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姑娘去这条街,自然是去买这些东西,红姑娘住着的客栈在西面,况且,此刻回客栈能有什么事情?
这条街算得上南彰城内人最多,或许人最多这个定义有一些偏颇,应当说是女子最多的街道。无论什么时代、什么生活,爱美的天性是始终发挥着的,无论是以胖为美以瘦为美,只要是美,便是世人追逐的东西,尤以女人更甚。
不过,这条街上也有很多男人,女人是为了美,男人则是为了女人的美。所以南彰的世家公子、官宦子弟,只要是不必为了生活而固守一个地方一个位置的男人,往常无事时便都在这里闲逛。
只不过这里虽然是美好的相遇之地结交之处,但是却让李绍安遭遇到了这几年来中,最严重最惨最手足无措的事情。
李绍安与林降二人此前不久才到了南彰,从南彰东城门处进,一路直行,自然而然便到了这条街上。
红姑娘此时刚拿了新买的胭脂从胭脂铺走了出来。
在南彰,不知道有没有人曾计较,为何烧鸡烤鸭店会开在胭脂铺的隔壁,是为了做出来的鸡鸭更香、更美一些吗?
林降便在这家店里面买烧鸡,李绍安懒得进去,留在门口等着,而这个时候,红姑娘出来胭脂铺。
世上岂有这么巧的事?
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
第34章 劫还是缘()
相逢或许便是有缘。
红姑娘停在门前,说道:“李绍安?”
李绍安怔怔地一动不动,这声音怎么有几分耳熟?怕是不止耳熟罢了。
李绍安慢慢的转过身子来,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成年男子双手张开。
李绍安的眼睛里出现了红姑娘的身影。
这真的是何等的痛苦?何等的缘分,会在这里遇到?
红姑娘说道:“老天到也真给我几分薄面,让我在今日遇到你。”
李绍安结结巴巴的说道:“那啥。。老。。老子不是一个人,红芊儿你。。。。你别动手,我们慢慢谈。”
红姑娘在李绍安说话之间,手已经抓在了李绍安的领口上。常年打铁的人怎能没有一副好力气,虽说红姑娘是女子,可论力气来说,三个李绍安也比不上一个红姑娘。
红姑娘一手拿着刚买的胭脂盒,一手抓起李绍安,李绍安脚于是便腾空而起,似乎,李绍安与胭脂盒,差不了多少,都是一只手便能提起的东西。
红姑娘说道:“谈?我和你有什么好谈的。”
衣服勒的李绍安换不过气来,脸上一片通红。
这时候,林降提着半只烧鸡,嘴里嚼着一根鸡腿慢悠悠的走了出来。看到这一幕,大笑不止。
“小童子啊小童子,你也有今日啊!”
林降不止不过来救李绍安,还在旁边认认真真的看着,嘴里还不停地吃着。
林降是有东西吃,李绍安可没东西吃。从早晨到如今,肚子早已饿的扁了,何况如今还被红姑娘单手提了起来。
究竟是羞愧呢,还是该羞愧呢?李绍安虽说早年落魄,得将军赏识才有了如今,但便是落魄之时,又何尝经历过如此的场面。
若是男人还好,他李绍安本就是不以功夫、力气见长,可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上,被一个女子提起。看那摸样,提起他同林降此时提着烧鸡差不多,我李绍安就是烧鸡吗?何尝听闻过有这样被女子提起来的男人。
李绍安浑身都是一片通红了。
这个时候,林降才叫道:“红姑娘!红姑娘!”
红姑娘转头看着林降,方才红姑娘眼睛一直盯着李绍安,没有往其他地方看过一眼。至于李绍安,纵是天上仙女美艳无边,这么一直盯着你,你也会不好意思看对方,何况,他李绍安也自知有对不起红姑娘的地方。
林降接着说道:“红姑娘要做什么,我不便多说,也不能多说。不过,还请红姑娘先将他放下来。”
红姑娘说道:“怎么?慢剑是要护着这个混账东西了?”
林降摇着头道:“红姑娘可不必多想,我俩虽然认识多年,可我也知道红姑娘为何动手,这,他咎由自取,我自然不好多说。只是我二人来此有些事,而这事的东西还在李绍安怀里,你这样提着他,我如何能取出东西来,你先放开,我把东西拿走,然后我便走。”
李绍安眼睛里已是一片不可置信的模样。不过,这东西不本就是在林降怀中?前些日子两人见面,最后李绍安不是把东西又丢回林降手里了?
