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月双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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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月双刀-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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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之迅速从口袋中掏出卡片,并按照火羽指导的姿势,抛出卡片,口中喊道:“去吧!雨霍。“

    雨霍在卡片落地之后现出真身,挡在了胡渣男的面前。

    “呵呵,换家伙了。不过换了也没有用,你一样会输,一样会死!”胡渣男的戾气已经完全被唤醒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人的肉身,只想把眼前看到的东西敲击成碎片。

    “想杀我的主人,做梦!”雨霍跳起身子,用手比刀一般地直击胡渣男的手臂,想阻止如石头般的拳头。

    不料他的攻击力没有胡渣男强,这里力道就和蚊子叮肉一般,不同不痒。

    哈哈,就这点本事,还想打败我,笑话。胡渣男随即转身把拳头指向了雨霍。

    小心!回之喊道。

    雨霍连退几步,手掌与手掌之间形成了防护网,来抵挡胡渣男的攻击。

    雨霍的防护网是水做成的,一个个细小的水分子紧密排列地组合在一起,一圈绕一圈,迅速地旋转着,就像龙卷风的旋涡一般,能将拳头吸进去,能将人吸进去。

    就这招式,还想防住我,做梦,胡渣男毫不犹豫地把拳头冲向那防护网,本以为可以冲破防护网,直击雨霍的身子,将他捣个稀巴烂。

    就在自己的拳头快要接近防护网的时候,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防护网将他的拳头侵蚀了,那张大的拳头如同滴蜡一般地被融化了。

    我靠,为何会这样!胡渣男的眼里充满惊恐,不敢相信自己眼前发生的状况。

    他不信邪地再将拳头向里戳去,可是腐蚀依然没有停止,更多的蜡滴在了地上,越来越多,越来越稠,奇怪的是,滴在地上的蜡并没有留下痕迹,而是化作灰尘一般消失不见了。

    啊——疼痛的叫喊从胡渣男的脖子里发出,他仰起头,痛苦地叫嚷着,他终于将手收了回来,但为时已晚,他拳头早已变得残破不堪。

    快,用大招!回之乘胜追击,一声令下,雨霍立刻明白了回之的意思,点点头,收起防护网,双手张开旋转成球后举向天,顿时乌云密布,天色灰暗。

    胡渣男握着他已残破不堪的拳头手腕,看着天上的变化,终于露出了惊恐的眼神。

    不——他默念。

    只见在雨霍的召唤下,密密麻麻如同黄豆般大小的雨很快从乌云中落下,哗哗哗,哗哗哗,雨水敲击在地面,溅出了水花,淋在了胡渣男的身上,打出了窟窿。

    不错,是窟窿,回之没有看错,他眼看雨水将胡渣男的身体戳成个箭靶子,胡渣男已经一点还手余力也没有了。

    他哭丧着脸,看着回之,五官越来越模糊,四肢已经渐渐融化,很快地,他整个肉身就如同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

    回之踩着雨水,走到了胡渣消失的地方,看到水塘中躺着一张卡片,果然,你就是。

    他拾起卡片定眼一看,是卡片的背面,回之顺着属性向向下读:

    攻击力:91

    速度:80

    技巧:60

    敏捷:75

    攻击力比雨霍要强,怪不得方才雨霍硬碰硬地打不过他。

    最后一行是属性,上面写着,风,这个结果与回之最后推测的一样。

    因为是风,所以他的力量均为幻想,但不存在实质,他的拳头也只是一个风形,他的风气团形成了拳头,所以看上去十分可怕。

    胡渣男可以利用自己风的力量将拳头和身子吹鼓的越来越大,并在没有外物侵蚀的情况下,发挥极大的威力。

    他也可以凭借风的蛮力,发出以一抵十的力量,爆发出强烈的杀伤力,只要没有遇见他的宿敌。

    他没有想到雨霍会是他的宿敌,他的大风拳头一沾雨,立刻无所遁形,的力量都被封锁了。

    他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四十一章 炒鱿鱼() 
快看,彩虹。

    餐厅里的客人对窗外出现的景色感到新奇也心情愉悦。一道弯弯的彩虹出现在高高低低的群山之中,给这原本平淡无奇的早晨添加了一道调味料。

    他们对窗外天气原本是抱怨的,好端端地怎么下雨了,现在却是尽享雨后的彩虹。

    很多时候,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倒不如像现在这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管你是武神,还是小鬼。

    地面上的雨水很快地收干了,回之将卡片翻了个面,头发丝上滑落了一颗水珠,滴在了卡牌上。正面是胡渣男没有穿衣服的模样,四肢胸肌发达,呈土黄色块,下巴依然留着胡渣。

    最下方是胡渣男的名字,风枫。

    原来你叫风枫。

    “恭喜主人,又获得一张卡片!”雨霍在一旁说道,“主人您是不是知道我能治他,真是厉害。”

