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城固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好苗子,还是一个已经成长起来的苗子,怎么会轻易放弃?
只不过林微不说话,他也找不到突破口。
思来想去,拿出一叠自己翻译过的,不是太紧要的东西递到林微面前,“这是我刚翻译完的,还没来得及校对,你能不能帮我看看?”
这姑娘刚才失望的表情太过显眼,用这个作为突破口,应该会有点成效。
林微看着他:“……”
这么不客气?
不过,她确实是有点技痒!
“到首都的时间说长不长,我现在手里还有一份没翻译完。要是可以,你能不能……”
“可以在上面直接修改吗?”孙城固话还没说完,林微已经接过去翻译稿,歪头看着他,问道。
“可以的,可以的。”孙城固大喜。一来他时间紧,这文稿到时还不知有没有时间校对,有高手帮忙,那简直就是喜大普奔。二来,能跟这姑娘说上话,这几天的时间多多少少也会有点好感,即便不是他专业的学生,以后能借人帮忙也是好的。
是的,他也不是无知的人,林微眼神微动的时候,他就已经清楚这姑娘不是他专业的学生。也不会产生什么改专业的想法。
因为,这姑娘眼神太清明,她让他知道,她明白她自己在做什么,并且不会轻易改变。
林微问清楚,从挎包里拿出笔,将文稿放在腿上,一页一页翻看着。她翻页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的速度。偶尔圈出一个单词,或者圈出一句话,左手执笔,慢而僵硬地写下标准答案。
竟然还会左手写字?!
孙城固心抽抽得疼,眼睛舍不得离开。
这么一个好苗子,到底是哪个孙子有福气成为她的老师?!
被他的视线所扰,林微抬头,不解地看着他,“有问题吗?”
不等他回答,又说道:“我右手伤着了,左手的字虽然比不上右手,但还能看。”
小时候她是左撇子,被人嘲笑,再加上吃饭的时候老是碰到别人,就被强制改了回来。
后来写字常用右手,左手几乎被闲置了。
“没什么没什么!”孙城固摆摆手,好奇问道:“你左手也能写字啊?”
他听人说过有人左手写字写的比右手还好,可也不过是听说过。这样亲眼看见的,还是第一次。
林微看看他,挑了挑眉,这不是明摆着的么?
上辈子,有钱有闲的时候,她就左手写字来消磨时间。那么多年练下来,也算是不错了。
孙城固脸一红,赶紧补救:“我是说你左手写的字也很好
。”
怎么跟这小姑娘在一起,有种莫名的紧张感呢?
这失误都两次了。
“哦。”
林微应了一声,低下头,继续校对稿子,完全不理任何人了。
怎么说的都是废话?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看几页稿子呢!
孙城固真心不客气,拿出来的这叠稿子,都快有两个指头厚了。
不过,他字迹清晰,工整的像是印刷品,所以看起来毫无障碍。
林微不理人,孙城固也不好打扰她看稿子。只能静下心,趴在桌子上继续翻译手中未完的东西。
林泽看着林微,仿佛看到了一个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意气风发,指挥若定的领袖人物。内心有点失落,又有点骄傲,更多的还是努力奋进,争取不能落后于她的坚定。
妹妹是用来保护的,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冲锋陷阵!
这个家他来扛!
林明月心堵了,看林微一眼都觉得眼疼,索性闭上眼睛,靠着座位后背,一个人内伤去了。
林书霞看看林微,又赶紧收回视线。怪不得爸妈从前那么不待见林微,现在又对她那么客气亲和了,原来她竟然比他们几个都厉害。
那外语,她们能写,可真要是说,哪里有林微的一半好……
王园园虽然在过道的另一边,可是不妨碍她将几个人的对话听清楚。听到孙城固是外语大学的老师的时候,她有心想上去说说话。可是想到他口语说的那么溜,又拿出一叠子译稿给林微,瞬间止住了自己的想法。
万一孙城固也给她一叠子译稿,她该怎么办?
她倒是想帮忙表现一下,可是万一砸了,在他的面前,她再也直不起头了!
她,没有那么大的把握!
而孙城固,身上衣服笔挺,笔也不是她常用的那种,明显是有一定的地位。若真是一个有地位的,又在外语大学当老师,要是丢了丑……
王园园拒绝想象那个场景!
且孙城固明显不怎么想要跟她搭话。在没弄清楚原因前,她是不能轻易再到他面前,免得惹他生厌。
到学校之后,她一定要好好学,争取成为专业中的第一人。
一时间各怀心思,程青林除了佩服还是佩服。她也能说,可是说不太好,但她就是羡慕人家说的好的。要是自己也能那样,估计她睡着了也能笑醒。
嗯嗯,以后得多向林家妹子请教了!万一说不好,出去了说是校友多不好意思!
