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排除统一制服的执法队进去,这样给百姓留下一个正规并且严格执行法律的印象,这样有助于让百姓拥护。哪怕以后那些良莠不齐的兵痞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那对于百姓来说也只是会当做一个“偶然”并非是烂到根子里面了。可是如果一开始就是一群兵痞,那这样百姓一开始也就会对这些军队失望。
周秀英清理了那些趁火打劫的暴徒之后,才命令那些天地会的起义军慢慢走了进去。不过这次由于是有秩序的走进去,这样他们肯定无法能随便脱离队伍,所以还算是有秩序的。走进了城里面,周立春直接来到了这个知县衙门里面,准备开始行使自己这个起义军的权力了。
“马上颁布命令,说我周立春为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在此誓师出征,讨伐鞑子。现在,开始准备招兵!”周立春说。
如果陈顶天听了周立春这么“自封”,绝对会晕倒,合着这个周立春没有多少进步啊!什么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这个都是什么狗屁官职,这样简直是不伦不类,和各种话本里面的东西一个路数,一听也就不正规啊!
这么不正规的官职,一听也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在当领导,这样如何能够吸引那些有文化的人才呢?没有有文化的人才加入,这个是不长久的。
不过周立春还是比较得意的,他有着远大的理想,希望能够驱逐满清,这样完成天地会历代以来的理想。可是他却根本没有想到,他这个是一个志大才疏啊!
不过这个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的草台班子也就这么出来了,这个周立春充分发扬了“任人唯亲”的“优良”传统,直接任命自己女儿周秀英为“副元帅”,接着任命自己多年的铁杆徐耀为左将军。不过之前陈顶天也都再三要求,不要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个领导层里面。反正自己是周立春的女婿,“副元帅”的老婆,那这个身份进可攻退可守,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去担任什么职位,这样以后反而更麻烦了。
不过这个陈顶天总是感觉这个周立春设立的官职制度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完全是混江湖的姿态。虽然军队好解决,可是这个政府文职官员这边却一塌糊涂,完全是乱七八糟,让陈顶天这个后世好歹是接触过不少各国政府官员的人都看不明白这个官职制度简直是烂七八糟。
不过这个周立春还是要这么弄,这些属下人也都非常满意,陈顶天说不过他们。这个天地会毕竟江湖习气太严重了,虽然有些一些精锐已经开始朝着军队正规话进步,可是绝大部分还是江湖人物,江湖习气太重,这个才是最难搞的。
“爹,现在应该去没收那些鞑子朝廷官吏的产业。凡是为鞑子任职的伪官和贪官污吏,全部都要没收家产,尤其是土地。”周秀英提醒说。
“嗯,对,赶紧去把那些贪官污吏的家产全部都给抢过来!”周立春说。
自从当时那个官场现形记的风波之后,这个整个周围的那些地主纷纷被满清清洗过了一次,反而造成了嘉定县地主阶层很少,几乎都被清洗了,很久都没有能够恢复过来。那些贪官污吏趁着那个时候使劲敲诈勒索,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中在那些贪官污吏或者他们的亲属关系人的周围,所以哪怕把嘉定县的土地全都给查抄了,那也都不可能又无辜的。
作为后世人,陈顶天非常清楚,每一次造反,其实无非是对于财富,权力还有各种生产资料的重新分配,而如果更先进的造反,那也就是调整生产关系,那也就叫做革命了。而想要让更多人跟着你造反,不给他们好处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土地,而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如果没有了土地,那这样百姓也都无法安稳生产。而土地对于一个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农民的国家,是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的,采用了什么样的土地政策,甚至决定了这个政权的兴衰。这个第一步也就是要把这个土地给没收了,只有这样才能够重新处理分配。因为这些天地会起义,注定是把绝大部分地主都给排斥在外了。甚至陈顶天对于地主这个阶级是非常排斥的,因为地主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因为地主在未来已经严重的制约了国家发展,清理地主阶级那是必然的情况,这个不是什么轻易能够改变的。
所以这个没收土地,是必然需要的,不然这个国家哪怕驱逐满清鞑子,那也是无法能够复兴的,无非是走了满清的老路而已。
只有清理这些地主阶级,重新分配土地权利,这样才是未来国家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了。
“爹,按照之前夫君的说法,占领了之后要尽快的把民法通则给颁布出去,这样才能够稳定人心,招揽人才。”周秀英说。
周立春却更是有些不高兴,最后说“好吧,赶紧颁布好了!”
