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正住在这里,
也不是白住在这里,是要给张工付房钱的。
张工耷拉着脸说道:“外面有一个媒婆,还有一个模样心疼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前两日也不知道是在哪个鬼都不知道的地方见过你一面,对你一见钟情,然后打听了一下,发现你暂时居住在我这里,于是乎,登门拜访来了。”
元正郁闷的看着张工,说道:“你不是再给我开玩笑吧。”
张工坐在了元正旁边,将二两纹银在元正面前晃了晃,说道:“为了让我把你叫出去,还给了我车马费,你说这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
元正一本正经道:“是真的。”
人家都在外面等着自己了,元正不出去吧,不太礼貌。
想了想,还是出去一下比较好。
临走前说道:“两个地瓜,记得给我留一个。”
张工没有回应,如果能留下来,那就留下来,如果留不下来,那就是留不下来。
元正出来以后,这位小姑娘有些娇羞的低下了头,不敢直视元正的面容和眼睛。
杨琴作为一个过来人,开口熟稔的说道:“敢问这个小哥高姓大名?”
以元正的经验来看,一个长得好看的男子,在北方,其实不容易让女子犯花痴,可是来到南方以后,长得好看的男子,还真的容易让女子犯花痴。
比如说谢华,以元正的经验来看,谢华去了北方,顶多也就是青楼里的小相公的水平。
可在江南,不知道让多少无辜的黄花闺女,芳心暗许。
元正想了想道:“在下宫恒。”
宫恒,听上去好像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就连杨琴都忍不住赞赏道:“这个名字,想来只有有学问的人才起的出来吧。”
元正不知怎么回复,干笑了两声,笑容清越,在旁边这个小姑娘的耳朵里,萦绕不散,久久回荡。
杨琴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道小哥是否已经成家,若是没有成家的话,我家小姐这里,不知小哥意下如何?”
元正虽然没有成家,可已经拥有四个女人了,有三个还没有办正经事,一个已经办过了。
那四个女人,就已经让元正焦头烂额了,要是再多出来一个女人,元正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他也过了玩世不恭,放荡风流的年纪了,尽管在外人看来,他正是风流快活的年纪。
元正本来想要很诚实的回答杨琴这个问题,可忽然间觉得这件事不对劲。
之前和钟南无聊的时候谈论过一个话题。
那就是一个男人生了一副好皮囊到底有没有用。
一个女子,对于一个陌生的英俊的少年芳心暗许,一见钟情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其实都在说书人的嘴里,现实当中,这种事其实真的是凤毛麟角。
虽说元正生了一副好皮囊,可是气场偏向于深沉厚重的那一类,绝不是会让单纯小姑娘芳心暗许的那一类型,当然了,小静秋那里就不多说了,毕竟小静秋对元正的第一印象,也不是多好。
无缘无故的桃花运后面,必然伴随着很大的灾祸。
二者,这位杨琴,其气质端庄,虽然是媒婆的身份,可也没有像大多数媒婆一样的弯弯肠子,能说会道,口吻过于直接。
本来想要探查一下对方的武道修为,不过想了想,还是不要打草惊蛇为好。
来到云华镇,元正就没有打算流露出自身的武道修为。
仔细一想,元正应道:“在下才疏学浅,人穷志短,还没有一个姑娘家看得上自己,身为一个江湖野游,北方混不下去了,就来南方讨生活来了,对于未来,除了一眼迷惘之外,在也没有其余的东西了。”
“我也不是什么有前途的人,能博得这位姑娘的芳心,纯属意外,也希望这位姑娘不要过于看得起在下了。”
先拒绝一番,但拒绝的又不是那么彻底,就是要看看,这两位到底是个什么反应。
之前在旧西蜀中过招,更有李鼎在山野里的前车之鉴,元正不得不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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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零五章 没前途啊()
小姑娘杨月茹本来是羞涩可人的小模样,听到元正说这种话,竟然有些果断的抬起头,也不在乎女孩子家的矜持了,柔声道:“可是我对公子一见钟情,公子生的如此好看,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前途似锦的人。”
一般来说,这种话都是青楼总管对年轻俊美的小相公说的话。
元正对于这句话,于情于理,都有些消受不起。