林微对这一切毫不知情,她已经完全进入状态,外面的一切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第九十二章 不觉得()
火车一路飞驰,路边的风景变化了一次又一次。
时间很快到了中午,车上的人也开始掏出自己带的东西,准备吃午饭。
林微和林泽早上出门的时候,程曼煮了二三十个鸡蛋,全部装在了一个小布袋子里
。这鸡蛋还是程姥姥让程亮带过来的,说是林志远在养身体,不能不吃点好的东西,几个孩子又要长时间坐车,路上也不能饿着,索性把家里攒的鸡蛋全部让程亮带了过去。
除了鸡蛋,还有程曼腌的咸菜和自家的豆酱。咸菜倒是多,除了腌的蒜,还有腌的辣椒芹菜和姜片。因为是在公众场合,林微不想惹人闲话,就把腌的蒜留下,只带了腌的辣椒芹菜和姜片。那酱是林微十分喜欢吃的,当然带着了,甚至还自己又装了一小罐子。
装这些吃的的包袱都放在了头上的行李架上,林微喊林泽拿下来,然后把咸菜和鸡蛋拿出来,又拿出来了两个饼子,一个自己拿着,一个递给了林泽。
那酱就三小罐子,林微舍不得拿出来。万一人要,她不给,可就尴尬了。
林泽还奇怪着,这酱是妹子最喜欢的,怎么不吃?
“哥,你吃辣椒芹菜还是姜片?”
“姜片吧。”
这一上学,没有个半年回不来。妹子对这个辣椒和芹菜腌制在一起的咸菜十分喜欢,能给她省点就省点。
林微把姜片递过去,对于旁边的人直接无视。
这年头,谁家富裕?
尤其是粮食,谁家愿意浪费一点?
玉米饼子,蜀黍面,红薯面,在她小的时候都算是好的东西。所以稍微懂事一些,看到奶奶给小姑姑偷偷吃鸡蛋什么,她才会死死盯着她们,想要分一杯羹。
想想,也是搞笑。她那么小的时候,鼻子简直跟狗媲美,奶奶有什么好吃的几乎逃不过她的鼻子,经常惹得她暴跳如雷。可即便是这样,因为心虚,她也不敢喊出来。
毕竟,大伯大伯母那个时候还和大家住在一起,大伯母的油盐不进,老太太根本就毫无招架能力。
即便是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但有些孩子多的人家,是连麦麸子都不愿意喂给牲畜的。而是和一些白面或者杂面混着一些萝卜丝做成窝窝头,来当正餐吃。味道说实话还是不错,但是麦麸子实在是剌喉咙,嚼着还好,真要是咽下去,还是有点困难。当然,对小孩子娇嫩的喉咙来说是这样,对于吃惯了的大人来说,还挺下肚。
几年前,她好奇,就跟姥姥说了一下。然后姥姥就做出来几个这样的窝窝头,吃之前还说,要吃必须吃完,不然就别吃。
她好奇啊,拿着一个窝窝头就咬了下去。这一口咬下去,是含着泪把一个窝窝头吃完的。
后来,她经常回忆,甚至觉得记忆中的那个味道十分美好。可是再去找这个味道,已经再也找不到了。
把饼子从中间撕开,把腌的辣椒芹菜塞进去扑匀,再剥一颗鸡蛋放进去压碎,咬上一口,那简直是莫大的享受。
林微觉得,此时此刻,就是拿后世的大鱼大肉来换,她都能毫不犹豫地拒绝。
程曼做的发面饼子很好,在锅子里烘的两面焦脆,此时分开,虽然是凉的,但还是很好吃。
林微吃得不亦乐乎。
林明月“哼”了一声,撇撇嘴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大馒头,然后掏出来了一罐子酱,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抹在掰开的馒头里,边抹边看林微,对她享受的模样十分不屑
。
“哼什么?鼻涕要出来了!别忘了你可是在吃酱,鼻涕掉酱里面,你可就不能再吃了!”
早在她打开酱的那一刻,林微就闻出来那酱里面有肉,只是剁的太碎,除了味道来判断一下,肉眼几乎没可能。
不就是肉酱吗?
想当年她吃的那些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多了去了,这么一点肉味,对于身经百战的她来说虽然有点诱惑力,但还不至于让她羡慕嫉妒。
心理上,她对这些没有任何的*,但是换到这个年代,那肉对现在的身体来讲,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林明月这样明晃晃地朝她“哼”,她能忍她才怪。
不是觉得自己很牛吗?
那她干脆在心理上给她加加料,让她好好吃个够!
