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是从千里外的白马谷,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不眠不休赶来这里的。
他慢慢走到了她的身边,双目对视,却又无言。
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因为他们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因为对于他们,还有需要说话吗?
外人又怎会知道,这一瞬,他们都想起了初见。
有人曾说,初见的一刻是偶然,但其实也是必然。
因为有人自以为,初见只是茫茫人海中一记无意的对看,但其实,那更是因为有两颗心,早在寻找着相似的浪漫。
人与人,总有一天,会没有了初见的新鲜感,但真正的爱过,却像是夹在日记中的一叶枫红,虽早已风干,却依旧残留着初始时的梦幻。
浅淡、淡得无以察觉,但当你再触摸它时,你就会发现,原来醉,早已入了骨髓,原来还是没有能够忘记,她是谁。
所以初恋情人的相逢总会有一种独特的趣味,也会有一种独特的危险。
这里就有着这么的两个人。
三年前,雁荡山边,群匪占山,自号霸天。
晴柔请旨进剿,山下一战,众贼败逃。
但谁都没有想到,就一个间隙,匪首已劫持了大批村民。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堂堂御妹,居然会提出,愿意上山作为交换平民的人质。
柴房,铁锁,孤月,
就在那里,她第一次听到了他的笛声。
那是一种很独特的笛声,宫廷内的乐师吹不出这种笛声,民间的艺人也吹不出的。
因为吹得出这种笛声的,就只有他一个人。
这笛声是属于他的,那些情感也是属于他的。
那时她当然不会想到,这笛声会成为了她生命中的一曲难忘调子。
笛声时近时远,时而高亢时而感伤,但无论调儿变成怎样,却总像在安慰着寂寞人儿的心肠,虽然听起来这吹笛者,本身就是最寂寞的。
这真是很奇妙的一种笛声,它明明自己是悲伤的,却居然来安慰别人,却居然让人感到心中暖暖的。
就像是冬日里喝下了一杯暖茶。
或许正因为它本是悲伤的,所以它才能够了解世上所有的不幸,才能够来安慰别人。
世上最知心的固然是天涯若比邻的知己,却还有同是天涯沦落人。
天窗早就被群贼钉得死死,但不知何时,毫无声息下却被打开了,他就那样懒散散地盘起一条腿斜靠着窗台上,白衣银带,玉笛在怀。她永远记得他的第一句话,“你是附近的人吗?我会送你下山吧,一点都不用怕”。
月下,他们有了第一次的交谈。
那也是一个像今天一样的晚上。
漆黑,却有着点点的星光,试问若不是天黑了,我们又怎么可能看得见星光?
因为他的妙手,守卫们都睡了。
偌大的山野上,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一连的七夜,她居然忘了自己是人质,居然不愿走;他也好像忘了要放她,或许是寂寞的心,不愿离别倾心的朋友。
若不是这样的机缘巧合,若不是有这么一群匪徒,她应该在皇宫里安心当他的公主,他也应该从来不会遇见她,只是继续游荡他的江湖,怀着那些他不喜欢却不能承担的责任和仇恨。
说来,虽然挺别扭的,他们也真的应该谢谢这一帮山贼,因为他们给了这两个人借口,在一起的借口。
他们本来是绝对不可能在一起的,一刻都不可能!
星光下,他们曾经在山麓里摘花,他们曾经捧起河中柔软的流沙,他们甚至像个小孩似的,用那晶莹的贝壳来玩耍,他们在山顶那条缓缓的溪流边追逐,她不小心被一种有毒的荆棘给滑破了腿,她记得是他,用嘴巴帮她把毒血吸出来的。
渐渐的,她发现了他哀伤下的豁达,除了不太愿意说自己的事,实际上,他很爱说话。
他们都没有问对方的来历,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就算不知道又如何,他们喜欢的不是对方的来历,也不是对方的名字,就是纯纯粹粹对方这个人。
七天后,群匪投降。
因为匪首在梦中断了一只手,手上还握着信,短短的两行字。
“我仅为无辜者报仇,没取下你的脑袋,因为我不愿判定别人的生死,望君回头。”
初见就这样分离,当知道的越多,就越相处。
人生又有几时,会永如初见?
直到为了宋辽和谈,她要出关。
当她的车驶过雁门关时,他就在那高高的独峰之上,看着她的马车出关,看着她在关口停了一次又一次。
她没有下车。
是怕下了车,就不愿意走?
她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国家,还是因为有人让她记挂着?
看着紧闭的窗帘,李慕遥看不到她的脸,却像动了心中的弦。
看不见,更思念!
