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卡莱斯干脆地滚下了自己的床,跳上菲尔西的床铺,盘腿坐着,十分随意。
塔卡莱斯说:“菲尔西,你才入团时我就想问你了,你是贵族吧,并且是个很有钱的贵族,像你这样的贵族少爷为什么要加入到我的佣兵团呢?你要知道,我们一穷二白得连人都凑不齐呢。”
菲尔西没否认自己的贵族身份,他说:“原因就是你长得俊美。”
“什么?!”塔卡莱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你加入我们就是因为这么肤浅的理由吗?你……嗯……你自己就长得很好看,不用……嗯……”他早就习惯了别人夸奖他的容貌,可不知为什么,当菲尔西直白地赞美他时,他却有点不好意思了。
菲尔西说:“我就是外貌协会的,既然我要加入一个佣兵团,那我自然是希望我的同伴长得好看一些,至少也能让我饱饱眼福,拼杀时也会更加有干劲儿。”
塔卡莱斯心情复杂地说:“好吧,我真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理由。”太简单粗暴了!
菲尔西笑了笑,他笑时是不会露出牙齿的,这少了两分男子的豪爽,却显得很有教养和风度,很能令人心生好感。
塔卡莱斯说:“你要是是女孩子的话一定会是个大美人。”
菲尔西说:“你要是是女孩子的话我会用我全部的家当向你提亲。”
塔卡莱斯蓦地有点害羞,他用爽朗的哈哈大笑掩饰自己的小别扭,问道:“你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啊?”
菲尔西说:“几千万金币吧。”
塔卡莱斯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掏了掏耳朵,难以置信地问:“多少?!”他的音量不由自主地提高,且有点小颤抖。
菲尔西说:“几千万金币。”
塔卡莱斯晕倒在菲尔西的床上。
次日,塔卡莱斯一行十人到了佣兵团公会,任务发布员仍是吉姆那个干瘦小老头。
吉姆悠闲地抽了一口烟,说:“挨个儿登记姓名和职业,标记出团长和副团长。”
塔卡莱斯率先把自己的名字写下了,将册子往下传,一个传一个,传到最末尾时,某个为了两金币而来的男人说:“哎呀,我不识字。”
塔卡莱斯说:“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男人说:“哈哈,不会。”
塔卡莱斯无语地接过册子,问了那男人的姓名,帮他写上了,他想,等团队稳定后他必须重新筛选团员了!
吉姆用放大镜对着册子核对着人员名单,当他念到菲尔西的名字时有明显的停顿,他说:“双职业兼修者,菲尔西……菲尔西……啊!您是阿力克城的菲儿西少爷!久闻你的大名了。”
菲尔西说:“你好。”
吉姆搓着手,激动地说:“您在阿力克城可是名人呢,听说国王陛下非常赏识您,能够职业兼修的人本就很少,且在您这个年龄就能拿到双职业证书的那是少之又少呢!”他像是见到了偶像的愣头青,笑得有点傻气,暴露出了他的一口黄牙,也让那烟味迎面扑向了塔卡莱斯等人,他说,“太不可思议了,像您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来马里恩城这种边陲小城呢?而且您加入的佣兵团……”他艺术地省略了后边的话,另说道,“我听闻格洛米佣兵团的团长曾邀请您加入他们,您得知道,格洛米佣兵团虽是中型佣兵团,但光说实力的话,它是不逊色于大型佣兵团的!”
吉姆侃侃而谈,将格洛米佣兵团夸得天上有地下无,大有劝菲尔西回头是岸的念头。按他的观念来想,菲尔西是个公认的天才,既然是天才的话就不该把才能埋没在一个不起眼的小佣兵团中!
吉姆说:“菲儿西少爷,在格洛米佣兵团您才能发挥您最大的作用,您……”
塔卡莱斯不高兴地打断了吉姆的絮叨,他说:“吉姆先生,我们是来登记佣兵团不是来听你说教的。菲尔西他想要加入哪个佣兵团是他自己的自由,你是没权过问的。”
吉姆没好气地说:“哼~!菲尔西少爷和你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暴脾气的蒙哈马忍不了了,猛地一拍桌,揪住吉姆的衣领把人拖过了桌面,这让干瘦的小老头双脚离地,呼吸困难,他说:“菲尔西加入我们是他自己的决定,又不是我们逼迫他的!你当自己是谁啊,凭什么去左右别人的决定?!发布员就好好干发布员的工作吧!”
双方僵持不下,菲尔西适时地打破这场闹剧。
菲尔西严肃地对吉姆说:“吉姆先生,感谢你对我的厚爱,我对自己的人生有完整的规划,就不需要先生来为我出谋划策了。”
吉姆失了颜面,对菲尔西的热忱也就熄灭了,他老老实实地给几人登记完后,问道:“你们佣兵团的名字是什么?”
