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局限性还是比较明显的。
这时候,天一从屋里走出来,说:“我们快收拾上路吧。骆驼丢了就丢了,还好,没有全部丢,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只有死路一条,也让窃贼有活路,给他一条生路吧,苍天有好生之德,丢一峰骆驼,救一条命,也是值得的。”
天一道长一发话,大家都没意见了,这还能说什么呢?人命比什么东西都值钱,因为人是上苍创造的,没有父亲不爱自己的儿女的,当然,也有另类或者变态的父亲,完全是魔鬼的子孙,才会不爱自己的儿女。
于是,大家继续收拾东西,弘法个子小,把东西放在他骑的骆驼上,对骆驼来说,无所谓,多一点也是走,少一点也是走,对弘法来说,有点不公平,不过,谁让他的个子小呢?
加勒不骑骆驼,帮忙装东西,捆绑结实,然后将骆驼牵着,走出会馆,骆驼的眼角有泪,可能是对失去了同伴感到伤心。加勒心想,连骆驼都有感情,那西夏王干嘛要侵犯弯刀族部落呢?他不知道流人血的罪要归到他身上吗?可能人被鬼迷了心窍,自然就会做一些鬼才做得出来的事。
会馆的青石,已经磨得油光铮亮,有些灰尘,遮盖住了光芒,变得比较晦涩,石头缝里,长着倔强的青草,拼命地向天空延伸。
骆驼看到青草,眼睛发亮,可是,加勒不让它们吃,要知道,沙蒿吃得够多,再吃,没地方装,反而会影响走路。
加勒感觉到有人在暗中跟随,那一峰骆驼肯定也在他那里,奇怪得很,骆驼为什么不发出声音?如果听到声音,对他也有防范。看来,跟踪的,一定是一个高手,不仅武艺高强,在训练骆驼、掌管骆驼方面还是技高一筹的。
那么,这个人一定是很熟悉沙漠的,要么在沙漠地区居住,要么在沙漠边缘的绿洲居住,或者离湖海不远的地方居住,谁知道呢?从那跟踪的人的表现来看,的确有些特别。
萧生说:“加勒,好好干,离开城堡,没有城墙的保护,我们更要小心。”
“殿下,放心吧,末将加勒就是殿下的城墙,有末将在,殿下不用担心,一定能够走出沙漠,避开危险,胜利穿越。”加勒信心满满地说。
萧生很开心,离开了城堡,幸好没有遇到危险,有加勒在,的确放心,可是,不能老是依靠加勒,自己要加强锻炼,在身体上和心灵上都要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才是够格的王子。就像放牧群羊,牧羊人要强壮,能斗得过野兽,才能保护羊群不受伤害,否则,不仅保护不了群羊,就连自身都保护不了,还当什么牧羊人?
加勒看看黄色的城墙,上面覆盖着一些细沙,在城墙的砖缝间,还长着一些青苔和小草,风一吹,飘摇不定,奇怪得很,在离城墙不远处,就是浩瀚的沙漠之海,波澜壮阔,起伏不定,非常壮观。
第231章 行宫()
沙漠和城堡相隔不远,黄沙却没有将城堡给掩埋,难道说城堡之下还有城堡?谁知道呢,懒得去想。萧生心想,这个地方,就是有地下城,也是西夏的地盘,可能是西夏的皇宫,也可能是西夏王的行宫,后来因为沙漠扩大,河水改道或者断流,人们无法居住,就搬迁了,留下一座废都。
幸好,这座城没有被黄沙掩埋,也没有倒塌,昔日的雄风还在,在茫茫沙海中,这座城就像一座海岛,成为人类活动的见证,只是人类在上苍的其他受造物面前,仍显得软弱无能,上苍创造的沙漠,跟人类所建筑的城堡相比,相差甚远,沙漠就像大海,城堡就像一滴海水,二者的差别,非常明显。
离开城堡,踏入沙漠,头顶的太阳越来越热,走着走着,就感觉到非常燥热,骆驼早已习惯沙漠的炎热和寂寞,不过,伴随着驼铃声,还有骆驼之间相互的依赖,相处得还算和谐。
骆驼依赖人,因骆驼受到了驯化,开始野性十足,后来一代一代的骆驼,在人的调教下,慢慢地被人利用了。
萧生看着骆驼,对天一说:“师父,你看,天这么热,骆驼没事,我们坐着不动的人,反而冒汗,这是怎么回事?”
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苍天不仅有好生之德,还关心人,处处为人考虑,把最好的东西给人,把最好的东西让人享用。人应该多多感恩才对,不要动不动就埋怨苍天无眼,其实无量天尊是处处爱人的。”
“我明白这个道理,其实,不必要埋怨,时间长了,人都会负面的,消极的,这些骆驼,没有人聪明,可是,骆驼偏偏能在沙漠生存,人却不行。从骆驼身上,我们就能看到骆驼的作用和特长,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人更没有理由骄傲了!”萧生开始诠释,替天一道长做了补充。
骆驼叮叮当当地朝前稳步前进,没有急躁,主人比较心静,骆驼跟着也享福,如果主人烦躁不安,整个骆驼队也就完了。
加勒走在沙地上,感觉脚板挺烫,对金乌说:“老弟,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脚板不烫?”