    呵呵,是,也不是,巧就巧在,他只有雨霍那么一张牌可以使用,另外,他确实也发现,胡渣男的属性便是风。

    先前珍珍说昨日大风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反常的天气必然是武神引起的,就像之前雨霍让天下大雨一般,那么风属性的武神,也能让天刮起大风。

    不过风属性的卡片比回之想象中要厉害许多,那颗单独被拔起的树干,应当也是风枫利用自己的风力将树干卷起。当时他就觉着奇怪,为何独独只有一颗树刮倒了,现在说的通了,那就是武神使出风力,单独树干拔起,并且轧倒在那人的腿上。

    这家伙,方式也够残忍了。他摇摇头,将卡片揣回兜里。

    ……AA报社……

    李红答应了要把关于蒙面人的消息再挖掘的更多给到老板的,可她连一个方块字都没有扑捉出来。因为这样的结果,她都没敢再去报社上班。

    她连电话一个都没有打给老板,向他汇报。

    这丫头,大概是死了吧,老板十分不耐烦,想起两天已经没有见过李红,说好的请假去抓消息,连个屁都没有捉到,还玩失踪,现在的毕业生真是越来越目中无人人无话可说了。

    李红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一手空消息回报社的结局,不是被骂,就是被骂,况且对于这次的新闻,她自己也很期待能挖出什么劲爆的消息出来,以前你骂我说我笨,没事,我能接受,但是这一次,是李红自己看中的一个新闻,并且她感觉,一定还有更多的事没有挖掘出来,如果她不能把蒙面人的真相挖出来,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除了这是个能够证明自己的机会,她更想在老板面前立功,得到老板的表扬和认可,更多的。。。更多的还有她不敢想也不敢说出口的事。

    第一天她捕风捉影失败,只见到回之那么一次,她不甘心,并下了破釜沉舟的决心,找不到他,说不上话,誓不罢休。

    她所幸直接把给关机了,既然找到她是骂,找不到她也是骂,那就暂时先关机。

    第二天她仍然坚持不懈地在珍珍家小区门口蹲点,上一回,她已经被门卫给认出来了,于是这次她带上了口罩和帽子,依旧穿着牛仔裤。

    想再试试闯进珍珍的小区,不料一眼就被门卫给认出来了。

    “又是你!你还有没完没完了!”门卫说完就想操起电话报警。

    李红一个甩手把门卫的电话给拍飞到地上,Duang的一声,掉在地上的声音清晰可见,可见地就差没在你耳边吼了。

    “你!”门卫气的直跺脚,伸手就要抓李红。

    但是就在被李红甩出去的那一刻,她已经撒腿开跑了。

    真倒霉,这样下去,真要一事无成了。

    于是她仍然只能在小区外面,找一颗树作为她的掩护盾牌,来帮助她隐藏自己的身体,寻找关于蒙面人的踪迹。

    第二天,什么也没有看到,甚至连夏珍珍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她蹲在树下,连饭都没有吃,饿的发慌,眼皮打架,中午的太阳是最毒,晚上的蚊子是最叮人,这些李红都遭受了,然而上天却没有眷顾她,依旧一无所获。

    第三天,她还是全副武装地去珍珍小区门口蹲点,哈欠都打了几百来个,打的都能引得虫子来嘴里睡觉了,却依旧连蒙面人的半个脚趾甲影都没有发现。

    直到第三天的天黑,李红见过无数量跑车进进出出,却没有看到珍珍的玛莎拉蒂,她的内心是奔溃的。

    半夜11点,她在树下恨恨地把面包撕成了两片,一片扔在地上,另一片嚼着吞回了肚子里。

    最后,李红还是花了一场白功夫,拖着疲惫的身子和忧伤的心有气无力地离开了珍珍的小区,回家之后倒头就睡。

    熬夜后的李红第二天打开,一则短信跳了出来,明天起不用来上班了,是她老板的消息!

    我的天哪!今天是周一,而且,怎么已经10点了,正常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点,完蛋。

    李红匆匆忙忙地脸都没有洗,抓起包就出门打车一路飞到报社。

    报社的时候,哐地一声把门撞在墙上发出十分大的声响,全报社人的目光全部都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李红尴尬地笑了笑,便以百米冲刺速度来到了老板办公室。

    “老板!”李红满脸错愕,刚刚那条短息的不断地刷在她眼前,就像电子自动滚动屏一样。

    “别叫我老板。“这位铁面无私的编辑大人,头也不抬的说道。

    “老板。。。我。。。”李红话还没说完呢,又被他的老板给打了岔。

    “上周五,我给你机会让你外出取材,结果呢?连个屁也没有!”老板猛然抬起头,把笔头往地上一扔,弹在了李红的身子上。

    “我。。。”

    “你看看你的,我给你打了几个电话?“老板这下是真的生气了,“一个电话都都不接,你是老板,还我是老板?”

