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房间一直以来都是黄妈打理的,因为他不喜欢房间里面有别人的味道,所以一直都是他比较信任的人进入他的房间。
路常兮也很意外昨天他会带她睡在这张床上。听黄妈说,他从来不带女人回家。而且不要随便进入这里。还听说他有严重的洁癖,以前有个女佣误闯到这里,还在他的床上坐了一会,就被他狠狠的杀害,把尸体喂给了那些他所喂养的狼狗。
刚开始的时候,她不相信,以为这只是在夸大其词,现在她不得不信了,因为亲眼看到他把人活活的放血致死,这么凶残的暴君,没有什么他做不出来的!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脸色如此不好,是饿了吧,从昨天你就没吃多少东西,我把早餐给你端过来!”黄妈见她脸色不太好,有些担忧。昨天一天她都吃多少东西,有些担心她的胃承受不了,着急的想要下楼。
路常兮此刻什么都不想吃,只要想到昨天她看到的那一幕,她就觉得恶心想吐,就算她把东西吃下去,也会恶心的想要吐出来的。
“不用了,黄妈,我没有胃口!”她觉得身心疲惫,如果没有这一切,她还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现在她的生活已经被打乱了,没有了那些平静,整天担心着会把他惹怒,给她的生活带来灭顶之灾。
“那怎么行了,你的身体还很虚弱,你得注意身体,这种天气凉了……”
“好了,黄妈,我说了不想吃,你出去吧!”她有些烦躁,小脸苍白,情绪有些激动,只要想起和他有关的事情,她都觉得特别的心烦意乱。
听到黄妈的叮嘱的声音,莫名的厌恶感,好不委婉的打断了她的话语,语气中带着坚定和倦意。
黄妈似乎被她的冷漠弄得有些尴尬,心里面一阵失落,抬起的手又放了下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小姐怎么突然一下就变得如此冷漠了。
想到少爷昨天做的事情,可能影响到她的心情了。黄妈微微的叹了一口气,以为他们两个的关系已经好了一点了,没想到还是如此僵硬。可是她现在老了,也做不了什么大事情了,深深的看了她一眼
迈着步子走到门口,还是有些担心她的身体,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医生就给她检查过了,她有些轻微的贫血,少爷还说要她把她的身体给补回来了。
那时候她信誓旦旦的说要把这个看上去如此瘦弱的女孩养得白白胖胖,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吃,怎么能够实现了。这些年轻人的事情,她这么一个老婆子不懂,说多了也只是给人家添堵了。
路常兮意识到自己把对言慕容的厌烦撒气到了黄妈身上,想到自己刚才口气有些重,有些内疚,望着她满头黑发泛着白丝了,暮迟的背影有些受伤,知道她刚才的话语伤到了她。
“黄妈!”路常兮抱歉的望着她准备出去的背影。“对不起,刚才语气有些重,我不是故意的!“
“诶,没事。”背对着她的黄妈转过来,能够清晰的看到她眼睛里的落寞,“黄妈老了,也管不来许多事情,只能够给做饭烧菜咯,只希望把小姐的身体养好,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也只能够做这些琐事了!”她失落的揪着自己的围裙,额髻的白丝让路常兮心疼了。
虽然她来到这个地方不久,但是能够看到黄妈为了她,做了很多的事情。这个大年纪了,本来应该儿孙满堂的,却为了这个城堡奉献了自己的半辈子。
黄妈说过她从老将军那一辈一直待到现在,她奉献了一生,没有半个子女,把这种感情寄托在她身上,她应该是感激,怎么能够如此和她说话。
“别这样说,黄妈!”作为一个母亲,她只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现在她把言慕容当做孩子一样疼,也把他照顾得非常好,应该说她一直都是妈妈的存在,为了他操劳了一生。
“你虽然口头上叫着他言慕容少爷,可是实际上给了他无限的疼爱,在他眼里,你也超过了下人的存在。为了这个家已经奉献了一生了,你是伟大的母亲!”路常兮走过来抓着她的手,眼里满是真诚,把刚才说的话都吞了回去。
“小姐说笑了,我一生无儿女,做母亲恐怕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了!”她表面上带着笑意,故意轻松的说着,可是路常兮能够感受到她的失落和渴望。
“不会,只要黄妈愿意,我就是你的女儿。”路常兮同样渴望的眼神看着她,又有些失落“我爸妈很早就去世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也同孤儿一样,在过去的几年里,我都是过着一个人的生活,有时候在大街上,眼巴巴的看着别的孩子躲在妈妈的怀里撒娇,我是多么的羡慕。本来以为我现在到了地狱,可是黄妈却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关心,非常感谢你!”路常兮把她拥入怀里,已经忘记了她对言慕容的怨恨。
也忘记了这里是城堡,她和黄妈的距离只在乎个人。
这一次路常兮再一次在她怀里哭,而这一次的眼泪只是因为带给她的感动,没有其他。
黄妈欣慰的拍着她的后背,眼角带着笑意,鱼尾纹的脸上都是对她的疼爱,“小姐,过去了就过去了,现在该看向未来,以后黄妈照顾你,乖孩子!”
