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白镇虽然只是个小镇,但由于地理扼要,属于前往京城的主要通路之一,因此一年到头,旅商客人不少,带动了发展。
这钱家,乃镇上首屈一指的大户,家中出了举人,颇为显赫。作为举人的父亲,钱大善人年过古稀,算是高寿了。其为人一向乐善好施,甚得名誉。
乡绅地主阶层,有恶霸恶徒,可也有不少人懂得收买人心,铺桥修路,储名养望的。
显然,这钱家便属于此类。
名望这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极为重要。特别是想在仕途上大展宏图的,没有名望,很难立足。
“晦气!子闳,怎地我们来此,便遭遇此等白事呢?”
突兀间,有人说道。
陈唐闻声望去,见来了辆马车。
马车不小,属于双马驾车,拉车的两匹马俱是健硕,一匹黑色,浑身若炭;一匹白色,虽然不是那种不掺杂任何杂色的白,却也是毛色油亮,分外精神。
在殷国,马匹等于车子,一匹好马,便是宝马奔驰级别的存在,门面风光得很。
这马车进入镇上,人多,便慢慢行驶起来。很快下来两名富家公子,衣装华丽。两人腰间,还带着佩剑。
君子佩剑,在士大夫阶层颇为流行,至于是有真本事,还是纯装饰,就因人而异了。
两公子之后,各跟着一名小厮,瞧着眉目身形,分明都是女的,做了男装。
公子出行,身边离不开人照顾,书童长随,乃至保镖护卫等。带丫鬟之类,却别有用处,晚上可以暖床,相当滋润享受。
说“晦气”的是左边的公子,年约二十五、六,体型微胖,一张圆脸,眼睛稍稍显小。
右边的“子闳”,身形挺拔,眉宇有英气,笑道:“子涵,这你就说错了。不是‘晦气’,此为‘见棺发财’,乃大吉。”
那子涵闻言,眼珠子一转,忙道:“原来如此,子闳果然大才。”
陈唐在边上听着,晒然一笑,不再看了,去寻找打尖的客栈。
很快,他便来到一间“云来客栈”门外。
所谓“云来”,通假“运来”,自有蕴意。
客栈不小,甚至要比虢若县的悦来客栈大些,属于钱家的产业之一。
“掌柜,可还有上房?”
陈唐问道。
那掌柜回答:“这位公子,不好意思,本店数间上房,都被人订下,只有中房了。”
计算时日,正是各地举子进京考试的时间段,路途之上,地方的客栈房间颇为紧俏抢手。若再晚些,可能都人满为患,难以找到落脚的地方了。
“那好,来间中房。另外,你店里可否帮忙加工肉食,工钱算足给你。”
陈唐晃了晃手中的獐子。
那掌柜见着,也不奇怪,觉得陈唐是从猎户手中买来的野味——这样的事,常有发生,当即道:“好嘞,半个时辰后,公子下来用膳,这肉便好了。”
算好账,陈唐交了一部分钱,就背负书箧上楼,到房间里放好东西。
今天折腾了好一阵,身上有些脏,不过寻思着,要等吃过饭后再洗漱,然后睡觉,这样好些。
他坐在房中,闭目养神。
过了一阵,又听到敲锣打鼓吹唢呐的哀乐声,其中夹杂着哭啼之声,这是钱大善人的游灵队伍,转到这边了。
游灵,是要全镇走一遍,特别是死者生前爱逗留的地方,来到之后,还要进行短暂的“停灵”仪式,烧些纸活儿。
陈唐来到窗户,往下看去,正见着那副厚实庄重的红漆棺材。在斜阳的映照之下,微微发亮。
第一百一十三章:哭声()
“公子,你的肉好了。”
热气腾腾,香味四溢的一大盆,摆了上来。
此兽初长成,个头不大,只得六、七斤的样子,宰杀干净,不要内脏等物,将近四斤,分量很足。
那掌柜老板曾问陈唐,客栈想买两三斤肉过去,卖给别人。却被陈唐拒绝了,小四斤肉,他现在可以吃得下。
“好香的肉!”
旁边一桌,两公子坐在那儿,微胖的“子涵”闻到了香味,眼睛发亮,喝道:“掌柜的,你好生狡诈。刚才问你,有无肉食,你推说没有,莫非瞧不起我等,怕我们给不起钱?”
这一喝,当下在客栈吃饭的数桌食客听到后,纷纷看陈唐桌子上的一盆肉,俱是面色不善。
这些食客,有的是书生,有的是旅商,还有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桌子上放一柄用布条包裹起来的条形物,一看便是长刀。
壮汉一拍桌子:“掌柜的,你敢瞧不起我宋阿三!”