故作谦虚的说道:“可我除了手中三尺长剑,在也无其余的财物了,就算姑娘钟情于我,可实不相瞒,我自己都很嫌弃我自己。”
杨琴见状立马打了一个圆场说道:“眼下这大争之世都来了,发混水财的机会大把的有,公子何必如此过谦呢,虽然公子上无寸瓦,下无寸土,不过公子只要真心对待我家小姐,公子若是立事的话,我家小姐兴许还能助公子一臂之力呢。”
“只是公子成事了之后,可不要忘恩负义啊。”
有这么一个典故。
一个读书人,曾经留宿青楼,得到了花魁的芳心暗许,两人郎情妾意的日子久了之后,那个花魁也不在乎自己百宝箱里的东西,毅然决然的帮扶那位读书人进京赶考。
读书人进京赶考的过程,也是颇为复杂的,首先要用银子结交人脉。
然后,还要用银子孝敬部分考官。
至于自己平日里的花销,几乎忽略不计。
有了那花魁的帮扶,在五年之后,那位读书人成功地摘得榜首,成了状元郎。
而那五年当中,无论是多么有钱的人家想要赎走那位花魁,那个痴心的花魁始终都不乐意,一直痴痴地等,痴痴的爱慕着。
可事情到了最后,当初寒酸落魄的读书人,一朝闻名天下知不说,还成功的成为了当朝驸马。
花魁知道这件事以后,差一点急火攻心,气急而亡。
便向那位读书人写了一封信,问自己的情郎为什么要辜负自己。
然而当初的情郎只是回复了两行字。
“半点朱红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这话的确很霸气,霸气到了那位花魁看到之后,便上吊而死。
负心多为读书人,可是啊,元正也不是什么读书人。
他是一个剑客,是一个武夫,起码眼下在杨琴和杨月茹的面前,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剑客。
元正故作惆怅的说道:“虽然我有鲲鹏之志,却无鲲鹏之躯,此生锦绣前程,估计无望了,还望这位小姐,莫要执迷不悟了。”
感觉和张工相处的时间长了以后,元正受到感染,有些时候莫名的有些悲观。
杨月茹这会儿却有些羞涩而又笃定的说道:“只要公子真心对我,我不在意的,我可以帮助公子,成就一番大业。”
元正无奈的叹息道:“大业遥遥无期,此生无望,姑娘真是错爱于我了。”
“在下不才,只能这般答复了。”
杨琴见状,略有些生气的说道:“我家小姐都已经说得如此明了,公子真是好生不解风情。”
一时生气,抓住杨月茹的手便走了,杨月茹走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对于元正俊美的相貌,似乎还真的有些痴迷的意思。
本来元正也不介意和杨月茹多多聊聊,毕竟曾经是一个纨绔子弟,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和小姑娘家聊骚,偶尔可有意思了。
可是元正却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屋子里的张工,偷偷摸摸的把两个地瓜给吃完了。
比较起聊骚,元正觉得,剩余的那一个地瓜更加的重要。
回到屋子里,张工又在火坑里埋了两个地瓜,万幸的是,张工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还是将属于元正的那个地瓜给留下来了。
在桌子晾了一会儿,地瓜温热有余,吃起来味道刚刚好。
张工在火坑里捣鼓了两下,低声问道:“这门亲事,是成了,还是没成?”
元正道:“不如我把这个机会让给你,你自己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张工苦笑道:“我倒是希望你能把这个机会让给我,可这样的机会,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而是行不行,我这把年纪了,也不好意思祸害人家黄花闺女了。”
元正打趣道:“七老八十的地主,还想着和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温存一夜呢,你才三十岁,正是干事情的时候啊。”
张工又在火坑里捣鼓了两下,很认真地问道:“你说我去当兵,会不会有前途,可是我打架不行,箭术也是稀松平常,估计去当兵,年纪都有些大了。”
元正一边吃着地瓜,一边应道:“当了兵之后,可就更没有机会碰女人了。”
张工道:“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给自己挣一笔银子,成就一番事业,只要我自己身家起来了,说媳妇儿这种事情,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可这么多年了,我始终还是一个猎户,始终都走不出云画山。”
“也曾想过毅然决然的走出云画山,可是我离开这里以后,也就没有吃饭的地方了,可能会饿死街头的。”
有些人没有办法,想要远游可是没有盘缠。
元正道:“最近这一段日子,你感觉镇子里出现的生人有多少?”