红姑娘慢慢松开手,李绍安从空中跌落在地上,其实也不高,红姑娘本便没有多高,抓起来自然也不可能多高。只是李绍安长时间腾空,腿有一些临时不听使唤。
林降半蹲下来,手慢慢往李绍安怀中摸去。
嘴里同时说道:“红姑娘,不过如今我已经不是慢剑了。”
这下换林降来抓着李绍安的胸口,不过不是将李绍安提起来,而是抓着往后面推去。
红姑娘发现了林降的小动作,连忙用右手一掌推出。
林降举起拿烧鸡的手去挡,但是挡归挡,怎么能用烧鸡去挡,手连忙松开烧鸡。可惜松开烧鸡的时候,掌已经到了面前。
红姑娘的手可真如美玉一般白暂而细长,不过此刻却是放在了油腻的烧鸡上面。
林降虽然手松开了烧鸡,但,烧鸡是用草纸包着的,拿在手里便仿佛拿了块石头在手中,诸位手里拿过石头的人都知道,遵守引力法则,东西下落是需要时间的,但是红姑娘会放仍它下落吗?高手对决,有那下落的时间,两人早已跑了出去。
是以两人这么一对掌,掌心之间不是夹了只包裹很好的依然油腻的烧鸡。
但是林降这一掌只起到了阻拦红姑娘前进片刻的作用。
两掌相撞,两人纹丝不动,林降手中的烧鸡却在两人中间炸了开来,看到烧鸡炸了,红姑娘连忙将手拿回去。包鸡的纸此刻便如雪花一样飘飘而随风走,鸡肉、骨头散落一地。
林降此刻是十分后悔,怎么便用左手去接了这掌,可怜了一只大好的烧鸡。
林降后悔归后悔,还没有忘记身后的李绍安,连忙回头看,李绍安还坐在地上。
林降说道:“你还不快逃?”
或许林降应当说的是:“你怎还没逃?”
但是时间紧迫,林降脱口而出都只是‘你还不快逃?’,许是这个怎字比不字要难说出来。
李绍安这时才连忙站了起来,向西边跑去。
红姑娘力气大是大,内息强是强,但这腿却是她的弱项。
林降看到李绍安跑走,这才扭过头来哈哈一笑,只是,这笑到一半便停了。
李绍安心里只想着跑,而且方才那般喘不过气来,已经是可谓逃跑冲昏了头脑,喘不上气破了五感六识。
红姑娘当然不会傻到去拿自己的弱处跟人比较。
红姑娘收掌而立之后的此刻,手掌间忽然出现了一根长达一寸细若发丝的长针。
看到长针,林降转过头来之后的笑声停止了。
江湖上都传闻红姑娘是空门的少门主,空门少门主那又怎么可能不会暗器。
不知是从哪里曾经流传过这么一句话:只要你足够快就能够快过风快过云快过一切武功,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李绍安的本事本便在自己的轻功上,当初燕知秋追了多久才追到,虽说那时骑着马,但凡说道有关逃命的本事,哪个不得算上李绍安。
只是一山还真的比一山高。
李绍安的腿再快,轻功再高,又如何能比得上,红姑娘用全力发出的暗器。
当这长针消失在林降眼前的时候,李绍安便已经倒在了地上,尽管他穿到人群中就是担心红姑娘的暗器。
第35章 回()
李绍安现在倒在地上的姿势很有趣,仿佛是木头做的人一般,保持着奔跑的姿势倒在地上,身子还晃来晃去。
如何能不晃呢?他的身子略微弓着,身体持续疼痛着,此时此刻他如何能够控制自己。
红姑娘这一手可真是显露了她自己的看家功夫,空门少门主的暗器功夫,果真不是什么人都躲得过去的。
林降丧着个脸看着红姑娘。
红姑娘微微一笑道:“林副将如今还要拦我吗?”
林降说道:“春风化雨针一出,拦不拦还有什么意义?只是希望红姑娘多少给这小童子留点面子。”
红姑娘迈步向李绍安倒下哪里走去,过去之后,又是一把抓起了李绍安。李绍安于是又一次体会到了在空中的感觉,不过与此时身上的疼痛相比,这点感觉已经不再占据他脑中的主要地位。
红姑娘说道:“我自然也不愿在这街上说事。”
红姑娘往前面走,林降连忙跑进店里再买了一只烧鸡,一只完整的烧鸡提着便跑了过去,跟在红姑娘后面。
南彰不愧是江南大城,街道宽阔,布局严谨、方正,车马人相分。
三位都是练过武的人,虽然有一位如小鸡仔一般被提在手中,但是依然是健步如飞,看起来便于常人不同,一路上也是畅行无阻,没有什么碰瓷耍赖的。
“红姑娘,红姑娘。”
李绍安嘴里带着风,声音含糊不清的叫着。
只不过红姑娘没有理会李绍安,提着他依然向前走着。
看起来如天上仙女一般的美女提着个比自己还大许多的男人,背后还跟着个四五十岁的中老年人,略微有些佝偻着背,手里提着烧鸡。
李绍安见红姑娘并不理会他,便眼睛向上翻着外林降的方向看去,只是眼睛终究只是眼睛,它只在脸上才称之为眼睛,若要看到林降使个什么眼色,非得眼睛叫做天灵盖,能看人视物又有毛发滋生。
三人终是到了红姑娘所住的客栈。
按常识来说,客栈应当开在集市的口子上,或是人多的地方,可这客栈却偏偏不。
日昌票号开在城中央,那它的西边自然就是城西,城西是什么地方?木兰诗中有云“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城西多此地百姓,多为百姓日用,试问,何人有家不归,住邻家客栈?