那一次本以为就是最后的一见了,但现在
话语,突然打断了所有回忆。
因为李慕遥已拉着夏晴柔的手,“我们走。”
走,现在是时候?
现在还能走?
为什么不能走了,更危险的事我们不一样度过了?
他不禁想起了第二次跟她的见面,那是西湖之畔,玉泉峰上。
他想起了那可怕,也可贵的经历。
他从来都没有跟别人提起过这么一次经历,因为他认为没有人配得上听;她也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因为那是只属于她的回忆,更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样的经历,说出来,别人会信吗?
而且最关键的在于,身为御妹,她有绝对不能说出去的理由,毕竟这或许是本朝最大的秘密之一。
但无论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哪怕那些东西都烂在了他们心底,他们还是会记得那里叫做木偶山庄,他们永远都记得这个名字。
他又想起了那一场可怕的夜宴,死人的夜宴。
他还想起了山庄的主人,法师。
对,就是那个无法形容的法师!
因为创造词语的是人,而法师的心思和可怕已经超出了人可以理解的限度。
他还想起了他的那句话,“所有人都只是命运的木偶,但我与你们有一点不同,我虽然也不可以操纵自己的命运,但我可以掌握你们的命运。你们就是我的木偶。”
那样的事,我们都度过了,这次不可以吗?
七 一剑东流()
李慕遥没有办法不去想,因为就算他不去想,那一副副画面还是会浮现在他眼前。
那是两年前,那是西湖边。
六月的西湖,莺飞草长。东坡居士曾用“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来形容西湖,我却斗胆说不太相宜。因为西子纵然再美,估计也没有西湖吸收千年日月神光得来的灵气。
所以任何人在这里都急不起来的,在这里就应该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因为来了这里,就算什么都不做,只是懒懒散散地在湖边,选块透着水气的草地静静地躺下,也是一种享受。
但偏偏有人在急,几十个人,几十匹马。
每个人都在拼命地赶着马,汗水已湿透了衣衫,马也在悄然喘气。他们看来就是普通的过往客商,那马背上的多是旧箱子,看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当然看这队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的,也让人觉得有些像北方逃难南下投亲的。
谁都不会想到走在最前头,戴着旧毡帽,穿着泛着淡淡油迹粗布短衫的老人居然是京畿一带最有名的七旗镖局总镖头金刀铁马付昆。
这一行人马也是七旗镖局的精锐,这等行头付昆自然是在押镖的,而且是在押他退休后的第一趟镖。
这话让人费解,既然都退休了,又怎么来第一趟镖?而且付昆这做法也不合常理,他一贯走镖都会亮出镖旗,打响旗号,毕竟他的武功,武林中人还是多有了解,而且他平常素结识三山五岳的人,那些混各路饭吃的也多会给他些面子,不太可能劫他的镖,但这回他却行踪诡异。
都因为这趟镖不寻常,也因为刚出发他就遇到了不寻常的事。
这趟镖之不寻常,因为付昆本已宣布金盆洗手,永不接镖,却被迫接了下来。因为干他这一行的,还干得像他这般有名,或多或少都会有些不见的光的事,而这些事却被京畿的一个官场大员给揪住了,把柄落在别人手里,大员要求七旗镖局帮他把一笔家财运回江浙老家,这付昆岂能不答应。不过这可是件苦差,搞不好更是件祸事,因为这家财之巨,实在是那位大员的俸禄不可能承担得起的,知道了此等秘密,若还办不好事,有怎样的下场,除了傻子,谁不知道。
而且这本该很秘密的行踪,却不知是被谁知道了,刚离开京畿,付昆就收到了一封匿名信,提醒他此途或许不太平。是好意,还是威胁?谁都说不准。
所以付昆只能谨慎些。
况且他的人也老了,武功实际上更多只是剩下盛名,好在他的一帮弟子都已经大了,能帮上忙,而且就算武功差了,他的人脉、阅历都是江湖上顶尖的,况且他那举世无双的观察力还丝毫都没有减退。
此时一匹黑马驮着一个瘦小的汉子跑到了付昆身旁。
“锤子”,付昆的声音很低沉,“后面真没有人跟着?”
“师傅,真没有,是否你老人家”这弟子不敢说下去,他心里话自然是否师傅看走眼。
弟子不敢说,这做师傅的倒是老实,“唉,真的老了,在双风镇时,我曾经察觉到一个白衣青年像是跟着我们,不过一眨眼就不见了,看来真是我多心,只不过那封信是怎么回事?”