很快,有一群天地会的人把相关的公告颁布了出去,周围有很多百姓也都纷纷过来观看。
第七十三章 民法通则()
不得不说两句老话说的是对的,一句也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另一句也就是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这不,这次周秀英自从和陈顶天成婚之后,那周秀英一直都是听从陈顶天的意见了,甚至连父亲周立春也都只能够排在第二名,甚至周秀英几次按照陈顶天的意见来劝说自己父亲。而这一点,恰恰让周立春有些不满,因为自己也就是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就这么一个女儿,养大了之后居然属于别人了,这样让他非常郁闷。不过这个是每一个父亲都有的情况,这个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不过现在周立春按照陈顶天的建议,直接把那个陈顶天负责弄好的那个关于所谓的法律张贴出来,这个法律其实也就是一个陈顶天按照后世的法律改变的。陈顶天这个荤素不忌的文抄公,可不只是抄袭那些文学作品什么的,甚至他还抄袭了法律。他连法律都在抄袭,简直是要把文抄公这个职业发扬光大啊!
“大家看好,这个是我们大明天地讨鞑大元帅府公布的法令,这个乃是民法通则,大家看好了。以后大家日常有什么纠纷,都要按照这民法通则来处理。”
这个民法通则,其实也就是陈顶天直接抄袭后世民法通则的内容,去掉了一些不适合古代的条例,然后直接弄到了这里了。当然,这个去掉的其实也不多,因为陈顶天知道古代人也都未必看得懂,古代没有几个是看得懂的。甚至这个民法通则里面还有不少是关于未来的社会经济制度的,这样是陈顶天所没有预料到的。他这个学习文学的文抄公,对于法律的理解也就是那些条文而已,顶多也就是把那些条文背下来了,至于里面蕴含的意思都不太明白。
不过,这个民法通则,立马在这个嘉定县引起了不小的惊讶,因为这个法律居然没有杀人的?
“怎么没有杀人的?”“是啊!按说规定律法,不是都要有什么各种杀人惩罚的吗?”“嗯,怎么没有杀人的,挨不上啊!”“是啊!这个到底是怎么回事,好像没有要杀人的?”
这些百姓也都纷纷惊讶万分,因为这个法律里面居然没有一条是表明要杀人的,而这个民法通则事实上却是讲究民事法律的,并非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种刑事法律。在中国古代往往法律都是刑民不分,甚至是重刑轻民,关于民法之类的法律几乎很少有,顶多也就是一些部门类的法律,并非是全国统一的法律。古代的法律以镇压百姓为主,以镇压百姓和各种维护统治为主,所以完全依赖于刑事法律来统治,通过威慑来统治百姓,所以这才造成了对于刑罚有很重的想法,反而是民法很少有人重视。
尤其是各种经济纠纷,这样让很多古代的官员有很多操纵空间,完全可以乱来。可是这个民法,却让这些百姓都不适应了。不过,很多百姓也都看不懂这里面的意思,这样让他们非常的意外。
其中,一个来自于崇明县,刚刚到嘉定准备办事的文人却显得非常意外。
“这帮盗匪,怎么会制定这么优秀的律法,这个律法并非是刑罚为主。本来我还以为这些盗匪是一群莽夫,哪怕制定了律法那也是非常粗糙,动辄杀人株连的律法。可是他们刚刚到了这里,不但没有颁布什么杀人的律法,反而首先颁布的是这种专门处理民事的律法,这样真的是太令人感觉意外了。而且,这个民事律法,好像蕴含了很多这群盗匪的治国理念啊!”一个大概十八岁的清朝文人说。
所谓外行看惹恼内行看门道,这些有的一定文化基础的文人,他们看到的东西远比普通百姓要多很多。别的百姓只是看到了这个民事法律没有杀人什么的,在一般人眼里面这些盗匪都是动辄杀人,根本不会制定什么明文律法出来,他们这些盗匪有人能立法吗?不过这群盗匪不但立法了,可是设立的不但不是动辄杀人的那种律法,反而是一些民法。民法代表的远不只是杀人,而是包含着很多的治国理念的东西,这样才是一些文人有所重视的原因。
“凤苞贤弟,这群草寇不过是一群乌七八糟的东西,成不了什么大气候。我大清精锐很快会过来镇压他们,到时候他们死定了。你可不要自误啊,到时候可能是要让你身败名裂,家族都要受到牵连啊!”