塔卡莱斯说:“是……”他卡住了,是什么呢?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分别是佣兵团的正团长和副团长,可这两个从没见过世面的穷小子早就被马里恩城的繁华和成立佣兵团的喜悦给冲昏了头脑,哪儿还记得要给佣兵团命名这一茬呢。
塔卡莱斯问蒙哈马,“我们的佣兵团叫什么名字呢?”
蒙哈马说:“我读书少,别问我。”他看向路布,“你有什么想法吗?”
路布冷冷的不理人,塔卡莱斯就去问菲尔西,“菲尔西,你有什么建议吗?”
菲尔西说:“你是佣兵团的团长,团名自是由你来决定的。对了,佣兵团的名称一经确定就不能更改了,你可要想好了。”
菲尔西这么一说,塔卡莱斯的压力就大了。
塔卡莱斯在柜台前转圈圈,他是要给佣兵团起一个霸气的名字呢还是华丽的名字呢?是该用三个字还是四个字呢?
吉姆将烟丝塞进烟杆里,敲了敲桌面,问:“想好了吗?我要下班了。”
塔卡莱斯说:“这……这个……嗯……那就叫白狮吧,白狮子是我们国家的吉祥物,我们就叫做白狮佣兵团吧!”
吉姆把羽毛笔沾上墨水,在佣兵小册子上写下了白狮两个字。
一个新的佣兵团正式成立了。
Chapter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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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团建好后并不是马上就能接取任务的,他们会有五天的缓冲期,在这五天里,佣兵团要设计好自己的图腾交给佣兵公会,公会就把图腾刻画在发放给他们的佣兵证上,拿到了佣兵证后,佣兵们才有资格到公会去领任务。
蒙哈马跟塔卡莱斯勾肩搭背的,说:“嘿,咱们有五天的空闲,就让我们好好逛一逛马里恩城吧。”他们二人一进城就马不停蹄地招兵买马了,都没好好在这个城市里逛过呢。
塔卡莱斯说:“不行,我们得先完成图腾的设计才行。”
蒙哈马说:“这件事不是菲尔西在负责吗?嘿,哥们,相信我,菲尔西的画画技术比你好多了。
塔卡莱斯说:“可我们不能把事情全部丢给菲尔西就自己去玩乐呀,他帮我们帮了很多了。”
蒙哈马说:“好吧好吧,你是有责任心的团长大人,我就当个不负责任的副团长了!我领着大家玩去咯~”
塔卡莱斯说:“去吧,我留下来陪菲尔西就好了。”
团队里的十个人,蒙哈马带走了四个人,有两个回家了,路布自己行动,塔卡莱斯就和菲尔西宅在旅店的房间里。
塔卡莱斯倒着坐在椅子上,双手重叠在椅背上,下巴则搁放在自己的手臂上,他双脚轻轻蹬了下地面,椅子就因重心不稳前后摇晃,成了摇椅,他说:“你要画个什么样的图腾呢?”
菲尔西说:“佣兵团取名叫白狮,那就画一头威猛的狮子吧。”
塔卡莱斯说:“哈哈,好的,都听你的。”
菲尔西的画工那不是塔卡莱斯比得了的,寥寥几笔,他就勾勒出了一头活灵活现又威风凛凛的白狮。狮子挺胸抬头,张开了大嘴咆哮,雄纠纠气昂昂的,仿佛全世界都被它踩在脚下。
塔卡莱斯赞道:“真帅气!我都没见过白狮呢,据说白狮是圣兽,大吼一声就会山崩地裂。”
菲尔西说:“啊……不是的,白狮没有那么神奇,它们通常都是好吃懒做的。”
塔卡莱斯说:“不会吧,书上都说白狮是很凶猛的。”
菲尔西说:“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的吉祥物,书本上会写得夸张很多。”
塔卡莱斯说:“是吗?真想亲眼见见。”
菲尔西说:“那我们去找一块空地吧。”
塔卡莱斯头顶冒出了大大的问号,没明白这两句话的因果关系,菲尔西但笑不语,率先出了房门,塔卡莱斯自觉地跟上。
旅店的后方是一片草坪,在傍晚时会有旅客或者情侣来这里乘凉野餐,可在下午时却是没有人来光顾的。
两人走到草坪的中央,菲尔西打了一个响指,一本厚厚的书就凭空出现了!
那本书是一部硬壳书,封面上是繁复的花纹,在扉页上则是用某种神秘而古老的语言所写的咒语——这是一本召唤书!