锤子已一拱手,“师傅不是看走眼,只不过是谨慎,无论怎样,进入这地界后,我们该安全了,而且金老掌柜不是说这里的各路人马他都打点好了,而且他还准备设宴迎接我们。”
“这老金的,几十年不见,怎么还这么热情,够朋友”,付昆在马屁股上鞭了一下。
镖队并没有进入杭州城,擦着边界就拐入了郊外,这郊外的风光,真是任何画家笔下都难以描绘的。
周遭不是红花就是绿叶,而且不知是谁这么有雅兴,在层层绿障之中,修筑了一座小小的凉亭。而一个穿着紫金色软袍的胖子,就微笑着坐在凉亭里。
他或者是周遭唯一与景色不符的了,不过看到他,付昆却笑了,非但勒住马,还一跃而下。师傅都既然下马了,众弟子自然只能相随。不过这镖队的倒是谨慎的很,只有付昆的四大弟子随同前往,其余人等还是紧守在镖车旁。
“金老弟,一别三十年,我还是一副穷酸相,你却已成了大财主”,付昆拱了拱手。
胖子笑着迎了上来,“若不是各位大哥提携,我金某三十年前就死了,难有机会今天做点小买卖。我也还想过这赶镖的日子,可惜没有老哥本事大,想不退出都不行了。说得好听是年纪轻轻就金盆洗手,实际上是滚出去的。”
“过谦啦”,付昆拍了拍金老板的胳膊,“若我有你这等做生意的本事,我早不跑镖了,只不过想不到你十年不到,却成了江浙一带有名的财主。”
金老板笑得有些诡异,“这发财的事,是很有多学问,但只要你掌握一点诀窍,其实一点都不难。”
付昆指了指金老板,“你啊,真是今非昔比。我退出江湖后,也不妨来跟你学点做生意的本领。”
“没这个必要了。”
“没这个必要?”,付昆侧起头。
金老板脸上堆笑,“老哥要多少钱,我双手奉上就是,何必再去辛苦。”
“至少还要辛苦这一趟”,付昆用手抹掉了脸上的汗水,“对了,这一带的朋友都打点好了。我告诉你收到信的事,查得怎样?”
金老板拍着胸脯,“这一带没有人知道老哥来了,更不知道这镖车的事,对于那封信”,他皱了皱眉头,“我也认识一些**朋友,据楼外楼的消息,跟踪你们的极有可能是一个叫做李慕遥的人。”
“李慕遥?”,付昆想了很久,“江湖上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这样的大贼?难道我之前察觉的就是他。”
金老板的脸色变得有些古怪,不过他很快就掩饰了过去,“老哥近几年真是少在江湖上行走了,这人是不是个大贼我就不知道,但他行踪诡秘,武功高绝,若被他盯上了,那麻烦就大了。”
付昆脸露难色,不过还是道:“好在双风镇时,我把他甩掉了。”
“甩掉就好”金老板看来比付昆还要高兴。
“这人也想打我这趟镖的主意?”,付昆有些疑虑。
金老板叹了口气,“或许吧,这么大笔钱,谁不心动,当然我就不心动。只不过这个李慕遥传说是很缺钱的,因为他是南唐的后人,在江湖中图谋不轨了。”
付昆啊了一声,“南唐后人?莫不是那个一剑东流?”
“就是他”,金老板手中不知何时起多了一个金算盘,他一手拍在算盘上,把那些珠子震得哗哗响,“就是他在剑诀之巅制服了魔剑易天行。虽然说是合四大剑庄和武林各派之力,但他确实当中最关键的人物。”
付昆脱下了毡帽,帽子下早是豆大的汗珠,“想不到这等人物,居然也行苟且之事。”
金老板冷笑了几声,“这江湖虽大,跟金銮殿比起来,还不是不值一文。”
“那倒是,不过也看是对什么人而言”,付昆看来不是这么认可这句话。
金老板指着凉亭,“我早在这里背下薄酒一杯,古人有长亭送别,今日小弟长亭相迎。喝过后再到我的田庄住一晚,明天才启程,你就可以安安稳稳到目的地了。”
“有劳贤弟”,付昆大步向前。
看到付昆的四名弟子站在原地不动,金老板招呼他们也去。
“走镖期间,滴酒不能沾,望金爷赎罪”,那四个弟子不动。
看到金老板有些不高兴,付昆也不愿扫了兴,“就破这么一次例,以后老夫退了,你们自己走镖,可不能犯禁。”
四名弟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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