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能看出,这姑娘现在满心“愧疚”呢,如果真是“什么都没能做到”,她估计之后吃饭时都会耿耿于怀。
而阮婉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在夏蒹葭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好友余巧巧的影子,如果那个时候巧巧成为了她和宋婷的同校同学,之后的事情也许都不会发生了。可惜的是,凡事没有如果。上辈子巧巧对她而言只是个陌生人,她自然不知道她的人生轨迹,又何谈改变。而这件事也让她知道,哪怕重活一次,人生也未必就是没有遗憾的,它是命运的调料瓶,不知什么时候就洒下一点。
毫无疑问,阮婉将对余巧巧的情感转移了一丁点到夏蒹葭的身上,这种“移情”说不上好与坏,说到底,只是个人的选择罢了。话又说回来,毕竟她们不出意外的话将要相处四年,她主动伸出援手也并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低下头夏蒹葭愣了下才反应了过来,随即抬起头感激地看了一眼身旁那柔声细语的少女。透过眼镜,阮婉看到了一双带着朦胧雾气的漂亮眼睛,她恍惚了下,然后才意识到——怪不得她会看到巧巧的影子,原来夏蒹葭和余巧巧的双眸真的很像。
“我现在就打电话问问。”
随后,夏蒹葭二话不说地拿出了手机,拨打了起来。
与此同时,大学内部的教职工楼中——
一位原本正盯着家里电话发呆的女性想也不想地抓起电话:“宝宝,怎么样?第一天住寝室还习惯吗?”她一边说着,一边站起身朝书房喊道,“老夏!快过来!宝宝打电话回来了!”
下一秒,书房里传来“砰!”的一声响,一位长相颇为儒雅的、约四五十岁的男子快步跑过来,边跑边说:“宝宝来电话了?怎么样?还习惯吗?”
女性于是给电话开了免提。
然后,他们就听到自家乖女儿喊了句“爸妈”。
“我很好。”
“室友呢?好相处吗?”夏妈忙不迭地问道。
“都挺好的。”
夏妈听女儿的声音不像是作假,松了口气,与站在一旁的夏爸相视而笑。
“妈,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好吃的饭店吗?”
夏妈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电话那边有个陌生女孩声音补充说道“是好吃不贵!”,然后她就听到自家女儿从善如流地改口“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好吃又不贵的饭店吗?”,她连忙回答说:“有有有!”
然后,夏家夫妻俩连续说了好几个,介绍地可详细了,价位啊饭菜啊路线啊,而且都是就在学校附近、晚上吃完饭回来也方便安全的那种。
“谢谢爸爸妈妈,那我先挂了。”
“嗯嗯,是和新室友一起去?”
“嗯!”
“那就好。”
二更
挂断电话后,夏爸夏妈都是长舒了口气,比打仗还累,又比打了胜仗更开心。
“现在你放心了吧?”夏爸笑着对妻子说,“我就说我们家宝宝住进寝室里后,一定能交到朋友的。你开始还让她住家里,那不是让她更孤僻了么?”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夏妈白了丈夫一眼,叹了口气说,“我这不是担心她被欺负么,你也知道她的性格……”自家孩子自家疼,蒹葭在他们和大儿子的眼里自然是千好万好,可他们没法改变别人的思维啊!好在结果还不错,她又说,“你说改天请蒹葭的室友到咱们家吃个饭怎么样?”
“等她们更熟点吧。”夏爸想得更多,毕竟现在才是第一天接触呢。
“……倒也是。”夏妈想了想,赞同地点头,随即反应过来,“等等!这几天吃饭的人多,万一饭店没位置了怎么办?不行,我要打电话去打个招呼!”
夏爸无语:“好几家了,你都打?”
“那当然!”夏妈理直气壮地说,“这可是我们家宝宝第一次带人去吃饭,必须万无一失!”