旁边那个年长一些的人主动提醒那个年轻一些的人,好像他感觉到了这个年轻人对于这帮天地会起义军有了几分好感,这样让他赶紧开口劝阻。在他们眼里这些草寇只是草寇,不可能威胁到大清朝廷的,所以他害怕自己一起长大的发小去投靠了这个草寇,那可就是要麻烦了。这种造反者是没有前途的,是注定要被灭亡的,所以他不希望自己的发小去投靠了草寇,甚至最后要被杀死连累九族亲戚那可是不值得了。
不过那个年轻人却眼睛里面闪过了一丝丝的精光,然后说“这个草寇可不是一般的草寇,这里面有高人啊!这里面不但有很多相应的东西,我看这里面有很多一般人看不到的东西啊!”
那个年轻人直接把这个民法通则给从头看到尾,他发现这里面有些东西他能够理解,可是有些东西却并非是他能够理解的,这样他感觉非常的令人难以解释。不过他却知道能制定出来这个民法通则的人,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草包,绝对不会无的放矢,肯定是有着他的目的的。不过具体目的,哪怕是这个年轻人也都不太明白了。
“陈顶天,居然是陈顶天?一年多以前那个写了官场现形记的陈顶天,他可是让整个江浙都人心惶惶,甚至为此杀了不少人啊!不过,没有想到他居然会有这等才华,真的是不可思议。”年轻人想道。
就在陈顶天抄袭的民法通则公布出去之后,陈顶天也都在家里享受着几位美女的陪伴,这种日子真的是不用太轻松了。身边有关琴和傅善祥两个美女,现在陈顶天还是比较有钱的,不愁吃不愁穿,每天随着自己爱好写些东西,然后就负责滚床单好了,别的不用负责太多,这种日子真的是太舒服了。
“夫君,你弄那个民法通则好像有些问题啊!”傅善祥说。
陈顶天问“有什么问题?”
傅善祥解释说“夫君,你那个民法通则里面好像并没有规定土地到底属于谁,这个民法通则里面好像关于土地一直都是用承包权来形容,这个承包权是什么东西?既然承包权不是所有权,那个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而且你这个既然属于全体人民,那你有设立一个承包权,这样不是在自相矛盾了吗?还有人民是什么,这个土地的所有权到底是属于谁啊!全体人民,那这样怎么处理,这样我都不太明白啊!”
陈顶天抓了抓脑门,他好像明白了这个民法通则的漏洞所在。这个民法通则好像是必须要跟宪法一起对照着看的,宪法是规定了国家的性质的根本**。而宪法是别的法律的一切立法基础,甚至可以说包括刑法和民法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可以当做是宪法的一种“解释补充”,刑法和民法其实也许只是宪法的一种“解释补充”,那这样自己连宪法都没有弄出来,那这样肯定是无法能够让人看得懂这个民法通则的。
甚至这个民法通则其实是建立在后世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而这个民法通则是根据后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宪法来制定的,所以有很多东西也都是不符合现在的时代的。当然,也有一部分古代人不太明白所谓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的区别。
在古代,相关的民事法律没有完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混合在一起,没有完全分开的东西。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其实是一种先进的东西,这些东西古代人不太明白。甚至这个时代的西方,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没有能完全分开,职业经理人都没有能够产生。至于土地方面,很多人都没有这个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的想法。不过,陈顶天必须要解释了。
“这个有什么矛盾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然后归属于官府和集体进行管理。而官府和集体再次把这个土地出租给个人,让他们能够有二十年甚至更长的承包权力。这个承包权也就是一种使用权,在这个承包期之内只要满足了事先约定好的条件,那这样一切土地由自己自行发挥,然后可以让你做到去生产剩余的都是自己的。而土地所有权,也都是属于全体百姓,不属于某一个人啊!“陈顶天说。
不过傅善祥惊讶的问道“不属于个人,土地不是属于私有的吗?”
“谁说我要实行土地私有制,我必须要重新收回土地,重新分配土地。而且重新分配土地之后,那这些土地也都不会再次属于个人了,而是属于国家共有,百姓只有承包权,没有相应的所有权。如果实在是必要的时候,国家和集体可以收回使用权。”陈顶天说。
傅善祥更是惊呼“你这么做,那可是把天下读书人都给得罪了啊!现在的读书人,哪家哪户不是拥有土地的,而且你这么分地,那百姓能够同意吗?你这个不是在恢复周朝的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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