张工道:“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元正道:“随便问问。”
张工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好像是挺多的,这个月以来,估计来了二百余个生人,里面有不少都是体面人,锦衣玉带的,出入酒楼赌场,日子过的潇潇洒洒,身边也不缺女人。”
“也不知道他的入账是怎么来的,只是吃老本的话,应该也不至于那么轰轰烈烈的吃老本。”
“还有些人,偶尔出现一次,然后消失很久,冷不丁走夜路的时候又会出现一次。”
元正并不着急立马就在这个镇子里揪出大秦的谍子,尽管这里有个领头的谍子,隐秘的关注着常帮的动静。
哪怕事态紧急,可元正真的不着急,先了解一下,如今这个镇子里的人,到底都是一个什么样的框架结构再说。
元正继续问道:“生人经常出没的地方都在哪里?”
张工道:“不好说啊,比如说有的生人就和你一样,租住民宅,和原住民搅和在一起,也很难分辨的出来。”
“至于的其余的地方,家家户户都养的有狗,我这里也有一条猎犬,镇子里稍微有点动静,看门狗就会叫唤的不停。”
元正忘了把那条天狗带到江南了。
有一条天狗搜罗探子谍子,估计会事半功倍的,这件事真的是元正疏忽大意了,也不知道渭河边上的那个老汉,有没有重新养一条猎犬?
入夜以后,镇子里除了赌场比较热闹之外,其余的地方一片冷清,就连酒楼,也都老早打烊了。
生活在镇子里的好处就是天黑了就睡,天亮了就起来。
不用熬油点灯的过日子,可元正清楚,入夜以后,钟南是不会睡的,这会儿在萧子珍的陪伴下,才是真正处理政务的时候。
元正一直都想要找一个合适的人,给钟南打下手,可始终没有遇到那样的一个人。
想起来,也是对不住钟南。
真的很难想象,若是没有萧子珍的耐心陪伴,钟南的日子会有多么的难过。
元正本来想要在夜间四处走走的,秋夜的星空,虽然没有盛夏的星空那么璀璨,可对于文人墨客而言,也有大做文章的余地。
可一想到,家家户户都养的有狗,稍微有点动静,就会被发现,元正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屋子里睡觉了,并且还是和张工挤在同一张床上。
翌日清晨。
张工背负弓箭,牵着猎狗,手里提着两个空麻袋,要进入云画山了,身为一个猎户,打猎才是主业。
元正则跟着张工一起进入了云画山。
闲着也是闲着,元正压根就不指望可以在云华镇里主动发现一些什么。
好的一点是,云画山里没有什么妖兽,级别是有,也是昼伏夜出,武道修为低的可怜的那一类妖兽。
顺着山中小路,进入深山之中。
张工说道:“其实现在对于我来说,也算是短暂的好日子。”
元正道:“此话何解,你不是成天都在抱怨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说媳妇了吗?”
张工翻了一个白眼说道:“随着镇子里的人口越来越多,酒楼可能也会越来越多的,我打来的猎物,卖到酒楼里,还能卖出一个比以前高一点的价钱,二者,现在收山货的酒楼,也存在着竞争关系,这里价钱谈不拢了,就去别的地方。”
元正好奇问道:“那么以前呢,是一个什么情况,难不成你打回来的猎物,都自己吃了。”
张工说道:“以前的话,要么自己吃,要么是镇子里的大户人家来我这里买,买了之后用来送礼,可能进城了,可能去了别的村庄或是镇子,也赚不到几个钱,勉强可以糊口,不过一个人口而已。”
元正哦了一声,江南身为鱼米之乡,终归还是有张工这种为了糊口而艰难异常的人存在。
猎犬呈黑灰色,方头大脑,牙口粗暴,遇到野猪之类的大货,只要咬住脖子不松口,张工只需要上去补上几刀子就行了。
半坡上,张工正经了起来,也没有继续和元正闲聊,张弓搭箭,做好了随时射箭的准备。
猎犬正四处仔细的打探着。
元正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势,高低不平,有的树坑底下,还有一个大坑,应该是野猪折腾出来的。
估计张工在这一带尝到了不少的甜头。
可是这一次不凑巧,猎犬吠了两声,一道箭矢朝着张工的脚下射来。
高地上,有一位身穿兽袍的壮汉张弓搭箭对准了张工。
壮汉身材魁梧高大,身边还有五六个帮手,各自领着猎犬,打猎的家伙事儿一应俱全。
壮汉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宛若花岗岩一般结实,生了一副阔口獠牙之相貌,看上去都不像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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