为林凡的缘故,很用心的学习,但是却没有什么成效。林凡最后只能化繁为简,教她几招简单而伶俐的自卫招式,又叫她学习射击,这些虽然都是马马虎虎,但总比一点儿不会要好。
林凡暗自叹道:“老天爷有时候也是公平的,很少把的优点集中到一个人身上。丽莎美丽而聪慧,但是不善长学习动作类的知识。而对于他来说,一看到那些公式定理就犯困,却对武功、枪械之类的东西拥有极高的天赋!”
丽莎虽然学不会搏命的本事,但她暗自努力想成为林凡的帮手。最近又迷上了医药学,那些厚厚的医学书籍,她几乎一看就能记住,这一点让林凡十分钦佩。她有很深厚的化学功底,研究药学事半功倍。而且海岛的山上那些受伤的小动物,也成了丽莎做简单手术的对象。
海岛的山上有很多动物,大多都是温顺的,只有一种体型不大的野猪和体型很大的野狼有很强的攻击力。林凡对凶悍的动物有一种敌对的本能,也保护丽莎的安全,他经常在附近猎杀野猪和野狼,并把他们的肉当成野味。如果打的多了,就存入海岛别墅的冰窖之中存放起来,吃的时候再拿出来。
林凡和丽莎手拉着手,缓缓的在山野间漫步,过了半个小时,才回到别墅。林凡回去换了一套新的衣服和鞋,从地窖里拿了些野猪肉出来,又拿了几罐啤酒,准备和丽莎一起准备晚餐。
这别墅依山而建,四周都是巨大的山石和树木。丽莎了几套发电设备,这些设备有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洁净能源,还有一套油电备用电源。就他们两个人一起生活,这些电根本用不了,丽莎又设计了一个巨大容量的蓄电池储存电量。
这些高科技的东西,都是丽莎设计,林凡动手制作或者。两个人竟然配合的天衣无缝。保证安全,丽莎将四周装上红外监视器、震动传感器,接通卫星无线网络。只要是有人试图登上海岛,丽莎都会提前发现。
林凡很喜欢在户外野餐,只是他作为一个杀手,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性。丽莎知道以后,她又巧妙设计了一套设施,可以让林凡享受到野餐烧烤的乐趣,又避免了突如其来的危险。
“丽莎,我们准备晚餐了!”林凡拎着野猪肉和啤酒走出地窖,对着别墅外面大声喊道。
丽莎的回声立刻传来:“我这里已经准备好了,我们的晚餐很丰富呢!”
听到丽莎美妙的声音,林凡叹了一口气,要是生活一直这样美好,那么他该有多么幸福,可惜这根本不可能!他走出别墅,来到一侧的山脚下,这里有一个整体由防弹玻璃制成的小屋,就是他们野餐的地方。这也是丽莎这个天才少女精心设计的。
丽莎准备好了烤肉用的炉子,里面点燃了炭火,放好了烤肉的架子。
“林大哥,你应该叫我小昭,我喜欢你这样称呼我!”丽莎撅着红红的小嘴,娇嗔的对林凡说道。
林凡笑道:“这个名字偶尔叫一叫就行了,我还是喜欢叫你丽莎!如果你想要一个中国名字,加上你父亲的姓氏就行了。于…丽…莎,呵呵,挺好听的名字,就和你的容貌一样的美!”
安逸的生活过的久了,林凡有时候会改变性格中的那种冷漠,也会和丽莎开玩笑,嘴巴有时候还比较甜,哄得这个混血小美人很开心。
丽莎一听果然很高兴,她兴致勃勃的动手接过啤酒喝烤肉,又拿来自己刚做的披萨和鸡翅,林凡又拎过来一桶活蹦乱跳的海鲜,一顿丰盛无比的晚餐开始了。
让自己的神经时刻保持绝对清醒,林凡从来不喝一滴酒。不过他喜欢看丽莎喝酒,如玉的脸颊挂着薄薄的红晕,湛蓝的眼睛透露着娇俏,那模样十分可爱。
夜幕逐渐降临了,海岛的月色特别的。两个人一边吃着东西,一边欣赏夜空的繁星,那种感觉十分惬意。
“狂雷”突然找上门来,对于一个杀手来说,这绝不会是一个偶然,背后一定有金主想要自己的命。这一次没有成功,很快又会来一个。林凡对此并不紧张或者恐惧,他只是叮嘱丽莎她没事不要再出去。一旦有突发情况,要立即躲进地下密室。
丽莎是个乖巧的女孩儿,对林凡言听计从,这一点让林凡比较放心。不过林凡并不知道的是,这个女孩并不怕危险,即使林凡遭遇不测,她也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追随而去。在她纯洁的心里,已经笃定无论生死都要和林凡在一起。
两个人吃完晚餐,一起回房休息。他们住在同一个房间,只不过是各自睡一张床,中间摆了一个木制的屏风。丽莎父母刚被害的时候,她经常做噩梦,林凡只好时刻照顾她。后来渐渐成了习惯,丽莎非要和林凡住在一起才能安静的睡着。
两个人洗漱之后躺在床上,丽莎看了看监控设备终端,然后闭上眼睛睡了。林凡靠着枕头半躺在床上暗自琢磨:“这一次来的是杀手排行榜排名第四的‘狂雷’,那么下一个会是谁?是排名第三的‘枪神’,还是排名第二的‘无影刀’?”
林凡虽然没有见过另外两个顶级杀手,但是也通过秘密渠道研究过这两个人的刺杀案例,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但是却仿佛心里有他们各自的影子。还有一个问题,对方为什么不派和自己实力更接近的杀手,或者干脆派几个杀手一起行动?略微一想,林凡依稀有了答案!
一连两天,海岛上都十分平静,除了有海鸥偶尔飞过,不见其他不速之客。
直到第三天黎明前的那一刻,又有一个身穿黑色潜水服的人从海面冒了出来。这个人普通,远不像“狂雷”那样魁梧健壮。
来人没有急着登岛,而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形,然后游到一个满是树木的悬崖峭壁之处,这才摘掉氧气面罩,趁着夜色悄悄爬了上去。他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方,就是避免红外监视器和震动探测器。
这个人的动作轻如狸猫、快似猿猴,那么陡峭的悬崖峭壁,而且到处都有树木阻隔,但他只靠手脚,就轻易的登上了海岛的高处。他从防水背囊中拿出一个无线电信探测器,小心翼翼的向前走去。
突然无线电探测器红灯报警,这个人仔细观察四周,发现了丽莎布置的震动探测器。他掏出一把无声手枪,轻轻扣动扳机,无声无息的将探测器打掉。这些装备对付一般人还行,但是对于顶级杀手来说,略微显得有些小儿科。
这一次来的是世界杀手排行榜排名第三的“枪神”,他最擅长的就是远距离狙杀目标。此人原是Y国特种部队的一名军官,退役之后只身来到海外,成了一名职业杀手。对他来说,只要雇主付给足够的钱,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掉人。
本来他出手的价码一般是五百万美元,但是这一次的任务,是杀掉排名还在自己之上的“死神”,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更是一个名利双收的机遇,他完成这次任务,养精蓄锐整整准备了三天。
同时,他从雇主那里也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排名第四的“狂雷”已经被“死神”轻松干掉。“枪神”暗自嘲笑“狂雷”愚蠢,竟然还大摇大摆的上门挑战,把一个刺杀任务弄得像中世纪的武士决斗一样,而对他来说,却绝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之所以能够活下来,并且顺利完成每一个任务,就是因为他完成任务,可以采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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