“……”
之后,夏爸无语地看到夏妈果然开始热火朝天地给饭店老板们打电话打招呼,那叫一个细致。他有些好笑,同时又有些感动,蒹葭是他和妻子的小女儿——她的到来是个意外,生她时妻子都三十多岁了。当时他们甚至考虑过是不是要这个孩子,毕竟当年三十以上的产妇生孩子安全系数肯定比现在低。不过,蒹葭出生后,他们夫妻俩就全心全意地疼爱上了这个小家伙,大儿子夏宁远也是如此。
蒹葭小时候身体不好,是个不折不扣的药罐子,常年在医院住着。她也乖,很少哭喊,实在疼得受不了就求他们给她读书。后来大了一点认字了,就开始自己看小说,有时趁他们不注意还会躲在被窝里偷着看,眼睛不知不觉就近视了。后来,身体虽然好了,却怎么都和同学相处不好,还屡次因为被欺负而偷偷躲在家里哭。他们做父母的肯定可以出头,出头后那些孩子肯定也不敢再欺负蒹葭,但也不肯亲近。
所以这孩子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
都说“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他们自然要为孩子打算,现在蒹葭还可以依靠着他们和大儿子活着,以后呢?他们总有死的一天,大儿子也总有结婚的一天,到时候蒹葭怎么办?她总不可能一辈子不和其他人接触吧。
于是乎,原本可以不住校的夏蒹葭就这样成为了2212的一员。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同样住在2212寝室的某个女生,其实已经隐约察觉到了这件事。
这个女生,就是阮婉。
她其实不是爱思考这些事的人,但是吧,心眼子这玩意随时都处于“open”状态,根本没法关上啊!从寝室出去时,她就觉得夏蒹葭对大学内部很熟悉,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她是本地人,万一经常来“观光”呢?可再怎么经常过来,也不至于和明显属于住宅区的动物们都混熟了吧。
这出去的一路上,好几条猫狗都往夏蒹葭的身边蹭,还有只哈士奇干脆跑过来咬着她的裙摆不松开,性格胆小的夏蒹葭不仅没害怕,还一边扯着裙摆一边说“快松开”。莫北看着这一幕,爽朗笑着说“这里的动物还挺亲人的啊!”,一边说着,她一边蹲下身挠了挠一只喵喵叫的花猫的下巴,后者舒服地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钱钱则连连后退,轰赶着凑到自己面前的一只姜黄猫,口中低声喊着“去去去”。
阮婉蹲下|身“拦住”这只猫,问道:“你怕猫?”
“不是怕猫。”钱钱捂着鼻子,“是对猫毛狗毛过敏。”然后她说,“事先说好,你们路上招猫逗狗也就算了,寝室里可不许养这些带毛的东西啊!”
阮婉还没说话,只见原本还“求抚|摸”的姜黄猫居然跑了。
再一看,花猫也跑了,哈士奇则松开了夏蒹葭的衣服,摆出一个攻击架势,口中不断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是……
阮婉讶异地一抬头,发现沈子煜这厮正站在不远处,抬脚缓步朝她们这边走来,顿时秒懂。同时又苦笑不得,心想这位大少爷被人讨厌也就算了,怎么还混到了个“狗不理猫也不理”的地步,也太凄惨了点吧?
“汪汪汪!”随着沈子煜的不断靠近,哈士奇发出了几声叫。
沈子煜眼皮子也不抬地说了句:“滚。”
“……呜——”哈士奇于是夹着尾巴跑了。
阮婉:==
她知道沈子煜是过来找自己的,因为寝室其他三人看表情明显不认识他嘛。虽说不想被误解为“认识不|良人士”,但躲是躲不了的,于是她站起身主动迎上去说:“心愿已经回去了。”
“……”沈子煜一脸“你在说废话”的表情看着她,“我知道。”
“?”
“你……”沈子煜好像要说些什么,但紧接着,他的目光落到了莫北等三人的身上,他微皱着眉问,“这是你们寝室的?”
“是的,我们正准备一起去吃晚饭。”阮婉回答说,她当然不会嘴贱地说“你要一起去么?”之类的话,万一他心情一个不好就答应了呢,她们的晚餐可就毁了!
“……”
沈子煜沉默了片刻,突然头也不回地就离开了。
阮婉看着他的背影,整个人都无语了,这个家伙“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整个人简直是风一般的男纸,行事如羚羊挂角,完全找不到痕迹嘛!简单来说就是——他真的不知道他在抽什么风啊!
“婉婉,你认识的人?”莫北问道。
“……嗯,算是认识吧,不过关系不好。”阮婉回答说,“他比我们高一届。”哪个系来着?
“看着挺凶的。”钱钱搓了搓手臂,“害得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阮婉:“……”也不至于可怕到这个地步吧?
不知何时躲到莫北背后的夏蒹葭用力点了点头,无声地表达着自己的肯定。
“……我们还是去吃饭吧。”阮婉表示这种小插曲可以忽略不计,反正他和她们又不是一路人。
于是,几个人顺理成章地继续踏上了吃饭的路途。不得不说,夏妈的功课做得很好,夏蒹葭很顺利地将他们带到了饭店,并且几个人成功地get到了地点很不错的位置。
华国人有“民以食为天”的传统,无论做什么都喜欢上餐桌,而后者也是增进了解的一个重要媒介。
比如说,来自北方的莫北不太能吃辣。
比如说,看来瘦条条的钱钱特别爱吃肉。
比如说,看来怯生生的夏蒹葭特别爱吃辣椒和青菜,不过因为身体缘故前者不能吃太多。
比如说,阮婉居然是唯一一个“杂食性生物”,嗯,看着这群嗜好各样的室友,她觉得什么都吃什么口味都不挑的她简直就是典型的乖宝宝呐!