可偏偏这个客栈便开在城西。所以若说有人在南彰小住几日,只要同旁人说在城西住店,便是瞎子傻子愣子瘸子跳着爬着滚着也能找到这人。
不过这家客栈可不便宜,此地一晚,他处三日加酒水饮食热水泡澡。
“客官,您回来啦,快请,快请。”
红姑娘方走到门前,门口的小二便话已经说完,手一挥,汗巾一搭,腰弯了下去。
红姑娘没有理会,径直走了进去,倒是林降走过去摸了摸这小二弯下去的腰。
“小伙子,腰力不错,年轻就是好啊。”
然后林降才走了进去。
小二脸色有些许微红,汗从头顶滑落一滴或者两滴。再次微微一笑,招呼另几位回来或是初来的客人。
客栈门前贴着一幅用寒铁为底金子为液浇筑出来的对联。
“笑迎五湖四海逍遥客
喜接三教九流悠闲朋”
这便是谪仙居,“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非是太白现世,不过江湖抬举。
林降此时跟着走了进去进了房门之后默默地关了门,李绍安也不被提着,红姑娘随手一扔,便将李绍安扔到了桌子旁。
“红姑娘,这春风化雨针。”
红姑娘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药瓶,扔到林降怀里。
“敷到伤口。”
红姑娘在桌子一旁坐了下去。
林降连忙打开药瓶,里面放的是一种灰黄色的浑浊液体,林降打开之后直接倒在了李绍安伤口处,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便蔓延开来。
药的确是好药,李绍安不到一会便可以动弹,虽然身上还有一些疼痛但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动作,让自己慢慢站起来。只是这药的味道真的是难以形容,这种味道像是腥臭的血火烤着的粪便,却又不致使臭不可闻,愈闻愈清醒,愈平静。
李绍安站稳之后张嘴便要叫道红姑娘的名字,但是停了一下,还是叫道:“红姑娘。”
红姑娘看着李绍安并不说话。
“当日实是我有错在先,失礼在先,只是谁知道你。”
“你什么。”
红姑娘打断道。
李绍安说道:“没,没什么。”
红姑娘说道:“你可是有些不服?”
李绍安边说边坐道:“服,自然是服。”
只是李绍安哪里能坐,红姑娘瞪了瞪眼睛,李绍安便停止坐下,慢慢的又站了起来。
李绍安扭头看了看一旁的林降,心里想到:看来今日靠这憨人也难逃出去。
李绍安想罢说道:“不知道红姑娘想怎么处置我。”
红姑娘说道:“你且先回答我,那日燕知秋追你是否是局。”
“你想听我说真话还是假话。”
红姑娘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左手轻轻扣着右手的指甲,方才抓李绍安竟是弄了些污泥进去,男人果真是脏男人。
李绍安尴尬笑笑,说道:“那日的确是个局,不过可不关我的事,我还真当燕知秋是为了你来杀我的。”
“我再问你,当日为何你要说我会感谢你的?”
李绍安面色严肃了下来。
“自然是有道理的,虽然我打不过你,但有些事不是能够让所有人知道的。”
“好啊你李绍安,我从前怎么便没有看出你有这个能耐。”
李绍安正要说话,一阵马蹄声惊吵了众人。
如今李绍安虽然与红姑娘有那日产生的过节,可两人毕竟是旧识,而这旧识也不是一般的旧识。虽然李绍安轻薄了红姑娘,但红姑娘心中十分气里也只是三分带怒七分尽羞。
李绍安是曾经为将军持剑的童子,除了逃命功夫可看也只有嘴皮子够硬够贱这一个特点。
此刻马蹄声响起,红姑娘起身向门外走去。
李绍安连忙跑红姑娘在前面,打开门,大叫道:“谁啊,懂不懂规矩,吵着人睡觉了。”
第36章 马停人走()
除非战时,否则南彰城之内何人敢骑马穿行?三拳扫大江的南彰城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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