能出门远行,住店吃饭的,基本无穷酸。穷酸出门,那是当乞丐的节奏,进不得这门。
这些人奔波劳碌,对于肉食颇有需求。
要知道在这世界,各类营养补品极为匮乏,主要靠吃肉长力气,补气血。
群情汹涌,那掌柜老板赶紧叫起撞天屈来:“各位客官,且容小老儿分说几句。本家老大爷近日做法事,肉食吃紧,店里好几天没肉卖了。这头獐子,乃是那公子自个从猎户手中收来,让本店加工做好来吃的。”
这么一说,众人才消气,只是一道道目光瞟往陈唐桌上,有人忍不住吞口水。
陈唐倒没想到会发生这等情况,吃独食,犯众怒,早知道的话,直接让小二端盆上房间吃好了,免得招惹麻烦。
“这位兄台,请了!”
那子涵走过来,拱手作礼:“在下范元,字子涵,乃秦州举子。我看兄台,莫非也是赴京赶考的举子?”
话虽如此,心中却很怀疑,毕竟看陈唐衣着打扮,又无随从伴当,实在不像是个举人老爷。
陈唐回个礼:“在下陈唐,表字‘不矜’,从潘州来的。”
范元就很理解地点了点头,笑道:“不矜兄好口福,不过偌大一盆肉,你一人怕是吃不完吧。咱们打个商量,你均一半给我如何?价钱好说。”
陈唐笑道:“不好意思,我胃口大,要多吃肉,请范兄担待。”
他一路来,就在虢若县吃了一顿好肉,嘴馋得很。这盆野味,哪里舍得给别人?如果真吃不完倒好说,关键以他现在的胃口,小四斤的肉食进肚子,毫无问题。
说着,举筷吃肉,要快些吃完,回房休息。
范元没买到肉,甚为不悦,坐回去,冷哼一声:“此子不识人情,我且看他如何吃得完这么多肉。”
当真就瞪着眼睛看起来。
另一位公子范轩瞧着好笑,摇摇头,不过闻着獐子肉的香味,再吃些竹笋豆腐,味同嚼蜡,很是寡然。
陈唐大块吃肉,汁水淋漓,风卷残云,过不多久,大盆肉便不见了三分之二。
那范元见着,有些目瞪口呆:“此子竟如此能吃?”
范轩眉头一皱,说道:“难不成是练武的……可看着不像……”
又过一阵,陈唐完事,吃饱喝足,叫店小二弄热水上来,一番洗漱后,收拾干净,点起油灯,开始看书。
窗外昏暗了下来,已入夜。
小镇之上,一些街道路口处,挑起了灯笼,白皮黑字,上面写着个大大的“奠”字。
不远处的法场,有敲锣唢呐声,夹杂着做法事的诵经声,混成一片。
陈唐莫名头绪纷乱,竟静不下心来,脑海不禁又想起在及第学府中的境况遭遇,分外诡谲。
其实他在里头逗留的时间很短,正因为短,导致很多情况来不及观察、思考,便出来了。
陈唐总觉得,此事不会那么简单便过去。
难道,今晚会有事端发生?
他放下书卷,站到窗前来往外看。窗户不大,位置视野也不好,只能看到外面小小一片地方。
白天刚下过大雨,天气显得阴沉,不见星月,
“呜呜呜……”
忽有哭泣声起,哭得小声。
辩其声源,正在这客栈下方的角落处,不知是谁在那儿哽咽啼哭。
难道是钱大善人的家人?
不对,若是家人,肯定会到法场上哭丧,怎会躲在这儿?
陈唐坐回桌边来,铺开文房四宝,既然读书无法静心,可尝试写字,这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
用蛙砚磨好墨,开始奋笔疾书,写的是一篇《解忧赋》。
写得数行,外面哭声仍不停止,便有住客不耐烦了,喝道:“兀那谁家的人,在这哭个不休,好生叫人烦躁。”
听其嗓门,应该是那位带刀的壮汉宋阿三。
刀枪等器械,一向管制,特别是州府之中,进出会有盘查,长刀大枪之类,禁止携带。不过在郊外,而或县城乡镇之上,管制方面就宽松许多了。
宋阿三一喝之下,果然有用,哭声顿时停了。
然而,只过了一刻钟左右,哭声再起,声音比先前要大了些,夹杂着语意不清的哭诉,又似乎是咒骂。
“该死的!”
宋阿三按耐不住了,推开窗户,纵身一跃,谈不上落地无声,却也颇为轻灵,他大踏步朝着角落处走去,嘴里骂道:“三更半夜,哭个不停,让不让人睡觉了。”
借着微弱的光,可见那角落有个人影畏缩地躲在那儿,甚为矮小的样子。
宋阿三是个武夫,性子火爆,早被这哭声弄得心烦意燥,当即大手一伸,去抓住对方衣领,揪提过来。
一抓之下,顿时感到不对劲,因为实在太轻了。
轻飘飘的,如同一具纸人儿。
他一愣之下,凑近来看,可不是一具纸人儿吗?