路常兮点点头,在她的怀蹭了蹭,“黄妈,我饿了,想吃你做的蛋包饭。”
听到她想吃饭了,黄妈眼睛一亮,很激动的点点头,放开她对着她说,“我这就去做,就去做!”笑呵呵的走了出去。
第三十章 寂寞()
路常兮看着她背影,心里感触很深。如果她妈妈还在的话,也会如此为了她,可以做任何事情,给她无限的疼爱,可是一切都回去了,只能够看向未来……
自从那次在书房看到他杀人之后,路常兮就没有再踏入过那个房间,都是睡在他的房间,而这些天他都会回来,只是回来吃了晚饭又进入了书房,没有在踏入过他的房间。
可是是因为这里有了她的气息,本来他自身也不喜欢有其他的味道沾染到他的床上,所以不想回到这个房间吧。
这样也好,刚好她不习惯和他同床共眠,这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昨天晚上刚刚下完雨,今天又开始出太阳了。路常兮走在湿漉漉的草地上,一条白色的雪纺裙穿在身上,然后再套上了一件针织衫,无意不显露着她柔和的气质和玲珑的身材。笔直的黑发落在脑后,太阳照着在娇嫩的脸上,泛着一丝光晕。
下过雨后的清晨,空气格外的清醒。现在快已经接近冬天,气候也比较干燥,下过雨后的早晨无意是最湿润的时刻。
“你在这里已经几年了!”
坐在秋千上荡漾的路常兮对着旁边的人说着话,一张小脸也出现了红润了。这些天黄妈都在给她大补,天天都是乌鸡汤什么的大补的东西,全部给她喝。她又不是孕妇,也当做孕妇一样对待,吃这些东西她都想吐了。
不过看着黄妈那样期待的眼神,她又不好意思拒绝,所以勉强自己喝下下。
站在她旁边的人穿着一深色西装,一丝不苟的穿带整齐。刚毅的五官虽然算不上英俊,但是极度的有男人魅力。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远方,斜长的眸子全是空洞的冷漠,高大颀长的身材她需要仰视。
这样的角度,刚好看到他的侧脸。漠然的表情像是一座雕塑一般,如果她不是知道他已经陪着她很多天了,还以为他就是这里的雕像了。
这个人在这里已经很多天了,黄妈说他是少爷的暗卫,叫做季夜。黄妈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少爷的得力助手了,那时候看到季夜也是如此,不会说多话,每天都是一套整齐的深色西装,站在少爷身后。不过办事很靠谱,所以少爷很信任他。
这几天,他都会跟着她,明明是保护言慕容的,现在应该出现在他面前才对。而且她每次搭理他说话,他都是不回答。就好像没有听见一般,看着前方。斜长的眸子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情绪。
就好像对全世界都没有感情,就像现在这样,眼睛的焦距只是在个地方。
“为什么你都不说话,是不会说吗?”路常兮疑惑,走到他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季夜看向她,就好像看陌生人一样,他抬起手伸过去,扯住了她的头发,修长白皙的手指节骨分明,脸上一如既往的冷漠,把她的头发扯痛了。
路常兮望着他伸过来的手,一脸不解,直到他把她的头发扯痛了,才反应过来,她感觉到疼痛,皱着眉头捂住头发,以为他是故意的。
“你的头发沾了东西!”低沉的语调有些嘶哑,但是绝对是她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低沉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路常兮抬起头,看着他空洞的眸子。
“谢谢!”路常兮尴尬的笑了笑,把长发整理了一下。
他没有说话,一张脸过于苍白,就好像从来没有晒过太阳一般。他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一下阳光,然后抬着手。
手里还夹着一片草屑,这应该是风吹起来的时候,落入她发间的。手一松,渺小的草屑又重新回归了大地。她的美眸看着他松开草屑,缓缓的落入草地上,就好像一切不曾发生。
“季夜,为什么你会选择做他的暗卫,你会不会觉得孤单?”路常兮瞧着他孤寂的背影,就好像腐朽了上千年的木头,腐烂在地里没人会发觉他的存在,也没有人会担心他是否受伤。
这样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就感觉到了难以容忍的难受,可能是因为她曾经孤独过,所以有所感同深受一般,莫名的觉得痛意。
“我觉得会很孤独!”路常兮重新坐在秋千上,小脸有些失落,想到她这三年所经历的事情。“季夜不喜欢说话,就听我说好了!正好我也缺少一个倾听者!”