召唤书是召唤师的武器,他们所收服的魔兽或者圣兽会形成图案贴合在书内的页面上,当召唤师想要召唤它们时,就将书翻到对应的那一页,念出正确的咒语就行了。
Chapter 10()
cer 10
塔卡莱斯的剑术都是跟着约克镇的托比大叔学的,而与他过招的的人也只有过托比大叔和蒙哈马,这导致了他自己根本就不清楚自己的水平在哪儿。他一度认为自己是个高手,可在遇上路布后就受了挫,也不再坐井观天,日日勤学苦练,还缠着路布教授他盗贼的技艺,这些日子以来,倒也进步不少。
塔卡莱斯沉稳地举着剑,他静立着,调动了全部的感官去关注法福兰的一举一动,呼吸的频率,眨眼的速度,倾斜的角度,他观察得越仔细,越能在法福兰攻击的瞬间识破他的意图。
法福兰先动了!他右腕翻转,手中的剑斜刺向塔卡莱斯,塔卡莱斯侧身避过,那剑就堪堪从他的鼻尖前划过,塔卡莱斯迅速反击,他往后退一步,抬肘去撞击法弗兰的胸,法弗兰避之不及,被撞了个正着,他踉跄一下,很快调整过来,在塔卡莱斯的剑压上他的脖子前用自己的剑格挡住了!
两个人都是没有正规训练的野路子出身,一场剑术的比试是乱七八糟的,可他们二人天赋都很好,一招一式间都极具灵气,特别是塔卡莱斯,他反应很快,思维也快,他像是能预见到别人下一招会出什么似的,总能提前接下法弗兰的招式并予以回击。
两人打了得有十分钟才分出了胜负,塔卡莱斯用剑柄砸到了法弗兰的脚,法弗兰吃痛摔倒,塔卡莱斯莱斯就将人给踩着,用剑对准了对方的咽喉,赢得非常漂亮。
塔卡拉斯说:“你输了。”
法弗兰气得五官都扭曲了,他愤恨地盯着塔卡莱斯,那眼里能喷出火来,他说:“没有哪个骑士会去砸别人的脚背!”
塔卡莱斯说:“那我就当那个开创先河的骑士好了。”
法弗兰说:“骑士才不会这么卑鄙!”
塔卡莱斯说:“骑士不会长得像你这么丑!”
法弗兰大叫道:“你……!”
两个人斗鸡般互相飞对方眼刀,谁也不让谁。
菲尔西说:“既然决斗完了,那就散了吧。”
塔卡莱斯放开了法弗兰,说:“法弗兰,我警告你,少来惹我们,我们白狮佣兵团不是好欺负的!”
法弗兰啐了一口,说:“呸!你这垃圾的佣兵团哪里配得上圣兽的名字!半年过后你们一定会解散的!”
塔卡莱斯说:“会解散的是你们!”
两个人越吵越大声,眼瞅着又要开打了,菲尔西召唤出了他的烈焰马横在二人当中。烈焰马身量很高,把法弗兰给挡完了,两人相互谁也看不到谁,但即使看不见,塔卡莱斯也能听到法弗兰那边的人的抽气声,他得意地想,我们佣兵团里可是有高手的,震住你们了吧!
菲尔西说:“团长大人,我们是很忙的,没有空和一群跳梁小丑东拉西扯的,事情解决完了,那就让我们接着做我们该做的事吧,另外,副团长他们也需要到医馆去治疗。”
塔卡莱斯很听菲尔西的话,说:“好,我们回吧。”
被烈焰马挡在另一头的法弗兰嚷道:“你们才是跳梁小丑,光凭一张脸招揽人入团算什么本事!你们的佣兵团不出两个月就会走到尽头的,你们……啊!”
在法弗兰嚷嚷时,烈焰马仿佛也嫌他吵了,对着他打了个响鼻,喷出的鼻水溅了法弗兰满头满脸,吓得法弗兰的话没说完就变成了尖叫,而他的同伴也吓得不轻,有两个自己的左脚绊住了右脚的脚后跟,摔了个屁|墩儿,与那几个断手断脚爬不起的团员作了伴。
塔卡莱斯搀扶着蒙哈马,唇角一勾,两人都哈哈大笑。
这是他们在离开约克镇后和人打的第一架,虽然略狼狈,但是很畅快!他们忽然间就有了当上佣兵的实感了,真棒!
马里恩城有两家医馆,一家在城南,一家在城西。
城南是马里恩城的穷人居住地,那边很乱,流氓地痞层出不穷;城西则是富人区,高档的洋房连成片,环境优美,来往的都是高雅的贵妇和衣着得体的绅士。
塔卡莱斯说:“城南的医馆比城西的医馆便宜了三分之一的价钱。”
蒙哈马说:“我的天,你打架还没打够吗?!”
塔卡莱斯说:“我们得为钱做考虑。”
菲尔西说:“去城西吧,城南太远了,一个来回就得到半夜了,而且城南的治安不好,去那边的话免不了又要和人纠缠,蒙哈马他们怕是撑不住。”
塔卡莱斯说:“太浪费钱了。”
菲尔西说:“钱不是问题,先把人治好了再说。”
蒙哈马高举双臂,带动别的受伤的团员大喊:“菲尔西万岁!”
在菲尔西的坚持下,一行人到了城西的医馆。
这家医馆很大,装修得富丽堂皇,有五六个小学徒在打理着草药和器具,当中则是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头儿,百无聊赖地在读着一本厚厚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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