    这个时候的李红眼眶已经发红了,她已经说不出话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百四十二章 同床共枕() 
“一点敬业的态度都没有,亏你还是大学生毕业,这书是读到驴脑袋里了?“老板的话越来越苛刻,字字都要扎进李红的心里,她想起前两日在珍珍家门口抓消息饿的饭都不吃,心里充满了委屈。 ̄︶︺asんц閣浼镄嗹載尛裞閲渎棢つ.%kaNshge。lā

    可是她没有选择辩解,老板真的误会她了,她不是这样的人,她想抬起头来,却不想让老板看到她眼中滚动的泪珠。

    “我错了。。。“李红认错的声音小的像蚊子叫。

    “好了,今天收拾收拾,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老板说完低头做他手头上的是事情,他原本想下个月再辞退,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是等不了了。

    老板原本想再给李红一次机会,但是见李红最近的表现实在忍无可忍,所以做了这个决定。

    “老板我错了,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李红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老板,想要再争取一次机会。

    李红在很久之前就听过关于他老板的故事,他的老板名蒋凯威,在16岁的时候就获得电视新闻大奖,18岁的时候获得B国时代周刊的电视新闻大奖,获奖的新闻照片是在边远的尼罗河岸拍摄的一幅孩童喝水图,尼罗河的河水是浑浊的,孩童的眼神是清澈的,小手是充满泥泞的,整张图是黑白基调为主,但依旧让人觉得充满了生机与希望。

    李红觉得能拍出这样作品的人,内心也一定是丰富而柔软的。

    再后蒋凯威获得或十大青年大学生奖,等等等等,数不清的奖项,毕业之后没有立即从事报社编辑工作,而是在外游学了几年,边摄影边写新闻,边旅游边写游记,直至三十才回国做了AA报社的总编辑,再加上蒋凯威也算是面目清秀,身高一八零,有不少的女粉丝默默暗恋着,李红也是其中之一。

    只要是蒋凯威公开的事,李红全部都了然于心,从12岁开始见到那张照片后,便深深地崇拜着他,努力地学习着与新闻相关的课程,考入新闻专业的名校,最后AA报社,都更加接近自己的倾慕对象。

    今年,她终于如愿以尝地了AA报社,来到了他的崇拜对象所在的地方,离自己的崇拜对象又近了一步。

    可是现在却要将她辞退。

    她欲哭无泪。

    老板听了她的请求,皱起了眉头,没有再说话。

    李红见到老板无动于衷的样子,深深刺痛了她的心,她有在努力,有在努力改善她的能力。

    可是老天好像在和她开玩笑,越是用力的想要讨他的欢心,却越容易弄巧成拙。

    她用最后的一点勇气,向老板鞠了一躬,并说了声:“多谢老板这段时间的照顾,我走了。”

    随后便转身悄悄离开,老板见她走了之后才抬起头来,他觉得有些烦闷,卷起一张废纸向纸篓里一扔。

    不过是个小实习生而已,再招就是了。

    李红出门之后有气无力地来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收拾了东西,她真的不想走。

    这个时候,应该有更多人安慰她才是,可身边却都是一些看好戏的人,假装路过,不经意地讥讽她几句,说她是小跟屁虫,另一个人再附和说,没事没事,再换个人跟就是。

    再或者,李红,你这小盆栽还要吗?不要就给我吧。

    李红这时候的心里只想着一件事,工作没了,离偶像远了,也乎别人怎么说她,要拿走什么了,只是一个劲儿地在那傻里傻气地点头。

    她原本瘪瘪的包在离开办公室前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全是她的零碎个人物品,比如笔记毛巾毯被子之类。

    啪。

    办公室的门在她身后关上了。

    她垂头丧气地走进便利店,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是应该放弃,还是找机会回去呢?

    她点了一份鱼丸串,这个最便宜,也最饱肚子。

    一份鱼丸串上一共有3个鱼丸,每吃下一颗鱼丸,她就更加坚定了要坚持找机会回去的想法。

    一颗,我不能放弃。都喜欢了十二年了,还怕这点挫折?

    二颗,我一定不会放弃。把我赶走了,我再投简历。

    三课,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蒙面人,就算你躲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你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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