路常兮没有抱很大起期望,以为他不会听,可是发现他安静的站在那里,知道他是同意了,非常开心,开始慢慢说着。
“过去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有爸妈的疼爱,有最好的老师,有非常热情的朋友。感觉我就是一位高贵的公主,常常都是被人们捧在手心里。有可能得到了多少就要失去多少,不能够拥有这些美好的东西一辈子。爸妈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而那些朋友,和一切爱我的人都离开了 ,我开始被嘲笑,也才是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
这些年,她明白了所谓的感情就是建立在身份和地位上,在父母在世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夸赞她,但一切都不存在后,那些人立马改变了态度,大多数都是讥讽她,小部分的直接没有出现过她面前。
人活着一辈子,有可能在人潮中平庸的过了一生,有可能辉煌的一生。如果说从高高在上,突然有一天跌落在地上的感觉,一瞬间真的无法适应,就好像她什么都不会做,为了生存,受尽了好多人的白眼。
在咖啡店工作,只有一个文姨真正的关心她,其他人要么就是漠视,要么就是鄙夷。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她容忍了许多的嘲骂和戏弄,就算为了一块钱的事情,也会精打细算。
在源城这几年,她一直都住在不到三十平方的筒子楼,每次回到家里,都是面对着空无一人的小房间。一个人的日子过久了,说话也只能够对着镜子。仿佛世界变成了她一个人,
季夜冷漠的盯着她,眼眸里有一丝闪烁但是没有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到她身边了,一双眸子疑惑的看着她,“你喜欢那花吗?”他手指着那一片薰衣草的海洋。
路常兮有些惊讶,朝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一片紫色的海洋非常的梦幻,是这个城堡唯一的紫色了,可是她对这种梦幻的感觉不是最喜欢的,她喜欢玫瑰,唯一最喜欢的花了。
“薰衣草很美丽,但是我喜欢红玫瑰!季夜,喜欢吗?”路常兮不知道他为何这样问,以为他是喜欢的,因为他从开始就一直盯着这片紫色的花瞧了好半天。
他终于有了一丝表情,嘴角微微有一丝弧度,透白的脸上虽然冷漠,但是有着一丝温度。“嗯,我喜欢!”
他说完就走过去,沉稳的步伐矫健,高大的身影走到了紫色的海洋,修长的手指抚摸着这些花,就好像抚摸孩子一样。
路常兮也随着他蹲下来,看着他柔和的目光,好像就是看情人一样。这样的目光从来不见他对人有过,她有时候觉得他好像不是一个人,根本不适合这个世界,而适合和动物一起生活。
因为他对这里的狼狗特别喜欢,每天都会给它们喂食,和它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还长,看着它们的眼神也是如此柔和,就像对待孩子一样的宠溺。她惊讶的凝视着他,好像他就是一个与众不同。
“既然喜欢,摘一朵下来,没人会说的!”
路常兮见他如此喜欢,准备替他摘下一朵送给他。
季夜抓住了她的手,阻止她的动作。包裹住她的大掌异常的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就像是死人的手,路常兮被这冰冷的温度包裹着,觉得冷到了极致,心一惊,感觉撤离了他的手,季夜的手还停在那里,一双空洞的眸子望着她。
“别摘,它们会疼!”他眨了眨眼睛,低沉的声音有些心疼,真的把它们当做了活物。
路常兮觉得非常的尴尬,好像做了一件最大的错事一般,这些花不会说话,却对他来说像是会说话!
季夜继续抚摸着它们,突然想到一些一些事情,又继续说,“我没有父母,我从小和狼一起长大!”
路常兮惊讶的望着他,微微的后退,有些不敢相信,这个人真的是人,不确定是不是狼变得……
季夜和狼一起长大的,这件事情让她很意外。他很喜欢动物,除了工作之外,和动物待得时间比任何人都长。可能和狼呆久了,养成了这种习性。可是和狼长大的人应该是充满狼性的,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冷漠,但是又很温和的一个人。至少到现在她见到的他都是非常平和的。
他似乎很多都不懂,就像新生的孩子一般,对世界的一切都很好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