金乌说:“这个简单,只要穿上镂空鞋就行了。不直接跟地面接触,就能保证脚板不被烫。”
“是吗?可是我穿的是牛皮鞋,怎么不隔热啊?”加勒问,非常恼火。
“你为了得到大地的力量,没有牛皮鞋,不行,有了牛皮鞋,又说不隔热,如果隔热,那么地气也隔开了,那些大地的力量怎么会到你身上呢?”金乌问。
“哎呀,别说那么多了,快想想办法吧,要不然,等我还没走出沙漠,我的脚就成了酱猪蹄了。”加勒自嘲道。
“不用担心,不会让你的脚变成酱猪蹄的。我给你一双鞋吧,但是,你自己的鞋还是好的,没有穿坏,就还能穿,不要浪费。”金乌说。
“嗯,你说得对。这双鞋还是大王赏赐给我的,说是从波斯帝国那弄来的。有波斯商人,路过弯刀族部落,拜见了大王,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这双鞋。”加勒说。
“原来这双鞋来历不凡啊,而且做工比较好,这些日子,看到你老是穿着它,一点都没磨坏,看来,质量上乘,不隔热,搭了地气,还真有这样的功能,能给大哥带来无穷无尽的能力,令人惊叹,真的没想到。”金乌说。
加勒一琢磨,还真是这么回事,这鞋子穿起来比较轻便,还比较结实耐用,是好鞋子,如果丢弃,真是可惜。在沙漠地行走不隔热,可也不累,因为大地给了加勒无穷的力量,这要感恩上苍,上苍通过大地,让加勒变得孔武有力,在当时,也算是响当当的人物,名气在外,自然就比较牛。
加勒还在琢磨,金乌不耐烦,弄了一根羽毛,变成一双镂空鞋,在沙地上,加勒拍了一下骆驼,让它自己往前走,他蹲下来换鞋。将旧鞋换下,突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问金乌:“我换了新鞋,是不是就没力量了,穿了新鞋走在沙地上,虽然隔热,会不会隔绝地气啊?”加勒问。
他知道自己的问题有些愚蠢,可是有了老弟金乌在身边,有时候也偷懒,就多了一份依赖,他问完这个问题,就有些后悔,但是金乌马上回答:“大哥,没问题,你穿上我给你的鞋,不仅地气不会隔绝,还会增加力量,还有,你的脚不会烫了,就是走在被火烧着的铜柱子上,也会安然无恙的。”
“是吗?那太好了!不过,现在谁会无聊去烧铜柱子玩呢?”加勒问。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现在很少去玩这个,可是,在过去和将来,还有人会玩这个。因为,铜柱子在人的心里,羡慕嫉妒恨都是火,燃烧着铜柱子,让自己的仇敌走在上面,走不好,就掉在下面的活里活活被烧死,对外称,就是自己玩死的,在铜柱上玩火,玩火**,自己杀自己,不值得同情,反而留下屈辱,留下骂名。”金乌说。
“老弟,这就是了,是啊,人心难测,也说不透,走吧,骆驼要走远了,殿下需要照顾,我们快赶上去。”加勒说。
“是的,走吧。”金乌说完,不再说话。
加勒将鞋子弄好,挂在腰间,穿上了鞋子,感觉到非常轻松,走起来飞快,简直像在沙地上漂浮,非常快捷,加勒瞬间赶到骆驼跟前,是天一的坐骑,对天一说:“道长,这骆驼还认识路啊,没有人牵引,竟然能走直路,没有偏离方向。”
“加勒将军,这些骆驼是天生就是走路专家,会走正路,不会偏离方向的。这是苍天造物的奇妙之处。咦,你怎么走这么快?难道是格桑教会了走快路?”天一问。
加勒听了,非常得意,对他说:“那是,不见得世上只有格桑能走快路,这一下,我能在沙地上飞奔,就像在海面上飞奔一样了。”
“咦,你的腰间怎么还有一双鞋,嗯,是旧的,你的脚上,是一双新鞋啊,不错,不错!”天一说。
“道长还是眼尖心细。没错,这是新鞋,是我老弟送给我的,我的旧鞋子不隔热,走在沙地上,感到特别烫脚,没办法,只有让老弟弄了一双新鞋,这鞋子,就像骑上了骆驼,可是比骆驼快许多,不说像格桑那样有着闪电速度吧,至少也有风的速度。”加勒补充说,心里充满了喜乐。
第232章 新鞋()
穿上新鞋,加勒格外高兴,最亲还是弟兄亲,打断胳膊连着筋。他牵着天一的骆驼,弘法却像主人一般,骑着骆驼拖在最后,他也有理由,美其名曰,看管物资。
天气太热,加勒的脚板却凉飕飕的,真是凉爽!加勒恨不得干脆将自己的脸也穿上鞋子,这样,脸上就不会出汗了。他的后背也已经出汗,背上也是汗津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过,他庆幸自己没有在骆驼上,这时候,应该坐得越高,越感到热,因为高处离太阳近,低处离太阳远,感觉上要舒适一些。