“你……”
林明月横眉以对,心里抓抓挠挠。林微这么一说,恶心死她了,这酱怎么都下不了口。
林书霞掏酱的手顿住,摸了一下,才掏出和林微一样的东西,默默吃了起来。
那酱,还真有点像鼻涕……
想着想着,赶紧甩了一下头。
只要不是太过分,林泽一般不去出头。一来,他觉得妹子这样斗斗嘴,也算是打发时间了。二来,他是一个男人,跟她们因为一点小事儿掺和在一起不好。
程青林掏出一个窝窝头,慢慢啃着,丝毫不因为自己吃的不好而有任何的卑微。
“呀,你还吃窝窝头呢?”
林明月硬着头皮吃了两口馒头,一看程青林吃这个,惊讶地大喊起来。
程青林一脸不解地看着她,“怎么了?”
这窝窝头挺好吃的啊。这次她妈不仅放了萝卜丝,还放了辣椒和切成细丝的笋干,吃起来挺好的,比只放萝卜丝好太多了!
“她见识少,没吃过窝窝头里放笋干丝的,别理她!”林微笑笑,朝程青林说道,“我姥姥给我们做的窝窝头,里面只放了萝卜丝,吃起来还挺好吃的,不知道这加了笋丝的是什么味道,估计很好吃。”
“那是!”程青林神采飞扬,“我爸妈是最会过日子的人,不管是什么,到了他们手里,都能弄得很好吃。”
“呵——”林明月斜睨着程青林,张口就要说话。
林微瞪她一眼,“吃都堵不住你的嘴,不怕鼻涕飞出来啊?”一句话,硬是挤得林明月没话说。
程青林知道林明月是什么意思。是,现在是少有吃窝窝头的了,但也不代表没有。她没觉得吃窝窝头不好,比着饿肚子吃不上饭,能有现在的生活她很感激。(。)
第九十三章 这就尴尬了()
“你要吃吗?”
虽然有些不舍,但程青林还是递了一个窝窝头给了林微。“给你吃。”
林微一愣。
她、她没想吃窝窝头啊!
她其实也就是稍微怀念一下那个味道,真要让她吃,她怕会咽不下去。尤其是现在的生活,油水少,她根本不需要用窝窝头来刮肚子里的油水。而且后世都是细粮,她怕吃的太艰难,会对这个不卑不亢又乐观的姑娘造成心理伤害。
但——
林微利落地接过窝窝头,顺便把包里的鸡蛋递过去一个,“你尝尝,我们自家喂的鸡下的蛋,可香了
。”
话还没说完,程青林摆摆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这窝窝头不算什么,哪能吃你的鸡蛋!”
现在大家吃的鸡蛋,难道还有不是自己养的鸡下的蛋?
林微是说顺嘴了。后世那些鸡蛋都是养鸡场出来的,像这种吃五谷杂粮虫子青草长大的鸡下的蛋,想买都买不到。一时之下,竟然就说出了这样的话。
“你要是不吃,我也不能吃你的了。”林微咬了一口窝窝头,冲着程青林说道,“都是粮食,都是饱腹的东西,哪里需要分得那么明白。我都吃了一口了,难道要还给你?”
林微一口下去,眼睛一亮。这个窝窝头味道确实不错,难得的竟然不剌喉咙!
“我可不准备还了!你看着办吧?”
说着,又咬了一口。难怪程青林说她爸妈能把什么东西都弄得很好吃,在这个缺少食材生活艰苦的时代,竟然真有人能把窝窝头做得那么好吃!
程青林见林微神色坚定,还有点小无赖的样子,道了声谢,不再拒绝,爽快地接了过去。
“孙老师,您尝尝我家的窝窝头,可好吃了。”程青林将一个窝窝头递到孙城固面前,笑吟吟地看着他,“林家妹子都说好吃了。”
孙城固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
姑娘给,他就接着了,顺便把自己朝列车员买的的馒头递过去了一个。
这姑娘衣服有些地方打着补丁,虽然补丁是在里面,可还是一眼能看得出来。蓝褂子黑裤子,扎着一条长辫子,村气但却美好。虽然生活条件不好,但眼睛却难得的没有丝毫阴霾,也没有觉得自己有哪里比不上别人。
这是一个内心强大且正气的人,
比起王园园,程青林的眼神更正,更让人心生好感。
若不是因为同是一个学校,这个人又是他所要教的学生,且不想毁了一个人的前程,他大概不会掏那么多钱。其实,他本没有准备掏那么多,可是周围的老百姓也没什么钱,想着自己掏多一点,别人就能少凑一点,就掏了两块钱。
可这姑娘,似乎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