用竹片编织的身子,外面糊上纸片,再用笔描绘上衣服的颜色,五官的样貌,眉毛细细,口鼻皆备,还有黑色的头发。
“晦气!”
宋阿三骂了句,正要将它扔掉。
突然间,他便看见那纸人儿冲着自己咧嘴一笑,笑容森森……
第一百一十四章:尸变()
云来客栈的上房与中房之分,主要区别在于大小方面,至于房内布置,倒是相差不大,也就多一两件家具而已。
一间上房内,那范元正与贴身丫鬟做颠倒衣裳之事,听到外面哭声,好不扫兴,随便弄了几下,草草了事。
随后他听到宋阿三的喝骂声,以及跳下去的动静。
范元一手抚弄着怀中少女的丰腻,嘴里嘀咕道:“早就说了,出门遇着这白事,晦气,连睡觉都不安稳。若非时候不早,就赶到归原县去住宿了。”
丫鬟被摸得浑身发软,刚才只尝了个开胃菜,颇不满足,当即娇声道:“公子,要奴……”
听这一叫,范元再振雄风,正要翻身上马,继续征伐,就听得“呜呜呜”的哭泣声又响了起来。
“还有完没完了!”
范元跳起来,怒气冲冲。
但很快,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面色一变:不对,宋阿三怎地没声气了?
范元快速披上衣服,说道:“小环,你呆在房内,不要出去。”
说着,他开门走出,去找隔壁的堂兄范轩。
范轩坐在里头,穿戴整齐,正在拭擦一柄宝剑。他的贴身丫鬟,却安排到另一间房住下了。
“子闳,你听到外面的哭声了没?邪门得很,莫非有邪祟作怪?”
范元急声道。
他们出身秦州大户门第,自有见识。
范轩点点头:“的确有些古怪,刚才我这灵元宝剑,无风自吟,示警于人。”
范元吓一跳:“难道那钱大善人尸变了?”
范轩沉吟道:“按理不会,哪会那么容易尸变的?其为寿终正寝,生前享尽清福,无恨无怨……除非有人纵尸,借尸还魂!”
范元问道:“我们该怎么办?”
范轩想了想,道:“你回去房间收拾,带小环过来,与我一起。”
“好!”
范元立刻回房,一灯如豆,就见丫鬟面朝里的躺在床上,仿佛睡着:“小环,快起身穿衣裳,与我到隔壁去。”
没听到回答。
范元便不耐烦地走过去,一掀被子:“快起……啊!”
后面的“来”字变成了惊叫声。
床上躺着的,哪里是什么丫鬟,分明便是一个纸人儿,穿着一身翠绿带红的纸衣裳,眉目描绘得栩栩如生。
范元这一惊吓不小,差点一跤跌落在地:“子闳,救命!”
隔壁的范轩听到叫唤声,大踏步抢进来,见到床上的纸人儿,当即手中宝剑一挺,刺了过去。
嗤的!
正中胸腹间,有殷红的血流了出来,飞溅在床被之上。
刺中的哪是纸人儿,分明便是没穿衣服的丫鬟小环,死于非命,眼睛睁得大大的。
范轩脸色大变。
范元见状,哆嗦地道:“子闳,这是?”
“鬼魅幻术,不用理会,跟我走。”
两人返回范轩房间,坐在灯下,脸色很不好看。
范元道:“要不我们下去叫东叔起来,坐车离开此地?”
范轩冷然道:“三更半夜,漆黑一片,此时出去,等于送死。”
“可留在此间,不也是等死吗?”
范元几乎要哭出声来了。
“怕什么?”
范轩低声喝道:“你我皆为举人,有功名官气在身,等闲邪祟,莫敢加害。况且,我这手中,还有灵元宝剑在。”
听他一说,范元稍稍定神。
官气震慑邪祟的说法,自古有之。倒不是说镇压相克,而是邪祟一旦伤害到有官气在身的人,将受到一定的反噬,沾染上身,难以祛除得掉,颇有负面影响。
是以一般邪祟为祸,都不会轻易对官员下手。
其实练武之人,同样有这般讲究,一言以蔽之:杀官,便等于造反,没了回头路。
范轩过去,把灯拨亮,再端坐回来,横剑于膝,一脸凝重。
范元到底没这位堂哥养气功夫深,显得坐立不安,他手中也拿着剑,但纯属做样子的,剑锋都没拔出鞘。
说也奇怪,闹出这等动静,客栈上下,并未骚乱起来,不知其他住客是睡着了,还是假装什么都没听到,躲在房间内瑟瑟发抖。
相信后者居多,出门在外,事不关己,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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