天一看到萧生和弘法额头上在冒汗,他自己心静安宁,再热也淡定如冰,没有什么汗水出来,这是什么功夫?谁也不知道,也有可能是心力使然。天一说:“太热了,歇一歇再走吧。”
“好,师父!前面好像有一座城市,里面有人,骆驼,和中原国一模一样,是不是走错方向了?”萧生问。
“是啊!师父,你看,我们快到家了,这是咋回事啊?我们走错了吗?回到中原国,需要经过弯刀族部落啊!”弘法说。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来了一阵风,前方的城市完全消失,加勒说:“那是天上的宫阙,不是真的,我刚才看到了,像在中原国,实际在天上,天上没云彩,就会看到,天上有云彩,就看不到。刚才一阵风,吹来了云彩,就将天上的城市给挡住了,再也看不到了。”
加勒这么一说,弘法长叹一口气说:“哎呀,这可怎么办?”
萧生安慰他说:“只有跟着师父,走遍天涯海角,都是家乡,还担心什么?还恐惧什么?”
“你说得好听,殿下,我们到了敌国,就像羊到了狼群里,能有好吗?不如,我们回家吧!”弘法说,声调在炎炎的太阳底下,显得非常脆弱。
萧生原谅弘法的所说的话,因为他可能热糊涂了,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知道,穿越沙漠可能已经走了一大半了,这时候再返回去,说不定会更累,还不如一直往前走,说不定就快要走出沙漠了。希望就在前头,马上就要看到曙光,坚持走好最后的几步路。
加勒痕高兴,他不觉得累,脚上有新鞋,也不觉得脚累,也不嫌热,总之,除了背上、额头上有汗珠子滚淌以外,其他地方都还好。
加勒准备了足够多的水,他不清楚前面哪里有水井,为了走出沙漠,在沙漠里,要准备比黄金还珍贵的水,有水,就能活命,没水,就是有万两黄金,也没办法活命。在沙漠里,黄金既不能吃,又不能喝,一点用处都没有,要黄金有什么意义呢?
越往前走,越有信心,加勒劲头十足,哪怕现在身上很热,他也无所谓,穿上了新鞋,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的,增添不少豪迈之气。他心想,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前面就有一棵胡杨树或者沙枣树,借着这些树可以乘凉休息。
心里这样想,事情就这样成了,很奇怪,在前方果然有一棵胡杨,在茫茫沙漠中,看得到骆驼的白骨架子,却看不到一点绿色,这胡杨,恰好用生命证明了这还是人间,如果没有胡杨,就连生命也没有任何意义,看不到希望,越走越悲伤。
天一看到了胡杨,说:“下来,在胡杨树下休息一下吧,刚才那座城市,属于空中楼阁,不够现实,现在这棵胡杨,才是实在的爱,是上苍爱护我们的表现,大家休息休息,为了赶路,休息是必须的。”
弘法巴不得说这话,天一道长真是体贴人心啊,弘法最欣赏他这一点。加勒不觉得累,就是觉得热,然后坐下来,对天一说:“道长,我们吃点东西、喝点水吧。”
“我们很好解决,金乌怎么办?”萧生关切地问。
“殿下,你们先歇着,我去想想办法。”加勒说。
“这样吧,金乌是你的兄弟,也是我们的朋友,我们都有吃的,也不能让他饿着,让我们一起想办法吧。”萧生说。
“多谢殿下牵挂,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呢,要是饿的时候,我也想不到别人,先把自己弄满足了再说。殿下考虑得还是周到一些。”加勒说。
“加勒兄,加勒将军,你要是站在我这个高度,站在我这个角度,你就明白了,当殿下不是容易的,当大王也不是容易的事,需要付出努力,才能明白一些事。”萧生说,“你去吧,帮金乌解决吃饭问题,再回来吃,如果你想吃,也可以和金乌说一下,吃了之后再带金乌出去找他喜欢吃的东西。”
加勒答应一声,穿着新鞋就跑,跑起来也不慢,他很清楚,走过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一棵树,要想找到树,就得站得高,要想站得高,不如飞得高。看看蓝天,底下是黄色的沙海,加勒说:“老弟,还等啥,有树,那是胡杨,可惜一棵孤零零的树,有没有鸟巢,一眼就看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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