还是外婆教得好!
总而言之,这顿饭可以说是四人尽欢。
当然,世间不可能总是充满欢乐,总有人不太如意。
“叮铃铃——”
安静的校园中,有人接起电话。
“喂。”
“嗨,杜!”
杜锦年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低头看了眼电话,跨国啊!话费啊!太可怕了!然后他就听到某个正在大洋彼岸的不靠谱的金毛对他说道——
“考虑到电话费,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你今晚和东方女孩一定有个热情的夜晚,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啊!担心你没准备,我之前在你的旅行箱外层塞了一盒,不用客气,这是我身为朋友应该做的,再见!”
“嘟嘟嘟……”
杜锦年听着电话中传来的忙音,整个人顿时更加不好。
热情的夜晚什么鬼!
防护措施什么鬼!
理查这金毛在他的箱子里塞了什么猥琐的东西!
而且……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和他成为室友的都是大三的学生,忙得厉害,匆匆向他表示欢迎又对他说了注意事项后就去混实验室了。
他鬼使神差地就把这些人发短信告诉她了,简直好像是在寻求安慰嘛,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呐。
如此想着的杜锦年低头看了眼手机,发现她刚才发了条短信给自己。
他连忙点开看,发现她是在说今晚会和同寝室的人一起吃饭,让他自己哪怕一个人也别忘记吃饭。杜锦年低头看着那条字数没多少的短信,不知为何就觉得很开心。然后他又想,稍晚一点的时候,他可以打个电话给她么?会不会太唐突了?
唉,果然好纠结。
几乎是同时……
“叮铃铃——”
广大校园的一条偏僻道路中,有人同样接起了电话。
“沈少,包间我们都布置好了,菜点也都准备好了,您看您什么时候能到……”
“今天有事,不去了。”
“啊?可是您之前不是说……”
他不等对方说完,就一手挂断了电话。快步行走了几步后,沈子煜顿住脚步,他清楚地看到——
不远处,明亮的路灯下。
一个青年抓着手机看个不停,笑得好像一个傻子。
第72章 城()
一更
沈子煜眯起眼眸,莫名地觉得眼前的这一幕实在是碍眼得很。
相较于“记性不太好”的杜锦年,沈子煜的记性实在是不错,他记得很清楚,三年前,正是这个笑得跟傻子一样的家伙救了从马上掉下来的那家伙。
三年过去了,他没想到还会再次遇到对方,并且……
他迈步朝前走去。
杜锦年回复完短信,一抬起头刚好看了从不远处走过来的那人。这一次,他总算认出,他就是今天给他指错路的人,也是三年前曾经当众暴打“肇事者”的少年,他露出一个微笑:“好巧啊。”
沈子煜停下脚步,注视着眼前这个微笑的家伙,对方的确是在表达善意没错,但他不仅没觉得高兴,心中的不爽反而更加强烈了。他嗤笑了声:“巧?”
杜锦年有些疑惑,虽说在面对阮婉时他总是很“迟钝”,但在其他事情上他并不钝感。他清楚地感觉到了对方身上蔓延开来的、毫不掩饰的怒意,不过他觉得这应该和自己没有太大关系——毕竟他们这才是第三次见面。同样,他并不认为对方今天是故意给他指错路,他按照那条路走,尽头的确有扇门,只不过不是大门而已。他想,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大概是因为他问的时候没说清楚,于是他说:“白天的事,谢谢你。”
沈子煜挑眉:“白天的事谢谢?”这家伙算是在向他挑衅?真是好大的狗胆。他打量着对方,宛若捕食前认真观察着猎物的猛兽。
杜锦年因为这样的视线而莫名浑身一寒,他继续说道:“嗯,按照你说的路线,我找到了南门。……虽然我本来想去的是正门,不过是我自己没说清楚。”
沈子煜:“……”与他刚才所想的正好相反,这家伙居然是在认真地和他道谢。这个认知,让他更加不愉快了——从三年前第一眼看到这个笑眯眯的软蛋起,他就看他不顺眼,没有为什么,只有理应如此。想到此,他没有再和这家伙说话的兴趣,自顾自径直朝前走去。
片刻后,杜锦年扭头注视着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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